学院新闻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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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网站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网站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学校网站成为学校与师生交流的主要平台之一。

为了保证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与良好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网站管理责任与分工1. 学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和更新。

2. 学校网站编辑负责网站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3. 学校领导负责对网站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和督导。

三、网站内容审核1. 网站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信息。

2. 网站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学校文化,不得含有低俗、恶搞等内容。

3. 网站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四、网站更新频率1. 网站的更新应保持一定的频率,不得长时间无更新。

2. 网站的更新内容应丰富多样,包括校园新闻、教学活动、学生作品等。

五、网站安全管理1. 学校网站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 学校网站应加强对网站服务器的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

3. 禁止网站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信息泄漏的漏洞。

六、网站用户管理1. 网站用户应注册账号并登录,遵守相关网站用户协议。

2. 网站用户应正确使用账号,不得冒用他人账号。

3. 网站用户应尊重其他用户,不得发表恶意言论。

4. 学校网站应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处理用户投诉。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网站内容,应及时删除,并进行相应的追责。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网站用户,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限制登录、注销账号等。

八、监督与评估1. 学校领导应定期对学校网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2. 学校网站管理员应按时提交网站运行报告,向学校领导汇报网站运行情况。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

最后,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管理,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

某学院新闻网分级分类审稿制度

某学院新闻网分级分类审稿制度

学院新闻网分级分类审稿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各单位的宣传责任意识,确保新闻网内容的安全,进一步提高新闻发稿质量和效率,根据《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新闻网稿件根据重要程度和时效性要求分为三大类,即一般新闻稿、重要新闻稿和重大新闻稿。

(一)一般新闻稿:主要是指学院领导出席的院内常规活动报道;学院常规新闻报道;学院各部门、各院系日常工作报道;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日常活动报道等。

(二)重要新闻稿:主要是指全院性工作报道;学院党政领导出席的重要院级活动报道;学院重大学术成果、典型人物宣传报道;院外媒体、报刊对我院的新闻报道;一般外事活动报道等。

(三)重大新闻稿:主要是指学院党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的报道,重要外事活动的报道等。

第三条学院新闻网稿件实行分级分类审稿制,即分为二级审稿制、三级审稿制和四级审稿制。

(一)一般新闻稿实行二级审稿制度:(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2)宣传统战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并及时发布。

(二)重要新闻稿实行三级审稿制度:(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2)宣传统战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3)宣传统战部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负责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

(三)重大新闻稿实行四级审稿制度:(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2)宣传统战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3)宣传统战部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负责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4)事关全局的重大稿件须提交党办、院办核实后,报送分管宣传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核后发布。

大学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

大学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

大学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办法一、总则1、***学院网站是学院宣传和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网站的主要建设目标:为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提供迅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展示学院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院网站群含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

学院主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各单位二级子站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院主站和各单位二级子站建设。

各单位需遵守本办法和《***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承担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3、所有在院内网站上发布的新闻或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相关网络管理规定,新闻或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文字和数据的准确性。

4、凡需要开设网上论坛、电子公告牌、聊天室或其他互动性栏目的网站,须事先在党委宣传部申请登记并备案,且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的信息监控制度和网络工作日志保存制度,承担信息安全和运行安全的责任,方可开通。

如对互动性栏目不能有效管理,不得开通上述栏目。

5、学院网站提供校园网新闻发布和管理系统供各二级单位信息发布和审核使用。

二、网站信息资源建设6、学院校园网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及监控,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网络技术服务、网站服务器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7、学院网站主页新闻和公告栏目一般发布全院性的新闻信息和公开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信息一般发布在各单位页面上。

8、学院主站校园新闻和公告栏目的信息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登记、编审、上传、存档和信息反馈,学院各二级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反映学院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信息。

9、二级子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集、制作。

其页面或站点设计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自行设计,但需遵守本规定和《***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10、自行设计的二级单位子站应避免出现和学院主页栏目相交叉的栏目,同时必须在各级子页面的导航栏给出到学院主页的链接,不得设置游戏娱乐类网站的外部链接,不得提供FTP及类似FTP的服务。

学校制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学校制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校园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此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1.本制度所指校园网信息包括学院及各部门因工作和对内对外沟通及宣传需要,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

2.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上级和学院领导讲话以及学院重大决议、校园文化、招生就业、学院新闻信息等。

3.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录取、后勤保卫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的信息。

二、校园网页信息管理权限1.校园网站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

2.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网站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网站技术培训工作,为各部门网页、栏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保障学院网站信息的正常运行,构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

3.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主网页栏目的管理和更新;4.组宣部负责对各部门子网页的内容进行监管。

5.各部门子网的管理与更新由各部门负责。

三、信息发布的方法和要求(一)校园网主页新闻、通知通告发布要求1.学院新闻栏目采编按照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其它由活动主办方撰写新闻稿件的原则。

主要发布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教育教学成果,开展的重大活动,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其他的新闻在各自部门的网页中发布。

2.通知通告栏目主要发布学院党委、行政或其他部门重要的公告通知,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学术讲座,重要的招生、招聘、招标工作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通知。

3.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在院外发生的新闻除外),超时不再发布。

(二)信息审核、报送程序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稿件审核制度,报送的稿件要及时、准确,报送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和传播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内部各单位和部门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学院新闻发布工作流程,提升学院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传播学院正能量,宣传学院形象。

第四条学院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学院内部各单位和部门对外发布的新闻、消息、公告等信息。

第二章新闻发布权限第五条学院新闻发布工作实行信息集中管理,设立专门的新闻发布部门负责学院新闻发布工作。

第六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负责审核、编辑和发布学院内部各单位和部门提交的新闻稿件,对外统一发布学院的官方新闻。

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第七条学院领导根据职责权限,有权发布关于学院的战略发展、重要活动、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第八条学院内部各单位和部门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经过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审核。

第九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应当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的信息发布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查、编写和发布。

第三章新闻发布流程第十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接收到来自各单位和部门提交的新闻稿件后,应当进行审核、修改、编写和发布。

第十一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对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时,应当确保稿件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学院新闻发布的宣传导向。

第十二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应当按照学院的信息发布流程和要求,及时发布符合学院宣传需求和形象的新闻。

第十三条学院新闻发布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学院官方网站上的新闻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新闻发布原则第十四条学院新闻发布工作应当秉承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夸大事实。

第十五条学院新闻发布应当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宣传学院的成就、荣誉和突出贡献。

第十六条学院新闻发布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引导舆论向好的方向发展。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大学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规范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和组织。

第二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新闻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各界传达学院的声音、展现学院的形象,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三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四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学院设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办公室并聘任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执行。

同时,领导小组还负责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效果。

第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与学院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学院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第八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院重大事件和重要成果的宣传报道;2. 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3. 学院活动、讲座、研讨会等的宣传报道;4. 师资队伍和学生成就的宣传报道;5. 学院形象、文化、品牌的宣传建设;6. 学生风采和校友事业的宣传报道;7. 媒体关系的维护与管理等。

第九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新闻稿件的撰写和发布;2.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宣传;3. 社交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推广;4. 媒体合作和报道引导;5. 校园媒体的建设和管理;6. 公告、海报、展板等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布;7. 学院网站和校园APP的建设和维护等。

第四章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第十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应明确,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予以保障。

校内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校内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校内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保证新闻信息的及时、准确、可靠传达,风格规范与较高效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校内各单位和部门发布新闻信息的动态管理。

第三条希望通过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立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内容和格式,以确保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要。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新闻发布部门是学校的宣传部门之一,负责学校内外新闻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和宣传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和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所发布的新闻信息负有最终责任,并需对新闻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各学院和部门应设立新闻发布人员或小组,负责所属单位的新闻信息采集、编辑、发布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新闻发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新闻素养和专业素质,熟悉新闻发布流程,熟练操作新闻发布工具。

第八条学校新闻发布部门应对校内各单位和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核查和纠正不当发布的信息。

第九条学校新闻发布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格式第十条新闻信息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符合学校的宣传方针和政策,不得捏造、篡改、歪曲事实,不得涉及不实信息和负面新闻。

第十一条新闻信息的格式应简洁、规范、清晰,文风明朗,便于阅读和理解。

第十二条新闻信息应包括标题、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事态发展等要素,照片或视频等多媒体资料可作为辅助。

第十三条新闻信息需经过审核和审查后方可发布,重大新闻信息需经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新闻信息的发布周期为每周一次,如遇重要事件可临时加发。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新闻发布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信息收集、编辑、发布等环节。

第十六条信息收集:各学院和部门将单位内的信息收集整理后报送新闻发布部门。

第十七条信息编辑:新闻发布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编辑和排版,制作成新闻稿件。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学院形象,宣传学院成果,培养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内外界传递学院的最新消息和优秀成果,展示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成果,推广学院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

第三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党的领导下,正确舆论导向,客观、真实、全面、及时地宣传学院的情况,有效地传播学院的声音。

第四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学院党委宣传部,具体承担学院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学院的利益和声誉,做好舆论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第六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学院的学术成果、教学科研信息、师资力量、学生活动、校友动态等。

第七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阅读及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八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注重多元性和创新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宣传,如图片、视频、专题报道、采访等方式。

第九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学院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任何个人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学院党委宣传部是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组织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党委宣传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制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方案,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活动,组织编辑发布学院新闻稿件,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维护,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等。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和院系均应负有推动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本部门或院系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配合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定期对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落实新闻工作“走、转、改”要求,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宣传思想工作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主页新闻栏目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渠道,是宣传路线、方针、政策,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和事件,反映学校各项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所发布的新闻内容应符合新闻宣传要求和有关法律、法令、法规规定。

第三条宣传部是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主管部门,负责主页新闻稿件的组织、编辑、审核和发布管理。

第四条校园网主页新闻栏目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原则,及时准确地全面宣传学校改与发展新举措、新成就,展示学校师生员工良好精神风貌,为学校内涵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第五条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包括:1.学校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的报道,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报道。

2.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全校范围内开展的重大事项的报道。

3.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报道;4.学校集体或师生个人获市厅级以上荣誉的报道。

5.学校开展或师生参加的重要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的报道。

6.知名度较高的社会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7.学校出台重要政策、规章制度或发布重要信息的报道。

8.各部门开展的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工作、创新工作的报道。

9.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或社会、校园热点问题组织的评论员文章、评述性新闻。

第六条改进新闻发布方式,减少会议、活动报道。

聚焦基层一线,加大对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教学科研、创业就业等领域、亮点的报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深入报道。

对于学校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活动,学校层面召开的一般性工作协调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常规工作,以及各单位开展的一般性、常规性、事务性工作、会议、交流或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在校园网主页发布,会议组织单位可在部门网站予以报道。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管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为宣传和展示学院的发展成果、优秀教育资源、优秀学生和师资队伍的工作。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塑造学院的品牌形象,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原则是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宣传资料、校园公告、网络宣传等。

第六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注重学院的特色和优势的展示。

第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加强内外部对接,形成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的格局。

第九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表现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十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由学院领导负责,设立新闻宣传办公室进行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办公室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机构,负责策划、组织、执行学院的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策划和组织学院的宣传活动;2. 编写和发布学院的新闻报道和宣传资料;3. 维护学院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4.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领导应给予新闻宣传工作充分的支持和重视,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的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与学院的其他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五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绩效评价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宣传内容第十六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宣传学院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

第十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宣传学院的特色教育资源和师资队伍。

第十八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宣传学院的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

第十九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宣传学院的校园文化和校园活动。

第二十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重宣传学院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服务。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

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提升学生新闻传媒工作的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是学校学生自主组织的媒体工作机构,依托学校资源,服务于师生群体,宣传学校文化。

第三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宗旨是培养学生媒体从业能力,传播积极向上的信息,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师生群体。

第四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新闻采访报道、编采编辑制作、宣传推广等方面,具体工作内容由中心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师生知情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设置主席团、编辑部、记者团、摄影团等基础部门,具体部门设置和人员分工由中心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主要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编辑部负责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记者团负责新闻采访报道工作,摄影团负责图片采集和编辑工作。

第九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设立督导员,负责监督中心工作的开展,指导部门工作的实施,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要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保障工作的开展和完成。

第十一条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要保证内容真实可靠,表达清晰准确,形式规范美观,确保稿件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要加强团队合作,合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共同推进工作进展,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心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四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成员有权参与中心的活动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中心发展和工作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成员有义务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管理,履行工作职责,保护中心利益和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新闻传媒中心中心负责人要履行管理职责,指导部门工作,督促工作进展,维护中心正常运作和发展。

大学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学院网站(XXXXXX)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网络媒体,是校园网用户访问所有校园网资源的窗口。

为保证XXXX学院网站长期稳定运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网站分类第二条学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主页为一级网站;各教学机构、党政机构、教辅机构网站及部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网站为二级网站。

第三条各单位的下属部门及挂靠单位的网站,作为三级网站,由行政隶属的责任单位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三级网站链接在本单位二级网站下。

第三章管理职责及规范第四条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总体建设和监管工作,担负以下职责:1.组织、协调、检查各单位开展校园网建设和网页的更新;2.校内各二级网站的申请报批;3.主页活动弹出窗口及其电子横幅的审核;4.网络媒体宣传采约;5.学校各网站的信息内容安全监管等。

第五条网络中心负责维护网站运行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制订学校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技术规范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监控等。

第六条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建设并维护本单位的二级网站,对本单位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方面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及时建立和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明确工作安排,确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建设、维护、页面更新与管理工作。

各单位网站管理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及时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八条各网站管理所涉及到的账号、密码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变更,责任到人。

密码不得使用过于简单的弱口令,必须适使用强口令,不得外传。

因密码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责任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网站信息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其网站数据进行备份。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 增强学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建立有效的新闻宣传机制,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应以党的媒体政策为依据, 坚持正确导向, 服务学院的发展目标, 传播学院的声音, 展示学院的风采。

第三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 形成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的格局。

第四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 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或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第六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加强对新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 满足不同人群的信息需求。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学院设立宣传部, 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宣传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的计划和策略;(二)组织并推动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三)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体系;(四)组织对新闻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定期评估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

第十条宣传部应及时掌握学院的重要新闻动态和建设成果,及时发布新闻稿件和通知。

第十一条宣传部应加强与外部媒体的联系和合作, 增强学院在外界的知名度和形象。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和学生组织应配合宣传部的工作, 积极参与到新闻宣传工作中。

第三章新闻报道第十三条新闻报道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和多元的原则,准确传递学院的信息和声音。

第十四条新闻报道应注重事实和细节的还原, 避免夸大和篡改事实的行为。

第十五条新闻报道应立足学院实际, 突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 提升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应注重新闻语言的精炼和表达的准确, 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

第十七条新闻报道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著作权, 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宣传活动第十八条学院应定期举办宣传活动, 包括学术讲座、展览、文化活动等, 宣传学院的学术成果和文化特色。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大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宣传工作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2023大学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形象,推动学院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条:宣传工作内容1.学院新闻:及时发布学院重要活动、成果和新闻,宣传学院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亮点和特色。

2.宣传资料:编制和发布宣传资料,包括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师资力量等内容,用于招生宣传和对外交流。

3.媒体合作:与各大媒体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优质的新闻素材和采访机会,扩大学院的影响力。

4.社交媒体管理:建立和运营学院的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学院相关信息和活动,与学生和社会公众保持有效的互动和沟通。

第三条:宣传工作组织机构1.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决策。

2.宣传部门:根据学院宣传工作的需要,设立推进宣传的专门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推动。

第四条:宣传工作责任分工1.学院领导:负责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决策,提供政策指导和资源支持。

2.宣传部门:负责学院新闻的采集、编辑和发布,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发放,社交媒体的管理和运营。

3.各部门及教师:积极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参与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第五条:宣传工作流程1.新闻采集:宣传部门定期收集和整理学院的新闻线索和资料。

2.新闻发布:宣传部门按照学院领导的要求,及时编辑和发布学院新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宣传资料制作:宣传部门根据需要,制作和更新学院宣传资料,确保内容完整和准确。

4.社交媒体管理:宣传部门定期发布学院相关信息和活动,与学生和社会公众保持互动和沟通。

第六条:宣传工作评估和改进1.学院领导和宣传部门定期对宣传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更改,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官网管理规章制度

学院官网管理规章制度

学院官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官网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树立学院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的官方网站,包括学院主页、各个部门主页等。

第三条学院官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院官网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信息。

第五条学院官网的更新应当及时,定期进行维护和审查,确保信息的最新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学院官网内容的编辑、发布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学院官网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由网站管理员和相应部门负责人协同完成。

第八条学院官网的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学院官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

第十条学院官网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第二章网站内容管理第十一条学院官网内容应当围绕学院的宗旨和发展目标,做到内容主题明确、信息准确。

第十二条学院官网的内容主要包括学院概况、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学生生活、招生就业等方面。

第十三条学院官网的内容更新应当按照既定的计划和安排进行,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和进行宣传。

第十四条学院官网的内容编辑应当经过审核和审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院官网的内容禁止发布不当言论、攻击性文字和歧视性信息。

第十六条学院官网的版权问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作品。

第十七条学院官网的内容应当根据用户需求和反馈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用户体验。

第十八条学院官网的内容管理需要定期进行信息备份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网站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院官网的安全管理是网站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重视网站的安全问题。

第二十条学院官网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完善,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高校大学学院校园新闻媒体管理办法范文

高校大学学院校园新闻媒体管理办法范文

高校大学学院校园新闻媒体管理办法范文.docx高校大学学院校园新闻媒体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对高校大学学院校园新闻媒体的管理,规范新闻传播行为,提高信息传播质量和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高校大学学院内部的新闻媒体管理。

第二条媒体组织与管理2.1 学院应设立统一的媒体管理机构,负责对校园新闻媒体进行组织和监督。

2.2 学院应聘请专业人员担任校园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新闻媒体的策划和管理工作。

2.3 学院应设立新闻媒体编辑委员会,负责审核和发布校园新闻媒体的内容。

2.4 学院应建立媒体工作人员的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新闻采编3.1 校园新闻媒体的采编工作应立足于事实,秉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3.2 新闻采编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新闻素养和编辑能力,开展采访和报道工作。

3.3 校园新闻媒体应关注学院的发展动态,及时报道学院的重要活动和成果。

3.4 除了校园新闻报道外,新闻媒体还可以开展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工作,增强学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四条内容审核与发布4.1 新闻媒体编辑委员会应对新闻媒体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全面和合法。

4.2 对于具有争议性、敏感性的新闻内容,应进行充分的核实和审查,避免出现错误或引发不良影响。

4.3 审核通过的新闻内容应及时发布,并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进行宣传,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院媒体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

5.2 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院媒体管理机构有权向学校提出处分申请,由学校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5.3 对于新闻媒体的严重违规行为,学院媒体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终止其运行。

第六条附则6.1 本办法由学院媒体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网页管理制度

学院网页管理制度

学院网页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学院网页管理工作,提升学院网页建设水平和管理效率,强化学院网页在宣传、教育、招生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官方网页,包括学院官方网站、院系网页、教师个人网页等。

三、网页管理责任1.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是学院网页管理的最高责任人,主要负责网页建设、信息审核、发布等主要决策和事务。

2. 学院网页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络中心负责具体执行,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下负责网页更新、维护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3. 院系负责人应负责本院系网页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网页内容的审核和发布等工作。

4. 各教师应负责个人网页的建设和更新,同时须遵守学院网页管理制度,不得发布与学院无关的内容。

五、网页内容管理1. 学院官方网页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科学、合理,不能发布虚假信息。

2. 学院网页内容要贴近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宣传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

3. 网页内容要注重新闻价值、时效性和可读性,配合学院各项工作,宣传教师、学生优秀事迹和科研成果。

4. 学院网页内容不得含有不良信息、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发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五、网页更新管理1. 学院官方网页内容应定期更新,保持网页新鲜度和时效性,及时发布学院活动、新闻、通知等信息。

2. 院系网页和教师个人网页也应定期更新,发布本院系教学科研成果和相关学术动态。

3. 网页更新需由负责人审核,内容真实可靠,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六、网页版权保护1. 学院网页内容原创或引用他人作品需经许可,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2. 网页发布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不得篡改他人作品、标识或发布虚假信息。

七、网页安全保护1. 学院网页需定期备份,保障网页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丢失。

2. 网页服务器及数据库设备需定期维护和更新,加强对网页系统的安全保护和检测,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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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药学院门户网站和新闻网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网在学校“宣传报道、交流信息、展示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网站定位
新闻网是社会了解湖北医药学院的窗口,医药学院对外宣传的平台。

新闻网贴近教学科研、贴近基层一线、贴近师生员工,通过及时、准确、深入的新闻宣传报道,全面反映学校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等方面职能取得成果,充分展示学校形象和水平。

二、栏目设置
(一)栏目设置。

新闻网设有校园要闻、综合新闻、科教快讯、教育视点、媒体关注、电子校报、缤纷校园、校园人物、专题网站。

(二)发布内容。

“校园要闻”栏目主要报道学校层面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来访、特色活动、主要成绩、或有特色、有重大新闻价值的院系部门新闻事件。

“综合新闻”栏目主要报道学校各学院和各部门有特色、创新性、具备全校性新闻价值的工作和活动。

“科教快讯”栏目主要报道科研、教学工作重要工作动态、成果等。

其他栏目主要开展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热点分析等方面报道,及时展示校外各媒体对我校的新闻报道情况。

三、新闻审核
全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通讯员要站在对学校社会形象负责的高度,牢牢树立责任意识,视学校声誉高于一切。

各单位、部门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作为本部门新闻宣传主要责任人,通讯员作为本部门新闻宣传直接责任人。

上传至新闻网的每条新闻都要由各部门宣传工作责任人严格把关审核,由各单位主管宣传工作领导亲自审核、检查无误后进行发布。

四、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一)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一般不超过22个字,确保在一行内完整显示。

(二)新闻稿件正文首段前加“本网讯(通讯员***)”。

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
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三)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标题及全文如涉及学校一律用“医药学院”或“医药学院***单位”,文中二次出现写“学校”、“该院”或“***处”。

(四)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

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五)新闻图片要求。

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3张,遇特殊情况图片较多时,可将多幅图片缩小合并为一张(如有多人发言情况),新闻图片原则上不配发校级领导以下的单人近照,每张图片处理成400KB以内上传并设置像素宽度为550。

(六)新闻要素规范、统一。

1.时间要素: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点*分”。

2.人物要素: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应征求校办或会议组织部门意见确定,校内部门排序按照学校机构顺序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院长涂汉军”,多位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的简略形式;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博士”、“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

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

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牵头部门正职负责人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

3.单位要素:一般不要出现“我校”甚至“我院”等字眼,文稿中第一次出现基层单位应该用“单位全称”,再次出现时直接用“该院”、“该教研室”等。

具体一般要明确到校内具体地点,标识到某栋楼“第*会议室”,或校外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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