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6~12岁儿童生命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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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生命观的形成与发展是促进其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目前

儿童(本文所涉及仅为 6~12 岁小学阶段儿童群体)、青少年乃至成年人不同程度出现理想信

念迷茫、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表现为精神卫生状况低下、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曲解生命自然

规律等现象。伤害已成为我国儿童第一位死亡原因。这与我国儿童的生命教育尚不完善的现

状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其中儿童处于人生的重要启蒙与发展阶段因此完善儿童的生命教育体

系必要且必须。

问题:

(一)我国儿童受社会负性事件困扰或可产生不良影响近年儿童受多重负性事件困扰未成年人

自残自杀、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等伤害事件层出不穷成为我国儿童死亡的首位因素。导致儿童

心理健康水平、精神卫生状况不佳对儿童生命观形成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在老龄化社会及

二胎政策的背景下儿童家庭中老年人亡故及家庭新成员诞生等事件成为常态。这使得身心处

于转化阶段的儿童常常出现恐惧、不安等失常情绪。国内生命教育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对儿

童生命意识的不足产生了推波助澜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已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从生命全

周期的角度出发儿童生命教育的不充分势必对其青少年阶段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二)我国儿童生命教育在国际上仍处于相对滞后水平上世纪 60年代自詹姆斯提出生命教育

这一理论起美国成为率先推行生命教育的国家。英国于上世纪 70年代建立了死亡教育机构开设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的教育课程。德国所开展的“善良教育”、“弱势关怀教育”等活动同样取

得不同程度的成功。面对多重社会负性事件日本于上世纪 80 年代将生命教育列入儿童青少

年教育教学规划大纲开设特色课程促进了全民生命教育的推广。相较之下自上世纪 80年代末我国首例安乐死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近 30年生命教育在我国各教育阶段仍发展缓慢。《2015

年度死亡质量指数》报告显示中国的死亡质量在 80个国家中排名第 71位。当前我国各教育

阶段生命教育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儿童阶段其教育理念、教育水平、教育方法等均

亟待完善。

(三)我国儿童生命教育在国际上仍处于相对滞后水平当今社会日益发展互联网高度发达儿童

接触的信息良莠不齐。新时代背景下儿童群体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初级阶段、人格发展的重要阶段错误的生命观建立将产生巨大危害。部分儿童对于生命的认知理解较

为淡薄对其个人发展起着很严重的影响导致儿童为追求物质享受迷失自我社会道德思想沦落

身心发展扭曲心理承受能力愈发薄弱自杀、欺凌行为频繁发生。我国目前亟需完善与儿童发

展紧密匹配的生命教育体系。

(四)学校、教师、家庭对生命教育认知水平、重视程度、实施状况不理想我国多数公立学校

所开展的生命教育课程“名存实亡”部分学校开展生命教育相关内容课近乎流于形式距预期水

平尚有差距。另外学校现有课程教材中的生命教育内容较为单一、专业性较差对学生身心发

展的针对性、指导性尚不明确。儿童教师普遍缺少相关培训就现阶段教师对于生命教育重视

程度与理解水平较不理想无法切实保障儿童生命教育质量。当前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儿童生命

教育、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程度较低。家庭教育和儿童成长的需要之间存在不相适应的方

面因此儿童从家庭——“生命教育第一课堂”中难以阐发对生命的思考。另外传统文化中对生

死教育的回避成为学校、教师、家长与孩子之间推进生命教育的屏障之一。

建议:

(一)国家及社会层面:

1、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儿童生命教育的重视程度将“完善儿童生命教育”重点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

2、成立专家团队。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儿童生命教育专家团队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变化适应社会发展方向及时修缮、改进儿童生命教育目标、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考核标准使其具有合法性、先进性及保障性。

3、建设课程体系。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将儿童生命教育纳入儿童重要教学内容中研究建立科学完善的儿童生命教育课程标准出版生命教育课程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的配套教材;对学校提出生命教育教学任务指标要求增设生命教育课程。

4、开展定期指导。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对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定期指导确保生命教育相关课程的开展具备科学性、创新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杜绝为儿童灌输错误的生命教育观念的现象;

5、加强科研投入。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倡导鼓励儿童生命教育科研项目的研究支持儿童生命教育研究基金会的建立和运营加大儿童生命教育相关研究资金的审批投入。

6、广泛社会宣传。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加强对儿童生命教育的宣传建设增加媒体对儿童生命教育的传播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手册、讲座开展及系列活动等方式引起社会的整体性共鸣。

(二)学校及教育机构层面:

7、构建“一主两辅”课程模式。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应用以综合型生命教育课程为主导渗透型与专题型学科生命教育课程为辅助的“一主两辅”课程模式引导儿童自主地“求生命之真、育生命之善、享生命之美”;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为一线在校教师(包括思想品德政治专科教师及其他学科教师等)创造进修培训的机会建立完善的再培训制度。在教育部的资金支持下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配备教师所需生命教育资源;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鼓励优秀先进教师发挥模范带头先锋作用带动儿童教师积极开展儿童生命教育;通过切身实践探索科学有效的生命教育方法。

9、完善课程大纲编制。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在开设生命教育专项课程中依照一定的生命教育教学大纲进行课程目标及课程内容的基本定位。

10、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建议学校和教育机构鼓励教师指导儿童家长帮助家长正确认识生命教育传授儿童生命教育的技巧与方法将生命教育充分融入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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