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关于政风作风纪律教育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5.07.23•【字号】豫交文〔2015〕368号•【施行日期】2015.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豫交文〔2015〕36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7月15日,驻马店市正阳县发生超限车主因对流动治超人员处罚不满服毒自杀,是继永城“11·14”、民权“11·24”事件后我省发生的第三起类似事件。
目前,车主已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省公路治超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按程序执法、执法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为深刻吸取正阳县“7·15”事件的沉痛教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决定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顿时间2015年7月23日-10月23日为期三个月。
二、整顿内容(一)人员核查。
根据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核查辖区内治超站人员身份、进入程序等,严格按照35人/站的标准控制执法人员数量,整顿治超站超员严重、混编混岗等问题,对不符合执法人员标准的采取调离、转岗等安置措施。
(二)证件清理。
对现有的各类执法证件进行查验,弄清证件数量、发证机关、持证人员身份等,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号)等要求,彻底整顿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等问题,对不符合规定办理的执法证件全部予以清理。
(三)执法程序。
依照《行政处罚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4〕148号)要求,整顿随意确定处罚标准、只罚不卸、乱查乱罚等不按程序执法问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554号)要求,部将于11月7日至18日组织有关省份对我省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迎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在本次检查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迎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的部署安排,围绕省际互检评分标准和要求,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充分准备,通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公路治超执法管理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成立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彦民副组长:魏金立马会成员:徐磊王勇张诚李江江涛龚全武胡连东常鹏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江涛同志兼任,负责迎检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具体工作指导。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迎检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明确责任,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各地要按照全省迎检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部内各司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12月第一部分概述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办办〔2016〕189号)二、目录数据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该公开以下内容:1.名称。
发布信息的具体名称,一般为政府信息文件名称全称。
2.文号。
发布信息的文件编号,如无正式文件编号可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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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甘交政法〔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交法函〔2017〕6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法明电〔2017〕46号)的部署安排,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于9—10月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
为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摸排和清理纠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管理等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设定和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
包括:(一)是否存在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自行设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情形。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了“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旨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全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本自查自纠报告旨在查看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评估整改提高效果,并针对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以此推动全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一)小组组建本局依据主管领导出具的通知安排,成立了自查自纠小组。
小组由全局11名中层干部组成,其中包括四名副县长、三名科长和四名处长级干部。
(二)整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小组依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纪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行全员清单化、过程化自我监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考核的“三化”服务标准、加强自身管理、重视人文关怀的“三个加强”。
(三)自查自纠情况1、存在的问题(1)领导干部作风低劣。
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理事务不规范不规范,甚至漠视群众,执法不公。
(2)工作流程不清。
有些工作没有明确的流程,随意更改现有的工作程序。
(3)不尊重法律法规。
有些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和不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4)工作效率低下。
有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存在拖延工作进度、虚报工作量、意见不合理等问题。
2、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思想,大力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事,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把握好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的按时进行。
(2)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一定要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具体的工作流程,让全体人员都能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方式进行工作。
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工作手册,并确定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定稿
湘西自治州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作办[2012]3号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各县市作风办:为认真贯彻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推动“服务基层解难题、优化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做好省督查组来州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根据州委领导指示,州作风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定于近期对全州八县市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八县市,其中抽查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督查时间3月13日—17日。
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与对应县市联系确定。
三、督查内容根据全省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督查方案要求,本次督查主要有以下内容:1、各县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情况各级各部门有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没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取得了什么成果;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没有建立基层联系点,每个村(社区)是不是都有干部驻点联系、入户走访;每个机关和事业单位是不是结对帮扶了一个村、社区、困难企业等基层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是不是每人结对帮扶了一名困难群众;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组及派机关干部驻群众工作站、工作组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坚持定期下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乡镇(街道)建立民情台帐、乡镇干部记民情日记情况等。
2、省直和州直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情况有没有进行动员部署;有没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工作队员是不是按时进点到位,开展工作;如何落实活动方案,为基层、群众解决了哪些问题;有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抓好问题解决;是不是遵守“六要六不要”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对省直和州直工作组评价如何等。
3、县市及乡镇街道开展主题活动情况看领导班子重视情况,是否传达贯彻了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是否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是否制定了活动方案,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主要领导是否带头开展了“三联”工作;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活动情况,是否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排忧解难,是否为基层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进了重点难点工作;看配合省、州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9.05•【字号】豫交文〔2014〕610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61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学习建议目录2014年9月5日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大力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有力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但是,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在部分单位(部门)、一些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把交通运输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振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执行能力,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为重点,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保证人民群众便捷舒适安全出行为目标,全面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集中整顿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履职不力等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的问题。
通过集中整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队伍,为全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转发省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庆阳市监察局关于转发省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监察局、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林业局:现将省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林业厅《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甘纠办20127号)全文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抓好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协调。
在全省安排开展“纠三乱,保畅通”专项治理活动,是省政府、省纪委落实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的重要行动,也是切实纠正全省公路三乱问题多发易发的有力举措。
各县(区)要以省七部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纠风部门牵头,治理“三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保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明确治理内容,突出治理重点。
各县(区)要从公路“三乱”问题重点部门行业、重要路段站点、要害问题症结入手,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排查摸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要对照省上的治理内容,结合本县(区)实际,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突出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县(区)要将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底向市纠风办专题报告。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各县(区)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实施。
要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公路“三乱”有关业务知识,周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治理的任务和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强化治理措施,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对重点公路执法单位、问题路段区域、违规收费站卡和社会群众反响大的上路执法行为实施重点监控,采取分片包干、跟踪督导、重点检查、反复督查等多种工作措施,坚决制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促进我县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根据X市公路处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路发〔X〕1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农村公路《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其成员如下:略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性问题,促进我县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三、整治时间和内容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X年12月1日至X年2月28日,分动员宣传、自查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要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超限认定标准、治超政策和规范执法的宣传力度,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治阶段(X年12月16日至X年2月15日)。
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统一执法标准和处罚标准,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按照“五坚持”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X年2月16日至28日)。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健全我县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各项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配齐更新执法执勤装备,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水平。
领导小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及时向市路政支队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整个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相关制度,以形成长效。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证的通知-晋交办函[2013]588号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证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证的通知(晋交办函〔2013〕588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和管理办法》,省厅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群众团体、新闻单位、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了5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和监督证,政风行风监督证自2013年9月开始正式启用。
现将监督员行使监督范围、内容和权力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范围聘任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范围为山西省各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业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
二、监督内容(一)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纠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法执法行为的建议;(二)监督行政收费行为,提出纠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规收费行为的建议;(三)监督廉洁行政情况,提出纠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人员“吃、拿、卡、要”行为的建议;(四)监督文明服务情况,提出纠正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窗口服务人员“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态度生硬行为的建议。
三、监督员的权利(一)对山西省交通运输工作的政风行风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被监督部门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二)查看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政风行风监督员可将监督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通过书面材料随时反映,也可通过定期召开的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反映;(四)参加省厅或监督对象组织的集体调研、检查评议时查阅监督对象有关资料;(五)参加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及监督意见、建议的督办、反馈会议。
运管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运管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运输行业发展迅猛,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运输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等。
为了加强运输行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安全,运输部门决定对运输行业的作风进行整顿。
二、整顿目标。
1. 提高运输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运输市场秩序;2. 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出行需求;3.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整顿措施。
1. 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2. 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资质、车辆运行状况、驾驶员资质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推动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4. 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测和调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5. 加强对运输安全的监管,推动企业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四、整顿效果。
1. 运输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公众出行满意度提高;2. 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顿,非法运输现象明显减少,市场竞争环境改善;3. 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运输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公众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建议和展望。
1. 运输部门应加大对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作风整顿工作,确保整顿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2. 运输企业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3. 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积极参与运输行业的整顿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六、结语。
运输行业的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希望通过运输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为我国的运输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体验。
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一、行动目的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项,为我县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政策依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71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平政发(2020)40号)三、主要内容《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此次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思想以及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全县交通行业领域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行业领域统筹、协调、指导专项整治行动。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应的责任分工。
(五)推进措施对表细查;清单管理;挂牌督办;强化督导;定期通报;严肃问责。
(六)进度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2、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底)。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底)。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底)。
(七)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工作保障;改进监管方式;及时报送情况。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部署和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线索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自2023年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
二、整治内容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结合实际全面摸排、深入查找、清理和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和新问题,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整治:(一)“逐利执法”问题。
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
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
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重点整治2022年专项自查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豫交文[2012]204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2〕204号)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厅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省厅决定自2012年3月16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顿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树形象,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形象,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顿内容(一)爱岗位,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要按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健全责任机制,细化分解责任目标,严格奖惩考核。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
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勤奋工作,按时上下班,认真解决机关内部迟到、早退、上网聊天打网络游戏等不良现象。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治理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正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2.27•【字号】豫交执法函〔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执法函〔2023〕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27日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制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2023年2月至4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的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促进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一流、业务素质一流、法治素养一流、纪律作风一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交通执法“铁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重点(一)执法主体错误,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治超现场执法中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直接罚款,不按规定实施处罚问题;(二)开展执法工作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从事执法活动问题;(三)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侵害执法对象人格、损害执法队伍形象问题;(四)过度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超期扣押车辆问题;(五)执法人员勾结车主、司机、“黄牛”违规带车放车,收“黑钱”,谋取私利,充当违法车辆“保护伞”问题;(六)执法人员违规收取停车费、卸货费、卫生费、过磅费等问题;(七)执法不作为、不履职问题;(八)行政执法频次过高,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检查问题;(九)行政执法文书适用不规范问题;(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十一)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法治素养偏低,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十二)其他行政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问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现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2018年6月12日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方案为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切实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效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着力优化公路路域环境,防止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8〕213号)要求和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树立“抓执法就是抓安全”的责任意识,采取“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方针,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开展以货车超限超载、客运市场秩序、公路路域环境三项治理为重点的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最大限度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一)切实抓好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整治1.强化货运源头监管。
要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加大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宁交办发〔2018〕301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301号五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执法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宁夏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党〔2018〕85号)和《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驻交通纪监发〔2018〕68号)要求,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现就开展有关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聚焦公路执法、治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定以下5项整改措施,由五市交通运输局、厅相关处室及厅属执法单位负责落实。
通过问题整改,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显著规范。
(一)全面规范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车辆管理。
通过明查暗访、清理整顿等形式,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规范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建立本单位、本系统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坚决消除“漏检车、注销车、报废车、私家车”等非执法专用车辆上路执法现象。
责任单位:五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加强路政、运政巡查力度。
及时制止涉路违法案件,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交电[2015]2号【发布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5.01.09【实施日期】2015.0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吉交电〔2015〕2号)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吉林省安全生产2015年首月平稳开局及“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吉安委明电[2014]号)要求,省厅决定自2015年1月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现将省厅制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方案2.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情况统计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1月9日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切实抓好2015年安全生产开局起步工作,确保春节春运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春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厅决定自2015年1月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5年春季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继续巩固深化“秋冬会战”和“平安交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立足于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难点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春季行动,进一步摸清全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全面治理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机关作风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发文字号】湘交党[2011]8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1.02.18【实施日期】2011.0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党〔2011〕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厅机关各党支部: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六治”(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的统一部署和省作风办对我厅民主评议意见整改的有关要求,厅党组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2011年2月18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六治”(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的统一部署和省作风办对我厅民主评议意见整改的有关要求,厅党组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厅直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集中整顿”活动。
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是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塑造交通运输领导机关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机关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通过集中整顿,解决目前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面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实现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达到“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的总体要求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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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关于深入展开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站点、稽查队:
根据中国共产党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总支委员会文件(平交发[2012]1号)《关于在全局深入展开纪律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局总支委员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治超执法队伍纪律作风思想教育,旗帜鲜明地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狠刹歪风邪气、惩处违纪典型,凝聚发展共识,达到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为此,治超办对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
(一)加强学习宣传。
各站点、稽查队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袁纯清同志在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在省委十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银旺书记在三级干部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大力但导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风气。
(二)弘扬优良作风。
各站点、稽查队要采取多种形式,
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以优良的作风提信心、鼓干劲、促发展,切实把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谋转型、促跨越、保和谐上,使干事创业成为主旋律,使勤政善政廉政成为作风建设的核心要义。
(三)开展警示教育。
要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
各站点、稽查队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价值观严重扭曲、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在此基础上,各站点、稽查队对自身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讨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拿出整改办法和措施。
(四)注重启发自觉。
各站点、稽查队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平发[2011]24号)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不准”规定,努力变“十不准”为“十自觉”、“十严守”。
二、开展集中整治,狠刹不正之风,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
(一)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要的恶劣风气。
特别对没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自以为是,搞不团结的人和事,各站点、稽查队要进行集中整治。
(二)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
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
局领导组和治超办领导要对各站点、稽查队的办事效率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有关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部门首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上下班、值班、卫生纪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站、队职工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关于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群众反映举报并查实的问题以及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站、队负责人拿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局总支、局务会研究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局总支委员会文件规定,除按照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外,凡出现上述问题一次的单位,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和部门领导在本单位作出深刻检查,是执法人员的要调离岗位,全局通报批评;出现两次的单位,当事人罚款1000元,所在部门领导、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罚款500元,所在单位领导在单位职工大会上作出检查,局分管领导在局务会上作出检查,全局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及以上的,当事人罚款2000元,所在部门领导、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局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并在局务会上作出检查,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照检查。
当事人属于副股级以上干部的,罚款额度加倍。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治超办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处
理意见,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1. 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
2.因作风和纪律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玩忽职守,给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单位酗酒闹事,故意滋事,严重损害机关形象的;
5. 人为因素闹不团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6.利用社会不稳定因素,别有用心煽风点火,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社会事件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我治超办成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毅祥(治超办主任)
副组长:张胜年(稽查队副队长)
成员:白宝金(乱流超限站站长)
李智林(岔口超限站站长)
白志明(东回超限站站长)
穆田福(甘桃驿出省口站长)
张晓亮(稽查三队队长)
翟志平(稽查二队队长)
刘彦刚(治超办办公室办事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耿树山、岳星。
各站点、稽查队负责人是抓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各
站、队要把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统筹安排、统筹推进。
要成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站点、稽查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努力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特别是要注意把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出来,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站点、稽查队教育整顿活动要按照局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查办典型案件,及时剖析整改;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四)狠抓工作落实。
治超办将把各站点、稽查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