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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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年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执法监督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加强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注重监督职能,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
近几来,为增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市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了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效力:一是督促政法部门围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周密科学、高效务实、简便易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二是督促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细化警务、检务、审判、狱(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防止暗箱操作,把执法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抓紧抓好,切实保障提高执法监督效果。
三是督促政法部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切实解决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出现执法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
四是督促政法部门建立政法干警的执法和司法工作档案,全程记录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过程。
2011年,我市继续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全年共立各类刑事
案件955起,同比下降20.4%,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40起,打掉犯罪团伙19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69名,连续八年实现命案全破。实现了一系列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平安稳定,提振了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信心。
二、注重办案质量,强化案件评查工作
按照JC市“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部署和我市《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2010年案件评查工作的基础上,我市继续将结案不息诉、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涉法涉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并根据政法各部门案件办理情况,确定当年我市评查案件总数65件,于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启动2011年案件评查活动的通知,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强化对政法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监督。启动案件评查活动后,为加强对政法各部门评查活动的督促检查,我市实行了案件评查情况月报表制度,要求政法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案件评查情况上报政法委。做到了案件评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
2、严格评查过程,规范评查程序。为扎扎实实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政法各部门都选调了精通办案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以从根本上保证所评案件的质量。检察院由副科长以上17名检察员主要担当评查人员,组成了评查小组,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及律师参与评查。法院抽调了9名业务精、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及3名被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组成了评查工作组。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评查活动领导组,由纪检书记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查组,认真开展评查活动。
3、对照评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为确保评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我市对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执法单位进行排名通报;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督促办案人员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自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以来,市委政法委通过下发整改建议意见书、不定时督查等方式促使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案件评查过程中存在执法问题和瑕疵案件全部得到了整改,有效推动各项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注重维稳实效,狠抓涉法信访清积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依托“信访积案化解年”、“信访攻坚大会战”等多项信访专项活动,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基本扭转了我市涉法上访工作的被动局面。2011年,JC市交我市办理的涉法涉诉9起案件中,有3起积案已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还有1起被成功引导其进入了司法程序,防止了上访事件的升级,剩余案件也正在积极化解中。主要做法是:
一是要求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
力,避免事态扩大。特别是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使其息访罢诉。
二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或转办。去年转给政法各部门办理的案件18件,在转办下去的案件后,我们注重跟踪督查,狠抓落实,随时把握情况,保证督办案件的质量,所转办的18起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在办理JC市交办案件与我市督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将每一个案子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一是市四个班子成员分包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明确其责任案件的办结时间、要求、标准。二是政法部门负责人主动包案,现场办公,了解案件实情,协调案件办理,亲自登门回访案件当事人。三是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协助政法机关化解、稳控本单位、本乡镇的案件。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做到亲自接访当事人,亲自查阅案卷,听取案情汇报,亲自研究工作措施和处理意见,亲自把关审核结案材料,亲自督促处理意见的落实。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我市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进度,保证了在重大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注重信访基础建设,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市历来注重信访接待工作,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的基础工作,时刻保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进行接访,对于信访接待中发现的深层的社会矛盾,不仅进行深入的分析研
究,准确把握矛盾的内在规律性和矛盾发生的倾向性,对于那些信访中反映出来的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情况,立足于早发现、早防范、及时处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留后患。目前,我市政法各单位信访场所运行正常,有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制定有领导包案制度、领导接访制度、初信初访查办机制、对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办的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均落实了领导包案责任制。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每月接访一至二次,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并结合工作实际,推行预约接待制度,对来信来访的群众要求领导接待的,由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系,在一周内安排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接待制度,对一些久诉不息的案件或者老上访户,由主要领导带队,通过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摸清其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对口接待制度,对来访群众没有明确要求由哪位领导接访的,由工作人员根据其反映的内容,联系分管领导进行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政法各单位领导共接访500人(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次,95%的来信来访案件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2011年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法上访工作难度较大,有些涉法上访案件案情明了,结论客观,但由于当事人的偏执,息诉很是困难,尤其是一些执行案件,办理难度大,协调困难,以至案件久拖不决。
2、涉法上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尚有差距,信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汇总与文字材料工作有时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