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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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健开展转融通业务,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转融通业务包括转*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券业务是指本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本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向证券公司集中提供资金和证券转融通服务第三条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第二章转融通借入人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转融通借入人:具有*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为便于本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本公司提供如下材料: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公司最近两年内是否发生债务违约、重大诉讼、对外担保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责任事项的说明;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第六条本公司与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事项第七条本公司对证券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诚信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征信调查,建立征信档案,以书面和电子方式记载、保存征信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第八条本公司设立授信管理决策机构,制定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标准和程序,对证券公司征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市场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第九条本公司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进行调整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本公司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第十条证券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或者终止对其提供转融通服务:违反本公司业务规则或者转融通业务合同,影响转融通业务正常运行;被依法取消*融券业务资格或者撤销、关闭、解散或者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转融通账户第十一条本公司以自身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开展转融通业务第十二条证券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应当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载其交存的担保证券和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前款所述账户,需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转融通担保证券/资金明细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预留业务印鉴卡一式两份;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其开户申请材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齐备后,本公司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在上海、深圳市场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前,需将其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资金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自营证券账户、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向本公司报备,并在上述账户发生变更时,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注册资料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借入证券或者资金的,本公司通过结算公司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将出借证券划付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或者从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将出借资金划付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证券公司向本公司提交保证金的,需通过结算公司从其自营证券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付至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从其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将保证金资金划付至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第十六条本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其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余额、变动记录、账户资料等信息的查询服务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申请注销其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需事先了结其全部转融通债权、债务,并提取全部保证金第四章转融通标的证券第十八条本公司根据*融券标的证券相关管理规则和市场状况,合理确定转融通标的证券名单,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第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公司可以对转融通标的证券名单进行调整:转融通标的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出现合并、收购或者重大资产重组的;*融券标的证券被证券交易所临时调整的;本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形第二十条本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五章转融通申报与成交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转*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5:00前可撤销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上海市场转融券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深圳市场转融券申报指令的时间为9:15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4:30前可撤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可以调整交易日期和交易时间并向市场公告第二十二条转*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三个档次,转融券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天五个档次本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转*、转融券的期限档次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转融通业务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归还日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顺延至该证券复牌日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按照不同期限档次设置相应的转*、转融券费率,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当日固定,次一交易日可以调整本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半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公布每一交易日转*费率本公司根据转融通标的证券供求情况等因素公布每一交易日转融券费率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可以向本公司提交转*申报指令,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期限、费率、金额等要素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转*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万元的整数倍;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申报总额不超过5亿元,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申报条件,并可根据资金头寸和风险管理需要调整当日拟出借资金总量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按照下列原则生成转*成交结果:所有证券公司资金借入申报的总额不超过本公司资金出借总额的,按证券公司申报的时间顺序依次成交;所有证券公司资金借入申报的总额大于本公司资金出借总额的,根据不同期限档次申报总额按比例分配可出借的资金数额,按比例分配后有剩余金额的,按期限从长到短的次序分配剩余金额各期限档次资金分配完成后,同一期限档次下,根据各证券公司申报总额按比例分配可出借的资金数额按比例分配后仍有剩余金额的,按借入申报金额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金额相同的按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分配剩余金额,最小成交单位为10万元第二十八条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下列类型的转融券申报:非约定申报;约定申报第二十九条非约定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期限、交易方向、费率、证券数量等要素第三十条约定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期限、交易方向、费率、证券数量、对手方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约定号等要素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转融券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股的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万股第三十二条本公司按照下列原则生成转融券成交结果:非约定申报,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标的证券所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总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出借数量的,按证券公司申报指令的时间顺序依次成交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标的证券所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总数量大于本公司出借数量的,按比例分配方式成交;按比例分配成交后有剩余股份的,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数量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数量相同的按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分配剩余股份,最小成交单位为股;约定申报,本公司按照一一对应原则成交,生成转融券成交数据第三十三条转融通标的证券在当日开市后停牌至15:00的,本公司当日不提供该证券的转融券服务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申请转融通交易展期的,至少应当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提出,经本公司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期限与原期限相同,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天期的转融券交易不得展期第三十五条转融通交易归还日顺延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券公司按原费率和顺延后合计自然日天数支付转融券费用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本公司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不再向证券公司收取转融券费用归还日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本公司也可以与证券公司协商采取现金方式了结转融券债务第三十六条本公司与证券公司采取现金方式了结转融券债务的,根据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指数编制机构编制发布的*行业指数计算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公允价值=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证券数量第三十七条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进行收购,以该证券为标的的转融券交易归还日在收购公告之日起第3个交易日之后的,该笔交易提前至收购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了结第三十八条转融通标的证券终止上市,以该证券为标的的转融券交易归还日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第3个交易日之后的,该笔交易提前至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了结第六章清算与交收第三十九条转融通业务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根据结算公司发送的资金和证券划付结果、权益分派数据及转融通业务平台的转*、转融券成交数据等进行转融通资金和证券的清算,计算转*和转融券归还日、费用和违约金及转融券的权益补偿资金和证券,生成转*、转融券清算数据第四十条本公司按照实际出借资金、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费用转*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每笔转*费用=该笔交易出借资金金额×该笔交易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费率×实际占用天数/转*交易了结时,本公司按照先偿还转*本金,再偿还转*费用的顺序认定第四十一条本公司按照出借证券当日或者展期日收市后市值、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融券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融券费用转融券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每笔转融券费用=出借证券出借日或者展期日收盘价×该笔交易出借证券数量或者展期证券数量×该笔交易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融券费率×实际占用天数/第四十二条转融通费用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于归还日支付,归还日不计算费用转融通归还日顺延的,顺延期间转融通费用照常计算,但归还日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情形除外第四十三条转*或者转融券成交当日,本公司将转融通业务平台日终清算生成的转*和转融券数据发送相关证券公司转*成交数据包括证券公司代码、编号、转*金额、期限、起始日期、归还日期、费率、费用等要素转融券成交数据包括证券公司代码、证券公司证券账户、编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证券数量、转融券金额、期限、起始日期、归还日期、费率、费用等要素其中,转融券金额为出借证券按照成交当日该证券收盘价计算的市值第四十四条本公司于每一交易日日终向证券公司发送下一交易日应当了结的每笔转*数据、转融券数据,作为下一交易日应当归还资金或者证券,以及应支付费用、权益补偿资金、权益补偿证券和违约金的交收通知证券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按交收通知逐笔向结算公司提交相应的资金和证券划付指令,归还或者支付相应的资金和证券,但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情形除外第四十五条转*成交当日,本公司向结算公司发送转*成交数据,通过结算公司将出借资金划付证券公司转*归还日,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提交归还本金和支付费用的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资金划付本公司证券公司归还资金时所使用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原则上应当与其借入资金时所使用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相同,确有需要变更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的,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第四十六条转融券成交当日,本公司向结算公司发送转融券成交数据,通过结算公司将出借证券划付证券公司转融券归还日,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提交归还证券的证券划付指令和支付费用的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和费用划付本公司第四十七条转融券涉及权益补偿的,本公司于权益登记日生成相应权益补偿数据,并发送相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当于权益补偿日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划付指令或者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权益补偿证券或者权益补偿资金权益补偿日、权益补偿证券和资金数额的确定,按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转*或者转融券展期的,证券公司应当于展期日向结算公司提交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原转*、转融券费用展期转*或者转融券的费率执行展期日的费率,展期转融券金额为按展期日该证券收盘价计算的市值第四十九条转*或者转融券归还日,证券公司未向本公司按期足额划付所借资金、证券或者权益补偿资金、证券以及相关费用的,证券公司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内补足相关资金或者证券,并向结算公司提交资金划付指令,向本公司按日支付费用及所欠债务金额%的违约金证券公司未在归还日的下一交易日补足的,本公司有权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的约定暂停对其提供转融通服务证券公司未在归还日后两个交易日内补足的,本公司有权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的约定处分其保证金,用于清偿其所欠的转融通负债第五十条证券或者资金划出方实际划付数额多于应划付数额的,对多划付的部分,经划出方与划入方协商确定后,由划入方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或者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或者资金退还划出方第五十一条证券划出方实际划付证券品种与应划付证券不一致的,对错划的证券,经划出方与划入方协商确定后,由划入方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退还划出方第七章保证金管理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借入资金或者证券,应当向本公司提交保证金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交纳或者以自有证券充抵保证金本公司仅对保证金资金部分支付利息第五十三条本公司与结算公司签订转融通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结算公司代为管理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保证金存管、本公司保证金账户及证券公司保证金明细账户的数据维护及日终盯市等事项第五十四条本公司按审慎原则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向市场公布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第五十五条本公司根据征信情况对证券公司设置不同档次的保证金比例要求,最高为50%,最低为20%本公司可以根据风险控制需要,调整保证金比例的档次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保证金比例=/{转*金额+∑[×当前市价]+转融通费用+权益补偿资金+违约金}×%第五十六条证券公司可以向结算公司提交指令,申请交存、提取、替换保证金,也可以通过本公司转融通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申报卖出交存的证券或者申报买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证券公司申请交存、提取、替换、交易保证金的指令,均需通过本公司审核第五十七条证券公司交存、提取、替换保证金或者通过本公司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买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应当符合保证金比例、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余额占该证券总市值比例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委托结算公司对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当日终证券公司保证金比例或者现金占应缴保证金的比例不符合本公司规定时,证券公司应当在其后的2个交易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本公司将按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处分保证金,并按日收取未补足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第五十九条证券公司到期未足额偿还转融通债务的,本公司可以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处分其保证金,用于偿还其所欠债务。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三篇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三篇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在乙方处开设证券账户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证券账户的开户1.1 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作为其证券交易的服务商,并同意在乙方处开设证券账户。

1.2 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1.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开户资料,为甲方开设证券账户,并按照甲方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

二、证券账户的使用与管理2.1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证券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号码、密码等,并不得将证券账户出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2 甲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自行进行证券交易,也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委托乙方进行交易。

2.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佣金等。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的证券交易及相关服务,并享受乙方的优惠政策。

3.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遵守乙方的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资料,并对甲方的资料进行审核。

3.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并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3.2.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并保证甲方的账户安全。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及解释等事项,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融资、乙方融券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本协议中的“融资”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资金用于购买证券的行为。

1.2 本协议中的“融券”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1.3 本协议中的“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和融券行为。

第二条融资融券额度及期限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融资融券期限为____个交易日。

2.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利率为____%,融券费率为____%。

2.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还款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融资融券证券范围3.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证券。

3.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如需调整,应书面协商一致。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融资融券业务。

(2)甲方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息和融券费用。

(4)甲方应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融资融券业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相应的资金和证券。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使用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4)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____%。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7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7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信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通过融资融券方式开展证券投资活动,乙方作为专业的证券公司,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为符合融资融券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愿意遵守本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融资融券服务。

2. 乙方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二、融资融券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融资融券服务:1. 提供融资资金供甲方买入证券。

2. 提供融券服务,即向甲方出借证券供其卖出。

3. 提供相关的投资咨询和市场信息服务。

三、融资和融券的具体约定1. 融资和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按照乙方公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及本合同约定执行。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及费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融资资金或融券。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融资融券账户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甲方的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乙方的业务规则。

四、风险管理和控制1. 甲乙双方应遵守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相关规定,合理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

2. 甲方应了解并接受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活动进行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融资或融券的额度、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等。

五、保证金及担保物1. 甲方应按规定提供足额保证金或担保物作为融资融券的担保。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担保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以确保融资和融券的安全。

六、信息披露和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7篇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7篇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7篇篇1协议双方:甲方:(证券公司全称)乙方:(证券公司客户全称)鉴于甲方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格,乙方拟在甲方处开立转融通账户,为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转融通业务中的合作关系,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业务健康发展。

二、账户开立1. 乙方在甲方处申请开立转融通账户,账户号为____________。

2.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开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完整开户信息后,及时为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

三、业务规则1. 乙方可通过转融通账户进行融资交易,融资来源为甲方或其他合法渠道。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转融通账户。

3. 乙方融资交易应确保资金安全、交易合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融资交易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四、账户管理1.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转融通账户的安全、合规运行。

2. 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3. 乙方应及时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4. 甲方应保障乙方账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五、风险管理1.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确保转融通业务风险可控。

2. 乙方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并控制业务风险。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融资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费用与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转融通业务相关费用。

2.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及时结算融资交易款项,确保业务资金流转顺畅。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采取限制交易、冻结账户等措施,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3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3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3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信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乙方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和资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通过乙方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融资融券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活动。

第三条术语解释在本合同中,融资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融入资金购买证券的行为;融券是指甲方通过乙方融入证券卖出的行为。

第四条融资融券账户管理1. 甲方需在乙方开立实名融资融券账户,并确保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及相关安全工具,确保账户安全。

因甲方泄露密码及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融资业务条款1. 融资额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确定甲方的融资额度。

2. 融资期限:融资期限根据甲方具体交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规定期限。

3. 融资利率:融资利率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具体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第六条融券业务条款1. 融券额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账户资产情况,确定甲方的融券额度。

2. 融券期限:融券期限根据甲方具体交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规定期限。

3. 融券费用:融券费用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具体费用根据证券种类、市场情况调整。

第七条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 乙方应向甲方揭示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并提供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服务。

3. 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1. 甲方申请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物。

2. 甲方应确保担保物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担保物进行检查、评估、处置等,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6篇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6篇

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6篇篇1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签订方:甲方:(证券公司全称)乙方:(证券公司客户全称)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证券公司,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格,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转融通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处开立转融通账户,以进行证券转融通业务。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

二、账户开立1. 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并通知乙方是否成功开立转融通账户。

3. 转融通账户仅限于乙方进行转融通业务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业务规则1. 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转融通交易。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市场要求,合理确定转融通交易的品种、数量、期限等要素。

3. 甲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能力,提供合理的转融通交易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交易结果。

4.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证券市场规则,确保转融通业务的合法合规。

四、资金与证券管理1. 乙方应在转融通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或证券,以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

2. 甲方应对乙方的资金及证券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合规。

3.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并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到账。

五、风险管理与控制1. 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转融通业务中的风险。

2. 乙方应关注市场变化,合理评估风险,确保交易决策的独立性和谨慎性。

3. 甲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乙方账户被注销或冻结;(3)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本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况。

2024年转融通账户开立协议

2024年转融通账户开立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转融通账户持有人):_______乙方(开立协议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转融通账户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1.1甲方同意向乙方申请开立转融通账户,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

1.2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转融通账户,并按照甲方的委托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条账户信息2.1甲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实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甲方转融通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操作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三条业务范围3.1甲方通过乙方开立的转融通账户可进行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转入转出等业务。

3.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品,并遵守乙方的担保品管理规则。

第四条费用及利息4.1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费率支付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相关费用。

4.2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规和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资金及证券划转5.1甲方应确保转融通账户内的资金及证券来源合法,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5.2甲方通过转融通账户进行的资金及证券划转应遵守本协议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六条风险控制6.1甲方应了解并认可转融通业务的风险,自行承担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6.2乙方应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甲方的转融通账户进行风险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

第七条信息保密7.1乙方应对甲方的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2甲方同意乙方在履行监管、法律义务等情况下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9.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模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的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提升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转融通业务账户是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以其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向其提供借贷资金的业务。

转融通业务账户是客户在本公司开立的一个特殊账户,该账户具备特定的使用限制和处理流程。

第三条转融通业务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经营状况、信用评级等因素,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开办的所有转融通业务账户,相关的交易对手、合作方和普通客户等均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转融通业务账户开户第五条客户在开立转融通业务账户之前应当先进行合法身份认证,并与本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客户应当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客户应当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向其开立的转融通业务账户存入一定的担保物,为该账户的正常转融通操作提供保障。

客户应当确保担保物的安全性和实时性,避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担保物的资产损失。

第七条本公司应当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担保物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本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资金调度等操作时,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担保物比例、交易规模、质押证券种类等控制。

第三章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第八条转融通业务账户的交易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则,客户在进行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风险和条款,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违规操作和交易损失。

第九条客户在进行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时应当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操作要求,确保交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客户在进行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前,应当确保其转融通业务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导致的交易失败和违约责任。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书6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书6篇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书6篇篇1甲方(证券登记服务机构):__________乙方(证券持有人/相关当事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为乙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保障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二、证券登记服务内容1. 证券账户开立:为乙方开立证券账户,记录乙方持有的证券及变动情况。

2. 证券登记: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乙方持有的证券进行登记,确保证券权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证券存管:对乙方持有的证券进行存管,保障证券的安全和完整。

4. 证券变更:根据乙方的申请,办理证券的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过户、非交易过户等。

5. 派发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向乙方派发证券相关的权益,如股息、红利等。

6. 提供查询服务:为乙方提供证券持有情况的查询服务,保障乙方的知情权。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证券登记服务费用。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高效、准确的证券登记服务,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 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配合甲方完成证券登记工作。

5.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证券登记服务费用。

2. 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具体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五、保密条款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证券持有情况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2.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证券登记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证券开户合同范本

证券开户合同范本

证券开户合同范本甲方(证券公司):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投资者):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具有证券经营资格的证券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投资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处开设证券账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账户开设1.1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开设证券账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1.2 甲方负责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并保证账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账户管理2.1 乙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查询、冻结、解冻等。

第三条交易规则3.1 乙方在甲方处进行证券交易,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买卖、资金划转等。

第四条资金管理4.1 乙方应将交易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2 甲方负责乙方资金的安全,不得挪用乙方资金。

第五条信息披露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证券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交易量等。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风险提示6.1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提示证券交易的风险,并不得隐瞒或误导。

6.2 乙方应充分了解证券交易的风险,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证券开户银行合作协议模板

证券开户银行合作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签订日期:______签订双方:甲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专业证券服务提供商,需要与乙方这样的金融机构合作,以便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开户、资金存取、交易结算等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 证券开户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客户提供证券开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身份验证、资金存管等。

2. 资金存取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客户提供资金存取服务,确保客户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资金交易。

3. 交易结算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划拨、交易清算、交收等。

4. 信息共享与保密:双方应相互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交易数据、市场动态等,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二、合作方式1. 账户管理:乙方负责客户的账户管理,甲方负责提供开户流程、客户服务等相关支持。

2. 资金管理:乙方负责客户的资金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资金管理行为。

3. 技术支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双方系统之间的稳定对接。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专业的证券开户、资金存取、交易结算等服务。

- 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 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为甲方客户提供优质的证券开户、资金存取、交易结算等服务。

- 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 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前______个月,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信息:姓名、职务等详细资料乙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机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开立转融通账户,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开户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署并共同遵守执行。

相关协议事项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本协议中涉及的转融通账户是指用于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的专用账户。

本协议中的术语解释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开户目的与用途甲方申请开立转融通账户的目的是为了参与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账户仅限于合法合规的交易活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安全、高效的交易服务;(二)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规则,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交易活动;(三)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交易费用等;(四)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及相关安全信息,对账户安全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规定,对甲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交易结算、费用结算等必要信息;(三)乙方应保障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转融通合同书

转融通合同书

合同编号:转融通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转融通合同书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

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

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

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

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

金融合同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金融合同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金融合同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为确保证券交易结算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转融通账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信守。

一、协议目的与定义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转融通业务中的合作关系,确保证券交易资金的及时清算和高效流转。

转融通账户指甲方通过本协议在乙方处设立的特定账户,用于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资金结算等用途。

二、账户开立与运行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材料证明,以便乙方审核并为其开设转融通账户。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 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审核甲方提交的材料,并为符合条件的甲方开立转融通账户。

4.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相关安全信息,避免泄露。

三、资金流转与结算1. 甲方通过转融通账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交易资金实时清算。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和效率。

3.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交易规则进行资金结算,遵循T+0或T+1的结算周期。

四、风险管理与控制1.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交易风险可控。

2. 甲方应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3.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提示风险。

五、费用与收费标准1. 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转融通账户的相关费用。

2. 双方应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本协议中约定。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和结算明细,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2. 本协议的终止应遵循相关法规和交易规则,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照规定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七、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书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书

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书甲方(开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在乙方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证券账户开户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账户开立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及法律要求的相关文件。

2. 乙方负责审核甲方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确认无误后,为甲方开立证券账户。

二、账户管理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应保证甲方账户的安全,对甲方的交易信息保密。

三、交易规则1. 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

2. 甲方应确保交易资金的合法性,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四、风险揭示1.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揭示证券交易的风险。

2. 甲方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

五、费用与税收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

2. 甲方应依法缴纳因证券交易产生的税费。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结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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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二是业务水平还不够。

由于自己进入公司不久,虽然业务水平有了提高,但基金任务和开户任务完成都不理想,还需要非常大的提高。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一方面,随着etf加速扩容,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实施,以及股指期货等新产品逐步酝酿成熟,交易制度创新逐步推出,下半年创新业务层出不穷;另一方面,随着ipo重新开闸,市场融资功能恢复,在新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环境中,后股改时代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需求更加强烈、资本运作手段日趋多样化,私募、并购、非上市股权的投资和交易等市场机会呼之欲出。

创新业务为券商提供了更多的业务机会和赢利增长点。

第五条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
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

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
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
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

但上柜有价证券
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
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
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

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

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四月的税改给五月的行情带来了无限的期望,毕竟,大盘这几个月的走势有些太熊了。

行情似冰,可我却没有停下手上的工作,我开始带起了自己的团队,也开始找到了不一样
的酸甜与苦辣。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
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

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
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
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
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
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1.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2.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3.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4.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5.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1.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2.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3.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4.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5.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的行为人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6.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

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

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各营业部按照公司规定组织专人对新开户客户进行回访,核实客户身份,揭示风险,收集客户意见,解答客户疑问,并利用CRM系统进行了详细记录。

同时,各营业部利用CRM系统,加强对客户的筛选和分析,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加强新股中签、风险提示、分红通知等基础客户服务工作,进一步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客户的权益。

第十三条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
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1.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2.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3.自行解散或歇业。

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从前年开始,公司意识到我们柜台软件版本不统一,给升级和维护造成很大的麻烦。

总公司决定对柜台的版本进行统一。

我负责做了国都阜外营业部,中信白家庄营业部,金信北京营业部的年检升级。

和其他同事共同完成了北京地区柜台软件的版本的统一。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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