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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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X X项目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目录
第一章概要
1、xx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应在建设单位的主导下,明确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各方项目参建人员全程参与,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2、建立施工现场考勤制度,确保参建各方人员无论何时均有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期;
3、建立多方会议机制,增加沟通,确保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尽早发现,解决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参建各方协同作业,提高工作效率;
4、制订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对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管理做出明确要求,保证施工管理有序进行;
5、对整个项目过程资料进行有效的记录,各方可通过检查记录检验核实,以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可追溯性;
6、本工程实行层级垂直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的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均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服从监理单位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服从建设单位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各项指令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至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传达至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7、每一管理阶层应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
8、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参建单位或个人实行经济处罚制度,《处罚通知单》一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交由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在下期工程进度款项中扣除。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工程会议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周例会,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各分项工作专题会议、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专项会议。每月最后一次监理例会合并为月例会。
监理例会要求
会议时间:监理例会时间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总承包方共同确定,时间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不再修改。
施工现场办公区会议室,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指定执行经理、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为必须参会人员,其他需参会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监理单位无须每次通知传达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
会议准备:参会各单位必须携带上次会议记录,准备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问题,准时参加。施工单位还需交付《工作周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监理单位会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工作周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例会之前7天已完工作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未完工作及原因;
(2)例会之后7天工程进度计划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协调的工作,制定进度纠偏措施;
(3)预计需要进场检验并需要复试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
(4)预计需要进行的分部、分项验收;
(5)需要落实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及分包单位配合工作;
(6)上周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周报具体内容,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模板,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监理单位要求编制周报。周报由各参建单位资料员负责收集存档。
会议纪律:参会各方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请将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
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参会各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顺序发言。
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进行反馈,分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反馈。超过两个工作日未反馈者,视为默认。
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出进度滞后的解决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洽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会后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方。
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例会相关规定执行,参会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会议内容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三方协商确定。如需其他单位,如设计、地勘等参会,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派遣专车接送,其他单位明确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参会的除外。
二、工程文件管理
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
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业务活动往返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项目章)。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参建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请各参建单位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各单位必须书面指定文件收发人,文件收发人应主动保持与参建各方的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对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5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若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
在收文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阐述不同观点。超过七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规定编写。规程中没有相关规定的,应由监理单位确定编号编写格式(例如:文件简名(两个字或四个字汉语拼音首个字母大写)+年份(17)+月份(07月)+序列号),各方统一执行。
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项目参建各方应把收集、整理、提供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纳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并加以考核。当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建设单位项目部有权拒绝接受。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北京市现行规定执行。归档要求如下:凡需归档文件材料应由项目所属各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按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统一编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时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审应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得到确认签字的各种资料原件交各方资料员保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查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保管的工程资料。待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符合北京城建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要求、内容、档案预验收,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并结合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编。
三、施工现场作息制度及考勤管理
施工现场作息制度
参建各方均应保证在施工作业期内24小时均有管理人员驻场,包括夜间和法定休息日。
参建各方作息制度不做统一管理,但集中工作时间不应短于早晨8时至下午17时。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参建各方均应安排值班人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