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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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重点精讲—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重点精讲—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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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数上予以明确。

(2)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4)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企业的财产不论是投资人的原始投入还是经营所得,均归投资人所有。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基础讲义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基础讲义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投资人,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当中,代表企业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关系,如果产生了债务,按照规定,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财产。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相关考点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相关考点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例题·多选题】张某出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张某以甲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下列说法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张某不能以甲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B.张某可以以甲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合同C.如果乙公司违约,张某只能以自然人的名义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D.如果乙公司违约,张某可以以甲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PPT课件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PPT课件
3
个人独资企业法
03
3.1个人独资企业概述(1)
法人成立的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
01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具有中国国 籍的自然人。各类组织和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 然人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投资人为一 个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 的出资;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01 提出申请 02 工商登记
06
3.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 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因此,法 律对其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对 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的规定。
04
3.1个人独资企业概述(2)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 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 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 管理人的义务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按照合同负责个人独资 企业的事务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5

2022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022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 【提示1】在中级经济法考试范围内:(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 非法人型企业;(2)公司,不论何种类型的公司,均属于法人型企业。
• 【提示2】非法人型企业必须至少有一名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法人型企业的投资者则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非法人人格否 认)。
考点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P86)
• 【相关链接】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偿顺序
•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 (2)所欠税款;
• (3)其他债务。
• 5.投资人的偿债责任
• 【答案】D
•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 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2单元 普通合伙企业和它的合伙人
•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普通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P92)
•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的一种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2.分支机构 •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 (2)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 担的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型企业 有限责任
2022中级经济法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 本章单元框架
• 本单元考点框架
第1单元 个人独资企业
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P85)

经济法3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3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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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概念、特征
1、概念: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2、特征: A、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B、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 C、企业全部资产所获的利润归投资者个人所有。 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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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设立登记 1、提交要件:
①《登记申请书》; ②必要的个人身份证明与住所证明; ③生产经营产所使用证明; ④经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要件。 2、企业于核准登记并发给执照之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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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 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C 该合同为可撤消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消;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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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判断: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 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 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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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时讲到下 列内容,其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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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 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 行清算
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 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 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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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债务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 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解释】投资人甲于2007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 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03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03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下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上述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仅为一个自然人,因此,对企业出资多少、是否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方式等事项均由投资人一人决定。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3. 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可以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

因此,法律对其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像公司和其他企业那样加以严格规定。

4.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在权利义务上,企业和个人是融为一体的,企业的责任即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投资人个人的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随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例3-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解析】正确答案是B。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经济法》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第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六、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 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
日期 。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2、投资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
有经营管理权。 (二) 义务 依法经营; 建立健全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 依法纳税; 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法》、《私营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 。 (2)20世纪90年代以来 《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
法》 3、我国企业的三种形态 法人企业:公司。 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排他性;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直接管理和控 制企业;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以家庭财产出资设立的,责任如何界定)
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须到工商机关登记,领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点1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考点精讲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由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⑴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⑵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⑶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⑷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选项A错误。

【答案】BCD考点2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考点精讲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⑵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如“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

⑶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另外,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⑸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名师解读需要考生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由一个投资人设立的,但它在法律地位、责任承担等方面与个人独资企业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如下所示。

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地位 非法人 独立法人民事能力 是独立民事主体,但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 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投资人 一个中国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 注册资本 申报的出资 实缴的资本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要包括申请和工商登记两个环节,具体如下所示。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考点精讲-第07讲_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设立条件、事务管理、解散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考点精讲-第07讲_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设立条件、事务管理、解散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个人独资企业考点01: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P85)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考点0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86)1.投资人(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但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2014年)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答案】C2.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答案】CD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经济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在登记后一定 期限内进行公告,以便社会公众 了解企业情况。
提交设立申请
投资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设 立申请,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申请书、出资证明等材料。
登记发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条件的 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并发放营 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个人经营实 体,其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
Part
02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行政区 划、字号的组合,但不得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禁止使用的词语。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 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便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个人独资企业是历史上最早的企业形式之一,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工匠行会。在中国,个人独资企业 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创业的兴起,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个人独资企业 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低廉的创业成本吸引了大量创业者,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政 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为其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投资主体单一,管理结构简单。其经营活动 主要由投资人直接管理,决策迅速,经营成本较低。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 偿债务时,投资人需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剩余债务。

2013中级会计-经济法笔记-第3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013中级会计-经济法笔记-第3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事务管理
内部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定限制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解散和清算
解散事由:(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转让
①对内: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②对外:除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可按约定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而非经同意)其他合伙人。
出质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合伙(普通、有限)、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doc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doc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要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多项选择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BCD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

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

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是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可以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按照《合伙企业法》中“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对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普通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题·多选题】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答疑编号3257030306]『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考题)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答疑编号3257030307]『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根据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C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考题·判断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2011年考题)[答疑编号3257030308]『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周某的转让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B.如王某不同意周某将其份额转让,则王某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份额
C.如周某经王某、李某同意,将其份额转让给了第三人,则周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就免除了责任;
D.第三人购得该份额后,其对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不必负责
12.甲、乙、丙经营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A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应当是 ;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单项选择题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9.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章节练习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判断题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

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由投资人以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用于清偿。

但个人独资企业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但不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的财产出资,同时也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3.甲从乙处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0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4.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机器设备、劳务、专利权、家庭共有财产均可以作为投资人的出资方式。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出资。

在目前我国的各类企业中,只有合伙企业法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劳务出资。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5.下岗职工张某以个人积蓄投资兴办小型个人独资企业,请朋友李某代为管理,并规定李某对外代表本企业签订合同的标的不得超过3万元,否则合同无效。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doc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doc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作了如下规定: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2、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群里很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交回营业执照。

单项选择题1、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D多项选择题1、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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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解释】投资人甲于2007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4月1日A 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 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解释】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相关链接】(1)公司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1)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关系,二者没有先后顺序问题;(2)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例题1】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2005年)【答案】×【例题2】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2007年)【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而非“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

只有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2002年)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答案】C【例题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

(2003年)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B、投资人的劳务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答案】ACD【例题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5年)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答案】A【例题7】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2006年)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C、有企业章程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答案】AD【解析】(1)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2)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

【例题8】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007年)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答案】BC(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重点)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任意限制)(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解释】考生需要分清对内、对外的效力:(1)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在企业内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聘用乙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甲授权乙在签订合同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如果乙未经甲的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一份标的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由于丙为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乙超越内部限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在企业内部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5年)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意第三人【答案】BC【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

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

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

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

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答案】A【例题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

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答案】A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法定限制)(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例题1】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2003年)【答案】×【例题2】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 )。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答案】BD【解析】(1)选项AC涉及的行为有效: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BD:未经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将企业商标转让。

(四)解散和清算1、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解释1】“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承人。

【解释2】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6年)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答案】D2、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3、财产的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例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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