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支持政策分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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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逐渐成为国际发展主导趋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转轨阶段也慢慢到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关注,同时文化创意产业也逐渐成为经济建设战略规划和实践中的新动力...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逐渐成为国际发展主导趋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转轨阶段也慢慢到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关注,同时文化创意产业也逐渐成为经济建设战略规划和实践中的新动力。
一、政府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必要性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产物,文化产品和服务并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社会消费结构正在将向发展型和享受型升级。消费需求结构的调整也同时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结构,人们对于文化生活、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随着需求增加而发展。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推进文化创新”单列一章,明确提出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将“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不仅需要提高我国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还需要大力提倡文化的创新和创意,通过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以持续拉动就业。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新产业,创造了有目共睹的经济效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与日俱增。以北京市为例,2009年至 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分别为1497.7亿元、1692.2亿元和1938.6亿元,年均增长率均在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2.6%,12.3%,12.1%。目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已经超过房地产、零售批发、商业服务等行业,成为仅次于金融业的增长点,在第三产业中位居第二。
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市场失灵
(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健全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有待完善,假冒、仿造产品存在的高额利润极大的抑制了企业创新的动力和创意产业的持续,盗版、侵权时有发生挫伤了创新人才和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政府需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提高管理能力,营造一个保护创新者权益、维护文化创意企业利益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投融资渠道不完善
融资是目前我国中小创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小企业其本身依赖创意创造价值和高风险的特点,资本市场难以向其倾斜,因此在贷款、融资、担保等环节都存在极大的困难,因而限制了其发展壮大。这就需要政府畅通投融资渠道,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保障。
(三)信息体系不完善
文化创意产业壮大除了依赖自身的发展,也离不开众多中介组织、非政府机
构如行业协会等发挥信息采集、筛选、发布等作用。而中介机构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还需要加强。政府也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建立提供有效健全的信息服务系统,来降低文化创意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
(四)文化创意人才不足
创意来自于人的创造,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人的创意。创新性的想法和行动必然来自于创意性的人才,后者的缺乏必然导致前者的产出不足,因此,文化创意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来源。由此足见政府对于教育、对于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需要政府从源头上培养创新型人才,也需要政府为文化创意人才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在极其缺乏的领域引进高端人才,培育本土人才,营造一个尊重创新、尊重个性的环境。
(五)不完全竞争现象
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的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未能把握好自身角色造成的。政府对某些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政策很可能损害其他文化创意企业的利益,科技核心尤其是当前我国文化体制尚存在很多缺陷,运作较成功的文化创意企业都具有国企背景,一方面,政府选择扶持对象时,往往倾向于优先扶持大型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拥有国有背景的大型企业,通常情况下拥有较多资源和力量来争取政府支持,因而导致竞争失衡甚至出现行业垄断。
三、政府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政府应担当管理者和监督者角色
我国文化体制中,政府仍然把持着很多文化产业资源,而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驱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不能一直充当生产者和分配者的双重角色,而应退出市场,留给更多空间为中小企业形成良性竞争。
在已有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中,园区发展的模式通常是政府的首选,通过园区来引导相关企业的聚集和发展。但在产业园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往往是一手包办,通过规划方案来确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具体布局,通过财政拨款来直接进行园区建设,从而忽视了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导致很多产业园项目大上特上,却产生泡沫现象,造成资源的浪费。产业园区建设意在产生产业集聚效应,在园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应更多考虑市场因素,以市场为主导合理配置资源,遵循市场规律,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从地区资源和市场条件出发,避免盲目建设。在园区建成后,政府应担当监督责任,对园区运行进行监督,使园区真正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利场所,而不只是地产商得利和融资的渠道。因此,政府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不宜盲目跟风。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来自与创新,而我国市场环境中对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尚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会直接导致文化创意产业被恣意模仿复制,致使文化创意产业市场混乱不堪,进而威胁到行业的长久发展,缺乏产权激励和健全法律的保障,创意和创新就无从说起。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被认知和接受有限,相应法律保障体系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
之中,政府应该努力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产权、专利权等与文化创意企业和人才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制度,营造良性竞争秩序,才能逐步培养起本土品牌。
(三)优化中小企业企业融资环境
资金困难是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面临的巨大难题,政府应当着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建立良好的企业融资机制,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具体来说,通过推进建立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企业融资工作的协调机制,创新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加大信贷资金对此类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文化创意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来进行融资,拓宽其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降低其贷款风险;综合运用财政、价格、税收的杠杆手段,扶持文化创意产业成长。
(四)对中小企业进行项目支持
政府对文化创意中小企业采用直接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资金紧张的情况,但更能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做法是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支持项目,在项目的运作、外包过程中使企业得到政府财政支持,不仅能使政府从市场中逐渐退出,更能带动中小企业创造更多效益。
政府选择扶持对象时,政策上对大型企业的偏好国度,使得市场竞争失衡甚至出现垄断。而中小企业对于拉动就业、繁荣市场的作用极为明显,中小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是整个产业的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大力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不仅能够有效利用其对于行业的推动力,更能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促进整个市场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