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税务咨询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财税知识点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学习!
税务咨询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
在据实征收的情况下,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还是10%?
如果个人出租住房,个税税率为10%,这个基本无异议,因为财税【2000】125号文和财税【2008】24号文,对此的规定都是减按10%征税。
上述两个文件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财税文件,并且后者没有对前者进行否定的表述。
财税【2000】125号文的相关规定是: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文的相关规定是: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见,它们对住房出租的政策表述,是完全一样的,且非常清晰。
关键的区别是,2000年的文件规定的是“出租房屋”,即,对出租所有房屋都减按10%征税;2008年文件的规定是“出租住房”,即,只对出租住房减按10%。
问题是,2008年的文件所规定的减税范围,被“包含于”2000年文件的范围之中,二者并不矛盾。从2008年文件规定住房出租按10%征税,并不能否定原来2000年文件对所有房屋出租按10%征税的规定。
据此,有些人持这样的观点:个人出租非住房,比如:商铺、写字楼、写字间、仓库等,也应按财税【2000】125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一般来说,税务人员不这样认为。
有位财税人士问我:蓝老师,他们认为只有出租住房才能减按10%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