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税务咨询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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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

在据实征收的情况下,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还是10%?

如果个人出租住房,个税税率为10%,这个基本无异议,因为财税【2000】125号文和财税【2008】24号文,对此的规定都是减按10%征税。

上述两个文件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财税文件,并且后者没有对前者进行否定的表述。

财税【2000】125号文的相关规定是: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文的相关规定是: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见,它们对住房出租的政策表述,是完全一样的,且非常清晰。

关键的区别是,2000年的文件规定的是“出租房屋”,即,对出租所有房屋都减按10%征税;2008年文件的规定是“出租住房”,即,只对出租住房减按10%。

问题是,2008年的文件所规定的减税范围,被“包含于”2000年文件的范围之中,二者并不矛盾。从2008年文件规定住房出租按10%征税,并不能否定原来2000年文件对所有房屋出租按10%征税的规定。

据此,有些人持这样的观点:个人出租非住房,比如:商铺、写字楼、写字间、仓库等,也应按财税【2000】125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一般来说,税务人员不这样认为。

有位财税人士问我:蓝老师,他们认为只有出租住房才能减按10%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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