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渤海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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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渤海(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暨辽宁渤海锦州海洋维权执法基地
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018年1月25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专家,对辽宁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所承担的“辽宁省渤海(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暨辽宁渤海锦州海洋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与会专家实地核查了建设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2010年1月18日,锦州市发改委对《辽宁省渤海(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锦发改发【2010】18号)批准项目立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波堤2007米、码头970米、护岸134米、新建综合保障办公楼6000平方米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1992万元。
2010年8月16日,锦州市发改委以锦发改发[2010]106号文,对《辽宁锦州海洋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给予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波堤兼码头710米、新建防波堤55米、新建港内护岸636米、港外护岸1287米、引堤67米,陆域回填50万立方米,港池及航道疏浚16万立方米,形成21公顷的水域面积和9公顷的陆域面积,新建综合保障业务用房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及消防设施,新建灯塔1座。
工程总投资估算15818万元。
2010年12月14日,锦州市发改委以锦发改发[2010]492号文,对辽宁省(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初步设计给予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波堤兼码头643米、防波堤59米、港内护岸636米、港外护岸1287米、引堤67米,陆域回填50万立方米,港池及航道疏浚13万立方米,形成21公顷的水域面积和9公顷的陆域面积,新建综合保障业务用房615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暖通、通信及消防设施,铺设港区道路12500平方米,新建灯塔1座。工程总概算16866万元。
2013年4月8日,锦州市发改委以锦发改发[2013]309号文,对辽宁省(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码头及综合保障业务用房初步设计调整进行了批复。批复调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2个2000吨级和2个600吨级执法船停靠泊位;港池及航道疏浚由13万立方米调整为46万立方米;形成陆域面积由9公顷调整为12公顷,回填量由50万立方米调整为78万立方米;新增各种功能用房2680平方米,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为8830平方米;新增通信导航设施和污水处理等设施,新增10千伏供电架空线路3.5千米,两座箱式变电站,总容量提高至1260千伏安。调整后的工程总概算21884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
1.码头(水工)工程:建设完成防波堤兼码头643米、防波堤59米、港外护岸1287米、港内护岸636米、引堤67米;陆域回填78万立方米;港池及航道挖泥46万立方米,已形成21公顷的水域面积和10.5公顷的陆域面积(陆域面积总规划21.5公顷)。执法码头已投入试运行。
2.综合保障业务用房(主体及装修)及附属工程:建设完成综合性保障业务用房1座,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建设完成附属工程包括门卫(保安室)、仓库及车间、设备用房(海水源设备房及变电所)等,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
3.其他工程:建设完成港内道路12500平方米;航标工程、供电、给排水、采暖(海水源空调)及消防(管网及蓄水池)工程等;通信导航设施;环保设施(污水处理);太阳能供电设施及路灯工程等。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申报审批及设计工作
该项目由辽宁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和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负责立项。
2010年1月18日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0]18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
2010年8月16日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0]106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12月14日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0]492号文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2013年4月8日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13]309号文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调整方案。
2.勘察设计工作
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辽宁工程勘察院(勘察资质甲级)于2010年7月完成。2010年10月,大连水产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设计资质甲级)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管理机构和制度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原省锦州渔政
管理局),为加强项目管理,建设伊始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并
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项目工作组和项目监督组,具体负责
整个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倒排工期,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严把工程审批
流程,认真履行招投标义务,强化财务分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工程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同时,严守建筑安全工作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标准
体系建设,抓住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关健环节,加强工程管理和控制。从而有力的推动了工程形像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了工程保质、保
量如期完工。
4.招投标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履行了招投标程序。
5.合同管理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合同管理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合同。
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通过局务会议研究审定,确保程序合法。合同档案完备齐全。
6.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编制了施工监理规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的控制要点及监理工作流程等,参与了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组织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理日志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