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辆的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管理效率,规范驾驶员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二、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安全。
2. 监控系统应包括车辆定位、轨迹回放、行驶速度、驾驶员行为等信息,满足道路运输管理需求。
3. 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便于管理部门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4. 公司应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监控系统使用与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 监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3. 驾驶员应按照公司规定,配合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故意遮挡、损坏或停用监控设备。
4. 监控管理部门应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5. 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运行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的运输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为公司的重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任何人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监控数据携带出公司。
3. 监控数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便于管理部门进行查阅。
五、违规行为处理1. 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应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涉及公司运营安全的监控数据,公司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六章内容,我们可以看到,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主要包括监控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使用与管理、监控数据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1、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信号稳定。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准确采集和传输车辆动态信息。
2、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维护设立专门的维护岗位,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接口、天线等,确保设备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软件进行升级,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的完善性。
建立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
3、故障处理当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故障,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以保证车辆动态监控的连续性。
对故障设备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找出故障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故障的再次发生。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1、值班安排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2、值班职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
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包括监控时间、车辆信息、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3、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车辆动态监控的相关信息。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处理及分析制度1、数据采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的筛选和整理,去除无效数据。
2024年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审议稿)1目的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____年第5____)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动态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
3职责与分工安全科技部。
负责____运营商建设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协调运营商提供监控系统平台的维护技术支持;对系统平台的____、维护、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基层单位安全技术科。
负责落实专职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____小时值班监控管理;按时填制和报送各种报表;对系统平台出现的故障及时上报运营商维护。
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科。
负责向基层单位安全技术科、集团公司安全科技部提供车辆的新增、转入转出、报废等信息,便于车辆信息的录入。
系统运营商。
负责系统平台的建设、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
4内容与要求4.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
4.2平____务器软件日常维护服务器监控程序运转情况(良好/异常)当日日至文件大小(三种日至分别记载)服务器程序当前cpu占用率服务器程序当前内存使用情况服务器可执行程序所在磁盘剩余空间大小服务器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当前监控座席连接数当前通讯服务器端数据流量当前监控座席端数据流量当前业务缓冲区中积压数据量当前数据库缓冲区中积压数据量当日日至文件大小(三种日至分别记载)服务器程序当前cpu占用率服务器程序当前内存使用情况服务器可执行程序所在磁盘剩余空间大小服务器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应用服务器运转情况(正常/异常)后台管理版本(发布版本号)后台管理运行情况(可否登陆)服务器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系统最近一次自动统计开始时间系统最近一次自动统计结束时间自动统计定期间隔程序当前cpu占用率程序当前内存使用情况服务器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数据库程序版本(oracle版本号)数据库结构版本(发布版本号)服务启动时间服务当前cpu占用率服务当前内存使用情况当前会话数(状态为active会话数量+状态为inactive会话数量)表空间最大值当前可用表空间大小当前已使用表空间大小数据库文件所在磁盘剩余空间大小服务器杀毒软件病毒库版本早上____时采集的数据当日____时前上报,____时采集的数据____时前上报。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有效处置、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第五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监控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速、行驶路线、停车时间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七条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监控数据应保存至少_____个月,重要数据应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
第十二条利用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车辆调度、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监控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定期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指挥部是车辆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规范管理第四条公司为保障正常运行需求,按照业务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车辆,并依据车辆使用情况调整车辆数量。
第五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号牌等。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必须及时整改或淘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应按照实际需求和路况,合理规划线路,减少不必要的行驶。
第十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附带相关证件和备品备件,确保临时需求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车辆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系统,包括GPS定位、视频监控、远程控制等设备。
第十二条车辆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保障监控效果和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监控系统应该定期更新和升级,以适应新的监控需求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车辆监控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监控系统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分析。
第十七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和监控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或途经路线。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载客数量进行,不得超员或超载。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不得擅自停靠或在非法地点停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车辆的GPS动态监控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的目的和任务第二条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做到:(一)实时查看车辆的位置和行驶轨迹,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二)预警和及时处理车辆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三)提高对车辆行驶时效、路线优化、油耗和能源的管理。
第三章监控措施和要求第三条车辆配备GPS定位设备,并将车辆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第四条监控系统应能实时显示车辆的位置和行驶轨迹,并具备预警功能。
第五条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的预警标准和处理措施应明确规定。
第四章监控日常管理第六条监控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第七条监控系统不得随意关闭或关闭相关功能。
第八条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应保留一定的时间,确保数据可查阅。
第五章数据分析和报告第十条监控系统应提供车辆运行的数据分析和报告功能。
第十一条数据分析和报告应包括车辆行驶时效、路线优化、油耗和能源的管理等方面。
第六章工作流程和责任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应熟悉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监控系统管理员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第十四条监控数据的分析和报告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十五条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由监控系统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流程图以上是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具体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认真履行监控职责。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纠正,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为车辆管理和安全评估提供依据。
5、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车辆运行信息。
6、保守车辆运行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相关信息。
7、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和卫生,爱护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监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
1、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2、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硬件、软件、通信线路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故障原因、维修结果等。
5、对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调试,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设备的性能和功能。
7、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安全运营能力,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与分析制度。
1、监控系统应具备准确、实时采集车辆运行数据的功能,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和行驶信息的准确、及时采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是指对车辆运营过程中的行驶信息、安全状况、维护保养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运营的安全、高效和合法,并提高车辆运营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公正、便捷、高效。
第五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车辆行驶信息采集制度、安全状况监测制度、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车辆行驶信息采集制度应当明确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关键信息采集要求,要求相关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定期上传行驶数据,并建立车辆行驶信息查询系统。
第八条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应当建立车辆安全状况监测系统,监测车辆的制动、照明、悬挂等安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九条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第十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包括合格驾驶员证件的核查、驾驶员行为的监督等。
第三章执法与处罚第十一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执法和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
第十二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进行执法工作。
第十三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处罚应当公开、公正、透明,依法执行。
第十四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处罚决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相关机制与协作第十五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运输行业协会等进行相关机制的建立,并加强协作。
第十六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与运输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车辆运行数据和安全状况信息。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3、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协助处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6、保守公司和车辆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信息。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定,不得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视线。
4、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数据准确。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临时监控措施。
6、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制度1、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2、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异常情况。
3、对分析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表,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和追溯。
6、对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并作为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运输成为了现代物流的重要一环。
为了提高车辆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在车辆上安装GPS系统已经成为了常见的做法。
GPS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行驶状态和行驶轨迹,给车辆管理和调度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本制度旨在规范车辆GPS动态监控的管理,保障车辆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
二、管理目标1. 提高车辆运输的效率:通过GPS动态监控,对车辆的位置和行驶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输中的问题,提高车辆调度的速度和准确性。
2. 管理车辆的安全:通过GPS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车辆的位置,预警和防范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3. 降低运输成本:通过GPS动态监控,优化运输路线,减少车辆的空驶和耗油量,提高车辆的运输效益,降低运输成本。
三、监控范围和内容1. 监控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并包括所有子公司和外包单位的车辆。
2. 监控内容:GPS动态监控主要包括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信息。
四、监控设备安装和维护1. 设备安装:a. 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b. 安装位置应选择在车辆难以被发现和拆卸的地方,以防止设备的损坏和篡改。
c. 安装设备的具体工作由专业人员完成,并记录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时间。
2. 设备维护:a. 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连接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b. 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监控失效。
五、监控数据的使用与保护1. 数据使用:监控数据只能由相关部门和授权人员使用,用于车辆管理、调度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2. 数据保护:a. 监控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共享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b. 部门和人员使用监控数据必须经过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不得滥用或泄露。
六、数据分析和应用1. 数据分析: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了解车辆的运行情况和趋势,发现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为车辆管理和调度提供参考依据。
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XX有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安全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公司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室。
第六条公司所有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监控员职责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联系运营商进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
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五、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六、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车辆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配备GPS监控系统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临时借用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GPS监控系统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车辆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GPS监控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车辆的安全和效率。
第二章车辆GPS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符合要求的车辆GPS监控系统,包括GPS终端、服务器、数据传输网络等。
第六条车辆GPS终端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确保终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GPS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数据管理、安全保密等内容。
第八条车辆GPS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GPS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三章车辆GPS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车辆GPS监控数据是公司重要的管理资源,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一条车辆GPS监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停车时间、油耗等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GPS监控数据的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分析、应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三条车辆GPS监控数据的查询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修改、删除等操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GPS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车辆调度、安全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经济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超速行驶。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第五条本单位车辆应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对于未安装或者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及时整改处理。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 定位功能:能准确显示车辆的位置信息。
2. 路况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测车辆所处路况,包括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情况。
3. 行车记录功能:能记录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行驶速度等信息。
4. 报警功能:能自动报警并发送报警信息,包括超速、偏离路线等情况。
5. 指挥调度功能:能实现对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报表生成功能。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实施。
第十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超速、偏离路线、长时间停留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负责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关闭或拆除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如有需要应及时向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指令进行行车,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者超速行驶。
车辆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为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路面行驶、停放、维护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由公司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
第四条本规章内容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水平。
第六条本规章内容经过车辆管理部门上报,需要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二章车辆监控设备第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监控设备,确保车辆位置动态监控。
第八条每辆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监控设备必须保持通畅,随时保持连接,有故障及时修复。
第十条监控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车辆动态监控第十一条车辆动态监控主要包括车辆位置、速度、行驶路线等数据。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第十三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超速、急加减速等违规行为,监控系统将会及时报警。
第十四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违章驾驶。
第十五条如果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第四章车辆停放监控第十六条车辆停放应当选择合适的地点,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七条驾驶员停车后应当关闭车窗、锁好车门,保障车辆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停放监控系统需要查看车辆停放位置及停留时间,准确掌握车辆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车辆停放监控系统需要定期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车辆维护监控第二十条车辆维护包括定期保养、维修保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每辆车辆的保养维护记录必须详实,保管好维护记录。
第二十二条车辆维护监控系统需要定期检查车况,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维修。
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文本[五篇范例]
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文本[五篇范例]第一篇: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文本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落实1、北斗设备使用及处罚制度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违规使用北斗系统、设备的处罚1、在使用北斗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单位安全科进行处理,如因不及时报告而造成北斗不能正常监控记录数据的,将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
2、不按正确方法使用而损坏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的,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擅自断线、拆装或者采取屏蔽、安装开关等手段故意造成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第一次发现的将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驾驶员学习1-3天;第二次发现故意造成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列入劣迹名单,解除劳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二、驾驶员超速行驶的处罚1、道路限速标准。
我公司车辆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在行驶线路上没有标明限速标志和标线,同时又没有其它规定的道路,公司北斗监控中心将普通公路最高限速设置为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设置为100公里/小时。
2、处罚标准。
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行为,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 a.当超速不足10%时,北斗监控平台人员应及时发送超速预警提示,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事后通知给予警告教育处理。
b超速20%以上不足50%被监控人员或相关部门查证抄告的,给予300-5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
并给予违章超速驾驶员下车学习培训3天,经再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c.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个月内三次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员,解除驾驶员聘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三.驾驶员超时疲劳、不按规定时间驾驶车辆的处罚驾驶员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超时疲劳驾驶车辆的,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
驾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驾驶车辆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规程旨在规范车辆动态监控操作流程,提高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监控设备管理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包括GPS定位终端、视频监控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五条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型号、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内容等信息。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三章监控数据采集与传输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应实时采集车辆行驶状态、位置信息、速度、驾驶员行为等数据。
第八条采集的数据应通过通信设备实时传输至监控平台,确保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监控平台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分析等功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十条监控数据采集、传输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进行排查,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控数据分析与处理第十一条监控平台应定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驾驶员行为分析、车辆行驶轨迹分析、异常事件分析等。
第十二条对分析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监控报告,及时向企业领导、相关部门和驾驶员反馈。
第十三条对异常事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熟悉监控操作规程,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照监控要求,规范操作车辆,不得擅自关闭或破坏监控设备。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现监控设备异常,应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告。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监控中心开展监控数据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监控管理制度,对监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监控中心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监控操作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监控意识。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是指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驾驶员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运营单位应当共同负责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形成协同治理、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第五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具备定位、速度、路线、驾驶行为等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监控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实现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运营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
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监控与管理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度。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分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或者监控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据管理与应用第十三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分为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实时数据应当实时传输至监控平台,历史数据应当保存至少一年。
第十四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用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删除、遮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不得泄露驾驶员个人信息。
2024年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样本(3篇)
2024年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样本为有效提升车辆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旅客生命及财产安全,本公司在遵循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下,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了技术升级,安装了GPS卫星监控及行驶记录仪一体机。
所有车辆均接入具有相应资质的九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控平台,以实现实时监控。
安全科配备了专业GPS监控设备,以全面履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职责,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安全科负责公司全部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实施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详细的监管台账,记录监控情况。
利用GPS设备的短信发送功能,每日向驾驶员广泛发送安全行车提示,以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保障行车安全。
二、对于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指定线路行驶或违反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监控人员应通过发送GPS信息或电话通知等方式,要求驾驶员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根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三、公司所有卧铺客车均已安装具备拍照传输功能的GPS终端。
监控人员需在车辆营运期间,通过回传的图片实时监控车内载客情况,一旦发现超员现象,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四、监控人员需密切关注车辆监控终端的使用状况,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机务科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脱产培训,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考虑取消其从业资格。
2024年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样本(二)为确保车辆安全运营,有效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遵循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了集GPS卫星监控与行驶记录仪于一体的监控系统,并纳入具备相应资质的九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控平台,安全科配备了专业监控设备。
为全面履行动态监控管理职责,及时纠正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安全科负责本公司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并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详细记录监控信息。
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督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体系。
二、车辆登记与审核第五条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实时监测车辆位置信息;(二)实时监测车辆行驶速度;(三)实时监测车辆行驶路线;(四)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五)实时监测车辆驾驶行为;(六)具备数据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第七条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数据接口,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具备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功能;(二)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否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数据接口;(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四)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九条对不符合审核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暂停车辆上路行驶。
三、车辆动态监管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对车辆动态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以下车辆实施动态监管:(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校车;(四)其他重点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动态监管内容包括:(一)车辆位置信息;(二)车辆行驶速度;(三)车辆行驶路线;(四)车辆运行状态;(五)车辆驾驶行为;(六)车辆维修、保养、检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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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落实1、北斗设备使用及处罚制度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违规使用北斗系统、设备的处罚1、在使用北斗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单位安全科进行处理,如因不及时报告而造成北斗不能正常监控记录数据的,将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
2、不按正确方法使用而损坏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的,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擅自断线、拆装或者采取屏蔽、安装开关等手段故意造成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第一次发现的将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驾驶员学习1-3天;第二次发现故意造成北斗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列入劣迹名单,解除劳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二、驾驶员超速行驶的处罚1、道路限速标准。
我公司车辆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在行驶线路上没有标明限速标志和标线,同时又没有其它规定的道路,公司北斗监控中心将普通公路最高限速设置为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设置为100公里/小时。
2、处罚标准。
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行为,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a.当超速不足10%时,北斗监控平台人员应及时发送超速预警提示,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事后通知给予警告教育处理。
b超速20%以上不足50%被监控人员或相关部门查证抄告的,给予300-5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
并给予违章超速驾驶员下车学习培训3天,经再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c.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个月内三次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员,解除驾驶员聘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三.驾驶员超时疲劳、不按规定时间驾驶车辆的处罚驾驶员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超时疲劳驾驶车辆的,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
1.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或休息时间少于规定休息时间的,由公司给予口头警告。
2.连续两次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同时可并处停岗学习1天。
3.多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经济处罚和学习教育后仍不改正,多次出现不休息或不换班行为的,取消在公司继续从事营运车辆的驾驶资格。
附则:疲劳驾驶的界定车辆驾驶员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夜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以上;否则,视为疲劳驾驶。
2、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1、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剪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3、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4、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监管平台管理工作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5、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6、自觉接受监控平台的管理,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9、操作车辆定位系统时应注意行车安全。
10、驾驶员在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应逐条阅读完车载系统中的未读消息,以便即时获悉公司向车辆发送的调度信息,即保险、一二级维护到期提示等。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营运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13、公司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4、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派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3、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为有效实施对车辆的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营运车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保障措施,公司配备了车辆动态监控平台。
二、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三、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动态监控数据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四、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
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
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为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所有车辆必须运行时必须保持在线。
公司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六、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积极的和平台服务商沟通,学习,加深对平台的了解;如发现平台出现异常,应及时和服务商沟通并向领导汇报。
七、公司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及时发送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
4监控平台值班制度A、值班制度1、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监控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填写好有关监控记录。
B、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拍照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1、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础资料情况的录入工作,做好本单位运行线路分段限速的摸底调查工作,保证车辆基础数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
4、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原因不能登陆平台,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5、每日对所有车辆进行监控,按规定点击查看车辆的运行动态。
对于报警车辆和不在线车辆要及时发送预警信息,作好登记和处理,并将信息情况填写在《道路运输企业平台监控日志》,留存备查。
6、每日须利用监控平台功能监控车辆的实时运行动态。
a.及时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行及运行异常等情况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发现车辆紧急报警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及车辆位置等信息,并及时处理;b.要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的监督管理,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防止车辆私拉乱跑,严防车辆管理失控;c.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及时向运行车辆发送安全和中途停车休息提示信息;d.收到并确认特殊信息如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消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员发送消息进行安全提示;e.及时答复和处理车辆信息的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f..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对被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不间断监控,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监控的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擅自修改。
对应正常运行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的车辆,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超速行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每日应统计车辆违规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并填写《车载终端监控系统违法(规)车辆日报表》,为及时处罚提供处理依据。
7、负责本公司平台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情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准确,归档要规范、及时。
8、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9、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相关技术数据和依据。
5监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北斗监控人员综合能力及素质,加强监控人员规范化管理,确保平台监控正常运行,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确保道路运输车辆规范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目的是提高监控人员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以保证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监控人员在相关人员指导培训下须了解北斗监控设施的原理及方法,并牢固掌握设备、平台常见故障的解决办法,做到脉络清晰、职责分明;以便使监控平台达到有效运行。
3、监控人员需加强对运行台账的真实填写,做到逻辑清晰、书面整洁、井然有序、一目了然。
4、监控人员每日记录、巡检及日常维护。
需按照《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执行。
5、如监控人员发生变岗或离职的情况,原任监控人员应与现任监控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并说明工作的性质及注意事项;如新任监控人员对该平台设施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可以重新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该设施的工作原理、监控方法及日常维护等内容给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