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局正式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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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类酒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第类酒商品上。
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甲方监督乙方商品质量,如乙方商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由乙方自行印制商标标识。
八、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一年许可费用一万元。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立即停止使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月内撤出市场。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如有违约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三、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