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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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确保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效率。

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机械化操作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更多元化、全面化的服务。

政府可以给予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为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

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进修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技术支持评台,为服务人员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的服务机构和个人,惩处低效、低质的服务行为,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水平和社会效益。

五、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科技含量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加强农业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农民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六、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对接和融合,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林业在保护生态环境、提供资源产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构建一个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方法和对林业发展的意义。

一、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将林业资源、技术和服务与社会各个参与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互动、协作的服务模式。

它不仅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够增加林业产业的附加值,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方法1. 加强政府引导和规划政府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起着重要的引导和规划作用。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为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2. 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应鼓励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参与其中。

除了传统的林业企业,还应引入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丰富服务体系的内容与形式,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

3. 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持是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

应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大对林业领域的科研力度,提供前瞻性的科技支持与技术指导,帮助林业从业人员提高生产力水平和服务质量。

4. 推动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

应加强林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方便各方获取所需信息,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服务的效率。

5. 强化监督与评价机制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价机制。

相关部门可以采用定期评估和考核等方式,对各方在服务体系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和问题的解决。

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义1. 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多方参与和协作,能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农经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引导推动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探索创新、蓬勃发展,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面临产业规模不大、能力不强、领域不宽、质量不高、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

这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流转土地搞大规模集中经营,也不可能走一些国家高投入高成本、家家户户设施装备小而全的路子。

当前,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丰富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浙林造[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林造〔2014〕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和林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山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前提,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和林木特性,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林下种养模式,加快发展特色精品林业、林下林缘种植养殖经营与景观旅游开发,深入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建立一二三产融合、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培育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

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保护林下水土资源,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培育特色。

充分考虑气候条件、资源基础、立地条件和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下产业。

三是坚持集约经营,产业联动。

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配套发展,加快形成种养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四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

加强政策支持,总结推广成熟模式,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据市场需求发展林下经济。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

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建成100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潜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实现有机结合,林下产业综合竞争力和林地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大幅度提高,成为我省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16〕241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16〕241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皖政办〔2015〕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我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按照“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要求,积极创新农业服务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大田粮食作物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占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服务业总产值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三、重点工作(一)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1.建设公共服务站点。

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技农机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排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下同)。

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思路,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服务资源,利用现有服务设施,建设设施配套、人员精干、运行规范的“一站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60个以上(每县区各15个以上)。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XX办发〔XX〕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主线,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力争到XX年,全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3%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25%以上,基本建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鼓励发展种养大户。

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业科技人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培育成为种养大户。

优先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每年重点扶持种粮大户不少于5户,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二)大力发展家庭农场。

依照自愿原则,鼓励适度规模的种养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

支持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申请注册“三品一标”。

鼓励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发展成为农民合作社的骨干成员。

继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每年培育特色鲜明、运作规范、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示范家庭农场10家左右,带动全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三)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

支持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推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一批竞争能力较强的联合社。

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多种要素入股合作社。

规范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民主决策和盈余分配制度。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推动林业事业的持续发展,建设一个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将更多社会资源纳入到林业服务中来,增加林业服务的供给能力,满足人们对于林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同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可以提升农民的林业技能和经济收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林业科技服务、林业生产服务、林业信息服务、林业培训服务等多个方面。

首先,林业科技服务应该加强对农民的林木种植技术指导,提供高效的育种技术和良种,帮助农民提高林木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林业生产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苗木销售、森林病虫害防治、采伐运输等服务,推动林业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此外,林业信息服务要加强对林业政策、市场动态等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交流平台。

最后,林业培训服务要加强农民的林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对于林业管理的认知和能力。

三、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通过多方合作和资源整合来实现。

首先,政府在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加大投入,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搭建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渠道。

其次,社会组织和企业也应当积极参与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通过与政府合作,提供专业的技术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还可以鼓励农民合作社的建设,通过社会化的经营模式,整合农民资源,提高林业服务水平。

最后,需要加强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更好的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

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景展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林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会不断增加。

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加强和改善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

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加强和改善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
度。 3 3 挥林业 站的服 务作 用 , 强林业病 虫 . 发 加 害 的 防 治工 作 对 林 业站 兼 有 管 理 功能 和 服 务 功能 的 部 分 和 单纯 服 务 功 能 的 部分 ,应根 据 各 林 业 站 自身 的 条件 和 其他 林 业服 务 提 供者 的 情 况 等 有 选 择地 提供 其 中有 限 的一 部 分 。 这 符 合 我 国政 府 改 革需 要 ,而 且从 林 业 站 的 资源 配置 来看 , 更 加现 实 、有效 , 够 也 能 保 证 林 业站 为 林 农 高 质量 的 服 务 , 林 农 让 满 意 。从 林 业 生 产过 程 来 看 , 根据 林 业 经 营 主体 的变 化 和 需 求 , 业 站 应重 点强 化 林 那些 林农 需求迫 切( 产前 市场信 息) 以及 如 , 加 强森 林 资源 的管 理 ( 如伐 后验 收 ) 。例 如 在 育 苗过 程 中 ,林 农可 以 自主 选择 种 苗 的 来源 , 即除 了林 业站 的统 一调 拨 苗 , 还可 以 自由选 择 市 场 上 的其 他 苗 木 ,甚至 不 再 需 要 林业 站 的 苗 木 t林 农 对 市场 信 息 的 需 求 很 强 烈 , 别 是对 经济 林 产 品 的价 格 、市 特 场 的需 求 了解 不够 , 是 林 农在 产 前 迫 切 这 需 要 的 信 息 。在 造 林 过 程 中 , 改 前 林 业 林 站 在 整 个 造 林 工作 中起 到 主导 作 用 , 取 从 苗 、林地准备 、栽 种 、抚育 到质量验 收 , 都 由林 业 站 组 织完 成 ,这 时 的技 术 指 导 的 力 度 较 大 。而在 林 木 生 长 过程 中 ,林 业 站 所 提 供 的 服 务主 要包 括 护 林 、防 火和 病 虫 害 防 治 。随 着 林 木 所 有 权 落 实 到 林 农 个 人 , 林 木 管 护 的 工作 主 要 由个 人承 担 ,盗伐 的 现 象 基 本 消失 ; 木 防 火 问题 由林 农 交纳 林 定 数 量 的防 火 费 用 给 村集 体 ,由村组 建 防 火 队或 防火协 会 , 有火 灾发 生 , 如 由林业 站 统 一 指 挥各 村 组 建 的 防火 队 灭 火 ; 业 林 站 的 服 务重 点要 放 在病 虫害 的 预测 与预 报 上 面 。为 此 ,需要 加 强 以下 工 作 。 ( ) 强森林 病虫 害预 测预报 工 作。 乡 1加 镇 林 业站 必 须坚 持 把病 虫害 的 调查 监测 工 作 放 在 首 位 ,充 分 利 用 农 村护 林 员 的人 E E NL Y E C O

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

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

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成为了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的定义、重要性、具体措施以及挑战与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定义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是指运用社会化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对林业资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过程。

它包括林地资源规划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内容,旨在通过社会化参与,提高林业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重要性1. 提升林业管理效能:传统的林业管理模式往往由政府完全主导,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而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能够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发挥多元主体的优势,提升林业管理效能,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

2. 促进生态保护与恢复: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通过多方参与共同监督与管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 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能够提高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改善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为社会各界参与提供法律保障。

2.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民等广泛参与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建立多元主体协同作业的机制,发挥各自优势。

3. 提升林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的专业性和能力。

4.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全面、准确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提升管理效能和决策水平。

四、挑战与前景1. 挑战: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中存在着不同主体的利益差异、协调合作困难等挑战,同时信息不对称、监督不足也制约了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的发展。

2. 前景:随着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增加,林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将成为未来林业发展的主流模式。

关于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一、背景介绍林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和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尚存在不足,如服务机构不完善、服务内容不全面、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为此,有必要提出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重点任务1.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在市、县两级政府引导下,建立一批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的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群体和不同需求的服务需求。

这些机构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合作社等形式,既要有林业技术人才,又要有市场开拓人才,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范围。

2.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优势,构建起全国范围的林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通过建立林业服务平台,将林业专家、技术人员与服务需求方连接起来,实现信息共享、需求对接和服务提供的全过程管理。

此外,还可以开展远程教育和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优化林业社会化服务内容4.统一林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制定统一的林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对服务机构的设立、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服务内容的规定以及服务质量的评估等进行明确。

同时,与国际接轨,参考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国内林业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5.推动政策法规的完善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培养政策以及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

此外,还应建立常态化的数据监测与评估机制,及时掌握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情况,为后续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三、保障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用于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和项目支持。

同时,可以采取财政扶持资金和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2.加强产、学、研协作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加强合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林业资源的日益稀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义、建设过程以及发展前景。

一、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将林业资源的开发、保护、管理等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以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依托社会力量,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推动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创新发展: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吸引各类资源向林业服务领域倾斜,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促进就业增长: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就业增长,缓解了就业压力。

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1. 政策法规制定与优化:建设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服务主体和服务内容,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社会资本的参与。

2. 社会资本引入与培育: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服务领域,提供优惠政策和土地资源支持,同时通过培育中小企业、组织培训等举措,提升社会资本的专业能力。

3. 加强创新与技术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创新与技术的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投入,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鼓励开展创新研究和示范项目,推动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4. 建立监管与评估机制:针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风险,建立相应的监管与评估机制,加强对服务主体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益。

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前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发展多样化的林业服务产品: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开发出多样化的服务产品,如森林旅游、生态景观规划等,满足社会对林业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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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ANNONGYE
地方,十分适合投资建设商业林木,大 力发展林业生产。 (三)经济因素 在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中,经 济因素与机制发展要用到的人力、物力 和财力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林业社会 化服务机制相对于优化的地区来说,林 木具有相当多的资源储量,构造也十分 适宜。相反,没有进行优化的地区对于 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来说,林木种植范 围很小,林业分布构造十分简单,林业 自身进展的能力也相比其他地区较弱。 三、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措施 (一)聚类对比 在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中,支 撑水平、服务水平、资金投入是机制发 展的主要内容。在差异较小或较大的同 一种或不同种样本中,实施分类对比。 经过对比会体现出,在支撑能力显著的 种类中,支撑能力因素在林业社会化服 务机制中有着很高的评价,服务能力因 素在体系获得的分数位于中间,但资金 投入因素却有着很低的评价。在资金投 入显著的种类中,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的大致水平居在高位,即支撑能力、服 务能力和资金投入等这些项目都有十分 高的评价。在服务能力显著的种类中, 服务能力因素有着主要的地位,支撑能 力和资金投入等因素却有很低的评价。 还有没有优势类和劣势类,这两个种类 中的每一个因素都不明显,在平均水平 之下。 (二)评估对比研究 经过采用聚类研究的方式,获得的 结果是十分合理的, 减少了人为的影响, 可以排除评估目标的互相制约。 在支撑能力显著的种类中,林业社 会化服务机制发展能力很高,优化程度 也很大,技术先进和人员较多是主要的
原因。由于资金投入相对于来说很少, 导致林业技术和员工的工作热情减低, 造成社会化服务项目和能力降低。显而 易见,在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中,资金 投入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原因。 在资金投入显著的种类中,即使资 金投入很多,但社会化服务能力却较为平 常,技术落后和人员数量较少是主要的原 因。因此,在这个种类中,相关政府部门 应增加对技术的引进和人员的招募。 在服务能力显著的种类中,林业社 会化服务能力很高,但支撑能力和资金投 入却成为了服务能力显著种类中的瓶颈。 在 没 有 优 势 类 和 劣 势 类 中, 林 业 社会化服务能力一般都位于中等以下, 还有的更是位于国内平均水平之下。因 此,在这个种类中,其服务能力、支撑 能力和资金投入等项目都应全面发展和 优化,有缺陷的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发 展早已严重约束了林权制度的发展和深 度变革。 四、结语 笔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式,研究探 索林权制度变革后,林业社会化服务机 制发展的重要性,和怎样发展林业社会 化服务机制,使林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 进行下去。林权变革的进一步推展,使 政策制度的限制大大减少,林业的市场 化趋向越来越突显,林业合作单位在材 料、 产品购买上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会越来越 优化,但仍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鄂林改〔2017〕185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林改〔2017〕185号各市、州、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经厅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湖北省林业厅2017年10月9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7〕77号)精神,加快培育我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释放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林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进一步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林业经营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必须稳定农村林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适度规模、集约经营。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推进林地适度规模流转,优化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配置,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生产,不断提高林地效率。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发挥林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构建和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发展进行探讨。

一、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概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由各级政府、林业部门、科研机构、林业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农民等各类主体组成的一种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服务的组织体系。

其目的是通过这一体系来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强林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作业,使林业在发展中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使各级主体在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权益得到平等的保障。

政府部门应公正行使管理职能,为各类主体提供公正的服务平台。

2. 共赢共享原则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应注重共赢共享原则,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共享资源,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林业的发展。

政府应搭建资源共享的平台,实现利益全面均衡。

3. 创新引领原则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需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推动创新,引领林业的发展方向。

政府应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各类主体利用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进行林业服务。

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路径1. 完善政策法规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第一步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主体的权益与责任。

政府部门应制定配套政策,明确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重要内容。

2. 强化基础建设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是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能力。

3.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

政府应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同时,鼓励各类主体开展信息化建设,促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行。

4. 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集体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集体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行, 切实实现林产品的价值增值, 从而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 增加林农收 调 整 , 改善多种经营相对薄弱 的状况 。 入。 4 .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广泛的林业合作经济组 织参与 2 进一步扩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 涉及林业 生产 的方 方面面 以及诸多 的环 单靠政府或 者家庭 自身的力量完成每 一个环节 , 既不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 , 尤其集体林权制度 的改革 , 要求 节 和部 门,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原来的基础上必须增加服务机构的数量, 改善 可能也不经济 。它还需要能有效维系农 民利益的中介组织——林 服务的布局 , 增加服务的种类和内容 , 提高服务水平 , 不断扩大覆盖 业合作经济组织广泛的参与和支持。一方面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具 面, 增加适用技术培训服务、 信息服务、 销售服务 、 加工服务等内容。 特 有组织 团结 性 、 灵 活性和非盈利性 , 充分 发挥他们 的作用可 以弥 别要针对广大林农的需求去搞好服务 , 这样才能巩固好集体林权制度 补正规部门服务 的遗漏环节 , 可 以更好地服务 于政府机 构和企事 业单位鞭长莫及 的领域 ; 另一方面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为家庭 经营 改革的成果, 促进改革的成效得以深化。 和政府部门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 可 以帮助林业 生产规模的扩大和 3 要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 ,提高了广大林农发展建设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 林业的积极性 , 增加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性 , 林产品的经营规模增 4 . 5 提高林业社会化服 务体系 的覆盖 面是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的 大, 林业经营项 目增多, 使林业经营体系复杂化, 对林 业社会化服务体 客 观要 求 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服务林业发展 的部门、 单位和组织 , 为林业 系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 , 要强化和优化林业社会化服务 体系的管理 , 提高管理质量, 扩大管理内容 , 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林业 的发展和林产品的生产、 加工和流通作 出了贡献 , 但随着社会化大生 生产的要求 , 提高林业服务效率 , 增加广大林农林业生产 的积 殴 , 促 产的发展, 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 的改革 , 要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 改善服务 的布局 , 增加服务的种类 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流通。同时,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 改变意识 , 拓宽视 原来基础上增加服务机构的数量 , 继续扩大覆盖面, 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的成果, 促进林权制 野, 彻底转变过去依赖“ 等、 靠、 要” 的想法 , 建立激励机制 , 强化为林业 和内容 ,

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16•【文号】•【施行日期】2005.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当前,我国生态建设已从“治理小于破坏阶段”进入到“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针对“相持阶段”的特点和要求,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与时俱进地继续深入落实《决定》,健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对于更好地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与时俱进地深化对贯彻落实《决定》重要性的认识1.继续深入落实《决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党中央为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

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

深入落实《决定》,是林业部门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先进性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当代务林人重要的历史责任。

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深入落实《决定》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决定》上来,统一到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上来,坚定不移地把《决定》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使林业部门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关于加强泾川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泾川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七站八所” 合并为乡镇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 将原林
业 工 作站 机构 、 人员 、 编 制撤 消 , 交 由乡镇 统一 管理 。 l 9 8 8年 7月 县 上 成 立 了泾 川 县 林 业 果 树 技 术 推 广 站, 1 9 9 0年 县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了泾 川 县林 业 技 术 推 广 中心 , 实行 一套 班 子 两块 牌 子 。2 0 0 6年 6月 , 县 上 为 整合资源 , 推 进 果 品 产业 开 发 , 将 县林 业 果 树 技 术 推 广 站 更 名 为泾 川 县 果 业 局 ,人 员 全部 纳 入 果 业 局 管
关 于加 强泾 l I 岳 林业 科 技暇 夯体 系 建 没 的建 议
赵 忠辉
林业科技服务体 系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的一 个 重 要组 成 部分 , 是 科 学技 术转 化 为林 业现 实 生产 力 的主导力量 , 是实施科教兴林战略 的主要载体 , 是科
技 与应 用 、 科 技 与 生 产不 可 缺 少 的服 务 纽带 , 在 现 代
( 二) 人 员结 构情 况
目前 , 县林业技术推广 中心现有职工 1 6 人, 其中 干部 l 3 人( 专业技术干部 9 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理岗位干部 4 人) , 工人 3 人; 按学历分 , 本科学历 9 人, 大专学历 5 人,
中专学 历 2人 ; 按 职称 分 , 中级 职称 的 3人 , 初 级 职称 6人 。 1 5个 乡 镇农 业 产业 化 服 务 中 心 现有 林 业 人 员 4 4人 , 其 中干 部 3 7人 , 工人 7人 ; 按学历分 , 本 科 学 历 1 0人 , 大 专学 历 2 5人 , 中专学 历 7人 , 高 中 以下 学 历 2人 ; 按职称 分 , 中级 职称 7人 , 初级 职称 6人 。 ( 三) 职 能作用 发挥 情况 机构 改革 以来 , 县林 技 中心 和各 乡镇农 业 产 业化 服 务 中心 紧 紧 围绕 “ 管理 、 组织 、 指导 、 服务” 八 字 方

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逐步发展。

但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农业服务机构仍有待加强,农民需求满足程度不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决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村地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

下面将就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报。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优化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大大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此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将促进农民群众的就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情况(一)农业服务机构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就是建立完善的服务机构。

目前,各地农业服务机构已加强了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及植保知识普及的服务。

同时,建立了以农业企业、专业园区、种养合作社为主体的多元化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了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各地始终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个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建设现代化的水利设施、光纤通讯等。

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物流信用体系,推广电子商务服务等,使农村物流体系更加便捷。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策的支持,政府相应的财政支持、税费优惠政策等举措的出台和落实也将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应用互联网技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断发展,也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例如农村电商的兴起,使农村市场更加开放。

行业数据智能化分析,带动了农业技术的升级和精准服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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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0‟号关于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讨论稿)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加快建设林业强省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现就加强我县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管理,满足广大林农对林业技术、信息、金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对于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实现林业适度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小规模生产与大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降低林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县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总体服务水平不高,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较慢,不能适应现代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我县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林农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打造林业强县,建设生产文明示范县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林业改革发展为宗旨,以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经济合作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

加强政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作用,强化公益性服务,指导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放活经营性服务。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加强对规范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管理,依法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选择典型地区进行不同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探索,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三、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框架包括公益性服务体系和经营性服务体系。

公益性服务体系主要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服务职能,向林农提供免费或非盈利性的服务。

经营性服务体系主要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向林农提供服务,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保本或薄利经营。

(一)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以政府引导规范为保障,以市场运作为导向,以尊重林农意愿为核心,以加强服务为宗旨,以优势林业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鼓励农民自愿入会,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承担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鼓励其创建产品知名品牌,支持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

依法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实行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培育新型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在明晰产权、林农自愿和明确利益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林业经营实体,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与林农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推动林业经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协会。

鼓励和引导导建立以专业化、区域化为主要特征的林业行业协会。

各乡镇要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产业发展格局,引导林农联合组建林木种苗、核桃、花椒、板栗、护林联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营销等专业协会,在区域中心城市建立服务平台,在乡镇建立服务协会,在村建立服务分会,形成县、乡、村一体化,互动互联的服务构架,积极引导、吸收林农会员。

各协会要制定章程,完善服务功能。

林木种苗、核桃、花椒、板栗、林产品加工营销等协会要在行业规范、信息服务、营销决策等服务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护林联防、森林病虫害防治协会应开展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建立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共同防御森林灾害,维护森林安全。

(三)加快建设农村林业发展融资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银行、保险、林业、财政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为林农提供林业发展融资支持。

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增加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覆盖面。

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及成员的信贷支持,推行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互助性担保体系,提高林业生产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积极行森林保险,防范金融风险。

(四)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和林业科研机构。

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改善林业科研条件。

立足我县林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争取在县级确定的优质种苗科技创新、良种选育推广、造林抚育技术、林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发展的林业项目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的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把广大林业急需的林业先进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切实提高林业科技对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贡献率。

重视林业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火源防范管理,建设森林防火扑救体系,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火灾能力。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林火预测预报网、通讯网、晾望监测网、林火阻隔网,推进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工具机具化。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努力把林农受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六)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县、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强化乡镇林业站森林病虫害防治职能。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及时掌握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趋势和动态,切实加强检疫措施,严把种苗关,适地适树,加强科学研究,不断提高防治水平,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的传播蔓延。

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保证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投资的稳步增长。

(七)加快建设农村林业信息服务体系。

完善林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

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种媒介,向林农提供市场、科技和教育等信息,实现信息进村入户;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培育大型林业网站,建立林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扩大农产品网上宣传、推介力度。

加强对林业服务信息内容真实性及收费合理性的监管,防止损农害农事件发生。

(八)积极组建林业中介服务机构。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组建经营性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建立县林业规划设计机构,为林农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部门依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建立木材检验检量中心和林业科技服务中心。

社会化的林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市场运作为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服务支持和政策优惠。

四、加强支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一)认真落实扶持政策。

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金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益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增强其服务功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制定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扶持。

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经营性服务组织的服务范围较广,一定时间内处于本经营或微利经营的状态,各乡镇应研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二)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的职能。

乡镇林业站在基层林业建设和林农致富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也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力量。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初期,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中介服务还不健全,基层林业站既要履行好管理职能,又要承担好服务广大林农的任务。

随着林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逐步成熟和林改的进一步深化,林业站应逐步转变工作职能,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提供林业公共服务、加强管理上来,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加强林权管理和生态林管护,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做好公益性服务、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建立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林提供依据。

加强森林公安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办案能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和规范林政管理、森林检疫、木材检查等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执法权威,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林业行政队伍和机构建设。

(四)抓好示范带动。

各乡镇要认真选择和安排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抓好示范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县、乡镇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支持和扶持,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五)汇集服务网络。

在县成立林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分中心,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服务项目,并通过信息网等手段,实现资源共享,上下沟通、左右协调,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协调有效的服务网络。

(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级林业部门要帮助和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制订章程,促使其规范运作。

要研究制定和完善对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其健康发展。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规范服务组织的经营行为,增加服务组织服务的信息、技术含量,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要积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采取具体措施,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推进我县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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