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001]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
(如同意推荐,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个字符以内)
导师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
(需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同意推荐出国留学等方面等提出写实性意见)
□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制年,毕业时间年月;
该生系:□硕博连读生,学制年(硕士阶段)年(博士阶段),硕士阶段入学时间
年月进入博士阶段时间年月;
□普通博士生,学制年,现就读年级;
□其他;
导师意见
本人已知晓该生申报广州市“菁英Hale Waihona Puke 划”出国留学项目,并已审阅其申报材料。
该生申请项目所填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如有不属之处请说明: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广州市“菁英计划”项目)导师和学院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一级学科名称()
所在一级学科性质(划√)
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省部级重点学科()
其他学科()
所在实验室
名称
所在实验室性质(划√)
国家重点实验室()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其他实验室()
□在读硕士生,学制年,现就读年级;
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党委公章:
年月日
表格模板-出国出境交换学习管理规定及附表 精品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合作教育与出国(境)交流本科学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的教学管理,确保我校海外校际合作学生交流工作规范、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是指由电子科技大学与国外大学共同签订的各类教育协议所规定的联合教育与交流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出国(境)交流学生”是指由我校选派到国(境)外参加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选拔、推荐程序第四条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依据学校与国外大学的协议要求,按时公布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选拔推荐程序1、符合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要求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2、经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遵照相关协议要求,按选拔、推荐条件进行审核批准。
3、人选确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将名单送相关部门及学院备案。
第六条“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其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请、选拔推荐工作由“成电英才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人选后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办理出国(境)留学的程序第七条学生被选派学生在出国(境)学习前应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获准后,申请人自行办理出国(境)留学签证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将给与必要的协助。
第四章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滞留期间学籍(学分)管理第九条出国留学学生,因出国(境)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滞留期间,必须随原班继续学习。
第十条学生在赴国(境)外学习前,应在详细了解国(境)外大学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制定个人在国(境)外大学的修读计划。
国(境)外修读计划中,在国(境)外大学所修的学分(或学时)总量原则上应和学生在电子科技大学相应学期按培养计划应修读学分(或学时)总量相当,所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其在电子科技大学专业修读课程内容相近。
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学号
专业班级
国籍
联系方式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开课学期
是否申请免修
6100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修
3
3或4
61000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必修6Leabharlann 3或4610003
中国近现代史纲
必修
2
1或2
610004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含廉洁修身)
必修
3
1或2
60065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
必选
1
1或2
610013
610014
610015
610016
大学英语Ⅰ
大学英语Ⅱ
大学英语Ⅲ
大学英语Ⅳ
必修
2
2
2
2
1
2
3
4
614424
英语系列选修课
限选
2
3或4
610005
610006
610007
610008
形势与政策Ⅰ
形势与政策Ⅱ
形势与政策Ⅲ
形势与政策Ⅳ
必修
0.5
0.5
0.5
0.5
2
4
6
8
610027
军事理论
必修
2
1或2
610028
军事训练
必修
1
1
610021
610022
610023
610024
体育Ⅰ
体育Ⅱ
体育Ⅲ
体育Ⅳ
必修
1
1
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家长同意书兹有(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同意就读于贵校(所在院系)学院(年级)(班级)班学生(参与项目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参与项目学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证件号码(参与项目学生证件号码):参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南阳师范学院和(项目制定大学名称)大学的校际交换生合作项目。
并同意该生到(项目大学所在地区)进行为期(项目规定时间)的学习。
特签此同意书!监护人签名:监护人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3南阳师范学院校际交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要指导。
2、甲方与接收学习的国(境)外学校签署交流协议。
3、乙方在国(境)外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在符合甲方规定时,可以转换为甲方学校学分。
4、甲方为乙方在项目规定的在外学习期限内保留学籍。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1、乙方出国(境)学习属于学校派出性质,应按甲方关于交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出国(境)学习费用全部自理。
2、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家以及地区的法律和对方学校的校规,不得违反所在国家以及地区法律及校规。
在外的一切个人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在国(境)外期间应当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在国(境)外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乙方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申请出国(境)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在外所选专业和所学课程需取得所在学院认可,并按甲方所要求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乙方在返校后应当向甲方及所在学院提供详细的出国(境)学习报告。
5、乙方在学习期满后应按期返校,不得无故在国(境)外滞留。
如需延长学习期限,必须在原来的期限结束前60天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如不按期返校,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国(境)外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中断学习提前回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丙方承担的责任1、丙方须承担乙方出国(境)学习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在外的学费、食宿、交通、医疗、保险及生活费和国际旅费等)。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受理机构:A.基本信息姓名(中文):姓名(拼音):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民族:婚姻状况:现在身份:最高学历:最后毕业学校:最后毕业时所学专业:已获最高学位:获最高学位时间:获最高学位方式:现学习单位:单位类别:入学时间:在读年级:所在院系:学习单位地址:所在省:学习单位邮编:学习单位电话: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类别:参加现工作时间:现从事学科专业:所在部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工作单位地址:所在省:工作单位邮编:工作单位电话: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通讯邮编: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B.申请留学情况留学专业名称:具体研究方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计划留学单位:计划留学日期:申请留学期限:申请资助期限:计划留学单位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他费用:费用名称:费用金额: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最后一次资助出国日期:最后一次资助回国日期:所在单位部门如具有以下情况,请列出具体名称: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国家重点项目985基地/平台创新团队C.外语水平外语语种:外语程度:考试种类:考试时间:总成绩:分项成绩:考试种类:考试时间:总成绩:分项成绩:D.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时间学校/单位名称主修专业/内容学习方式所获学位/证书E.境外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学习/工作所在地区/单位名称经费来源在外身份学习/从事专业使用语言F.国内工作经历时间单位名称专业/工作内容技术职务/级别行政职务G.主要学术成果1.著作/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卷/期/页收录情况主要合作者排名2.专利名称批准时间专利号批准号排名3.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名称时间项目编号批准立项部门排名及职责4.获得奖励情况名称时间等级授奖部门H.研修计划(500字)1、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2、拟选择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选择的原因(应简单评述对方国家及留学单位在申请人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优势,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与对方单位有无合作基础及业务联系)3、达到本次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的可行性,结合本人目前从事的工作及专业技术知识说明4、出国学习目的,预期目标、技术、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5、学成回国后的工作/学习计划及工作单位可提供的科研条件导师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内或国际知名组织中任职情况个人网页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出版的著作及发表的重要论文、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及所获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导师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内或国际知名组织中任职情况个人网页: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出版的著作及发表的重要论文、主持的重点科研项目及所获重要学术成果、奖励申请人保证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
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文件华南农办〔2016〕169号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16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11月30日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我校博士生培养步伐,提升博士生国际化视野,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资助优秀博士生到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重点支持博士生前往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联合培养。
第三条申请基本条件(一)申请者应为我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二)申请人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有明显的科研成果;申请时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和前期研究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国外合作方所在国家或高校有外语水平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申请人的导师已与外方导师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申请人已取得国外(境外)合作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国内导师和外方导师同意申请人在国外(境外)开展的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的研究所发表的成果以华南农业大学为署名单位。
(五)博士学位论文为非涉密论文。
第四条资助人数及额度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博士生,在国外(境外)学习研究时间为完整的一年(不接受半年的立项申请)。
资助经费包括申请人往返国际旅费、保险费、学校规定的国外(境外)补助(该补助已含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人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2万元。
另外,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
博士生在国外(境外)的研究经费,由对方合作导师或国内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提供。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7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加快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我校与国(境)外高校达成了实施交流培养本科生的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交流生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生是指按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及各交流学习项目要求,在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
由我校派往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派出交流生,由国(境)外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国际交流生。
第三条交流生的学习形式包括:课程学习、见习实习、科研活动、短期培训等。
学习期限按项目规定的时间执行。
交流生原则上不得转换专业,可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交流期满须按时返校。
学习期满,接受学校发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单,我校对其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及转换。
第二章派出交流生的管理第四条派出学生从我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中选拔,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能按要求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四)具有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同时交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五)符合国(境)外合作高校提出的申请条件及语言要求。
(六)符合项目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五条派出交流生按以下程序选拔:(一)报名:学校根据项目需要,由国际交流处及时发布赴国(境)外交流生的选拔通知,由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二)预审:各学院依据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选,将初选结果报国际交流处。
(三)审定:国际交流处会同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笔试考核,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国际交流处向国(境)外高校推荐。
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申请表(2018.3)
志愿2
是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受调剂
是否
专业排名(含所在年级专业总人数)/百分比
④申请寒暑期交流项目信息:
申请项目名称
是否接受调剂
是否
(三)申请人承诺:
请申请人手写抄录以下内容:
本人自愿申请本项目并经家长支持参与,所提供以上信息属实;如果申请成功,若未经批准自行退出项目,在校期间将被取消申报其他赴国(境)外项目的资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办意见:
审核人:盖章
审核日期:
填表说明:请保持A4纸张正反面打印。
①申请非校级项目需附对方邀请信复印件一份(邀请信上必须有明确的出访时间)。
②填写“在外时间”和“天数”应根据邀请信填写,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出国国别(地区)及延长在外期限。
如与邀请信不符,将根据邀请信核复。2018年3月制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近期彩照1寸)
身份证号
户籍地
本人电话
学 号
国内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所属学院/年级/专业
(注明:博士、硕士、本科)
研究生培养类别
非定向定向
(二)出访申请信息(请依据出访任务类型分类填写)
①申请非校级项目信息:
出访任务类型
合作研究访问考察实习培训参加竞赛
学术会议学院项目探亲访友自费留学其它()
出访任务说明
邀请单位
前往国家/地区
在外时间及天数
是否使用学校经费
是否请注意:如使用经费需附经费预算审批表
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信息:
家庭年总收入(万元)
特/贫困生情况(申请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本人一定按要求参加本次留学,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_______ 日期: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学院意见及签章
(主要是对学生思想品德总体表现的评价)
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及签章
□同意□不同意
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际交流处审核及签章
□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及签章、国际交流处审核及签章请空白,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办理。
选课计划
(建议学生到提供的国外学校网站查询是否有适合的课程,再对该交流期间的学习进行全面规划,并列出具体选课名单)
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对该生选课计划的意见
(确认该生所选课程是否可转换学分)
后附
材料
(打勾)
□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能力证明(证书复印件)
□中文成绩单(必附,至学院教务办开具并盖章)
□其他如:
本人及监护人声明
1、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了解了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具备通知中要求的选拔条件,自愿到国(境)外大学学习,家庭具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本人的培养费及在国(境)外的生活及其他费用。本人已完全理解本次留学或学习的学籍管理规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的各项规定。本人申请已征得家长同意。
2、若选拔通过,非不可抗拒特殊情况,绝不随意退出交流项目;否则学校概不考虑本人以后交流/实习的申请;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交流项目名称
姓名
(中文)
性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姓名
(拼音)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学号
所在院、专业、(本科或硕士)年级
GPA
排名
外语
水平
英语成绩:
1、高考英语成绩:2、CET4/6:3、TOEFL/IELTS:
4、GRE:、其他考试及成绩:
其他语种(级别以及成绩):
日语:德语:韩语:
法语:其他语种及成绩:
电话
手机
拟申请学校及院系专业
拟申请交换就读时间
年月 至年月
大学期间海外交流/实习经历
华南农业大学通讯地址
家庭居住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个人简历
社会实践
经历
奖惩情况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交流学习目的说明
(简单概括申请原因或填写其他跟申请相关的信息;如需要,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