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审计部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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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各职能部门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职能部门:法务审计部部门负责人:
一、2018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风控和内控(非诉类事务)
1.目标
初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各关键内控风险点梳理,及时进行培训指导,各环节风险进行识别和有效控制。
2.完成情况
OA流程实现了风控节点全覆盖,关键内控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各环节风险能够识别,能够从风控角度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案,及时进行了“普法”培训指导。各职能部门、区域及项目在法律风险意识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1)截至2018年12月24日,完成了478项合同及用印流程评审,107项签报流程评审,就企业经营、招投标、合同签订、分包管理等各环节进行了风险提示和合规规范。
(2)完善了全部合同范本的修订,新增EMPC内部承包合同、EMPC框架协议等重大合同范本4个。
(3)完成了“小班组”劳务分包模式可行性分析,制定了实施方案,拟定了配套合同和操作办法。
(4)制定《建设三大商务红线/橙线》,配合商务就招采流程和管理风险细节进行了控制和完善。
(5)进行了新员工工程风险合规培训、人力条线劳动合同风险培训、商务条线分包合法性培训等。
(6)组织和参与了北港物流园项目总包合同纠纷、马栏山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谈判及湘雅学生公寓项目结算争议等几个重大项目的争议调处。
(二)案件纠纷管理(诉讼类事务)
1.目标
建立诉讼案件管理机制,诉讼及仲裁案件及时处理率100%。
2.完成情况
承办的主要案件有:益阳顺德城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按期顺利回款),中企国际定金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立案阶段),深圳公司方清华等4个劳动仲裁案(调解结案),南京园区道路施工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涟水外国语学校王国会工伤案(指导区域应诉,已履行结案),湘雅项目刘志福工伤案(调解结案),昆山工厂供板合同纠纷案(起诉准备阶段)。
(三)存在问题分析
1.内控风控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2.区域的案件风险处置能力不足;
3.普法执法的渗透力度不够;
4.日常事务性工作占用时间较多,效率不高。
(四)改善措施
1.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初步建立有效的内控风控体系,完成各关键风险点的梳理,做好项目各环节风险识别控制,制定法务审计部门风险管理标准化手册,着力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和履约能力。
2.案件管理井然有序。规范各区域公司的涉法涉诉事务,建立良好的诉讼案件管理机制,有效利用外聘顾问,做好诉讼案件的风险评估,合理止损。另外,对胜诉的执行案件及时主张权利,扎实推进执行回款进度。
3.培训宣贯及时到位。法务审计类相关制度发布时,就常见的风险防控节点,应及时组织宣贯培训,适时邀请外聘顾问、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逐步让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成为大家的工作常识。
4.日常工作有条不紊。合同审查、纠纷调处、法律咨询、专项分析等非诉类日常工作要确保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合理分配时间,识别轻重缓急,提高处置效率,努力为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提供
有效、可靠的法律支持。
三、2019年绩效目标
四、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
1.目标
建立卓越的内部管控结构,完善审计监察职能,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建立规范的法审工作标准体系,通过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逐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法务审计风险防范机制全面建立,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
2.保障措施和时间节点
主要通过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制度设计、宣贯培训等措施来分部实现前述目标,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月1日-3月31日。通过解决企业现有问题,预防和减少企业损失。一是完善法务审计岗位设置和职责,配备审计监察专业人员,优化部门职能定位;二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架构、业务流程等,进行全面风险识别,制定改进公司内部管理与控制的方案,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遗留案件,债权催收等,以及相对突出的法律问题;三是在集团的制度框架下,制定适用于建设的审计监察制度和规则,如纪检监察程序规定,审计实施办法,例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规则等,并制定配套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发布审计监察报告,固化审计成果。
第二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通过建立完善的标准和制度,及时宣贯,落实经营风险预防和控制。一是借集团标准化年的战略契机,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链条,制定一系列常见风险点的实施标准,如“合同审查标准”,“分包单位解除合同实施标准”等,逐步形成“风险管理标准化手册”;二是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每个季度法律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全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助推履约能力建设,并掌握常见的风险识别和处置办法,同时加强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收到实效。三是形成常态化的审计监察机制,根据领导的统筹安排,实施例行审计、专项审计及跟踪审计,每半年度例行审计1次,专项审计一年不少于2次。
第三阶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初步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实现依法治企。一是制度和标准设计全覆盖,以
法务审计组织建设为依托,建立以法审流程管理体系、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项目管理风险防范体系、财务管理风险防范体系、诉讼案件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风控合力,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编织成一张严密的法律风控网,全面实现“依法治企”。三是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重拳打击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评价意见:
董事长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