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2012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5 w/cm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5 卫生检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5438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 18204 规定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紫外线泄露强度的检验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场检测
集中空调抽样数量的确定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采用抽样
法检验,抽检数量根据系统设置情况确定。 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在确定检测的每套集 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如新风、送风 和回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如果 无法在主风管采样时,可抽取全部送风口的 5-10%且不少于5个作为采样点。
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仪器和方法
(一)检测仪器的选择: PM10检测仪器为便携式直读仪器,检测仪器颗粒物捕集特 性应满足Da50=10±0.5μm,σg=1.5±0.1的要求。 Da50 ——仪器捕集效率为50%时所对应的颗粒物空气动力学 直径 σg ——仪器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 检测仪器测定范围在0.01-10mg/m3。 检验仪器测定的重现性误差:平均相对标准差小于7%。 检验仪器与称重法比较,总不确定度应小于等于25%。 目前常用的仪器有: 1、光散射数字粉尘仪 (如:P-5L2C型电脑粉尘仪 ); 2、激光数字粉尘仪 (如:LD_1激光粉尘仪 )。
测的送风口PM10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给出
二、积尘量
标准限值: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积尘量≤20g/m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积尘量现况
2004年卫生部对30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60个城市937家公共场所的集中 空调进行积尘检测,通风管道内最高积尘量 甚至达到486克/平方米,属于严重污染 的有441家,占总数的47.1%,中等 污染的占46.7%,合格率仅为6.2%。
现场检测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积尘量
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
空气颗粒物是大气中对人体有害的污染物,
按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可以分为: (1)悬浮颗粒物(suspended particles,SP) (2) 可吸入颗粒物(particles with an aerodynamic diameter of less than 10um, PM1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doc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规范WS394.doc..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规范(WS 394-2012)1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的卫⽣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要求和检验⽅法。
本规范适⽤于公共场所使⽤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
3术语与定义3.1空⽓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态污染物和微⽣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出⼝空⽓污染物浓度之差与⼊⼝空⽓污染物浓度⽐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颗粒物(PM10)能够进⼊⼈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污染物苯、⼆甲苯、苯⼄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指标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和冷凝⽔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要求新风量场所(m3/h. ⼈)3~5 星级≥30 饭店、宾馆1~2 星级≥20⾮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送风卫⽣要求项⽬要求PM10 ≤ 0.08 mg/m 3细菌总数≤ 500 cfu/m3真菌总数≤ 500 cfu/m3 b- 溶⾎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物不得检出..表 3风管内表⾯卫⽣要求项⽬要求积尘量≤20 g/m 2致病微⽣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 100 cfu/cm2真菌总数≤ 100 cfu/cm24.5空⽓净化消毒装置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的空⽓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本附录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的检验方法。
H1 原理采集风管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量,表示风管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或空调风管的污染程度。
H2 器材H2.1 采样面积为50或100平方厘米。
H2.2 无纺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H2.3 密封袋。
H2.4 采样工具或设备。
H2.5 天平,精度0.0001g。
H2.6 一次性塑料手套。
H3 风管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检验步骤H3.1 采样时间采样应在风管清洗后的七日内进行。
H3.2 采样点在清洗后确定检测的每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
H3.3 采样H3.3.1将采样用的材料放在105 C恒温箱内干燥2小时然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4小时,或直接放入干燥器中存放24小时后,放入密封袋用天平称量出初重。
H3.3.2 在风管的采样位置确定采样面积,并将采样面积内风管内壁上的残留灰尘全部取出。
H3.3.3 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放回原密封袋中保管,并进行编号。
H3.4 实验室分析H3.4.1 将样品按H3.3.1处理、称量,得出终重。
H3.4.2 将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作为各采样点的残留灰尘重量。
H3.4.3 根据每个采样点残留灰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的残留灰尘量。
H3.5 结果表示方法取各个采样点残留灰尘量的平均值为风管清洁程度的判定指标,以g/m2表示。
H3.6 影像资料的制备采用机器人对每个监测点所代表的风管区域内表面情况进行录像,并将其制作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
H4 风管污染程度的检验步骤H4.1 采样位置在确定检测的每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如新风、送风和回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如果无法在主风管采样时,可抽取全部送风口的5-10%且不少于5个作为采样点。
H4.2 采样方法H4.2.1 在主风管采样时将维修孔、清洁孔打开或现场开孔。
室内装修风管检测要求
总包风管检测要求1.风管内表面积尘清洗标准1.1 积尘清洗必要性判定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大于20 g/㎡时,需要做风管积尘清洗。
1.2 采样方法应采用定量采样机器人方法或手工擦拭采样规格板,机器人采样面积为50 cm²或100 cm²,采样规格板面积为50 cm²或100 cm²,面积误差小于5%。
1.3 采样材料应使用无纺布,采用擦拭法采样。
1.4 采样点选取(1)机器人采样时,每套空调系统至少选择3个采样点,分别布置在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采样断面上,每个断面设置1个采样点。
(2)手工擦拭采样时,每套空调系统至少选择2个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采样断面在风管的上面、底面和侧面各设置1个采样点,共计6个采样点。
(3)空调系统抽样比例不应少于5%。
1.5 检测方法:通风空调系统风管积尘量检测方法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附录H进行检测。
1.6 积尘采样结果计算:(1)采样点积尘量:根据每个采样点积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2)风管污染程度:取每个采样点积尘量的平均值作为风管污染程度的测定结果,以g/㎡(风管内表面积尘的重量每平方米)表示。
1.7 积尘清洗合格判定依据《通风空调系统清洗服务标准》JG/T 400-2012,清洗后的风管内壁尘量应小于或等于1.0 g/㎡。
2.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清洗标准2.1 微生物清洗必要性判定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大于100 CFU/cm²时,需要做风管微生物清洗。
2.2 采样方法采用定量采样机器人方法或采样规格板,机器人采样采样面积为50 cm²或100 cm²,采样精度为与标准方法的相对误差小于20%,采样规格板面积为25 cm²。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方法(三种)
圆形断面测孔位置 长方形断面测孔位置
fjcdcntws0092009第页共页受检现场样品编号空调主机位置测定日期检测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附录c环境状况温度使用器材使用器材微电脑激光粉尘仪ld5c微电脑激光粉尘仪相对湿度房间号测点pm10质量浓度mgm3测点pm10平均质量浓度mgm3送风中pm10平均质量浓度mgm3办公区pm10平均质量浓度mgm3风口尺寸mmiiiiii123三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三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空调风管积尘量分为日常检测和风管清洗空调风管积尘量分为日常检测和风管清洗效果风管清洗后检测效果风管清洗后检测效果风管清洗后检测
样品编号 测定日期 温度 ℃
环境状况
相对湿度 % 风口尺寸 (mm)
房间 号
测 点
办公区 PM10 平均质量 浓度 (mg/m3)
1
2
3
三、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空调风管积尘量分为日常检测和风管清洗 效果(风管清洗后)检测。日常检测是评 价空调系统的卫生状态和污染状态,风管 清洗效果检测是评价空调风管经过机械清 洗后所达到的清洁程度。
检测点布置
(四)检测时间与频次
1、 检测应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进 行。 2 、每个检测点检测3次。 3 、每个数据测定时间根据送风中PM10浓度、仪器 灵敏度、仪器测定范围确定。
(五)测定步骤
现场测定:按仪器使 用说明书进行现场测 定。
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范本模板】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3 卫生学评价机构3。
1 基本要求3。
1。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1.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3.1。
3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3.2 人员要求3。
2。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
2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40%。
3。
2.3 专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符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的管理体系.3.4 设备要求3。
4.1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良好,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附录A。
3。
4。
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
4。
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
定量采样机器人应编制自校规程并定期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3。
4。
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 卫生学评价4。
1 评价依据4。
1.1 国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b)《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c)《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WS 394;e)WS/T 396;f)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标准WST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2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cleaning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3.1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氛围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生指标4.1会合空调透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新风量卫生请求新风量场所(m/h.人)33~5星级饭店、宾馆1~2星级非星级饭馆(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XXX、舞厅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4.3会合空调透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请求。
表2送风卫生要求≥30≥20≥20≥20≥20≥30≥10≥20≥20≥20≥25项目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要求≤0.08 mg/m3≤500 cfu/m3≤500 cfu/m3不得检出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请求项目积尘量致病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4.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请求≤20 g/m2不得检出≤100 cfu/cm2≤100 cfu/cm2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12
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2.2 可吸入颗粒物 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
102.3 风管表面积尘量 duct surface dust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 设计卫生要求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要求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原始记录格式(最新)
广西金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原始记录
样品编号: GXJYJC/BG
受检单位名称:联系人:
地址:联系电话:
检测类型:□日常□评价□委托□监督检测日期:
检测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附录H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实施细则》GXJYJC/ZY
仪器设备名称:采样规格板:规格□ 50 cm2□ 100 cm2(0.01 m2);干燥器:规格,分析天平:型号,编号;恒温箱:型号,编号;
受检集中空调系统名称:,
被检风管名称:,新风管数:个,送风口:个。
一、检测步骤:
1、采样材料的处理:将采样用的无纺布于105 ℃恒温箱内干燥2 h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4 h,或直接在干燥器中存放24 h后,放入密封袋用天平称量出初重。
2、将采集了积尘样品的无纺布于105 ℃恒温箱内干燥2 h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4 h,或直接在干燥器中存放24 h后,放入密封袋用天平称量出终重。
3、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为各采样点的积尘重量。
二、结果计算:
1、采样点积尘量:根据每个采样点积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2、风管污染程度:取各个采样点的积尘量的平均值为风管污染程度的测定结果,以g/m2(风管内表面积尘的质量每平方米)表示。
检验者:复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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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 mg/m3紫外线≤5 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 mg/m3PM10≤ mg/m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现场采样技术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现场采样技术室内空气生物污染研究现状现代人有70~9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空气品质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住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室内空气污染由生物性污染转向化学性污染,一些新型的建筑装饰材料向空气中释放的有害物质,给人健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成为研究的焦点。
然而,生物性污染依旧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它也是造成不良建筑物综合征(Sick Building Syndrome,SBS)的主要原因之一,常见疾病如流感、麻疹、哮喘的发生均与之有关。
同时,随着空调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广泛使用,一些只有在春夏才能良好生长的细菌可以存在于一年四季中。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室内生物性污染与控制的研究,降低空气生物性污染的危害。
室内空气生物污染的种类广义上讲,室内空气生物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细菌、真菌、病毒、藻类、原虫、螨虫及其排泄物、微小植物残体(如花粉)、生物体有机成分(如动物和人的皮屑)等。
在这些生物污染因子中有些是致病微生物或致敏物,室内空气生物污染因子的来源具有多样性,主要来源于患有呼吸道传染病的病人或感染者、动物(啮齿动物、鸟、家畜等)和污染的环境等。
在200多种病毒因子中有2~5种来源于动物,其余均来自患者;在25种细菌中,14种来源于人,9种来源于环境,2种来源于动物;放线菌10种中,7种来源于农业生产活动,3种来源于环境;真菌33种都来自于环境。
可见室内空气生物污染因子主要来源于呼吸道感染病人、环境、动物和农业生产。
所以,不同的环境具有不同的污染源,所造成的危害大小和种类也有所差异。
室内空气生物污染研究现状室内空间往往较小,污染受人活动及卫生习惯的影响很大。
室内温度湿度适宜,是病原微生物生存的良好环境。
人类呼吸道传染病绝大部分是在室内传播感染的,是当今重大公共卫生难题。
室内空气生物因子污染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
国外对室内空气生物污染主要集中在对呼吸道系统有影响的生物因子,并探讨这些生物因子与呼吸道传染病、呼吸道过敏、哮喘等疾病之间的关系。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积尘量
杭州福尔萨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原始记录共页第页
Y11-023 样品名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项目:积尘量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采样环境:温度℃;湿度% 受检单位:检测地址:
采样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附录H手工擦拭采样规格板规格:cm×cm 采样过程和记录:
1、采样点布置:①手工擦拭采样在每套空调系统的风管中选择2个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断面在风管的上面、底面和侧面各设置1个采样点;如确实无法在风管中采样,可抽取该套系统全部送风口的3%~5%且不少于3个作为采样点。
2、采样步骤:在确定的位置、规定的面积内采集风管表面全部积尘,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时用擦拭法采样,并积尘样品完好带出风管放入密封袋内封口保存,作好记录。
检测人:复核人:陪同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资料要点
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资料要点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3为m,(h?人)。
2.2 可吸入颗粒物 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
102.3 风管表面积尘量 duct surface dust 2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
3 设计卫生要求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要求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DB31 405-2012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ICS C 50备案号:上海市地方标准DB××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systems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设计卫生要求 (2)5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3)6卫生标准 (5)7检测规则 (6)8检测方法 (7)9卫生学评价要求 (7)10清洗要求 (8)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方法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测方法 (11)附录C(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 (12)附录D(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微生物检测方法 (14)附录E(资料性附录)冷却水、冷凝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检测方法 (16)附录F(资料性附录)新风量检测方法 (18)附录G(资料性附录)采样框 (21)前言本标准4.1.1、4.1.3、4.2、4.3.1、4.3.2、4.3.3、4.3.4、4.4.1、4.5、4.6、4.7、4.8.1、4.8.3、4.9.1、4.9.2、4.9.3、5、6、7、10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均为为推荐性条款。
本校准自实施之日起,原DB31/ 405—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DB31/ 405—2008比较主要有以下修改:a)更改了标准名称;b)在适用范围中新增加了设置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学校、医疗机构、住宅等场所;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d)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e)增加了设计卫生要求的内容,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卫生设施、新风及新风口、送风口和回风口、冷凝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风管;f)根据适用范围,在新风量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建筑分类,将“2星级及2星级以下”改为“其它旅馆”,增加了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建筑、公共浴室、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科技馆、档案馆、学校、住宅等建筑的卫生要求;g)在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中增加了对于新风机、空气处理机组、风管内部和冷却水系统杀菌剂的卫生要求;h)增加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的要求;i)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卫生要求;j)调整了档案要求;k)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送风中PM10的卫生要求,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以及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卫生要求;l)在检查项目中增加了日常运行检查时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m)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应少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数量的5%;n)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测方法;o)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的具体要求;p)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范围和频率、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2.10•【文号】卫监督发[2006]53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3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发布日期:2012年9月19日,实施日期:2013年4月1日)废止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了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我部2003年8月19日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集中空调内表面积尘量采样材料干燥方法的探讨
集中空调内表面积尘量采样材料干燥方法的探讨目的研究各种干燥方法对集中空调内表面积尘量不同采样材料质量的影响。
方法模拟实际采样情况,对材质分别为化妆棉与无纺布的采样材料进行干燥并称重,确定不同的干燥方法、干燥时间对采样材料质量的影响。
结果使用t检验,置信上限为99%,得出的结果:干燥器干燥法与恒温箱干燥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采样材料和密封袋一起干燥与分别干燥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化妆棉干燥时间为24 h与48 h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无纺布干燥时间为24 h与48 h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干燥器干燥法与恒温箱干燥之间对采样材料的质量影响不明显;采样材料和密封袋一起干燥与分别干燥之间对采样材料的质量影响明显;同样干燥时间不同的采样材料对质量的影响不同。
标签:化妆棉;无纺布;干燥方法;干燥时间[Abstract] Objective To research the effect of various dying methods on the quality of different sample materials of inner surface dust accumulation in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Methods The sample materials of cotton pads and non-woven fabrics were dried and weighed,and the effect of different drying method and drying time on the sample material quality was ensured. Results The t test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dryer drying method and thermostat drying method,there was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comparison between(P>0.05);the combined drying and respective drying of sampling materials and sealed bag the difference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P<0.05);24 h cotton pads drying time and 48h cotton pads drying time the difference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24 h non-woven fabrics drying time and 48h non-woven fabrics drying time there was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comparison between(P>0.05). Conclusion The effect of dryer drying method and thermostat drying is not obvious,and the effect of combined drying and respective drying of sampling materials and sealed bag is obvious,and under the same drying time,the effect of different sampling materials on the quality is different.[Key words] Cotton pads;Non-woven fabrics;Drying method;Drying time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集中空调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在人们享受生活的同时,室内空气污染正悄悄地影响着人们的健康,从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费城首次暴发军团菌病,到2003年全球性SARS流行,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物污染引起疾病传播的问题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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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4—2012公所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H (规范性附录)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H.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用称重法测定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H.2 原理
采集风管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量,表示风管的污染程度。
H.3 设备和器材
H.3.1 定量采样机器人或手工擦拭采样规格板:采样机器人采样面积为50 Cm2或100 Cm2,采样精
度为与标准方法的相对误差小于20%;采样规格板面积为50 Cm2或Cm2,面积误差小于5%。
H.3.2 采样材料:无纺布或其他不易失重的材料。
H.3.3 密封袋。
H.3.4 必要的采样工具。
H.3.5 分析天平,精度0.000 1g。
H.3.6 恒温箱。
H.3.7 干燥器。
H.4 采样
H.4.1 采样点数量:机器人采样每套空调系统至少选择3个采样点,手工擦拭采样每套空调系统至
少选择6个采样点。
H.4.2 采样点布置:机器人采样在每套空调系统的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选择3个
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断面设置1个采样点。
手工擦拭采样在每套空调系统的风管中选择2个代表性采样断面,每个断面在风管的上面、底面和侧面各设置1个采样点;如确实无法在风管中采样.可抽墩该套系统全部送风口的3%~5%且不少于3个作为采样点。
H.4.3 风管开孔:在风管采样时将维修孔、清洁孔打开或现场开孑L,在送风口采样时将风口拆下。
H.4.4 采样:使用定量采样机器人或手上法(H.3.1)在确定酗J位置、规定的而积内采集风管表同全
部积尘,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时用擦拭法采样,并将积尘样品完好带出风管。
H.5检验步骤
H.5.1 将采样材料(H.3.2)放在105℃恒温箱内(H.3.6)干燥2 h后放人干燥器(H.3.7)内冷却4 h,
或直接放入干燥器中(H.3.7)存放24 h后,放入密封袋(H.3.3)用天平(H.3.5)称量出初重。
H.5.2 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进行编号,并放回原街时袋中保管.送实验室。
H.5.3 将样品按H.5.1处理、称量.得出终重,
H.5.4 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为各采样点的积尘重量。
H.6 结果计算
H.6.1 采样点积尘量:根据每个采样点积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
H.6.2 风管污染程度:取各个采样点积尘量的平均值为风管污染程度的测定结果,以g/m2(风管内
表面积尘的重量每平方米)表示。
方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