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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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试验样品采样及送检技术要求
一、采样要求
(一)土样
1、采样
(1)采取原状土或扰动土应根据工程性质决定。凡是建筑物的天然地基,天然边坡,天然地层等应采取原状土;凡是路堤填料,桥头填土,地基基础回填等可以采取扰动土。如工程对象既属天然边坡稳定,又作土方调配作为填料,除采取所需原状土外,还需取满足扰动土取样数量。不论何种工程,如果只是要求进行土的分类,可只采取扰动土。所取任何样品应具有一定代表性。
(2)土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以及钻孔中采取,所取土样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采取土样时,应让土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土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在钻孔中直径不宜小于12厘米,并使用专用薄壁取土器,以减少土的受扰动影响;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人工采样时,应将所取样品人工修削成土样筒大小的土柱,然后装入土样筒中。
(3)采取土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采取土样数量参考下表:
2 表中所列“取样重量或体积”均指对应项目一组土样所需数量,如工程需要做多种状态、方法试验时,应视具体情况多取样品。
3 特殊试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可酌量采取。
4 做原状土的力学试验后的多余扰动土,可供做重塑土或其他物理试验项目,可少取扰动土,但击实试验例外。
2、土样的封装
(1)原状土还是要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扰动土,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取土筒,不满取土筒的原状土样,土与筒壁之间的缝隙,应以近似天然湿度的扰动土充填后再行密封。土样筒两端应加盖,取土筒上所有的缝隙均应以胶布封严并涂上融蜡。如无取土筒,也可将取出的原状土块用纱布包裹后,全部以融蜡浇注,以防土中水分散失。
(2)土样标签,土样筒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土的分类定名、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取样日期、土样原状或扰动等信息。每一试样应贴上样品标签,标签用墨水笔书写清楚,贴于土样筒外,标签上用“↑”表示土样上层面方向。如袋装扰动土,标签置于袋内。
(3)密封后的土样筒在装箱前应存放于室内阴凉、潮湿和防冻的地方。不需保持天然湿度的扰动土,最好经过风干并稍加粉碎后装入布袋或小木箱内,以免湿土将袋腐蚀以及土中有机物的生成。并应防止盛土布袋或小木箱漏土。
3、土样送样单填写
土工试验送样单上应填明以下内容: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深度(标高)、原状或扰动、取样数量、现场土的鉴定名称、试验项目、试验要求(方法、状态)、取样人、取样日期及送样日期,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为便于分析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与地质时代、成因、地层的相互关系以及资料整理时的土性划分,建议在送样单上填写有关地质资料的符号及说明。
送样单一式二份,送样时试验单位签收后,返回送样单位一份。(二)岩样
1、采样
(1)采样数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决定,岩样可在试坑、平洞、竖井、天然地面、边坡及钻孔中采取,所取岩样应具有代表性,采取岩样时,应让岩样受到最小程度扰动,并保持岩块、岩芯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用钻机取样时,每节岩芯两端面完整长度不宜小于12厘米,除此以外的取样,应将岩石修凿成15~17厘米见方岩块,制样时应注意岩石结构不被破坏,经爆破后的岩石,在选取试样时更应注意;对于风化度高的软质岩石和结构面较发育的破碎岩石,每节岩芯两端面完整长度不宜小于10厘米,岩块制成10厘米见方,涉及变形模量、弹性模量、三轴试验每节岩芯两端面完整长度不宜小于20厘米、直径不宜小于10厘米,岩块制成20厘米见方岩块。
(2)采取岩样数量应满足所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的需要。下表为室内岩石试验加工成标准试件后,各试验项目试样数量表,采取岩样数量参考下表酌情多取试样。
岩石试验加工成标准试件后各试验项目试样数量表
1、表中所列“试样重量或体积”指对应试验项目加工成标准试件时试样所需数量,如工程需要做多种试验时,应视具体情况多取样品。
2、特殊试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可酌量采取。
3、加工力学试件后试样可兼做物理试验项目或用剩余试样加工物理试验项目试件。
4、力学项目属破坏性试验,试件必须单独加工,采样时应满足需要。
2、岩样的封装
(1)要保持天然含水量、易风化、干缩湿胀类岩石,在采取后应立即密封包装,密封时可先用胶布封严再涂上融蜡,以防岩石中水分散失或吸潮;密封后的岩样在装箱前应存放于室内阴凉和防冻的地方。(2)岩样标签,封装后的岩样外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地点、取样层位(深度)、岩石名称、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和
取样日期等信息。每一试样应贴上样品标签,标签用墨水笔书写清楚。人工取方块样时,应用“↑”表明岩块上层面方向。
3、岩样送样单填写
送样单上应填明以下内容: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或探坑)编号、取样深度、数量、岩石名称、试验项目、试验要求(状态、方法)、取样人、取样(送样)日期、及有关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为便于分析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与地质时代、成因、地层的相互关系及资料整理,建议在送样单上填写有关地质资料的符号及说明。
送样单一式二份,送样时试验单位签收后,返回送样单位一份。(三)水样
1、采样容器及采样量
(1)采样容器,一般采用玻璃瓶、塑料瓶或塑料桶,新的容器在使用前均应用硝酸酸化水或配置洗液(浓硫酸+重铬酸钾)进行浸泡清洗,取样前容器内壁的尘垢应清洗干净,保持容器洁净。
(2)采样量应根据工程性质确定,下表为每组水样取样数量表,供取样时参考。
每组水样取样数量表
1、表中所列“试样体积”指常规分析项目。
2、特殊试验项目或受污染水根据要求另行取样。
2、水样采集及封装
(1)将洁净的取样容器用所取水源清洗2-3次后,再将水样灌入容器中,测浸蚀性CO2的水样应立即加大理石粉,盖好瓶盖并用溶蜡封住瓶口,然后轻轻转动摇晃几次;酸化和碱化水样取样时,可先取少许水样与酸、碱中和后润湿容器内壁,再将水样盛入水样瓶(桶)中,取好后盖好瓶盖并用溶蜡封住瓶口。
(2)水样标签
取样瓶、桶外应附有标签,标签上应清楚记录:勘察(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编号、取样地点、对样品处理情况(加酸、碱、大理石粉等)、取样人、项目负责人、取样时天气、气温、水温和取样日期等信息。标签用墨水笔书写清楚,将填好的标签贴在擦干外壁的盛水容器上。每一试样均应贴上样品标签。
3、水样送样单填写
送样单上应填明以下内容:送样单位、工程名称、取样(钻孔)编号、试验项目、对样品处理情况(加酸、碱、大理石粉等)、取样人、取样及送样日期,注明试验要求及有关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