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指标”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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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指标”监管目标
(一)医疗安全指标:
1、参加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年内医疗事故数为0;
2、输血安全事故为0;
3、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为0。
(二)医护人员配置指标:
1、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达到1∶1.4~1.5;
2、医护比达到1∶2;
3、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1∶0.4;
4、护士总数达到卫技人员的50%;
5、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与重症监护床位数之比≥0.8∶1;
6、重症监护护士人数与重症监护床位数之比≥3∶1。
(三)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控制指标:
1、药占比≤43%;
2、抗菌药物占药品收入比例控制在30%以内。
(四)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
基本药物使用比例≥65%。
(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指标:
实施病种≥20个病种。
(六)诊疗服务指标:
1、甲级病历率≥90%;患者告知率100%;麻醉处方合格率100%;
处方合格率>95%;
2、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全院平均值;
3、平均住院日≤12天;
4、病床周转次数≥25次/年;
5、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CT、MRI、彩超等)≥70%(健康体
检除外);
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数量达到70%以上。
(七)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指标: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2、完成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等政府性指令任务达到100%;
3、建立规范的PICU和RICU。
(八)医院经济管理及患者医疗费用控制指标:
1、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2、物价及医院收入分配管理,科学、合理、合规,无乱收费、
分解收费;
3、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同级
别医院平均水平。
(九)临床科研及科技创新指标:
1、每年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不少于5项;
2、发表省级以上论文每100张床位不少于3篇;
3、科研立项或成果每年不少于3项。
(十)行风建设指标:
1、纠风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方案措施完善,案件处理资
料完整;
2、医德医风建设、院务公开、行风评议,档案资料齐全、完
成,教育资料完善,制度和考核机制健全,公示渠道畅通,公示内容完整;
3、文化建设富有成效,每年在新闻媒体宣传不少于12次;
4、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门诊满意度≥90%、出院患
者回访满意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