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原稿)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由分行营业部或分行本部集中办理,分行营业部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人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
如分行认为所属个别经营机构情况特殊,不具备集中条件需保留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业务的,可由分行行长负责审批,对其承兑或贴现业务进行转授权,并报总行备案。
相关分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定,制订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分行可以及时监控下属机构的操作行为。
对于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实物票据、银承签发、账务处理、对外查询查复、到期备款、付款、托收等手续,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要求授权支行营业室进行操作。
(三)分行运营管理部在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调拨时,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有权承兑行。
有权承兑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或授权)本网点的负责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人员。
(四)集中(或授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的派驻柜台经理,负责按规定频率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以及票据小组人员保管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等进行检查。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做“8316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交易时联动打印,无需客户手工填写,不得向客户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客户通过网银客户端打印电子回单功能,打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根,柜台不提供客户回执联。
(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未用退回、日间备款、银承销记、托收、解付、转垫款均由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不需要柜台操作,且柜台无需留存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托收凭证。
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1.本规程是针对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规范,旨在规范该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安全可靠。
2.本规程适用于农村信用社银行的员工,包括承兑汇票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员工。
3.所有涉及承兑汇票的操作都必须遵循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二、业务流程1.承兑汇票申请(1)客户向农村信用社银行提交承兑汇票申请书,包括票面金额、出票人信息、收款人信息等。
(2)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书上的信息,并进行内部核查,确保承兑汇票符合相关规定。
(3)如核查通过,工作人员将接受申请并记录在案,如未通过,需向客户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修改申请。
2.审核审批(1)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银行的内部规定。
(2)审核通过的申请将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中的风险和合规性。
(3)主管部门将根据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3.承兑汇票签发(1)审核审批通过后,农村信用社银行将按照申请中的票面金额和出票日期签发承兑汇票。
(2)工作人员在汇票上注明银行的信用背书,确保汇票的质量和真实性。
(3)农村信用社银行将承兑汇票交给客户,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4.承兑汇票的付款和兑现(1)农村信用社银行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前,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汇票。
(2)客户在到期日向农村信用社银行提交兑现申请,并提供承兑汇票原件和相应的验票凭证。
(3)农村信用社银行接收申请后,进行现金支付或将相应金额划转到客户指定的账户。
5.承兑汇票管理(1)农村信用社银行需建立承兑汇票管理系统,便于对承兑汇票的发行和兑现进行跟踪和监控。
(2)农村信用社银行需定期审查和检验承兑汇票的风险状况,并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改。
(3)农村信用社银行需确保承兑汇票的安全存储,并做好相应的备份和防护措施。
三、业务风险控制1.农村信用社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承兑汇票业务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对其出具的经确认的、约定期限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是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份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的示例。
一、业务准备1.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汇票业务申请、审核、管理和统计等方面的制度。
2. 每位银行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了解并熟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流程和规定,掌握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
二、申请受理1. 付款人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 银行工作人员应根据银行的规定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资信等信息真实有效。
3. 银行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指导其正确填写和提交申请表格。
三、验票与承诺1. 银行应对收到的汇票进行验票,确保票面信息的真实与准确。
2. 银行对于票据疑似伪造、涂改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承诺,并通知持票人或付款人协商解决。
3. 银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验票的汇票进行承诺,并出具承诺函或承诺书,予以确认。
四、登记与存储1. 银行应按照规定对已承兑的汇票进行登记,包括票号、金额、期限、付款人和收款人等相关信息。
2. 银行应对登记的汇票进行适当的归档和存储,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并保留一定时间的存档记录。
五、支付与兑付1. 银行应严格按照汇票的约定期限和金额,履行支付义务。
在汇票到期日前一般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付款人进行兑付。
2. 银行对于无法兑付的汇票,应及时通知持票人,并履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3. 银行应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汇票兑付业务,确保业务的公正和及时性。
六、管理与风险控制1.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2. 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和准确性,防止违规操作和内部欺诈等行为。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积极促进我行票据业务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我行制订的《XX农村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发、解付、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所有分支机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工作职责(一)负责受理承兑申请(含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相关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填制相关票据业务资料,审核承兑申请人的经办人员是否为经授权的代理人;(二)负责调查承兑保证金是否足额缴存、调查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及到期承付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三)负责完善审批同意的差额授信业务相关担保手续,按总行授信出账的相关规定将相关授信资料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及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在票据系统录入用信信息;(四)负责在票据系统中录入代理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承兑申请、未用退回申请和追加保证金申请等,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五)负责建立并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台账》(附件1),实时登记出票人出票信息及剩余差额授信敞口余额,并与票据系统敞口余额进行核对;(六)负责对出票人进行贷后检查,如交易情况、经营情况、资金回笼情况、抵(质)押物情况,按规定及时收集证明其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七)负责每日出票完成后在票据系统导出本行和委托他行出票台账及解付通知书交对公柜进行账务处理;(八)负责票据业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和核对;(九)负责按月在票据系统中导出票据下月到期清单打印后交对公柜作账务处理和对账依据;(十)负责按时将承兑业务、贴现业务信息录入风险监测分析系统并与票据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十一)负责督促出票人及时存足保证金和缴纳承兑手续费,汇票到期前督促出票人及时足额交存到期票款;(十二)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形成不良的,做好不良贷款的催收及资产保全工作;(十三)负责按规定做好票据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ⅩⅩ县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县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ⅩⅩ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农村信用社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下简称承兑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作为付款人,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承兑无真实合法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对提供100%保证金或敞口部分以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承兑业务,可适当简化调查内容和业务流程。
第五条本规程是ⅩⅩ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第六条承兑业务由承兑申请人(以下简称出票人)向客户部门(客户部门指公司业务部、小贷业务部,下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出票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下列资料组成:(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附件一);(二)出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如章程写明其申请承兑须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决议则应提供有权有效的文件。
(三)交易双方签订的与汇票承兑内容相符且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发票。
(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起至近期的财务报表。
(五)担保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同上述第(二)条。
(六)原则上需提供担保人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由分行营业部或分行本部集中办理,分行营业部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人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
如分行认为所属个别经营机构情况特殊,不具备集中条件需保留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业务的,可由分行行长负责审批,对其承兑或贴现业务进行转授权,并报总行备案。
相关分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定,制订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分行可以及时监控下属机构的操作行为。
对于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实物票据、银承签发、账务处理、对外查询查复、到期备款、付款、托收等手续,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要求授权支行营业室进行操作。
(三)分行运营管理部在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调拨时,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有权承兑行。
有权承兑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或授权)本网点的负责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人员。
(四)集中(或授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的派驻柜台经理,负责按规定频率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以及票据小组人员保管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等进行检查。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做“8316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交易时联动打印,无需客户手工填写,不得向客户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客户通过网银客户端打印电子回单功能,打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根,柜台不提供客户回执联。
(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未用退回、日间备款、银承销记、托收、解付、转垫款均由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不需要柜台操作,且柜台无需留存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托收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一、汇票的承兑
1. 银行收到客户递交的汇票后,应对汇票进行核对,确认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若汇票符合法定承兑条件,银行应对汇票进行批准承兑,并在汇票上签字确认。
3. 承兑后,银行应在汇票上注明承兑日期,并将承兑的汇票记录到客户的账户中。
二、汇票的兑付
1. 在汇票到期日当天,客户可到银行进行汇票的兑付操作。
2. 银行应核对汇票到期日和兑付金额,并确认客户账户中有足够金额用于兑付。
3. 如客户账户中有足够金额用于兑付,银行应在汇票上注明兑付日期,并将相应金额从客户账户中划拨给持票人。
三、汇票的转让
1. 客户可以将承兑汇票进行转让,转让操作需要在银行进行。
转让人需填写转让申请书,并在汇票背面签字确认转让。
2. 银行应核对转让人的身份和汇票真实性,确认后对转让进行记录,并在汇票上注明转让日期。
3. 转让人应向转让人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并银行将该费用记入转让人的账户。
四、汇票的贴现
1. 持有承兑汇票的客户可以到银行进行汇票的贴现,获得相应的资金。
2. 银行应对持票人进行身份确认,并核对汇票的真实性。
如果符合贴现条件,银行将扣除相应的贴现手续费后,将资金转入持票人账户。
以上就是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江苏**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制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一、承兑申请第一条申请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在营业机构开立存款账户;3、资信状况良好,近两年在我行(部)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承兑申请人与我行必须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5、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首先向其开户营业机构申请承兑。
第三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营业机构提交下列资料:1、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等内容;(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开户核准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承兑申请人在总行清算中心存入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的承诺书;(一式三份)5、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一式三份)6、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7、营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式三份)二、审查、审批和承兑第四条承兑申请人开户营业机构信贷人员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2、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背景;3、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4、承兑申请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5、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五条信贷人员对承兑申请人财务数据和承兑风险进行分析,审查同意后,填制好各种表格,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上签署调查意见,报本营业机构贷款审查委员会会办研究。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受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和能力,如开出人、承兑人、收款人等。
2.汇票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形式,包括票据种类、票面信息等。
3.申请人必须提供与汇票相关的各项资料,包括申请书、合同、票据、借据等。
二、审查程序1.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查明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查验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3.审查结束后,将申请人的资料、汇票等相关材料整理并出具审查报告。
三、承兑决策1.根据审查报告,评估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并作出承兑决策。
2.对于决策通过的申请,银行将出具承兑通知书,并约定承兑条件和支付方式。
3.对于决策不通过的申请,银行将写出承兑拒绝通知,并说明拒绝理由。
四、承兑手续1.申请人根据承兑通知书,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借款证明、资金用途说明等。
2.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审核通过后,银行将在汇票上加盖公章,并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付款。
五、后续管理1.银行将保存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合同、审查报告等,以备日后核查和审查。
2.银行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以便评估风险和进行风险控制。
3.银行将与申请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六、风险控制1.银行在承兑汇票操作中,应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银行应加强审查程序,在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以避免出现欺诈等风险。
3.银行应及时调整承兑额度,控制承兑汇票的数量和金额,以降低风险。
总之,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规程是确保汇票交易安全和有效的重要环节。
银行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审查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电子商务解决纠纷平台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采取合理、适当的审慎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真实追踪。
第五条农商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备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强大的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第六条农商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设立独立的审批机构和专业的审批人员,确保审批的公正、合法和精益求精。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七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确保交易各方的真实身份、授权身份以及资金的安全使用,需按以下流程进行办理:(一)客户申请:客户向农商银行提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审批决策:农商银行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承兑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四)通知客户:农商银行应向客户发出通知,告知审批结果,并要求客户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农商银行按约定要求交付银行承兑汇票。
(六)业务结算:农商银行按照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支付或扣划相应的款项。
第三章风险管理措施第八条农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客户信用评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采集并分析相关数据,以确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
(二)风险控制:农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警示指标、设置风险分级和限额,以及积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方式,有效控制风险。
(四)信息安全保障:农商银行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的敏感信息和交易数据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
(五)风险监测和风险提示:农商银行应定期监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情况,并及时向客户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注意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简称承兑汇票,下同),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委托付款人即本行。
第三条办理承兑业务其承兑额与保证金差额部分要纳入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三查‛管理及授信额度管理;承兑业务经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具体职责如下:l、支行信贷部门职责:(1) 严格按规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2) 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有关资信调查、申报材料现场核实,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上报总部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调查报告和签署意见判断的合理性、准确性负责;(3) 掌握企业流动资金状况,监督企业承兑保证金和支付票款足额到帐;(4) 与申请人、保证人签订‚承兑协议‛、‚保证合同‛、‚存款质押协议‛及其他协议或合同;(5) 落实制度、执行规定程序,建立台帐,将有关资料归档管理;(6)形成垫款的要依法追讨垫支款项和利息; (7)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2、总部公司业务部职责:(1)核定、下达和控制、调整承兑汇票承兑总量和敞口风险; (2)考核承兑总量执行情况和各支行承兑限额控制情况; (3)对备案和上审贷会的承兑业务进行备案或审查;(4) 制定承兑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落实;(5) 建立台帐,按月统计分析承兑业务开展情况; (6)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3、资金清算部门职责(1)对汇票、‚承兑协议‛、‚申请审批书"的内容进行审核; (2)签发汇票,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薄‛;(3) 办理承兑票据的会计核算手续;(4) 按照制度规定领用、保管、使用空白汇票和印章等; (5)负责查询查复、挂失止付等柜台业务;(6)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4、稽核部门职责: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的操作,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农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二章:承兑汇票的申请与审核第四条:农商银行应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交易记录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在承兑汇票业务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放承兑证明,并受理汇票出票申请。
第三章:承兑汇票的出票与背书第六条:客户在出票时应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填写出票人、收款人、金额等信息,并在汇票上签字盖章。
第七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出票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提供背书服务,并在汇票上注明背书记录。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背书汇票后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汇票的背书手续,并向客户提供背书确认函。
第四章:承兑汇票的支付与兑付第九条:承兑汇票到期前3个工作日,客户应向农商银行提前办理支付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第十条:农商银行收到客户支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支付金额划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客户提供支付凭证。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兑付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收款人支付兑付金额,并注销该汇票的支付权。
第五章:承兑汇票的贴现与转让第十三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转让给他人,但需获得农商银行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转让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客户提供转让凭证。
第十五条:客户可将承兑汇票贴现,但需按照农商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担保材料。
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应在收到客户贴现申请后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贴现决定。
第六章:承兑汇票的管理与归档第十七条:农商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承兑汇票档案,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农商银行应定期对承兑汇票进行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过期和疑似伪造的汇票。
第十九条:农商银行应在每年年底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审计,并及时上报情况。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所有。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简称承兑汇票,下同),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委托付款人即本行。
第三条办理承兑业务其承兑额与保证金差额部分要纳入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三查‛管理及授信额度管理;承兑业务经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具体职责如下:l、支行信贷部门职责:(1) 严格按规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2) 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有关资信调查、申报材料现场核实,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上报总部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调查报告和签署意见判断的合理性、准确性负责;(3) 掌握企业流动资金状况,监督企业承兑保证金和支付票款足额到帐;(4) 与申请人、保证人签订‚承兑协议‛、‚保证合同‛、‚存款质押协议‛及其他协议或合同;(5) 落实制度、执行规定程序,建立台帐,将有关资料归档管理;(6)形成垫款的要依法追讨垫支款项和利息; (7)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2、总部公司业务部职责:(1)核定、下达和控制、调整承兑汇票承兑总量和敞口风险; (2)考核承兑总量执行情况和各支行承兑限额控制情况; (3)对备案和上审贷会的承兑业务进行备案或审查;(4) 制定承兑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落实;(5) 建立台帐,按月统计分析承兑业务开展情况; (6)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3、资金清算部门职责(1)对汇票、‚承兑协议‛、‚申请审批书"的内容进行审核; (2)签发汇票,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薄‛;(3) 办理承兑票据的会计核算手续;(4) 按照制度规定领用、保管、使用空白汇票和印章等; (5)负责查询查复、挂失止付等柜台业务;(6)其他由制度规定的职责。
4、稽核部门职责: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doc
附件2邻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邻水县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四川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农村信用社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下简称承兑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作为付款人,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承兑无真实合法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对提供100%保证金或敞口部分以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承兑业务,可适当简化调查内容和业务流程。
第五条本规程是邻水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第六条承兑业务由承兑申请人(以下简称出票人)向客户部门(客户部门指公司业务部、小贷业务部,下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出票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下列资料组成:(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附件一);(二)出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如章程写明其申请承兑须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决议则应提供有权有效的文件。
(三)交易双方签订的与汇票承兑内容相符且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发票。
(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日起至近期的财务报表。
(五)担保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同上述第(二)条。
(六)原则上需提供担保人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概述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按照付款人的要求,对其出票的汇票进行确认,并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面额的票据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的的方式有两种:据实承兑和一般承兑。
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业务中的一种,也是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银行提供融资和融资担保的一种方式,对于促进企业的融资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操作规程1、接待客户承兑汇票的操作是基于客户申请而进行的。
银行必须依照《票据法》和《商业银行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持票申请的客户身份进行认真核实,根据所填写的申请表格,确定融资申请金额和承兑汇票的类型,同时与客户进行具体的业务及费用的分析和确认。
只有在认真审慎的基础上,方可接受客户申请。
2、业务办理(1)资格审查银行接受客户的承兑汇票申请后,需对客户和汇票的资格、真伪进行审核审查。
银行要求客户提交相应的证明,以证明汇票的真实性和其拥有的基础资产真实性。
(2)开出承兑汇票审核批准后,银行可以开出承兑汇票,并对票据上的背书人和保证人进行核实。
(3)承诺承兑银行出具承兑凭证,在汇票上签字,确认承诺承兑。
出具承兑凭证后,银行应及时通知托收人或汇票持有人。
(4)管理和控制银行需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管理和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过程中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银行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内部检查制度,对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应对银行员工进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3、业务风险分析承兑汇票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银行在操作承兑汇票业务时,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信用风险1)银行要熟悉客户的信用状况,根据其频繁提供的汇票进行分析和评估;2)加强对客户担保情况的审查,防止信息不实和虚假担保;3)合理制定和控制风险敞口,合理分散风险;4)加强对汇票的信用评级,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合法权益,提高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银行在客户委托下对曾经被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再次承兑的业务。
第三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实际操作流程,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第四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名词解释:(一)银行承兑汇票:指在一定时间内由承兑银行支付金额的汇票。
(二)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指银行在客户委托下对曾经被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再次承兑的业务。
(三)承兑银行:指对汇票在一定期限内采取不可撤销承诺,对填发人或持有人指定的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
(四)收款行:指追索银行委托的用于收付汇款的银行。
(五)国内外汇市场:指金融市场中进行货币交易的场所和机构。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向承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二)承兑银行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审核,根据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承兑汇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
(三)承兑银行对汇票进行准确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承兑,并将承兑行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式注明于汇票正面。
(四)客户持承兑的汇票向银行提出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银行在审核汇票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承兑。
如果银行决定承兑,会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信息告知客户。
(六)客户确认无误后同意,由银行直接承兑,并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具体业务规定以合同内容为准。
(七)银行将承兑信息、汇票样本等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报送国内外汇市场监管机构备案。
(八)收款行在汇票的有效期内将汇票转交承兑银行进行维护和到期兑付,承兑银行应确保兑付款项的安全。
(九)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前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手续,并将该汇票终止。
(十)客户确认汇票终止后,由银行将承兑信息、汇票样本等相关资料进行撤销登记,并报送国内外汇市场监管机构备案。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操作,促进贸易顺利进行,保护银行的利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对汇票的付款承担责任的业务。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应遵循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为商业行为,涉及利益分配,银行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承兑。
第二章承兑条件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汇票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具有法定的票据形式;(二)汇票的金额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高承兑额度;(三)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企业或个人;(四)汇票必须具备足够的期限,安排收回资金;(五)汇票必须符合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大期限;(二)汇票不得具备与付款人、承兑汇票申请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情况;(三)汇票的背书链条完整且合法。
第三章承兑申请和审批流程第九条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承兑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承兑申请书:包括承兑金额、承兑期限、付款人等信息;(二)汇票副本:包括票面金额、付款期限、出票人等信息;(四)承兑汇票背书链证明:包括承兑汇票背书链条的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银行在受理承兑申请后,应及时开始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银行对于承兑申请应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付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二)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三)汇票的后续流转和背书链情况;(四)其他相关风险控制要素。
第十二条银行对于承兑申请应尽到审核和监管职责,确保承兑的汇票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章承兑责任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银行对于已承兑的汇票负有付款责任,应按时足额支付汇票金额。
第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链出现问题或票据本身存在瑕疵的,银行有权拒绝承兑或要求背书链的相关方提供追溯和信用证明材料。
汇票承兑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汇票承兑业务操作,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定义1. 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 承兑:指付款人在汇票上承诺按出票人指示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
3. 承兑银行:指同意承兑汇票的银行。
三、操作流程1. 出票人申请出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材料,向承兑银行提出汇票承兑申请。
2. 审核材料承兑银行对出票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承兑银行与出票人签订汇票承兑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4. 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在汇票上注明承兑日期、承兑金额,并在汇票上盖章。
5. 汇票交付承兑银行将承兑后的汇票交付给出票人。
6. 持票人提示付款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
7. 承兑银行付款承兑银行按照汇票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
8. 汇票回收承兑银行在付款后,将汇票回收。
四、风险控制1. 审核出票人资质:承兑银行应严格审核出票人的资质,确保其具备支付能力。
2. 评估业务风险:承兑银行应评估汇票承兑业务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3. 严格操作规程:承兑银行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4. 内部控制:承兑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5. 人员培训:承兑银行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五、附则1. 本规程适用于承兑银行办理汇票承兑业务。
2. 承兑银行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3. 本规程由承兑银行负责解释。
4.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规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承兑银行实际规定为准。
第2篇一、总则为规范汇票承兑业务操作,加强风险控制,确保汇票承兑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以下简称出票人)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的汇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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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试行)为依法、合规地开展银行汇票承兑业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银行汇票承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省联社信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节承兑申请承兑业务由出票人向基层社信贷人员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承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基础资料和其他资料组成。
一、基础资料(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附件一);(二)承兑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授权的则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承兑申请人就申请办理的承兑业务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如承兑申请人为公司的,应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有效决策性文件)。
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和密码。
(三)与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购销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四)承兑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五)原则上需提供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六)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七)担保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审计意见;(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明担保人提供担保已进行有效决策的相关文件材料(如担保人为公司的,就担保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有效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九)抵、质押物有关资料(清单、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等);(十)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其他资料(一)保证担保。
保证人资格必须符合省联社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
(二)抵押担保。
抵押物权属证明,记载抵押物的名称、类型、数量、质量、形状、所在地以及是否设定抵押等内容的抵押物书面说明。
(三)质押担保。
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交原件供基层社信贷员核对,由基层社信贷员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有基层社信贷员签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加盖承兑申请人单位公章。
第二节承兑受理基层社信贷人员负责承兑业务的受理并对出票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填写客户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二),对不同意受理的承兑业务,基层社信贷部人员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严禁对承兑申请人办理承兑业务:(一)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二)有承兑垫款余额的;(三)曾经以非法手段骗取金融机构承兑的。
第二章承兑前调查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受理承兑申请后,负责对承兑申请人的各项情况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提交审查。
第一节承兑前调查承兑前调查应按照有关信贷规章制度进行,重点要调查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情况调查(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相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
(二)公司章程是否真实、有效,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要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议或其他文件。
股东会议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签字,同时决议应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人数,并注明召开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签字是否有效。
(四)从事特殊行业或应有环保许可的,是否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且有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贷款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经年审合格。
(六)出票人是否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二、信用状况调查(一)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调查出票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调查出票人的商业信用情况。
调查出票人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作情况及稳定性,着重调查其履约情况以及商业诉讼情况;调查出票人税务情况,有无偷税漏税记录。
三、经营和财务情况调查(一)生产经营情况分析1.出票人到期交付汇票资金的来源是否明确、可靠。
调查人员应调查出票人既往出票情况,是否存在滚动申请承兑银行汇票的情况。
2.出票人与交易对象之间的商品是否适销对路。
3.出票人与交易回笼周期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是否匹配。
4.出票人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回笼是否顺畅。
5.出票人为物资贸易或批发企业的,其所购货物是否已落实销售对象或客户群体。
(二)财务情况分析1.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合理,各期报表之间是否有效衔接,报表数据是否存在起伏较大的现象,对发现问题应进行仔细分析并说明原因。
2.通过趋势分析、横向分析、总量分析和比率分析等方法认真分析出票人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状况。
重点分析出票人的短期偿债能力,特别是出票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流动性指标的变化原因,分析出票人现金流量及其主要变化原因,预测全年度现金流趋势,分析客户按期兑付汇票的合理性、可行性。
四、真实交易关系调查基层社信贷部门应对银行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进行调查。
调查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重点调查汇票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杜绝只重形式审查,而无视真实贸易背景的现象。
(一)商品生产经营情况分析1.商品、劳务交易内容是否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是否与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客户报表反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情况、盈利情况应与承兑金额、合同中商品交易数量相适应,无明显夸大额度、数量失真的情况;对申请汇票金额较大的,该笔交易应与该客户以往的大宗交易记录相称。
原则上,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年签发量应控制在其年经营性现金流量的60%以内。
3.对出票人多次申请办理承兑的,调查出票人以往办理承兑业务所对应交易合同是否都按期进行了承付。
(二)交易合同分析1.商品、劳务交易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是否符合经济运行规律。
2.交易合同的供需双方的名称是否与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款人的名称一致。
3.交易合同是否具备合同标的,即商品名称。
4.交易合同供需双方签章、签字是否清晰。
5.办理的承兑业务是否在交易合同已记载履约的有效期限内。
6.交易合同有无重复使用现象,即交易合同项下已承兑额度加上本次申请承兑额度应小于或等于合同金额。
对申请承兑次数频繁、金额较大的,应将交易合同原件(或已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与该客户以前办理承兑时的留档复印件进行核对,防止其用一笔交易,重复申请承兑。
7.交易合同中是否明确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汇票用途是否为该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
8.从交易商品的产地或供货地与合同交货地的关系,分析商品运输方式是否合理。
9.交易合同主要记载要素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是否合理,如商品定价和商品物流的方向应符合客观实际。
10.交易合同若为分期执行(付款)合同,本次承兑业务是否在合同规定的分期执行阶段。
对于确无交易合同的客户,如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1.对于商业订单、商业计划书或商品调拨单,经调查后确有真实商品交易的,并加盖交易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可视为交易合同。
2.对于优良大型集团性客户对其关联企业或商业伙伴之间采取计划调拨单、发货通知等方式确定交易关系,并根据以往一贯的交易履约情况等能够反映真实交易状况的,该计划调拨单、发货通知等经加盖供货方公章或合同章(销售部门业务章)的可视同交易合同。
3.对于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作为收款人,如出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与其相关的商业交易合同,上述公用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供应计划(如供电计划)或其他能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
五、保证金调查(一)办理承兑业务是否按规定比例收取了保证金(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我社已经核定授信额度的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也可视同保证金)。
(二)保证金来源调查1.保证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为客户正常的经营收入或货款回笼。
对保证金来源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办理承兑业务。
2.承兑保证金是否来源于贷款。
六、担保情况调查对保证金与承兑金额的差额部分,应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
(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一)担保合法性调查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担保的主体资格,提供担保的合法性手续(如董事会决议)是否齐全、有效;抵(质)押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抵(质)押物是否属可抵(质)押财产,权属是否清晰,权属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担保可靠性调查1.保证担保。
通过调查保证人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可用于代偿债务的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的风险状况等,测算出保证人理论上最大的担保额度,确认此测算额度是否大于承兑金额。
2.抵(质)押担保。
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是否与周边抵(质)押交易价值相符;抵(质)押率是否符合省联社信贷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担保最佳方案信贷人员在客能够愿意提供的多种担保中,应争取代偿能力最充足、最易变现的担保方式,形成最佳担保方案。
同时,单个(种)担保不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可以同时采用符合省联社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多个(种)担保方式。
七、对于集团性客户关联企业之间承兑业务的调查(一)集团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集团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通过分析集团客户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确认集团客户经营是否正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查询和查看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以及报刊、媒体、网络的公开信息,确认集团客户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对于公司管理混乱、财务不透明、资本运作频繁的家族式的集团性客户,应审慎介入。
(二)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合理性的调查。
关联企业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是否必要、真实、合理,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允原则,所交易的供需双方是否存在供应链或上下游关系,特别是两个贸易型关联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担保调查。
对于集团客户是否优先选择了变现能力保值增值能力强的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集团性客户采用关联企业保证担保的,是否由集团总部(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集团本部(母公司)为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要看集团本部的实际担保能力。
核算保证能力时,应使用集团公司本部(母公司)未经合并的财务报表,不能接受以空壳集团本部为所属企业提供的担保(对家族式的民营企业尤应如此)。
要从严控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之间的保证额比重,对民营企业可增加股东的连带保证担保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