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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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为认真贯彻落实《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养羊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
一、审查备案
1、饲养100只山羊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现场设计。申请经县局初审合格后,包片技术人员再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在合理的情况下对山羊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
3、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和粪便处理利用方式,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4、养殖户新建羊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
二、场址选择
1、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2、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3、场区土地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4、场区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5、场区周围3公里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厂及畜牧场等污染源;距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应在1km以上。
6、禁止在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的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建场。
三、总体布局
1、肉羊场总体布局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进行布局。生产区位于管理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隔离区位于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2、生产区四周设围墙,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车辆消毒池。
3、肉羊场内羊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与粪便等废弃物出场的道路要严格分开,不得交叉混用。
4、饲养工艺应符合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羊舍建筑
1、羊舍朝向一般为南北方向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超过3 0度。
2、羊栏应沿羊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双列布置。
3、羊床楼高必须保持离地平面0.7-1米,羊舍宽1.5-2米,漏粪板为条状,宽2-3厘米,厚3厘米,漏粪板间隙1-1.5厘米,羊舍前栏高1.5米,羊床前栏外部设有饲料槽和饮水装置,羊舍地面坡度30度以上,用水泥硬化。
4、羊舍高度一般不低于2.8米。舍门宽度1.5-2.5米、高度2米左右。窗户面积一般为地面积的1/15,下缘离地面高度为1.5米。
5、各类羊只占舍面积:种公羊4-6平方米/只,空怀母羊1.0-1. 2平方米/只,妊娠羊或冬季产羔母羊1.1-2.0平方米/只,育肥羔羊0.6-0.8平方米/只,育肥羯羊或淘汰羊0.7-0.8平方米/只。
6、肉羊饲槽为固定统槽。饲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用水泥、木板或钢板建造,饲槽底部为圆弧形,每个饲槽长2-3米,每只羊占饲槽长的0.3-0.5米,要求饲槽上宽30-35厘米,下宽10-15厘米,内侧深20厘米,外侧高35厘米。
7、羊舍结构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羊舍围护结构应能防止动物侵入,围护材料保温隔热。羊舍内墙墙面应耐酸碱,利于消毒药液清洗消毒。
五、配套工程
1、羊场要购置设备,主要包括用于饲料加工、青贮,粪便及污水处理、消防、消毒、给排水的设备。
2、青贮窖青贮饲草量按饲养4个月需要量建设,草库干草储量按饲养5个月需要量建设。
3、可采用水塔、蓄水池或压力罐供水,供水能力按存栏1000只羊,日供5吨设计。
4、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暗沟排放,雨雪等自然降水采用明沟排放。
5、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级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不低于全场电力负荷的1/4。
6、建筑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
7、沼气池的容积应根据养羊数量确定,一般来说养20只能繁母羊可建8-10立方米。
8、场内主干道应与场外运输线路连接,其宽度为5-6米,支干道为2-3米。
六、环境保护
1、新建肉羊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肉羊场建成后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肉羊场环境。
2、新建肉羊场必须与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3、羊粪、尿、尸体及相关组织、垫料、过期兽药、残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畜牧兽医器械及包装物和污水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4、羊粪经堆积发酵或沼气池处理后应符合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规定。
5、污水经生物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6、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参数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7、应对空旷地带进行绿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