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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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村卫生室药房工作制度

XX县村卫生室药房工作制度

XX县村卫生室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二、对含有毒、麻限制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剂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四、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以利于工作开展。

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暄哗,交谈说闹,吸烟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六、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七、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八、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及时清理即将过期药品及耗材,杜绝使用过期药品及耗材,确保安全。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为做好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工作,落实村卫生室质量管理体系,维护村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按规定进行询价采购,并采取集中采购。

2.严格把关药品供应品种、产地、质量及价格的蛰核。

3.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药品采取最优惠的采购方式,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为广大村民提供实惠的医疗服务。

4.药品定期清点,并按照规定做好药品保管。

二、药品保管1.药房由专人保管,完成用药登记、记录及库存统计工作,保证药品库存的安全、准确。

2.药品应按规定存放在药房内,张贴"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关闭电器设备,保持通风、干燥、洁净和温度适宜环境,杜绝过期药品存放。

3.药房门应设密码锁,仅工作人员持证可进入,在下班时关闭药房门及门窗并进行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确保库房安全。

三、药品发放1.严格按照配药规定,只发放已验收、有效期内的药品,并进行用药告知,患者应保存好处方,按时按量服药。

2.处方药发放必须配备有效的处方笺,仅发放符合处方要求、药品质量有保障的医疗药品。

3.药品发放必须留有记录,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器械发放填写《一次性用品清单》,患者签字确认。

四、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1.对于疫情和药品生产质量受到影响的情况,及时排查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对发现的药品及时报告。

2.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及早发现问题药品的质量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切实保障村民的用药安全。

3.建立有效的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如发生药品质量问题,要及时调查并进行回溯整理。

五、药品报废1.药品过期的应及时报废且禁止销毁,要统一归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2.发现有临时或特殊行政情况不能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归还时,应提交书面报告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决定处理方式。

3.药品报废应按规定记载,并由村卫生室管理员签字确认,夹在报废药品内,并附报废记录表一并送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乡村卫生院药房制度

乡村卫生院药房制度

乡村卫生院药房制度
乡村卫生院药房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及《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好药品的供应、保管、调配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管好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剂科长应负责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配合临床搞好药品供应。

指导、检查医师合理用药。

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并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

四、根据医疗、科研的需要,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和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做好采购、供应、保管和进销帐目。

医院提出的药品采购计划应与医院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五、临床所需各类药品均应按上级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两网”配送予以保证。

六、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包括新药知识的介绍),协助临床开展药学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做好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工作。

经常收集药品的副作用及毒性反应信息,定期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配方发药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八、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做好防火、防水。

防爆、防毒、防盗工作。

九、认真做好药品制剂质量和药品保管、调配质量的监控工作,接受各级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乡村卫生院药房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

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

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____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

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保障村民健康和用药安全。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药品管理政策,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村卫生室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销售和报废等工作。

2. 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卫生室药剂师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的使用和存储,并提供药品咨询服务。

4. 卫生室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要求执行相关药品管理制度。

三、药品采购管理1. 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委托专业药品公司进行采购。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法定渠道进行,村卫生室不得购买非法药品或来源不明的药品。

3. 采购人员应按照采购程序对药品进行选择、比较和评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4. 药品采购合同和相关凭证应保存备查。

四、药品验收与入库管理1. 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验收与入库区域,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

2. 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与采购合同进行比对。

乡村医生药房规章制度

乡村医生药房规章制度

乡村医生药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乡村医生药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药剂师、药房助理等。

第三条药房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规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提高职业素养,服从管理,勤奋工作,维护医疗机构声誉。

第五条药房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禁止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七条药房内严禁私自调整药品价格,一律按照规定销售。

第八条药房应做好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存储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九条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购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条药品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持药房内整洁有序。

第十一条药品过期,应及时清理,不得出售或使用。

第十二条药品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环保。

第十三条药品调剂应严格按照医生开方要求,杜绝错配现象。

第十四条患者购药时应进行患者身份确认,保证用药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药房内禁止私自销售处方药,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处方调剂。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七条药房应制定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患者等待时间。

第十八条药房应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高患者健康知识。

第十九条药房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处理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二十条药房应建立患者档案,保留患者用药记录,方便定期复诊。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药房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药房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药房应定期开展药物知识培训,增加工作人员专业知识。

第二十四条药房应定期开展药品安全检查,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十五条药房应做好药品库存管理,保证用药供应。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卫生站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卫生站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站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卫生站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及药品管理。

二、人员管理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学历,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维护患者利益。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参加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药品管理第六条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管理制度。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晒、防鼠、防虫等条件。

第十条药品销售应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进行,不得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第十一条药品退换货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四、处方管理第十二条药房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调配、复核等程序。

第十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第十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处方,定期对处方进行整理、归档。

五、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药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卫生规范,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八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规范着装。

六、奖惩与监督第十九条对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药房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药房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卫生站药房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村卫生窒药房规章制度

村卫生窒药房规章制度

村卫生窒药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窒药房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村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村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级卫生窒药房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存储、销售、使用等相关事务。

第三条村卫生窒药房的管理应遵循“保证用药安全、服务村民健康”的原则,加强药品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村民需药可得、用药放心。

第四条村卫生窒药房的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县级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药物信息,做好备案和报告工作。

第五条村卫生窒药房的管理工作应强调卫生教育,提高村民对药品安全和用药知识的认识,预防和减少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

第六条村卫生窒药房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医师或药师,负责具体工作的药师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违规行医。

第七条村卫生窒药房应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村民用药渠道。

第八条村卫生窒药房应加强对药品采购渠道的管理,选择正规渠道采购药物,不得购买来源不明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第九条村卫生窒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点库存,严格控制库存量,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第十条村卫生窒药房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核对患者身份证件,保证用药人身份真实可靠,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村卫生窒药房负责人应定期对村卫生窒药房的药品需求量进行分析,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村卫生窒药房在药品采购中应优先选择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并保证其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村卫生窒药房在药品采购中应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明码实价,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回扣、佣金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村卫生窒药房在与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村卫生窒药房应建立完善的采购记录和档案,做好采购台账和发票等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六条村卫生窒药房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资料造假、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保障药品安全。

乡镇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乡镇医院药房工作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医院药房的工作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医院药房的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为重、科学管理、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医院的药房工作,涉及药房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流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乡镇医院药房工作应合法合规,依法提供临床必需的药物,严禁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第五条乡镇医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的采购、进货、储存、配送、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药房人员的职责第六条药房管理员是乡镇医院药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房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药品管理工作;2. 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报废等工作;3. 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等,确保药品质量;4. 负责编写和维护药品的库存清单,及时报告库存情况;5. 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药品管理规范的教育;6. 组织开展药物学知识培训。

第八条药剂师是医院药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药学工作。

第九条药剂师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有效;2. 提供药物咨询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3. 负责药品的储存、调剂、配药等工作;4. 监测患者用药情况,及时发现不适宜、不良反应等问题。

第十条药房护士是医院药房的重要工作人员,负责药品的发放和病人用药指导。

第十一条药房护士的主要职责包括:1. 根据医生的处方单,准确发放药物给患者,并做好记录;2. 向患者详细介绍药物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相关知识;3. 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记录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第三章药品管理流程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规定,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验收规定,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目录药房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工作制度(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

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2023年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一、西药管理 (一) 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 2~4 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

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

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

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

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

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 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模板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模板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目录药房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工作制度(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 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 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

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 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 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 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 筛查高危孕产妇, 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 规范各类表册, 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 推行科学接生和科学育儿知识, 实行住院分娩, 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 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 按时上报, 定期分析, 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 做到有法必依。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保障村民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卫生室内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报废以及统计等环节的管理与操作。

第三条药品管理原则药品管理应严格按照“总要求,分类管理,合理使用,保障安全,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权限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药品、医疗知识,并且具备相关的职称或资质。

第五条采购方式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直接购买等方式。

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的药品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六条采购文件药品采购应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采购文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七条药品验收采购到达村卫生室后,由专门的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货或者追责,并记录下来。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管理第八条药品储存条件村卫生室的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九条药品存放区域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放区域,分为常用药品区、特殊药品区和冷藏药品区等。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别存放,以免交叉污染或损坏。

第十条药品管理责任人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责任人,负责药品的储存、盘点、报损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药品发放与使用第十一条药品发放原则医生在向村民发放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疗行为规范进行,确保发放的药品安全、合理,并告知患者有关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十二条药品使用登记村卫生室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领用、退还等情况,确保药品的使用过程可追溯。

第十三条药品保质期管理村卫生室应建立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保质期,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的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到科学、规范、合理。

第三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备药品,按照临床需要和服务人群特点合理选用药品种类和规格。

(二)规范采购,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三)严格入库管理,按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行药品入库登记、分类存储。

(四)科学配发,按照临床需要和就诊人数合理配发药品。

(五)合理使用,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规范用药原则使用药品。

(六)定期检查,定期对药品进行清查和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机构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当设立药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工作。

药品管理机构包括卫生室负责人、药品管理员、医生和护士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村卫生室负责人是药品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负责协调各相关人员,进行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

第七条药品管理员是药品管理机构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登记、分类存储、配发等工作。

药品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药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药品管理。

第八条医生和护士等相关人员是药品管理机构的协助人员,主要协助药品管理员进行药品管理工作。

医生和护士等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管理的规定进行。

药品采购工作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投标、询价等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药品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前,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服务人群特点,制定药品目录,并依据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进行药品品种和规格的选择。

第十一条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政策和药品质量要求。

村卫生室药房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房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房管理制度1. 药房管理的目的和指导原则为保障村民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规范村卫生室药房管理,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指导原则是:依法合规、安全可靠、科学规范、诚信服务。

2. 药品管理2.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规定的购买程序进行。

应选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来源正规、厂家规范的药品,并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药品GMP认证规范。

采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选择优质药品:应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结合乡、村级卫生院医师开展药品采购活动;药品采购时,要对药品生产厂家的实力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药品质量和来源可靠。

•药品的保管:购进药品后,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药品的统一管理、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并认真查验药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防伪标记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

在药品储存方面,应按照规定建立药品库房并进行区域划分,对散装药品实行分类存放,确保各类药品的环境温湿度适宜。

2.2 药品销售卫生站的药房应建立售药窗口,窗口应贴有《慎重用药告知书》、《药品使用说明书》等公告,窗口前应放置查询药品信息的设备。

药品销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对症服药: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卫生队医师的处方依法向患者出售配药。

•药品限制销售:按照法律、行业规定及卫生部门要求,对未按照规定存放及医疗保险目录外的高档次处方药等实行限制销售。

•假药防范:在药品销售中,要认真查验药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防伪标记等信息,避免售卖假药。

3. 药品库存管理药品库存管理主要是维护药品储物的安全和科学利用。

针对药品库存管理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建立药品库存制度:药品库存要建立规章制度,确定药品进出库流程,并按照药品种类进行分类存放•盘存和更新库存记录:每个月要至少盘点一次库存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更新药品库存记录。

•药品统计和分析: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应缺少的药品及时补购,对过期的药品及时报告处理。

4. 员工要求及培训卫生站必须实行职工持证上岗的制度。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药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对药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二条乡镇药店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许可范围内的药品种类和范围,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三条乡镇药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第四条乡镇药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业人员参与管理和经营,具有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证书;(二)有完善的药品储存和保管设施,并符合相关要求;(三)购进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遵守药品的贮藏条件和有效期限;(四)对消费者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服务;(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药品经营第五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关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药品经营档案,对每一批次的进货和销售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

第七条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种类,合法经营,不得买卖假冒伪劣药品。

第八条药品的标签、说明书等必须与包装一致,如有任何问题要负责收回或者与厂家协商。

第九条严格按照药品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合法销售,不得在外租售任何药品。

第十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规定要求,经销药品,不得存在变相向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转售药品。

第五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乡镇药店应当对药品采购进行严格的审核,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药品。

第十二条对于过期、损坏和变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予以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销售的药品,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四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药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XX市药品监管局于2002年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了规范我院药方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所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村卫生室药房管理,规范药品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保障居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村卫生室药房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 药房管理人员2.1 药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医药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药品的分类、储存要求和保管方法。

2.2 药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药品管理培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了解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2.3 药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药品管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保密。

3. 药品储存3.1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标准进行储存,分类摆放于不同的区域,杜绝混杂交叉污染的情况发生。

3.2 药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3 药品应放置于标有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的货架上,并及时更新药品清单。

3.4 药品的储存及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要求分别储存、冷藏和冷冻的药品应有专门设立的冷藏室和冷冻室。

4. 药品采购和验收4.1 药品采购应按照村卫生室的需求量、用药特点、质量要求及相关法规进行。

4.2 药品的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供应的药品应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等。

4.3 药品的验收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对药品的包装完整性、生产日期、有效期限、药品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

5. 药品使用5.1 药品使用应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严禁盲目使用药物。

5.2 药品使用应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使用方法进行,避免药品遭受污染或质量变化。

5.3 药品使用时应填写药品出库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确保药品的来源和去向可查。

6. 药品销售6.1 药房药品销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出售未经批准的药品。

6.2 药品销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根据患者的医生处方进行,严禁售药给无医生处方的个人。

6.3 药品销售应按照正常渠道进行,不得进行药品价格和质量的虚假宣传。

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卫生室药房的规章制度1一、目的:为规范处方调配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调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8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处方管理法》。

4、本院有关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调配人员。

四、责任:处方调配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五、工作内容: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在药房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席,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处方管理制度。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对处方查对的内容为: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

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卫生站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卫生站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站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卫生站药房的所有药品、药品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药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2.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3. 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药品供应商;4.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

第五条药品采购流程:1. 药房负责人根据临床需求提出采购计划;2. 经卫生站领导批准后,由药房负责人组织实施;3. 药房工作人员对采购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第六条药品验收标准:1. 药品包装完整,标签清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准确;2. 药品外观无破损,色泽、气味、形态等符合规定;3. 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1. 温度控制在2℃-25℃;2. 湿度控制在35%-75%;3. 防潮、防尘、防鼠、防虫;4. 通风良好。

第八条药品分类储存:1. 中药饮片与西药分开储存;2. 散剂、颗粒剂与片剂、胶囊剂等分开储存;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储存。

第九条药品养护:1.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符合要求;2.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3. 对易变质、易潮解、易霉变的药品进行特殊养护;4. 定期清理仓库,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发放第十条药品调剂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2. 通过药学专业培训,取得药师资格证书;3. 熟悉药品知识,掌握药品调剂技能。

第十一条药品调剂流程:1. 患者凭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2. 药师核对处方,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等信息;3. 药师调剂药品,并告知患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4. 患者确认无误后,药师发放药品。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文乡镇药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药店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药店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乡镇药店应当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得超范围和超规模经营,不得违规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药品库存管理、药品销售、药品配送、药品临床应用咨询服务和药品安全监测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第六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行业标准建设良好的卫生环境,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用药的卫生条件。

第七条乡镇药店应当做好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九条乡镇药店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合法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定期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乡镇药店应当对采购药品进行验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采购计划进行药品的采购,不得超范围和超规模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采购信息和库存信息。

第三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三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乡镇药店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期。

第十五条乡镇药店应当定期进行库存验存,记录库存信息和药品有效期。

第十六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库存预警机制,及时补充库存,确保药品的供应和销售。

第十七条乡镇药店应当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八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九条乡镇药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销售药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二十条乡镇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台账,记录药品销售信息和消费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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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目录药房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工作制度(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

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

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报告内容: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

(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

(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

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

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

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

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

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

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

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贮存条件。

每天上午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

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

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着标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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