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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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租屋管理规定

深圳出租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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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深圳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市政府对政府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产业用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

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市、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租屋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指导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市、区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环保、税务、工商、人口计生、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出租屋依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组织街道出租屋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和区公安机关、人口计生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集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户口申报、计划生育管理及税费征管等工作。

联合办公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联合办公的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六条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与公安机关、人口计生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签订。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作者:————————————————————————————————日期:《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1997年8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根据2002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修改)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

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市、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租屋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指导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市、区税务、工商、计划生育、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出租屋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应当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和区公安机关、计划生育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集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户口申报、计划生育管理及税费征管等工作。

联合办公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联合办公的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六条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规定为房屋租赁强制备案制提供依据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拟在近期提请废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

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市、区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暂住人员的户口管理。

市、区税务、工商、计划生育、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出租屋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管理的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和区公安机关、计划生育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集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租住人员信息登记、户口申报、计划生育管理及税费征管等工作。

联合办公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联合办公的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六条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责任书》制度。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有关当事人应于变更或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等手续。

在办理租赁合同(住宅)登记或者备案时,应核查出租人与出租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承租人为暂住人员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出租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

对未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无查验合格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的,应登记在册并及时通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4•【字号】深府办[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深府办〔2011〕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一、“十二五”人口发展基础与环境“十一五”期间,深圳人口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口总量趋于稳定,人口结构持续优化,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战略格局将深度调整,国内区域竞争态势将不断加剧,深圳人口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必须认真研判深圳当前人口发展基础与环境,科学谋划深圳“十二五”人口发展新篇章。

(一)“十一五”人口发展主要成就。

1.常住人口规模突破千万,实际人口迅猛膨胀势头得以遏制。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点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35.84万人,继上海、北京、广州之后成为城区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城市。

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趋于稳定,“十一五”时期人口总量在1300万人上下波动,未出现“十五”时期迅猛膨胀的现象,全市人口发展初步进入成熟稳定阶段。

非户籍就业人口数量超过700万人,非户籍人口就业规模和比重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继续保持领先,继续成为全国城乡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吸纳地。

2.户籍人口规模快速增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明显加大,户籍迁入政策整体趋于积极宽松。

技术技能迁户和投资纳税迁户等新型迁户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入户数量增长一倍以上。

开通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渠道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渠道,人才入户渠道进一步拓宽。

打破原特区内外户籍迁移管理限制,率先实现原特区内外户籍管理一体化。

2013年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责任考核自查自评表

2013年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责任考核自查自评表
制定依法行使职能责任工作计划,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1分)
“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工作
(5分)
成立“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1分)
5
制定“双提升”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落实(2分)
完成精文简会、整肃作风纪律、清风行动、双向测评等工作(2分)
职能工作
(75分)



《区委工作报告》
《区政府工作报告》、《公共服务白皮书》、任务令等事项(15分)
市、区业务检查合同时发现有个别合同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6
出租屋编码卡管理情况(3分)
房屋租赁凭证管理(3分)
证件类型归类错误数量占比每百分之一证件号码录入错误数量占比每百分之一扣1分。账实不符的扣1分。
6
房屋编码情况
(15分)
配备房屋编码专管人员、落实专项经费(1分)
产权人信息修改数量占比超过1%,该项不得分。
201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百姓安居工程”创建“宜居出租屋”工作(5分)
在全区“宜居出租屋”创建活动稳步推,优化出租屋综合环境,得满分。
5
全面推进视频门禁系统建设,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和治安防控能力逐步提升(5分)
2013年全区门禁建设完成100%,视频系统完成64%,得满分。
5
完成城中村自建房楼(栋)长(简称楼长)制的配备(5分)
4
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3分)
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85%以上的得满分,签订率每减少五个百分点扣1分。
3
房屋租赁管理情况(13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况(4分)
房屋租赁合同特殊修改情况(3分)
合同登记或备案界定错误的,申请资料不齐,合同涂改处,无当事人签章的,将合同档案内容录入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

《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深建规〔2018〕15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我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规范租赁平台的运行与管理,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深府办规〔201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赁平台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租赁平台是由政府主导建设,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统一信息化管理,与市场主体租赁平台、相关管理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租赁信息监测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租赁平台应具备如下功能:(一)住房租赁房源核验及住房信息发布;(二)网上交易及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三)积分入学、积分入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居住证等公共服务办理;(四)信用评价管理;(五)住房租赁市场信息统计及发布;(六)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租赁平台的搭建和运营管理。

第四条[房源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合作区)各类主体应当将对外出租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上传至租赁平台,并按本办法规定将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报送至租赁平台。

第五条[租赁平台用户]本办法所称租赁平台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通过租赁平台参与住房租赁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住房出租和承租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他参与住房租赁交易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doc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doc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是随新时期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从限制、被动管理到主动提供服务的新的管理理念孕育而生。

系统涵盖了出租屋与流动人口管理的所有相关业务、实现了政府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系统可安装到市、区政府一级,与派出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公安、工商、税务、消防、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主要部门互联,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向流动人口提供多级、综合、系统的服务,提供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手段。

系统特点:(1) 全面涵盖流动人口管理业务(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企业用工管理信息),实现“一站式”服务;可兼容旧系统数据,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无需再次录入;(2) 实现了流动人口与落脚点、服务处所的有机关联。

可多渠道对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与查询;可与公安系统互联,实现对在逃人员、重点人员信息进行自动比对;(3) 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达到互为验证、互为补充;通过建设完整、准确、鲜活的流动人口信息库,实现了动态管理;(4) 支持B/S、C/S两种客户端,对C/S客户端实现了自动安装、自动升级、免维护;(5) 系统的功能、性能、运行效率等,在国内同类软件中具有领先地位。

系统功能:采集功能:实现对出租屋、流动人口信息的全面采集业务办理:出租屋租赁税征缴、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证功能:实现暂住证、租赁证、计划生育证的办理查询功能:以人、屋、企业为三条主线、可实现各种灵活查询统计功能:能根据客户的需求动态定制统计条件,制作各种统计报表管理功能:提供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的手段系统亮点:系统作为一个出租屋与流动人口的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将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业务(公安、消防、房管、地税、计生、劳动)委托给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办理,实现同一平台“一站式”办理和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对出租屋中检查发现的治安、消防、房屋或计生等方面的隐患,通过通告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2010第1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2010年1月5日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2010第2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2010年1月5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名单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2010第3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办理注销,现予以公告。

2010年6月19日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名单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2010第4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2010年6月19日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公告(2010第5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2010年6月19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名单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告(2010第6号)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事业单位经我局核准登记(备案),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办理注销手,现予以公告。

2010年7月23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名单。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深圳市户籍⼈员(以下简称⾮深户籍⼈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深圳市⼈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和完善⼈⼝服务管理的若⼲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条⾮深户籍⼈员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签注等相关⼯作,应当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统⼀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常⼯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各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做好各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统筹规划及⽇常管理等⼯作。

各区⼈民政府应当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作提供财政保障。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签注以及发放等相关⼯作,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进⾏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社区⽹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作。

受公安机关委托,各街道应当在其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深户籍⼈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签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发放等相关⼯作。

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站上发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相关信息。

第⼆章居住登记第六条申报义务⼈通过⽹络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先⾏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第七条申报义务⼈为个⼈的,可以通过⽹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通过⽹络申请居住登记账号,应当如实填写个⼈⾝份信息和拟申报房屋信息。

通过系统校验的,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义务⼈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时,应当出⽰本⼈⾝份证明和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

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

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如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涉及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她出租屋。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

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市、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如下简称出租屋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旳综合协调、指引、检查和监督工作,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如下简称居住证)管理服务等有关工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指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市、区税务、工商、筹划生育、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旳职责范畴内对出租屋实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旳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应当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旳管理,协助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和区公安机关、筹划生育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集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户口申报、筹划生育管理及税费征管等工作。

联合办公旳具体措施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联合办公旳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六条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出租屋流动人口筹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

住宅出租屋旳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出租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与筹划生育部门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筹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前款所称管理人涉及受业主委托出租或者管理出租屋旳机构、人员。

第七条严禁下列房屋出租:(一)被有关主管部门拟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旳;(二)已发布房屋拆迁公示旳;(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旳其她权属证明材料旳;(四)被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旳;(五)其她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旳。

对深圳市内出租屋管理的探究

对深圳市内出租屋管理的探究

对深圳市内出租屋管理的探究刘波摘要:据悉,在近几年房价上涨的态势下,全国出租屋数量逐年快速上升,截至2010年末,深圳户籍人口规模已经达到万人,较2005年增长万人。

2012年,深圳计划实现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1300万,年末常住人口为1100万,户籍人口达到300万的目标。

出租屋的增加,使随之也产生各种管理上的难题,比如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状况低下、房屋登记不完备、职责混乱等。

为了改善和解决这些难题,首先必须要核实、记载好各个房屋的信息,对调配人员进行分程度的管理;其次,应当确保管理、人员、资金因素三步到位,可有效改善出租屋管理模式现状,使出租屋环境明净化;最后,则应当协调好政府、民警、社区三者的工作重心,共同高效率地促进出租屋的管理进程,从而达到治本的效果。

关键词: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员、安全事故引言深圳居住人口逐年增加,出租屋必须完善管理。

一、基本界定据统计,由于房价的不断攀升,使我国市民买房意向渐显薄弱。

随之出现的,则是“遍地开花”般的房屋出租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南方城市是中国流动人口量最大的地方,深圳更是典型地区。

由于物价高,城市化正在加速发展着,深圳市内和周边的地方的出租屋逐渐增多。

现象的发生,也使一些不好的社会问题衍生出来。

对于这种出租屋现象,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应该如何有效地遏制和加强出租屋的管理?对于深圳市将来的稳定、健康的发展,全面踏上城市化的进程来说,这几个问题显得十分有意义。

本人特以深圳市出租屋现象的管理状况作为例子,来对出租屋管理对一个简单的探究。

首先,应当了解一下出租屋管理相关的概念和界定含义。

(一)对出租屋的理解出租屋,指的是户主以非永久的形式转借给别人住,但从中收取一定报酬的房子。

如果按管理的角度来说的话,则是指的是少部分人提供给社会其他人住、或者经营生意,而且发生事故的频率较高的房子。

在深圳市内,出租屋主要指的是一些外来打工的流动人口暂时居住的房子,并且必须要办理相关的赞助手续。

2019年深圳居住证综合信息网

2019年深圳居住证综合信息网

2019年深圳居住证综合信息网篇一:深圳居住证20XX年新政策深圳居住证20XX年新政策20XX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政策正式实施。

深圳居住证条例实施,非深圳户籍人员请留意办理居住证,享受到多项深圳公共服务。

警方澄清:此前传言“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根据条例规定: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申报义务人(包括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非深户籍人员符合在深圳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并且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条件的,可以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深圳居住证办理网址https://)或者到辖区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

警方开通微信公众号“深圳居住证”(微信号:szjzz20XX),居住证法规、业务咨询、投诉电话:84465000(周一至周五9:00-18:00)方便市民了解、查询和办理有关业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排队,请留意:1.持有居住证的市民可登陆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http://203.91.45.514)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有效期截止到20XX年6月1日及以后的,6月1日系统将自动延期一年。

2.现持有居住证的,无论1年期还是10年期,新条例实施后,只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才能换领新证。

3.6月1日后,居住证受理点将增多、办证更加方便快捷,还可通过网上申请。

4.“持有居住证7年以上可入深户”系谣传。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将有哪些改变?1、深圳新居住证办理更方便;深圳新居住证办理网址在本文前面有列出。

2、办理深圳居住证条件更高了,居住证条件:交社保1年以上,或二年内交社保18个月以上。

3、持居住证入深户是谣传;惠州入户也还要65平方的商品房呢,何况深圳超一线城市。

4、入深户考证培训,多数人只考一个证即可,少数人要考二个证,甚至有人要考证跨期4-5年;深圳新居住证有什么用处?深圳新居住证的用处有:办理深圳户口必须有,买车摇号也要有。

房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V1.0

房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V1.0

洛阳市房产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目录1 编写目的 (5)2 适用范围 (5)3 概述 (5)3.1系统目的及用途 (5)3.2参考资料 (5)3.3系统运行环境 (5)4 使用说明 (6)4.1功能说明 (6)4.2详细使用说明 (6)4.2.1 公租房、廉租房子系统 (6)4.2.1.1 系统登录 (6)4.2.1.2 项目管理 (7)(1)前期项目申报 (7)(2)基本信息维护 (8)(3)鸟瞰图维护 (9)(4)套型图维护 (10)(5)资金计划 (10)(6)建设进度管理 (11)(7)质量管理 (12)(8)材料监控 (13)4.2.1.3 房源管理 (14)4.2.1.4 资格审查 (17)4.2.1.5 分配管理 (20)4.2.1.6 租赁管理 (22)(1)租金管理 (22)(2)租赁补贴管理 (23)4.2.1.7 统计管理 (25)4.2.1.8 退出管理 (25)4.2.2 经适房子系统 (26)4.2.2.1 系统登录 (26)4.2.2.2 项目管理 (27)(1)前期项目申报 (27)(2)基本信息维护 (28)(3)鸟瞰图维护 (29)(4)套型图维护 (30)(5)资金计划 (30)(6)建设进度管理 (31)(7)质量管理 (32)(8)材料监控 (33)4.2.2.3 房源管理 (34)4.2.2.4 经适房报名资格审查 (37)(1)经适房报名 (37)(2)申购经适房流程 (38)4.2.2.5 分配管理 (41)(1)保障住房分配 (41)(2)经济适用房合同备案 (43)4.2.2.6 统计查询 (44)(1)项目基本统计 (44)(2)房屋保障类型统计 (45)(3)分配管理统计 (45)4.2.2.7 经适房退出管理 (45)4.2.2.8 经适房上市 (46)4.2.3 直管公房子系统 (49)4.2.3.1 系统登录 (49)4.2.3.2 房屋建档 (50)4.2.3.3 租户租金管理 (51)(1)租户管理 (51)(2)租金管理 (54)4.2.3.4 修缮管理 (55)4.2.3.5 查询统计 (57)4.2.3.6 上报报表 (58)4.2.4 房改房子系统 (60)4.2.4.1 系统登录 (60)4.2.4.2 单位管理 (61)4.2.4.3 自管公房出售审批 (63)4.2.4.4 住房补贴 (66)4.2.4.5 房改房资格查询 (67)4.2.4.6 档案变更 (68)1编写目的此文档主要是用于系统所涉及功能范围内的用户培训,指导用户如何使用洛阳市房产综合管理系统。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1997年8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根据2002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修改)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

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市、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租屋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指导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市、区税务、工商、计划生育、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出租屋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应当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机构和区公安机关、计划生育部门、税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度,集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者备案、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和发放、户口申报、计划生育管理及税费征管等工作。

联合办公的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联合办公的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六条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

住宅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出租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汇总深圳房屋租赁信息查询系统

汇总深圳房屋租赁信息查询系统

20 年 月 日A4打印 / 可编辑深圳房屋租赁信息查询系统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二〇一九年十一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签署时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租赁合同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与承租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证明其享有出租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房屋受他人委托代管出租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房屋系转租的,转租人需向次承租人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材料。

(2)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在附件一《补充条款》中加以约定。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各当事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6.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面积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7.本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充分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自愿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特别提示: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要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

承租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风险。

第1页共20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房屋信息编码卡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出租屋管理系统课程设计

出租屋管理系统课程设计

出租屋管理系统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让学生掌握出租屋管理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模块和业务流程。

2. 了解数据库设计原则,学会使用数据库技术进行出租屋信息管理。

3. 掌握一种编程语言(如Python)的基本语法,能够实现出租屋管理系统的简单功能。

技能目标:1. 培养学生运用数据库技术进行数据存储、查询和统计的能力。

2. 培养学生运用编程语言开发简单信息管理系统(如出租屋管理系统)的能力。

3. 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并优化出租屋管理系统。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激发他们学习编程和数据库技术的热情。

2.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让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会相互支持、共同进步。

3.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他们敢于尝试、勇于挑战,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本课程针对高年级学生,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编程和数据库基础,能够较快地掌握课程内容。

课程性质为实践性较强的综合应用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实际操作和项目实践。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独立设计并实现一个简单的出租屋管理系统,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课程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学习成果,便于后续教学设计和评估。

二、教学内容1. 出租屋管理系统概述:介绍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需求、业务流程和模块划分。

教材章节:《信息技术》第九章“信息系统开发”第一节“信息系统概述”2. 数据库设计:讲解数据库设计原则,指导学生运用ER图进行出租屋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

教材章节:《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第四章“数据库设计”第二节“概念结构设计”3. 编程语言基础:复习Python编程语言的基本语法,为后续开发出租屋管理系统奠定基础。

教材章节:《Python编程》第一章“Python基础”4. 出租屋管理系统功能实现: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编程知识和数据库技术,实现系统的核心功能模块。

教材章节:《信息技术》第九章“信息系统开发”第五节“系统实现”5. 系统测试与优化:介绍系统测试方法,指导学生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优化。

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内容

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内容
无此情况
泄露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损害的
无此情况
部门政务公开被公众投诉,调查属实,受到组织处理的
无此情况
部门政务公开被公众投诉,调查属实,受到行政处分的
无此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2、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3、依法享有提起批、登记、备案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二、义务:
1、依法接受及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检查或调查的义务;
2、依法改正其违法行为的义务;
3、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的义务(包括实际履行、如期履行、完全履行)。
网站及各街道管理所办事大厅公开、公示
未在网站或办事场所设置信箱受理政务公开申请的
已在网站及各街道管理所办事大厅公开、公示
实现行政许可、审批网上申请的
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实现网上许可、审批的
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实现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网上查询的
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应公开各部门(街道)所负责的民心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简介
无民心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
应公开民心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
无民心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
应公开民心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
无民心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
应公开突发事件的披露
无公开突发事件
应公开职责范围内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深圳出租屋管理系统最新版

深圳出租屋管理系统最新版

深圳出租屋管理系统最新版出租屋管理系统(软件)本系统是一款专门针对深圳”城中村”的广大村民业主或物业公司管理出租屋业务而设计开发的软件,主要实现对管理租户信息、收纳租金、统计出租利润等业务的管理,并可以有力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城中村"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软件界面设计简洁、美观,其人性化的软件流程,使普通用户不需培训也能很快掌握软件操作使用方法,上手极易。

全面的租户信息管理功能、业务流程导航功能、打印房租收据功能、各种费用支出\\收入一览表功能等是本软件的最大特色,所有功能在用户需要使用的地方自然体现,方便实用。

该系统实现数据一次输入、永远使用。

使业主老板放心、明白自己的房屋租赁帐目和情况。

为企业极大地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为使用公司提供决策的支持和依据。

可以使企业繁杂的业务简单化,大大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促进事业的红红火火。

主要具有以下功能:◆导航功能进入系统后,所有被管理的大厦都以图片形式展现在你的眼前,用鼠标双击一座大厦,该大厦的所有出租房间又以图片形式展现在你的眼前,哪个房间被租出、哪个房间还空着,你一眼望去,尽收眼底……;◆大楼、出租屋登记功能;◆租户信息登记功能(可以保存租户的个人信息、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保存租户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公安查询,更有力威慑租户不敢犯罪;◆调用摄相头拍照功能--可以给租户照相并把相片保存到软件内;◆调用摄相头录像功能--可以监视小区安全;◆房东收租功能-—可以开具和打印房租收费单;◆房租欠费自动提醒功能;◆报表功能——让房东清楚地知道自己出租屋的出租情况、获利情况;房租收入年、月报表水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 电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管理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卫生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电视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 网络费收入\\支出年、月报表, 其他费用收入\\支出年、月报表,物业维修消耗费用收入\\支出报表, 办公室办公用品消耗费支出报表, 大厦管理员工资支出报表, 其他报表等◆电脑开具房租收据功能-—给租户开收据用电脑打印更规范;◆快速、准确查看历史租户信息;◆数据库备份功能;◆黑名单功能--连网公安数据库,通缉犯等不法分子的资料尽在你的掌握之中,有助于协助公安更好地维护城市治安;◆查询身份证功能—-输入身份证号码,便可以查询真伪,并显示该人有关信息;◆加密和密码功能-—该软件使用了密码和加、解密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其他功能等.软件已在深圳众多城中村和物业公司成功应用,并可根据你的需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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