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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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

1 总则

编制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和完善我站生产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体系,明确我站厂用电中断时的处理及事故预防,并认真执行,使我站厂用电中断时能迅速及时地作出反应,并进行正确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及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落脚河水电站的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我站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置方案进行汇编。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及总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落脚河水电站运行规程》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落脚河水电站厂用电中断时的事故

处理。本方案可以独立使用也可结合黔中总厂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2 厂用电中断事故特征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

2.1.1 长期过负荷运行。

2.1.2 绝缘受损。

2.1.3 大电流接头处松动。

2.1.4 雷击。

2.1.5 其它动物或外来因素影响。

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名称

2.2.1 生产现场厂用电母线。

2.2.2 生产现场厂用变压器。

2.2.3 各动力盘柜。

事件可能发生的季节(时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3.1 温度过高使绝缘材料老化,造成绝缘性能下降。

2.3.2 雷雨季节,由于雷电的袭击等可能造成过流。

事件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发生事故或故障前保护装置或上位机会给出相应的报警信号,提醒值班人员进行检查或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落脚河水电站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

成员:电站全体运行人员

落脚河水电站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2.1落脚河水电站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3.2.1.1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生产指挥工作,采取紧急措

施限制事故的扩大,及时隔离故障设备和区域;负责运行设备的监视、隔离工作,保证正常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2.1.2 负责及时、准确地将紧急事故发生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汇报应急总指挥或应急办公室,并根据指挥部命令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3.2.1.3加强与调度中心的调度联系,及时、准确汇报现场事故情况,并根据其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有关操作。

3.2.1.4 积极配合故障设备的抢修工作。

3.2.1.5 全面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运行状态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过。

3.2.1.6 组织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非故障设备正常运行。

3.2.1.7 参与事故预案演练和预案的修订工作。

3.2.1.8 现场处置指挥:当生产现场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时,当班运行专值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制。

3.2.1.9 现场处置成员:在当班专职的统一指挥下对事故进行处理。

3.2.1.10 应急组织组长:当生产现场发生厂用电中断事故时,现场需进行协助或联络时,组织生产现场人员在当班专职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事故处理,

3.2.1.11 应急组织成员:在组长的组织下参与现场的

处理。

4 应急处置

厂用电的运行方式

. 厂用电10KV站内系统机组开机并网时以机组自带,机组解列停机时由系统倒送主变供厂用电。

当二台厂变41B、42B正常运行时:

4.2.1 厂用I段母线由41B供电;

4.2.2 厂用Ⅱ段母线由42B供电;

4.2.3 厂用电400V母线正常情况下分段运行。

4.2.4 厂用电400V母线当一段母线失压时,按BZT装置的顺控程序与相应的母线联络运行。

4.2.5 坝区厂用电400V母线Ⅰ段母线和Ⅱ段母线供给。厂用电的运行要求

4.3.1 厂用电系统各母线运行电压的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最高电压不得大于额定电压的110%。

4.3.2 事故照明的自动切换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其动作情况,如发现异常,采取措施处理。

4.3.3 在400V厂用电系统搭接临时电源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工作票,且符合下列条件,方能合闸送电:

4.3.3.1 在400V母线或动力盘上应有备用的开关:

4.3.3.2 开关的容量应符合要求,经拉合闸试验动作正

常;

4.3.3.3 开关应有符合要求的保护装置;

4.3.3.4 搭接临时电源接入的电气设备及其回路的绝缘电阻均应测量合格。

4.3.4 400V母线倒换电源的操作,均采用短时断电的方式进行,禁止并列倒换。

4.3.5 400V母线进线、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在远方电动操作;在自动控制系统异常时,应核对方式正确,并得到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以在现地操作。

10kV 开关正常情况下应采用远方跳合闸操作的方式进行,有闭锁压板的开关,禁止解

除闭锁合闸;特殊情况下,应核对方式正确,并得到值长许可,方能解除闭锁合闸。

4.3.7在进行厂用电源倒换前,应将重要的负荷电源倒至备用电源上,一般的负荷电源不必倒换,倒换后全面检查正常。

4.3.8禁止厂用变压器从低压侧向高压侧充电。

4.3.9对BZT装置的运行要求:

4.9.1当400V母线一段失压时,相应的BZT装置正常动作合上母联开关,当失压母线有压后,备投完成,并开放自恢复程序;

4.9.2当原失压母线的进线电压恢复时,相应的BZT装

置将启动自恢复程序自动断开母联

开关,合上失压母线的进线电源开关,失压母线有压正常,则倒闸成功;

4.9.3当BZT装置动作使母联开关合到故障母线时,开关保护动作断开该母联开关;

4.9.4 BZT装置必须在所属设备运行前退出运行,所属设备投运后投入。

10kV 开关和400V开关处于不同状态时的有关要求:

4.10.1无论开关在工作位置或试验位置均必须将开关锁锭可靠投入;

4.10.2开关在工作位置时,应给上操作、控制、保护电源;

4.10.3开关在检修位置时,应断开操作、控制、保护电源。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将设备投入运行:

4.11.1无保护设备;

4.11.2 断路器确定不合格,不能运行(如绝缘电阻不合格、断路器机构拒跳);

4.11.3保护动作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故障;

4.11.4断路器故障跳闸次数超过有关规定,灭弧介质不合格。

操作、控制、保护电源的投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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