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安排和《贵阳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贵阳市公益性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切实解决“买菜难、买菜贵”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认真总结2015年惠民生鲜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按需设置、科学布点原则,积极稳妥地扩大惠民生鲜超市的覆盖面,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惠民和稳价保供的作用。2016年,原则上在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区六城区共建设不少于20个惠民生鲜超市。其中,云岩、南明、观山湖区每区不少于5个;花溪、乌当、白云区每区不少于2个;鼓励三县一市按照实际情况试点建设,数量不限;六城区各选择1个新建的惠民生鲜超市作为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建设管理模式

(一)建设模式。采取公私合作方式,由市区两级政府回租物业资源,与公开招投标选定的合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建设。

(二)管理模式。政府拥有惠民生鲜超市的产权(划转、回购等方式取得)或经营权(回租等方式取得),负责网点的规划布局、行业(价格、安全、卫生)监督管理、择优选择合作企业,确保惠民生鲜超市的经营原则和方向;政府不干预惠民生鲜超市具体经营管理,在企业不能履行合作义务时收回网点的经营权。合作企业在协议期内拥有惠民生鲜超市的实际经营权,具体负责惠民生鲜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承担风险。贵阳市惠民农副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作为市区两级政府在菜篮子流通领域国有资产投入形成的国有产权代表,代表政府与合作企业、回租物业签订惠民生鲜超市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物业租赁协议,按授权,享有惠民生鲜超市国有投资的管理权和收益权,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资义务,并代行日常监管职责。

(三)业态模式。惠民生鲜超市以经营生鲜产品满足社区“菜篮子”供应为主,其“菜篮子”、“果盘子”商品经营面积应占总经营面积的60%以上;其销售“菜篮子”、“果盘子”商品零售价格加价原则上不高于本市同期批发均价的30%,并应低于周边大型综合超市的生鲜产品的价格水平。

三、建设要求

按照“市统筹、区为主”原则,2016年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选址由有关区和合作企业共同选择,报市政府审定。

(一)选址原则。生鲜超市应在城区范围内人口密集、消费需求量大、辐射范围较广的重点区域,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且具备场地条件的区域进行选址建设。

(二)建设标准。按照《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定》,根据服务半径、社区人口、周边竞争形势等具体确定,总面积应在2000㎡以上、原则上不少于1000㎡,生鲜经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60%。惠民生鲜超市要同步建设面积不少于100㎡的贵电商O2O展示区域,贵电商原则上不承担额外租金,只负责定额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用。

(三)标牌要求。惠民生鲜超市必须统一标牌,悬挂和制作要求符合《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VI设计标准》和贵阳市牌匾设置相关规范。

四、资金安排

按责权利对等原则,市、区两级按“一店一策”共同承担用于网点回租(购)费用。采取回租方式的,回租期一般为10年,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各承担50%。网点装修、设施设备投入和日常管理维护费用由合作企业承担。采取回购方式的,回购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各承担50%。

(一)市级补助资金。2016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预算安排用于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0万元,承担不少于20个惠民生鲜超市2016年度回租(购)资金的50%及支付2015年已建成的3个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第二年度租金市级承担部分。

(二)区级匹配资金。区级投入按市级投入1:1比例进行匹配,后续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比照1:1原则匹配。

五、对合作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以回租物业方式建设的,按“一店一策”原则,对合作企业给予以下租金优惠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至第三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15%收取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20%收取租金;第七年至第九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25%收取租金;第十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30%收取租金。

(二)以回购物业方式建设的,由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比照上款优惠方式收取租金。

网点租金标准由区政府、合作企业和物业产权方共同议定,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

六、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6年5月底前)。市商务局拟定《2016年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第二阶段(2016年55—12月)。组织中标企业开工建设20个惠民生鲜超市并开业运营。

(三)第三阶段(2016年115—12月)。组织项目验收和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2015年成立的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该项工作的具体领导机构,人员因组织人事变动,相应分管同志自动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仍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推进全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

(二)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依托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市级“菜篮子”平台公司,建立惠民生鲜超市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化、信息化实现对惠民生鲜超市全覆盖、全时段的适时交易数据、价格监管。二是加强属地监管。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分清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属地现场监管和巡查,及时有效监督合作企业落实合作协议,履行公益性责任,同时做好辖区协调服务。三是健全完善考核细

则和准入退出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健全价格监督机制,完善惠民生鲜超市的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规范的准入及退出,既确保其便民、利民、惠民的方向不跑偏、不变味,同时也确保惠民生鲜超市的可持续经营,为全体市民提供长期稳定优质价低的服务。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惠民生鲜超市应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第20号)要求,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并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