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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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公共文化事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文化人才欠缺、文化队伍不稳
群众文化工作的载体和阵地主要设在基层,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主,但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文化站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专职站长,专干不专的问题还比较普遍。
一些文化站即使是有站长,也只是由乡镇、街道临时聘用,基层文化工作者待遇偏低,人心不稳明显地影响了基层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特别是大多数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的管理人员,一般由村干部兼职。
这些兼职干部由于工作繁忙或专心不够,影响了履职能力。
二是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偏低。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级文化机构中,许多是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具有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文化人才不足。
在农村,公共文化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都不尽人意,文化素质不高、专业水平有限、且年龄老化。
三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文化站干部兼职其他行政工作的情况比较突出,文化站干部业务技能不强,艺术门类的辅导、文化活动的组织无法胜任的问题也较普遍。
2、基础文化设施利用率有待提高
虽然近年来,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总量在不断增大,但由于管理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导致公共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运行状况不甚理想。
一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手段落后,服务功能单一。
一些图书室不但藏书量少,而且少有更新,借阅人数不多。
3、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投入力度有待加大
尽管这些年来文化事业经费总量逐年有所增长,但与新增财力增长速度及与其他社会事业投入增长相比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费增幅明显偏低。
而且各县(区)区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也相当悬殊。
与城市相比,不少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基础薄弱、设备老化、人员和活动经费缺乏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更是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同时,社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投融资体制也不够健全,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门槛过高,政策措施不配套。
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上仍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的问题
1、文化产业总量较小、份额偏低。
当前,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总体规模较小,对国民经济贡献份额不高。
2008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23.17亿元,占全市GDP的3.09%。
文化企业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低,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
相协调。
此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核心传统文化发展缓慢,新兴的、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产业还较少,整个文化产业仍有待于优化升级。
2、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政策环境不够完善。
缺乏一整套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如引导机制、激励机制、保护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缺乏专门的实施规划和相应的扶持政策。
融资环境不够理想。
文化创意企业的价值评估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门槛比较高,而风险投资机构和民间资本由于对文化产业发展前景缺乏深入的研究和足够的了解,往往不愿轻易下单。
市场环境不够成熟。
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保护不力和保护意识不强等现象。
人民群众文化消费观念滞后,文化消费有效需求明显不足。
3、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中高端文化创意人才短缺。
创意人才总量少,尤其是高端的创意人才和通晓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更为稀缺,普遍存在人才“饥渴感”。
高端人才引进困难,有的即使引进了,由于种种原因也很难留得住。
企业创新创意意识薄弱。
由于受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的影响,大多数企业仍然试图以扩大生产规模去获得竞
争优势,用扩大内涵要素去适应市场需求,而对如何通过创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注不多,紧迫意识和自主意识不强。
创新型研发能力有限。
企业自主开发能力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低,企业普遍缺乏自我造血功能,文化创意内涵不足。
有的企业虽然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但相应的体制、管理、人才等方面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的持久发展问题突出。
4、领军的企业和机构不多。
芜湖市的文化产业单位数量虽然有两千余家,绝对数量并不算少,但是具有规模效应的文化企业屈指可数,特别是缺少在演艺、娱乐、艺术品、影视、出版等领域发挥领军作用的骨干企业和机构,缺少在国内外获得公认的文化产业著名品牌,也缺少在海内外主要证券市场上市的文化产业企业。
5、文化资源研究有待深入。
从总体上看,芜湖尚未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许多重要的史实、事件和评估尚未理清,丰富的文化遗产有待于进一步钩沉廓清,才能作为后人传承延续创作的基础。
文化资源研究的滞后,影响了城市的文化定位,进而也影响了城市文化的后续建设。
三、有关建议
1、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几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基层文化队伍受到了一定影响。
为此,要加强各级文化队伍建设。
按
照中宣部、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要配备专职人员,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比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编制。
街道文化站也可参照此项规定执行。
同时,要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目标责任制。
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选优汰劣、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建立文化人才互动制度,在实践中重点培养一批具有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较高水平的专家、学者、编剧、作家、艺术家和既懂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又懂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当前尤其要着力于建设一支懂文化、善经营的农村文化企业家队伍。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文化人才的管理,尤其要制定文化专干培训规划,建立一支稳定的社会文化辅导员队伍。
在此基础上,创新人才培训机制,重点培养农村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既要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又要有针对性地吸纳优秀外来人才。
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实行对特殊贡献人员特殊奖励制度,发挥文化人才的重要作用。
2、完善服务功能,实施有效利用
基础公共文化设施的落脚点是开展服务,发挥作用,要让其真正成为当地开展综合性群众文化宣传娱乐活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的活动场所,成为农民朋友的美好精神乐园。
一是要结合全国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为契机,出台具体措施,开展免费开放工作。
要将文化设施内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等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提供;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提供。
通过免费开放,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二是要打造文化品牌。
制定各类鼓励措施,聚集本地人才优势,积极挖掘乡镇特色农村文化,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对本土文化、草根文化进行收集、整理、提升、包装,成为本地宣传文化的亮点,丰富文化站的自身内涵,扩大乡镇文化站的影响力和提升对外形象。
三是发挥带动功能。
走出大而全的文化服务方式,组织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了解倾听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一些适应节季时令、符合农民口味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如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文艺体育活动、编发科技资料等,使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3、加大财政投入、实施重点扶持
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民生工程为切入点,进一步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要紧紧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镇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文化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增添配套设施,完善和制定保障机制,对文化文化事业发展政策上给与倾斜,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要继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并加大财政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文化设施的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资助。
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场馆等文化基础设施管理机制,提高设施利用率,充分发挥设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