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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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
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
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
坚实的基础。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自20XX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
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
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
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
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
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等应用系
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
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
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
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
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
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
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
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
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
注销其户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
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
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
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
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
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
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强
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各***级公安机关也都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工
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争取重视和支持,落实经费保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
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各级公安机关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在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
妥善加以解决。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
利益息息相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
见的形式,广泛宣
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
支持。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作质量。户口整顿工作完成后,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户口整顿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