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民银行货币大事记(一)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人民币贬值多少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人民币贬值多少?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元贬值幅度之大,通过黄金价格足见一斑,一盎司黄金=35美元,今天一盎司黄金=1300美元,现在一美元等于上世纪70年代的0.027美元,美元贬值接近40倍。
而人民币由最高的2.46元=1美元,到2014年2月21日的6.11元=1美元,从汇率看,现在的一元相当于上世纪70年代0.4元,人民币贬值70倍。
现在的一元相当于上世纪70年代的0.014元。
人民币的购买力,贬值幅度没有这么大。
购买猪肉,那时0.84元/500克,现在14元,猪肉购买力70年代的一元相当于现在的6分。
人民币贬值16倍。
我们可以断定,今天的人民币购买力平价与汇率差距,可能就是被人为干预的结果。
1950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及大事一览2014年02月21日15:31 来源:中国经济网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跟随中间价周四连续第三天收跌,并创两个半月来新低。
中间价下跌了43个点子,创下今年以来最低价位。
以即期日低计算,近期离中间价的距离逐步收窄。
以周四早盘日低6.0851元计,相当于较中间价向升值方向波动0.48%,较1月22日最远时的0.93%已经大幅收窄。
收盘时,离岸人民币即期汇价与在岸价格差也缩至不足200个点子。
银行交易员称,中间价近日连续走贬,大行购汇时点和价位也不确定,还是不清楚监管层意图,交易风险较大。
●2007年5月21日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日波幅从±0.3%扩大到±0.5%。
这是自2006年初银行间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来最重要的举措。
也是自1994年以来对人民币对美元汇价波幅的首次调整。
●2007年7月3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一举升破7.60关口,为7.5951元人民币兑1美元。
●2008年4月10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首度“破7”,达到6.9920元人民币兑1美元。
●2008年下半年至2010年6月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人民币停止了升值走势。
货币银行学案例: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历程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了“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
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
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
l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1.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
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
l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
中国货币史大事年表
中国货币史大事年表[公元前]3000-1122:贝壳从装饰品发展成支付手段。
1500-1122:开始铸造铜贝。
1154-1122:传说殷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
1122:传说周武王克商,散鹿台之钱。
800-700:早期空首布产生。
700-600(小亚细亚和希腊铸造金银币,这是西方铸币之始。
)613-591:传说楚庄王改小钱为大钱,孙叔敖谏止。
524:传说周景王铸大钱。
521:(波斯金银币。
)480:战国开始。
403:晋分裂为韩、赵、魏三国。
386:田和称齐公,齐造邦刀或铸於此时。
361:魏迁都大梁,当寽币的铸造当在此以后。
336:秦惠文王行钱。
(马其顿的亚历山大铸金币。
)290-200:(罗马铸重阿斯铜币。
)284-279:燕军攻占齐国七十余城,齐明刀应铸于此时。
278:楚迁都陈。
248:(安息铸银铜币。
)241-223:楚迁都寿春,铸等金币。
221:秦始皇统一全国币制,推行半两,黄金以镒为单位。
204:西汉政权建立,半两开始减重,黄金以斤为单位。
许民铸钱。
190:(罗马铸德纳留斯银币。
)186:半两减为八铢。
楚民铸钱(?)。
182:半两减为二铢四,称五分钱。
175:铸四铢半两。
又许民铸钱。
144:定铸钱伪黄金市律。
140:汉武帝铸三铢。
136:废三铢,复行半两。
三朱、四朱方形和圆形小钱当铸於此时。
119:发行白金和皮币。
118:铸五铢。
117:废白金。
115:行赤侧五铢,一当五。
114:颁布告缗令。
113:废赤侧五铢当五制,集中全国铸币权於上林三官。
95:铸麟趾金。
[公元]7:王莽第一次改革币制:铸错刀、栔刀和大泉。
9:王莽第二次改革币制:废刀币、专用大小泉。
10:王莽第三次改革币制:採实货币制。
14:王莽第一次改革币制:铸货泉和货布。
调整金银价格。
24:刘玄(淮阳王)铸五铢。
30:公孙述铸铁钱。
40:东汉光武帝恢复五铢。
184:黄巾军起事。
186:帝铸四出五铢。
190-193:董卓铸小钱。
2010年人民币政策大事记
2010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来源:央行时间:2011-02-09 08:14:19 浏览量:44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提出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及时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并做好专项监测。
2月1日至2日,召开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11日,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
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均衡增长,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
该协议是我国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后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新进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白两国经济合作,便利双边贸易投资。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复习资料(完整版)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复习资料(精品)第一篇银行知识与业务第1章中国银行业概况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3)主要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4、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5、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7、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8、监督管理黄金市场;9、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10、经理国库;11、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2、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3、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2、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监管范围第二条规定: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
(3)监管职责: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4、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8、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9、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10、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11、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1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臵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臵预案,明确处臵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臵措施和处臵程序,及时、有效地处臵银行业突发事件;14、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15、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16、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17、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07年以来的货币政策
2007年是我动国用紧缩货币政策最为频繁的一年,但因为我国当时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局面,所以紧缩效应不是很明显。
呵呵,存款准备金率因为其效应过于激烈,被人们称为“休克疗法”,不宜频繁动用,但我国07年就十次提高,说明了我国政府的无奈,公开市场操作是最为灵活的工具,效果也立竿见影,毕竟可以很快收缩流动性,而且央行也可以灵活的进行操作,因而政府在调控方面应该结合多种工具,再贴现率这东西不好说,我不太了解了。
呵呵央行年内第六次加息突然而至,令人大感意外。
据报道,央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调高了27个基点。
从时间点看,此次加息的确有些意外。
之前11月份CPI数据出台,因其创出11年来新高,市场曾广泛预期加息举动将随之而至。
但是,面对市场惯性化的思维模式,央行却选择了“按兵不动”。
也正是因此,有关汇率政策将成为主要选择工具、12月份CPI涨幅数据将会回落等说法开始盛行,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央行的静默举动。
然而,偏偏在市场对年底再次加息逐步“放松警惕”之时,却最终成为政策预期兑现之刻。
对于此次加息出台时间的意外性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其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货币政策由“稳健”转为“从紧”,利率政策作为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尽管长期看有逐步被汇率政策替代的可能性,但是总归难以被彻底摒弃。
毕竟加息能够通过提高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存款的流出成本,发挥抑制投资过热的作用。
其二,加息的政策效果一直备受争议。
由于此次物价上涨主要源自于农产品成本的推动,单纯加息动作不仅无助于增加农产品供给,反而可能增加其生产成本,成为推高价格上行的因素。
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对此表示出一定认同,他表示“由于CPI涨幅中食品价格上涨贡献较大,加息对这种情形是否有效正在研究之中”。
由此,加息动作出台本身实属正常,只是要让政策效果更优,避免其无效甚至是背道而驰的结果,就需要央行在具体加息的比例上“颇费思量”。
人民币汇率变动大事记
人民币汇率变动大事记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成立,并发行人民币作为中国的新货币。
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旧人民币,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旧人民币(国内物价上涨)。
1952年12月 1美元=26170 旧人民币自1953年起,鉴于对私营进出口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对外贸易由外贸部所属的外贸专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统一经营,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出统算,以进贴出的办法。
1953至1972年:在中国1953至1972年的苏联式计划经济全盛期,l955年3月,新币代替旧币(1:10000),直到1971年11月,人民币汇率在近16年时间里基本保持为2.4618人民币/美元的水平。
为维持这种不切实际的汇率水平,中国政府采行严格的兑换规定,要求所有企业和个人向指定银行出售手中外汇。
1973年:在以美元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解体后,许多国家采行了浮动汇率机制,容许由市场决定各主要货币的汇价。
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币;1977年:1美元=1.755元人民币(国内价格受计划体系控制)。
70年代末期:中国推行经济改革,以建立比较市场化的体制,并实施货币双轨制,人民币只在内部通行,至于外籍人士则必须使用外汇券。
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改革外贸体制,包括打破外贸垄断经营、建立外贸企业自我运行机制、改革进出口和外汇管理体制、消除价格和汇率扭曲等。
1980年:中国银行设立外汇调剂中心,持有外币者可在调剂中心向需要者出售外币。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最高点,随后在80年代美元不断升值而不断升高)。
1985年1月1日: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币,汇率下调。
1985年8月21日:人民币汇率调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币。
1986年7月5日:人民币汇率再度大幅调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币。
1988年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外贸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并对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一套人民币至第五套人民币发展及演变(最新)
第一套人民币(The first series of RMB)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进军的形势下,由人民政府所属国家银行在1948年12月1日印制发行的唯一的法定货币。
在图样题材上,选择当时经济建设和新社会人们生活的图案,生动展现出我国解放事业及建国初期人们的政治、生活、文化、社会百态,使人们领略到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新社会的如火如荼激情岁月。
中文名第一套人民币外文名The first series of RMB发行时间1948年12月1日发行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图案当时人们生活的图案第二套人民币:为改变第一套人民币面额过大等不足,提高印制质量,进一步健全中国货币制度,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
第二套人民币,是在第一套人民币的基础上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
当时已消除战争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市场物价稳定。
国家财政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连续几年收大于支,国家商品库存、黄金储备也连年增加,货币制度相应巩固和健全,一个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已建立起来。
中文名人民币外文名Second series of the renminbi发行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首发时间1955年3月1日停止流通时间2007.4.1停止纸币。
硬币还流通第三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的。
与第二套人民币比价相等,并在市场上与之混合流通。
这套人民币与第二套人民币相比,取消了3元纸币,增加了1角、2角、5角和1元四种金属币,保留了1分、2分、5分纸币。
纸币中“中国人民银行”六字是由马文蔚先生所书写。
票面上两方印章分别为“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
纸币背面印有用汉语拼音、蒙古文、维吾尔文、藏文、壮文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在瑞士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瑞士,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5年第3号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4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通知》(银发〔2015〕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与常备借贷便利抵押品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5〕42号),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
2月10日,发布《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苏里南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5.2亿苏里南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2011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2008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的存款准备金率。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13号),在利率、期限、项目资本金方面做出特殊规定,以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进一步发挥金融机构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的作用。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8号),全面推出利率互换业务。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7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抗御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08〕36号),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合理摆布资金投入结构、进度和节奏,加大对抗灾救灾必要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紧急安排50亿元支农再贷款;加强发行基金调运管理,保证市场现金供应,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2月22日,发布《2007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27日,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
在强调从紧货币政策要求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坚持贷款投放有保有压,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证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备耕生产的信贷支持。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3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5.5%的存款准备金率。
3月19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8〕90号),要求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加快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金融业2008年10月大事记
十 届 第 一 次 全 会 在 巴 西 里 约 热 内卢举 行 来 , 自 3 4 个 成 员 、 8
个地 区性反 洗钱 与反 恐 融 资组 织 以 及 经 济合 作 与发展 组 织
( OE CD ) 、 联合 国 禁 毒署 ( UN OD C ) 、 世 界银 行 、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 欧 iIf} 中央 银 行 、 埃 格 浆 特 集 团 、 离岸 银 行 监 管 组 织
定 >提 出 , 建 立 农村现代 金 融制度 。
10 月 19 日 中国证 监 会干 正 式发布 <上 市公 司股 东发
行 可 交换 公 司债 券试行规 定 ) , 符合 条 件 的上 市公 司股 东 即
日起可 以用 无 限售条件 的股 票质 押进 行 融资。
l O 月 1 9 日 中国证 监 会 正 式发布 《证 券 发行 上 市保 荐
意见>。 决定在 中部 六 省 和东北 三 省开 展 农 村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方式创新试 点, 大力支持和 促进 社会 主 义 新农村建设 。
10 月 15 日 中国工 商银行纽 约分行在美国纽 约举行 隆
重 的开 业 典 礼 , 宣 告 工 行 纽 约分 行 正 式开 业 。 10 月 15 日 至 17 日 金 融行 动特别 工 作 组 ( F A T F ) 第 二
l O 月 1 8 甘 银 监 会 发布 实施 新 资本协议 第一 批监 管规
章,包括<商业 银 行 银行 账 户信 用 风 险暴 露 分 类指 引>、 <商 业 镢行信用风 险内部 评 级 体 系监 管指 引> 、 ‘商 业 银 行 专 业
贷款监 管资本计量指 引&释 监 管 资
人民币制度发展历程
人民币制度发展历程
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它的制度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
在此之前,中国使用的是银元、铜元等商品货币。
194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币开始发行。
最初的人民币是纸币,面额为1、5、10、20、50、100元。
1955年,人民银行成立,开始实行中央银行制度。
1953年,人民币开始实行货币改革,取消了旧货币,以人民币代替。
1965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币进行了第二次改革,推出了1000元的大面额纸币。
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中国进行了改革开放,人民币汇率逐步实行市场化,并在1994年推出了中国证券交易所。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人民币开始流通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5年,中国宣布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允许人民币逐步升值。
2015年,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币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未来,人民币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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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0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200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1月21日,组织召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参加的窗口指导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支持“三农”、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
1月21日,颁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号),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审批程序。
2月5日,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汇报2004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18日,发布实施《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5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引进国际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推进国内债券市场开放与发展。
2月20日,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4号),明确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相关申请审批程序、风险控制规则以及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保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月26日,本着客观公平、基本稳定、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及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了综合考评,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了2005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共有交易商52家,其中,商业银行42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2家。
2月27日,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5]47号),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加快完成所有省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招投标工作,保证中标银行与高校签订协议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
中国金融大事记【一文了解中国金融发展史】
中国金融大事记【一文了解中国金融发展史】1.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市成立,以华北银行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正式发行第一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是新中国金融业发展的起点。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65年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发挥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成立后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接领导。
此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了华东、华中、西北三个区公司和天津分公司;又协助原东北保险公司改组为东北区公司;并在华北、华东、华中建立了22个分公司、支公司或办事处。
它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国家保险事业的诞生,开辟了中国保险业的历史新纪元。
3. 1949年12月2日,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务院正式提出了发行公债的提案。
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决定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总额为2亿分,于1950年内分两期发行。
其中,第一期公债1亿分成功发行,第二期公债因财政经济状况好转停止发行。
公债的发行对于减少社会游资,稳定金融和物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展开剩余95% 4.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该决定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
国家银行增设分支机构代理国库。
外汇牌价与外汇调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国家的主要收入,如公粮、税收及仓库物资的全部,公营及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和折旧的一部分,除有特殊规定者外,全部限期缴纳同级金库,通过各地金库汇缴中央金库,作为中央政府统一支配的财力。
这次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初步形成了我国高度集中的财政经济管理体制。
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038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3年9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的6%调高至7%,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暂时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变。
12月21日,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89%下调到1.62%,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维持1.89%不变10月29日,报经国务院同意,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
2004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变。
2005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
一是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64月28日,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58%提高到5.85%。
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8%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暂不上调。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9月15日起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4%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8月19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
2012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央行发布2012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记者牛娟娟本报北京2月22日讯记者牛娟娟报道央行今天发布了2012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大事记显示: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1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明确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不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15日,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2]24号),在原有农业银行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563家县支行的基础上,将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379家县支行纳入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县支行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改进和完善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发展旅游消费信贷。
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沟通交流2015-02-26 18:05:54打印本页关闭窗口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要求金融机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各项具体工作。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的通知》(银发〔2014〕19号),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主要解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2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1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入市并进行了相应规范。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及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29号),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促进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健康规范发展。
1月29日,为贯彻落实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4〕23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金融服务工作。
1月30日,为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再贷款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央银行履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再贷款分类的通知》(银发〔2014〕36号),将再贷款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即将原流动性再贷款进一步细分为流动性再贷款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分类不变。
人民币发展历史(一)2024
人民币发展历史(一)引言概述: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其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币逐渐崭露头角,并成为国际上备受瞩目的货币之一。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人民币的发展历史,包括其起源、重要的改革措施、国际化进程等等。
一、人民币的起源与发行1. 清朝末年的货币混乱现象2. 中华民国时期的货币变迁3. 人民币的诞生与发行二、人民币的重要改革措施1. 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人民币的整顿2. 1955年进行人民币的第一次改版3. 1978年实行“双轨制”4. 1994年进行人民币的第三次改版5. 2005年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三、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1. 1996年开始的人民币国际化尝试2. 2009年成为国际清算银行成员3. 2013年成为东道国并主办二十国集团峰会4. 2016年入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5. 2018年推出境外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资格等四、人民币的使用范围与应用场景1. 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在国内的拓展2. 人民币在国际间的交易推广与应用3. 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与结算中的地位提升4. 人民币在境外的投资与融资活动5. 人民币的使用场景与支付手段的创新五、人民币发展的影响与展望1. 人民币的国际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2. 人民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3.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4. 未来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与前景5. 总结与展望总结: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其发展历史经历了起源与发行、重要的改革措施、国际化进程、使用范围与应用场景等多个阶段。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人民币逐渐成为国际上备受关注的货币之一。
未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开放与国际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人民币有望进一步提升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作者:来源:《金融周刊》2016年第06期中国人民银行2月23日发布了《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详细梳理了2015年货币政策主要大事。
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在瑞士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瑞士,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5年第3号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4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通知》(银发(2015) 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与常备借贷便利抵押品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5)42号),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
2月10日,发布《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货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3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沟通交流2014-02-28 17:27:09打印本页关闭窗口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SLO),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
1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对金融机构开展操作,提供流动性支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有效发挥短期再贷款流动性供给功能的通知》(银发〔2013〕22号),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再贷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临时性流动性供给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短期再贷款作为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正常资金来源渠道,有效运用短期再贷款工具满足金融机构合理的流动性需求。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
海峡两岸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2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6日,发布《201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7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城镇化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等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工作。
2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加强中国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的相关安排,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3〕5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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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招聘考试人民银行货币大事记(一)——师说教育集团考试教学团队编录——2015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第一二季度)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在瑞士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瑞士,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5年第3号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4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通知》(银发[2015]43号)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与常备借贷便利抵押品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5]42号),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
2月10日,发布《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苏里南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5.2亿苏里南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770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5年第7号公告,简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流程,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受托机构与发起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
3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续签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400亿澳大利亚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例会。
3月31日,《存款保险条例》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履行存款保险职责,要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540亿南非兰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5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4月29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至卢森堡,初始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5月8日,发布《201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5〕第9号公告,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审批,明确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发行完成后即可直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强化了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保护等要求,进一步促进了债券市场规范发展。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续签了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16万亿白俄罗斯卢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5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续签了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540亿乌克兰格里夫纳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智利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20亿元人民币/22000亿智利比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同日,双方签署了在智利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智利,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实施。
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
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
连维良、史耀斌、张晓慧、田国立、樊纲、黄益平、白重恩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朱之鑫、胡晓炼、马建堂、胡怀邦、钱颖一、陈雨露、宋国青不再担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在匈牙利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和《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匈牙利央行投资中国银行(3.93, -0.07, -1.75%)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并同意将RQFII 试点地区扩大到匈牙利,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大事记显示,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要求金融机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各项具体工作。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的通知》(银发〔2014〕19号),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主要解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2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1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入市并进行了相应规范。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及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29号),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促进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健康规范发展。
1月29日,为贯彻落实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4〕23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金融服务工作。
1月30日,为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再贷款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央银行履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再贷款分类的通知》(银发〔2014〕36号),将再贷款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即将原流动性再贷款进一步细分为流动性再贷款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分类不变。
2月8日,发布《2013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扎实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上海总部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号),支持在自贸区内开展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鼓励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2月21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36号),从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平稳过渡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了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着力改进和完善“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