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环评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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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由来

简单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2002.6.29发布,2003年1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1.1。

1.2.2 全国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 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2)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3)《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控[1997]0232号);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2005]40号令,2005年12月2日起施行);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2005年12月2日);

(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

(7) 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8) 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建标[2001]77号文,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9)《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10)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1)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环办函(2006)394号《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

(12)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1998]08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7月1 日);

(1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14) 建设部、国家环保局、科技部文件建城[2000]124号文,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16) 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文《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2.3 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2.4 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03)。

1.2.5 项目依据

1.3 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控制目标:项目建成后污水经处理后,污染物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目标:尾水受纳水体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使用功能不受影响,水质基本保持现状水平。排放口下游水体水质也基本不受影响。空气质量应达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应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如果厂界周围有敏感点时还应重点考虑环境敏感点不受影响。

1.4 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影响区环境功能调查,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评价。

⑴水环境

尾水受纳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尾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⑵声环境

施工期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有关标准,营运期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厂界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⑶环境空气

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居住区标准。

废气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⑷污泥

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产生的污泥农用时执行GB4284-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用于其它方面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1.5 评价工作等级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2.2-2008,HJ2.4-2009)分别确定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的评价等级。

1.6 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

1.6.1 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以及拟建工程周围的自然环境特征来确定。

1.6.2 评价因子

1.7 评价重点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2.3 建设单位

2.4 建设地点

2.5 项目总投资及占地面积

2.6 建设规模

2.7 人员编制

2.8 建设进度

3 拟建项目地区环境简况

3.1 自然环境

3.1.1 地形地貌

3.1.2 气象、气候

3.1.3 水文地质

3.1.4 土壤及植被

3.2 社会环境

3.3 区域污染源现状

4 工程分析

4.1 工程概况

4.2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和污水收集系统4.3 污水处理工艺及主要构筑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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