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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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4.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4月26日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精彩摘录
关于财务收支管理,规则要求,“行政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各项费用的核算和 管理。”这一条规定强调了行政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 出,做好各项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精彩摘录
关于财产物资管理,规则要求,“行政单位必须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 确各项物资的购入、领用、报废、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和记录。”这一条规定强调了行政单位必须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物 资的程序和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
目录分析
附则:这一章主要介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事项。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这本书的目录涵盖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结构清晰,内容全面。通过对其目录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行政单位财务管 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范围和责任主体,
目录分析
以及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方面的规定。我们还了解到行政单位的 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要求和核算方法,以及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核算和管理等方面 的规定。这本书对于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人员来说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籍, 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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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பைடு நூலக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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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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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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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23年开始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23年开始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23年开始摘要: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定背景和目的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内容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实施时间四、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影响正文: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定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我国财政部于2023 年发布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该规则的制定旨在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防止财务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行政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内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共分为十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监督、财务报告、财务风险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其中,预算管理章节明确了行政单位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财务管理章节规定了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政府采购章节要求行政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行为的合规性;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章节分别规定了行政单位资产和负债的管理方法和要求;财务监督章节强调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重要性,明确了财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财务报告章节要求行政单位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风险管理章节对行政单位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违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实施时间《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的财务活动。

该规则自2023 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各级行政单位需按照新规则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四、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影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首先,该规则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为了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明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责成财政部重新制定。

2022年12月6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重新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参考有关网站内容,对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综述如下:一、重新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称《规则》)的背景和必要性原规则是1998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并施行的。

实施十多年来,对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原规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时废止—1—原规则并重新制定新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各项财政改革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编制综合预算为核心内容的部门预算改革打破了原先按经费类别编制预算和进行财务管理的模式,对行政单位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预算收支内容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对此,行政单位所有的收支,不论经费性质,都应当纳入《规则》的规范范围,并且按照部门预算的新规定加强管理。

第二,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单位的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财政部在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层面予以明确。

第三,修订《规则》也是促进行政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行政单位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越来越重,而其财务管理水平与履行职能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需要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则》的相关内容,体现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等要求,—2—进一步提高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
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 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52 中国农业会计 2013—1
政策法规
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 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 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 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 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 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 核办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 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 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 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 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 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一)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一)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一)作者:陈渊鑫来源:《财政监督》 2018年第9期1998年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颁布并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规则》)。

十多年来,《规则》对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原《规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需加以修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明确《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责成财政部重新制定。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并公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分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共计11章63条。

为进一步理解和把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本文结合财政监督实践,对新《规则》的部分条文予以解读。

一、《规则》的适用范围法律条文: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法律条文重点内容的解读:本条是关于《规则》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条明确《规则》适用于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为此,本条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即行政单位的内涵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范围。

(一)行政单位的内涵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

在我国,行政单位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是指行政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活动,具体主要包括: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配备等。

全文解读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内容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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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册的版式设计。 单击“ 图片版 式”右 侧的下 拉列表 ,我们 可以指 定每张 幻灯片 中图片 的数量 和是否 显示图 片标题 。单击 “相框 形状” 右侧的 下拉列 表可以 为相册 中的每 一个图 片指定 相框的 形状, 但功能 必须在 “图片 版式” 不使用 “适应 幻灯片 尺寸” 选项时 才有效 ,假设 我们可 以选择 “圆角 矩形” ,这可 是需要 用专业 图像工 具才能 达到的 效果。 最后还 可以为 幻灯片 指定一 个合适 的模板 ,单击 “设计 模式” 框右侧 的[浏览 ]按钮 即可进 行相应 的设置 。到此 ,一个 简单的 电子相 册已经 生成了 。当然 了,如 果需要 进一步 地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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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修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充分反映
财政改革发展成果,衔接细化预算编制、推进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善国
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将对完善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提高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行政单位财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规”),是财政部制定的一项法规性文件,对全国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

财规共计有30条,包括预算、会计、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重点介绍其中的几个重要条款。

首先,财规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财规第一条,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于核算、合理保值增值和保护财政资金安全的原则。

这些原则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其次,财规强调了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财规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科目进行收入和支出的安排和核算。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根据财规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并定期向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对重要财务事件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根据财规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行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财务管理信息和数据。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71号)制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为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各级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规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财务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依法合规,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

其次是科学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有科学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财务操作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公开透明,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做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监督财务执行等。

第三,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合理合法,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四,行政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

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各项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财务收支的核算和报表要做到准确完整,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及时反馈财务信息,配合部门进行财务审查。

同时,行政单位财务还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运行的透明和合规。

总之,财政部令71号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行政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新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财务规则 1997.1.1实施
财政部令第68号 2012.4.1施行
2012.2.7
事业 会计准则 财预字[1997]286号 财政部令第72号
单位
2013.1.1施行
2012.12.5
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财会[2012]22号
2013.1.1施行
2012.12.28
年代 隋唐
官民之比 1:3973
国家 日本
官民之比 1:150
明代
1:2299
法国
1:164
清代
1:911
美国
1:187
建国时
1:294
中国
1:30
现在
1:30
通过官民比例的纵向和横向比较,我们发现现阶 段中国的官民比例严重失调,政府官员机构庞大、人员 臃肿,这样的政府很难产生高效廉价的效果。
14
精简化趋势
➢《规则》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党 政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 行规定(第61条)。原因: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复杂 ➢不执行《规则》的情况: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 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第61条)
特别强调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 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 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4) 鼓励行政单位开展资源共享、装备共建
(七)引入了负债的概念
将原《规则》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修改 为“负债管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按照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六)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七)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实行独立核算,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机构,配备与履职相适应的财务、会计人员力量。

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行政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依次类推;(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一图看懂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学习解读动态ppt演示

一图看懂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学习解读动态ppt演示
文字较多时可考虑采用"移动"手法, 但应注 意①标 题一般 情况下 不要随 之移动 。②如 果文本 比较长 ,不能 缩到满 屏显示 时一定 要把个 文本移 出屏幕 。③在 有图案 作为背 景时可 考虑在 屏幕的 顶端和 底端覆 盖一个 与两端 一样的 图案, 放在文 字上上 一层, 让文本 的滚动 有种出 字幕的 效果。 ④设置 文本移 动时, 要么设 置为重 复移动 ,要么 在文本 移动结 束后设 置为自 动切换 到另一 张幻灯 片或目 录,切 忌留下 一个只 有按钮 的空屏 FHX+LHJ。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学习解读财政部新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文字较多时可考虑采用"移动"手法, 但应注 意①标 题一般 情况下 不要随 之移动 。②如 果文本 比较长 ,不能 缩到满 屏显示 时一定 要把个 文本移 出屏幕 。③在 有图案 作为背 景时可 考虑在 屏幕的 顶端和 底端覆 盖一个 与两端 一样的 图案, 放在文 字上上 一层, 让文本 的滚动 有种出 字幕的 效果。 ④设置 文本移 动时, 要么设 置为重 复移动 ,要么 在文本 移动结 束后设 置为自 动切换 到另一 张幻灯 片或目 录,切 忌留下 一个只 有按钮 的空屏 FHX+LHJ。 文字较多时可考虑采用"移动"手法, 但应注 意①标 题一般 情况下 不要随 之移动 。②如 果文本 比较长 ,不能 缩到满 屏显示 时一定 要把个 文本移 出屏幕 。③在 有图案 作为背 景时可 考虑在 屏幕的 顶端和 底端覆 盖一个 与两端 一样的 图案, 放在文 字上上 一层, 让文本 的滚动 有种出 字幕的 效果。 ④设置 文本移 动时, 要么设 置为重 复移动 ,要么 在文本 移动结 束后设 置为自 动切换 到另一 张幻灯 片或目 录,切 忌留下 一个只 有按钮 的空屏 FHX+LHJ。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2022年1月7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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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后,2023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本文重点解析修订后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的完善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单独核算”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协调,完善行政单位负债定义,对“预算调剂”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再涉及“预算调整”管理。

2023年2月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新规则),取代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以下简称原规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相较于2022年4月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65条调整为66条,增加第六十三条关于“涉密事项的财务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所酝酿的修订与202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修订具有相同背景,已较为成熟,但从征求意见稿到新规则仍有调整之处。

本文重点解析新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六大方面完善之处。

一、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不允许发生“超预算支出”
预算管理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新规则第九条关于“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行政单位预算管理中发挥着统领性作用。

1998年以来,我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两次修订都对“预算管理办法”的统领性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见表1)。

表1 不同时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比较
1998年《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中“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是传统预算包干制度下的典型规定,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已不再适用。

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中将传统“结余”划分为“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分别实行不同管理要求。

与之相对应,原规则将传统“结余留用”调整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仍保留“超支不补”的规定。

新规则进一步取消了“超支不补”的规定,对完善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改革强化“全口径综合预算”要求,其中第四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进一步强调“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不论新规则还是原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都明确规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为此,原规则第九条规定的“超支不补”已经不符合当前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强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体地位,加强其实行综合预算的主体责任
前已述及我国预算管理改革中强化“全口径综合预算”要求。

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在原规则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基础上,增加“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的要求。

而新规则第十八条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又调整为“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重要变化在于
条款规定的主语从“行政单位的收入”调整为“行政单位”。

同样,新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将主语从“行政单位的支出”调整为“行政单位”。

笔者认为,从“行政单位的收入/支出”的管理要求转变为“行政单位”的管理要求,强化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行政单位实行“全口径综合预算”的主体责任。

这一修订与第四条规定的“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相对应,也更契合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单独核算”具体方式,满足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原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新规则加强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之间的协同,在“总则”中增加“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增强了政策的指导性。

如何在新规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下开展项目资金的“单独核算”?实际上,“单独核算”包括单独建账基础上单独核算和在统一大账中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

传统基建项目核算就属于单独建账基础上单独核算,这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要求不一致,不利于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
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2019年起按照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基本建设投资已经完全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同样地,为满足“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新规则第二十二条将项目资金的“单独核算”进一步明确为“在单位统一会计账簿中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

四、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协调,删除资产计量规定
资产计量与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践中重要的操作层面技术问题。

原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单位资产有原始凭证的,按照原始凭证记账;无原始凭证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记账”,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与原规定保持一致。

然而这一规定难以适应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会计改革的新要求。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三十条规定了“资产的计量属性”、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资产计量总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进一步详细规定资产入账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名义金额”层次性确定。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又新增一种“专家估价”入账成本确定方法。

新规则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下,删除原规则第三十五条关于“资产计量”“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的规定,行政单位资产计量与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保持一致。

五、完善行政单位负债定义,避免与债务混淆
地方政府债务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原规则第七章“负债管理”与债务密切相关,第四十三条将负债定义为“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与原规定保持一致,没有变化。

但该定义不够完善,与预算法等上位法以及新规则中其他条款规定存在冲突,并可能陷入“负债是债务”的循环定义。

债务属于法律术语,与债权相对应。

债即债权与债务的总称,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概念。

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适用《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

笔者认为,以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务”界定行政单位负债并不适当。

例如,新规则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关于“应缴款项”的管理规定,应缴款项的产生与解除是行政单位与财政部门之间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财政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度所产生的负债。

因此,应缴款项属于负债,不属于债务。

将行政单位负债界定为债务,还容易与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相混淆,违反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的规定。

为此,新规则第四十五条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协调一致,将行政单位负债界定为“行政单位过去的经济业务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现时义务”。

六、对“预算调剂”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再涉及“预算调整”管理
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严肃性。

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在此基
础上预算法对“预算调整”与“预算调剂”进行明确区分,二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总预算支出是否发生变化。

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批准。

而预算调剂“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因此,原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的“调整预算”,实际上属于预算调剂。

征求意见稿将原规则中的“调整”改为“调整调剂”,而新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确需调剂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只对“预算调剂”作出原则性规定,为下一步改革预留空间,同时,彻底删除“调整”字眼,不再涉及“预算调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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