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财政,入账通知书,下载-范文模板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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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入账通知书,下载
篇一: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201X-3-7 14:39:22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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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定义
流程
规范相关事项
与授权支付区别
定义
财政直接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
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审核后开出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
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流程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
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规范相关事项
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事项:
1、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用于工资、购买(包括工程、商品及服务)、转移和其他有特定用途支出的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其他受款
对象。
单位不得将不应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资金转入职工个人卡、折,严禁单位
利用职工个人卡、折等套取现金。
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用途”栏中所填列的内容应与“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或“专项描述”栏的内容基本一致,并按以下要求细化,不应只简单地
填写成“费用”、“办案支出”、“公务支出”等粗略描述。
⑴购买商品支出,应简要说明商品类别,如计算机、办公桌、接待、水电、燃
料等。
⑵购买服务支出,应简要说明服务种类,如修理、保险等。
⑶日常公务支出,应具体明确到当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中经济类“款”级科目,如差旅费、会议费等;同一支付业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款”级科目的,以金额较大的科目为主进行描述,如描述为“支付差旅费、文印费等”。
3、属于政府采购类型的支出,必须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面的“合同号”、“合同金额”栏分别如实填明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以便财政部门在办理相关
支付业务时核对。
4、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必须按“业务事项”提交,即一份申请书只能支付一个经济业务款项,不得将若干笔支付填写于同一份申请书之中,以防止因某一申
请事项违规造成整个申请书被退回,致使其他填列正确的支付事项被延误。
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一)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
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三)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四)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
训支出。
(五)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六)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与授权支付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
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
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
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
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
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
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
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
部门申报。
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
代理银行负责将
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
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
每日营业终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