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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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评定标准

外观评定标准

榆横工业园区供水管理站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一、成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程序和方法,成立了榆林经济开发区水厂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评定组成员有质量监督、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及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组成。

二、制定质量评定标准评定组在学习、了解和借鉴以往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基础上,按照水利工程主体和附属工程的划分原则,将加压泵房、管理房、井房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等按水工建筑物标准进行外观质量评定,将供水站围墙内其它建筑物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标准进行观感质量评定,制定本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如下:(一)、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部分1、建筑物外部尺寸。

该项目标准分为12分,其项目(除围墙内其它管理房归房建部分外)分为加压泵房、井房、围墙、室内标高4个分项目。

加压泵房分项目标准分为3.0分,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2cm。

管理房、井房分项目标准分为4.0分,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2cm。

围墙分项目标准分为2.0分,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5cm。

室内±0.00(泵房、井房)分项目标准分均为3.0分,质量标准允许偏差为±3cm。

2、轮廊线顺直。

此项标准分为10分,分为泵房、井房、围墙、管理房4个分项目。

加压泵房和井房分项目标准分均为3.0分,质量标准均为15m拉线,偏差不大于1.0cm。

围墙分项目标准分均为2.0分,质量标准为15m拉线,偏差不大于2.0cm。

管理房项目标准为2.0分,质量标准为15m拉线,偏差不大于1cm。

3、表面平整度。

此项标准分10分,分为泵房、管理房、井房、围墙3个分项目。

泵房、井房分项目标准分均为4分,用2m靠尺检查墙面和地面,偏差不大于3.0 mm。

围墙分项目标准分为2分,质量标准为2m靠尺检查墙面,偏差不大于5.0 mm。

4、立面垂直度。

此项标准分10分,分为泵房、井房、围墙、管理房4个分项目。

泵房、井房分项目标准分均为3分,围墙、管理房分项目标准分为2分,质量标准均采用吊垂线全高测偏斜值,偏差不大于2.0cm。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3
装 斩假石表面 饰
剁纹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无漏剁处,阳角处横剁,并留出宽窄一 致的不剁边条,棱角无损坏
4
室 外
抺 灰
干粘石表面
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无 明显黑边

5

假面砖表面 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无掉角、脱皮、起砂缺陷
6
饰面板(砖)表面 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
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备注
1. 普通抺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清晰、平直;
2. 高级抺灰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抺纹,分格缝和灰线清
1
一般抺灰
晰、平直、美观;
3.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抺灰表面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抺
灰表面平整
2
水刷石表面 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无掉粒与接搓痕迹
1. 脊瓦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斜脊顺直,无起伏现象; 2. 波峰、波谷顺直,表面平整,无起伏现象,且色泽基本一致; 3. 泛水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
1.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平整、压实抺光,无裂缝、起壳、起砂等 缺陷,色泽一致; 2. 细石混凝土分格缝位置和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与基层间设 置隔离层 3. 密封材料嵌填符合相关规定 1. 颜色均匀一致; 2. 普通涂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轻微,高级涂饰无泛碱、咬色、 流坠、疙瘩; 3. 普通涂饰砂眼轻微,刷纹通顺;高级涂饰无砂眼,无刷纹 1. 颜色均匀一致; 2. 普通涂饰泛碱、咬色轻微,高级涂饰无泛碱、咬色; 3. 点状分布疏密均匀 1. 颜色均匀一致; 2. 无泛碱、咬色; 3. 喷点疏密均匀,无连片

水利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人数为5~9人。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由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二部分组成。

闸、站、涵洞等工程按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参照SL23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厂房、控制室、管理房屋等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1.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见表 1.11.2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共分19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质量分为4级,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为100%时为一级;合格率为90~99.9%时为二级;合格率为70~89.9%时为三级;合格率低于70%时为四级。

各项目的实得分按该项标准分乘以该项得分率计算。

一级得分率为100%,二级得分率为90%,三级得分率为70%,四级得分率为0。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实得分占应得分的百分率。

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2.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内容和标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2.12.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共分为12个项目,其中第1项为堤防外部尺寸质量检测项目,根据其检测结果进行评分(总测点合格率×标准分),其他各项得分为各评定成员在检查现场后对相应项的外观质量进行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外部尺寸检测项目,每测项抽测不少于10点,各测项“评定结果”根据测点合格率确定,测点合格率不小于70%时测项评为合格,测点合格率小于70%时为不合格,测项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该项目得分率以0计算。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全面)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全面)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全面)1. 引言水工建筑物是目前建筑工程中的一种特殊建筑类型,这些建筑物主要用于水库、堤坝、隧道、河道等水利工程中的水文泥沙调控和防洪抗涝等功能。

水工建筑物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外观质量对于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水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不断完善建设标准和质量评定方法,本文提出一份全面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旨在帮助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对于水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

2. 外观质量评定表2.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要求在使用水工建筑物时,外观质量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其中,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可靠性、工程设计合理性以及外观美观度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所考虑的主要方面:1.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可靠性:–建筑物基础稳定性和建筑物基础功能的正常发挥;–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防雷能力;–建筑物的抗风能力和防洪安全性。

2.工程设计合理性:–工程设计满足工程的使用需求;–工程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外观美观度:–建筑物外观美观度符合公众对于建筑物的审美感受;–建筑物外观没有破损、脱落、变形等影响美观度的现象;–建筑物外观装饰材料符合所标明的质量要求,没有劣质、伪劣等问题。

2.2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为了能够全面、科学、规范的对水工建筑物进行外观质量评定,我国相关的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制定了一套具体的评分标准,以下是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得分建筑物基础稳定性和建筑物基础功能正常发挥20 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防雷能力20 建筑物的抗风能力和防洪安全性20 工程设计满足工程的使用需求15 工程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5 建筑物外观美观度符合公众审美感受 5 建筑物外观没有破损、脱落、变形等影响美观度的现象,外观装饰材料符合所标明的质量要求,没有劣质、伪劣等问题5评分标准共计考虑七个方面,其中得分较高的方面,如建筑物基础稳定性和建筑物基础功能正常发挥、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防雷能力等得分标准,因为关乎到水利工程的安全可靠性,需要特别重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伊川县白降河郝湾至孟村段治理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伊川县白降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部2011年5月25日一、工程概况伊川县白降河郝湾至孟村段治理工程单位工程主要施工项目:1、大堤工程2、河床治理工程3、涵闸工程4、防汛道路工程5、交通桥工程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①大堤工程:堤防加固形式采用梯形断面均质土堤,堤顶宽4米,迎水坡坡比1:2,背水坡坡比1:1.5。

堤脚齿墙深2m,宽0.8mC20混凝土浇筑。

桩号16+550~16+770段现状堤防左右岸为浆砌石挡墙形式,加固措施为在浆砌石表面现浇一层20cm厚的C20混凝土面板,混凝土与浆砌石之间用1m 深的锚杆锚固。

②河床治理工程:将河道内淤积严重、影响泄洪的障碍物清除,根据不同地形、地势,按一定坡比将河床进行整平。

③涵闸工程:新修8座防洪排涝闸,8座排涝闸涵。

④防汛道路工程:堤顶采用20cm厚的泥结碎石路面。

⑤交通桥工程:增设郝湾、下么两座交通桥。

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工程部位(1)堤轴线;(2)堤顶高程;(3)堤顶宽度;(4)护坡厚度及坡比;(5)外部尺寸;(6)轮廓线顺直;(7)草皮等。

二、外观质量评定方法1伊川县白降河郝湾至孟村段治理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1表1 伊川县白降河郝湾至孟村段治理工程外观建筑物评定表2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3.7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1)检查、量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2。

表2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3)检查项目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

水利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水利(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人数为5~9人。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由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二部分组成。

闸、站、涵洞等工程按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参照SL23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厂房、控制室、管理房屋等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1.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的内容和标准见表 1.11.2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共分19个项目,每个项目的质量分为4级,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为100%时为一级;合格率为90~99.9%时为二级;合格率为70~89.9%时为三级;合格率低于70%时为四级。

各项目的实得分按该项标准分乘以该项得分率计算。

一级得分率为100%,二级得分率为90%,三级得分率为70%,四级得分率为0。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实得分占应得分的百分率。

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2.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内容和标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2.12.2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共分为12个项目,其中第1项为堤防外部尺寸质量检测项目,根据其检测结果进行评分(总测点合格率×标准分),其他各项得分为各评定成员在检查现场后对相应项的外观质量进行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外部尺寸检测项目,每测项抽测不少于10点,各测项“评定结果”根据测点合格率确定,测点合格率不小于70%时测项评为合格,测点合格率小于70%时为不合格,测项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该项目得分率以0计算。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一、工程外观质量水利工程的外观质量是评价工程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工程的表面质量、结构质量和装饰质量等方面。

在评价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表面质量:水利工程的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起皮、剥落等现象。

同时,要关注工程的防腐、防锈、防水等处理情况,保证工程的使用寿命。

2. 结构质量:水利工程的结构应牢固、稳定,无明显的变形、位移等现象。

同时,要关注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保证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3. 装饰质量:水利工程的装饰应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协调。

在评价时,应关注工程的色彩、造型、图案等方面,以及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与周围环境协调性水利工程作为公共设施,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评价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色彩协调性:水利工程的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过于突兀或过于单调。

同时,要注意色彩的耐久性和易维护性。

2. 造型协调性:水利工程的造型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过于复杂或过于简单。

同时,要注意造型的美观性和功能性。

3. 空间协调性:水利工程应合理利用空间,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要注意工程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设计,提高工程的可观性和实用性。

三、功能性评价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基础设施,应具备完善的功能性。

在评价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功能:水利工程应满足使用要求,具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设施配置。

同时,要关注工程的节能环保和人性化设计等方面。

2. 维护功能:水利工程应具备方便的维护功能,方便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

同时,要关注工程的可修复性和可替换性等方面。

3. 扩展功能:水利工程应具备扩展功能,方便进行改建和扩建。

同时,要关注工程的可升级性和可改造性等方面。

四、安全性能评估水利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必须具备高度的安全性能。

在评价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水利工程的结构必须能够承受各种可能的自然灾害和外力影响,保证工程的稳定性。

水工建筑物外观评分

水工建筑物外观评分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1、建筑物外部尺寸外观目测:尺寸均无偏差。

一级主体尺寸目测无偏差,次要部位目测偏差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二级主体尺寸目测无偏差,次要部位超出允许范围偏差。

三级主体尺寸目测超出可接受范围。

四级外观实测:砼±20mm 砌石±50mm2、轮廓线直顺外观目测:所有部位线条直顺。

一级主要部位线条直顺,次要隐蔽部位线条不直,但在允许范围内。

二级主要部位线条直顺,次要隐蔽部位线条略差。

三级主要部位线条局部不顺。

四级外观实测:砼轮廓线30mm(20小线)砌体轮廓线50mm(20小线)3、表面平整外观目测:表面平整。

一级大面平整,局部不平小于400mm2,累计不超过1000mm2。

二级大面平整,局部不平小于400mm2。

三级大面平整度超标。

四级外观实测:砼5mm 砌石30mm4、立面垂直度外观目测:所有立面垂直度均符合要求。

一级主要建筑物及外露部位立面垂直,次要部位立面有偏差,但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级主要建筑物及外露立面垂直,隐蔽或次要部位立面垂直度超过可接受范围。

三级主要建筑物及外露立面垂直度均有超标的偏差。

四级外观实测:全高20mm,每层5mm。

5、大角方正外观目测:所有部位的大角方正。

一级外观及主柱方正,局部内角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二级外墙及主柱室内阴角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三级外墙及立柱大角方正有偏差。

四级外观实测:5mm6、曲面与平面联结平顺外观目测:曲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圆顺,坡顶坡脚线平顺。

一级曲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圆顺,坡顶坡脚线基本平顺。

二级曲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基本圆顺,坡顶与坡脚线基本平顺。

三级曲面与平面连接基本平顺,接头线基本圆顺,坡顶与坡脚线连接不顺。

四级7、扭面与平面联结平顺外观目测:扭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圆顺,坡顶坡脚线平顺。

一级扭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圆顺,坡顶坡脚线基本平顺。

二级扭面与平面连接平顺,接头线基本圆顺,坡顶与坡脚线基本平顺。

水库、河道外观评定标准

水库、河道外观评定标准
干砌石贴坡排水
50mm/2m
一级:测点合格率达到100%;
二级:测点合格率90.0%-99.9%;
三级:测点合格率70.0%-89.9%;
四级:测点合格率70.0%以下。
10
混凝土工程
10mm/2m
10
4
立面
垂直度
溢洪道挡墙、防浪墙
4%0设计高,且总偏差不大于20mm
一级:测点合格率达到100%;
二级:测点合格率90.0%-99.9%;
三级:缺陷总面积3%-5%,局部≤0.5%;
四级:缺陷总面积≤95%。
10
14
表面钢筋割除
溢洪道挡墙
一级:全部割除,无明显突出部分;
二级:全部割除,但有少量明显突出表面;
三级:割除面积达95%,且未割除部分不影响建筑物功能与安全;
四级:割除面积≤95%。
10
15
砌体
勾缝

16

17
浆砌卵石露头情况

二级:测点合格率达到85.0%~99.9%,线条顺直、墙面平整、色泽一致,竖直、粘贴牢固,基本无刷纹、流坠;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0.3m2;
二级:测点合格率达到70.0%~84.9%,墙面较平整、色泽较一致,粘贴较牢固,局部有掉粉起皮,有明显刷纹、流坠;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0.4m2;
四级:测点合格率70%以下,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质量标准
1
建筑与结构
建筑物外部尺寸
检测建筑物长(±30mm)、宽(±20mm)、高(层高±10mm、全高±10mm)
一级:测点合格率达到100%;
二级:测点合格率90.0%-99.9%;
三级:测点合格率70.0%-89.9%;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一、表面平整度水利水电工程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的凹凸、裂缝等现象。

对于混凝土结构,其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麻面、蜂窝、露筋等现象。

二、线条顺直度水利水电工程线条应顺直、流畅,无明显的弯曲、扭曲等现象。

对于混凝土结构,其线条顺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错台、错位等现象。

三、尺寸偏差水利水电工程各部分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

对于混凝土结构,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超过允许偏差范围。

四、坡度顺适水利水电工程坡度应顺适、合理,不得出现明显的陡峭或平坦现象。

对于混凝土结构,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起伏或变形现象。

五、混凝土质量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裂缝、剥落、疏松等现象。

对于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六、金属结构质量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锈蚀、变形等现象。

对于金属结构,其金属材料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七、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水利水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松动、脱落等现象。

对于电气设备,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八、施工缝处理质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缝处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渗漏、开裂等现象。

对于施工缝处理,其处理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九、外观整洁度水利水电工程外观应整洁、美观,不得出现明显的脏污、杂物等现象。

对于外观处理,其处理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十、与周围环境协调性水利水电工程与周围环境应协调一致,不得出现明显的突兀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对于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处理,其处理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缺陷或质量问题。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是衡量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标准(2001年10月1日起实行)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标准一、检测的组织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投入使用之前(主要是指在竣工验收前要投入使用的导流输水洞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不及时检测在投入使用后将影响今后进行外观检测的单位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地州市监督站通知省中心站,由省质监中心站1人、工程所在地的地州市监督站1人、设计单位1人、监理1~2人、项目法人单位1~2人、施工单位1~2人组成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评定小组。

对各项目的具体检测部位,依照施工图纸确定。

省中心站因故不能及时前去参加检测的工程,委托地州监督站按程序要求检测并获得检测数据。

二、标准的组成水利枢纽工程外观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由水工建筑物外观和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标准共同组成。

缺项部分参照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对首次外观检测达不到标准的工程,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法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按合格确定外观质量等级。

堤防工程检测项目及检测评定标准按水利部《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执行。

三、评分标准的分级外观按以下三类得分率标准划分确定质量等级:一、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1. 建筑物外部尺寸允许偏差闸墩平面尺寸允许偏差±5cm 检测截面尺寸坝顶宽度允许偏差±5cm(从大坝与岸坡明显交界点开始等间距划分检测,总检测点数不少于20点)。

过流断面宽度允许偏差±5cm2. 轮廓线顺直允许偏差15m内凹凸不超过3处,最大值±1cm。

(检测部位:坝顶、溢洪道和干渠首部枢纽)。

3.表面平整度上、下游坝面混凝土(或预制块)±1.5cm/2m(上游)±1cm/2m (下游)皮石±2cm/2m,干砌石±5cm/2m,浆砌石±3cm/2m坝顶刚性材料±1 cm /2m,柔性材料±3 cm/2m流道高速水流区(或溢流面)±0.5cm/2m低速水流区±1cm/2m4. 立面垂直度闸坝 4/1000设计高(垂线、钢卷尺,坝体、流道边墙)。

水工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工房屋建筑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标准1. 室内外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允许偏差mm/2m靠尺检查)2.每个大角至少测两次,允许偏差3mm/2m3. 外墙面横竖线角要求横平、竖直,其中横线用肉眼检查,竖线用垂线检查允许偏差2cm,拱线用肉眼检查顺直,无明显偏差。

4. 室内墙面阴阳角小于等于3mm5. 地面与楼面(允许偏差mm/2m靠尺检查)缝格平直6. 楼梯与踏步①高度偏差 ±2 cm②宽度偏差 ±2 cm③长度偏差 ±3 cm④扶梯垂直度允许偏差≤5mm7. 落水管①安装牢固②连接顺直、接口不漏8. 铝合金门窗①开启灵活②小五金安装牢固、美观③严密、无缝、牢固④对角线长≤2M,允许偏差0.2 cm>2M,允许偏差0.3 cm9. 玻璃安装工程①平整牢固②无松动③无破损10. 油漆工程①木纹合格:木纹清楚优良:棕眼刮平,木纹清楚②光亮合格:光亮光滑优良:柔和,无挡手感③流坠、皱皮合格:大面五优良:大面及小面明显处无④色泽均匀,无偏刷⑤金结部分参照大坝标准11. 木门①翘曲允许偏差推一、二级≤3mm,三级≤4mm扇一、二级≤2mm,三级≤3mm②对角线长允许偏差(门、扇) 一、二级≤2mm,三级≤3mm③门缝允许偏差≤2mm④门扇对地面间隙缝允许偏差≤7mm12. 玻璃幕墙(1) 幕墙玻璃胶应粘结牢固,达到设计粘结强度,不应有裂缝,老化、松动及脱落现象(2) 幕墙不渗透(3) 幕墙材料、色彩、品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均匀,无折破、发霉和脱色现象(4) 分格玻璃拼缝应竖直横平,垂直用垂球检测允许偏差≤3 mm,拼缝目测无明显偏差(5) 缝宽允许偏差±1.5mm,幕墙的隐蔽节点的密封应整齐美观13. 照明线敷设一级:线条均匀平顺,接线符合规范,色泽一致,完好无损,开关、插头安装平正牢固二级:线条均匀且基本平顺,接线符合规范,色泽一致,完好无损,开关、插头安装基本平正牢固三级:线条基本均匀平顺,接线符合规范,开关、插头安装基本平正牢固四级:未达到三级者14. 上下水管敷设一级:安装牢固、平、顺、直,色泽一致,连接符合规范,不漏水二级:安装牢固、基本平、顺、直,色泽一致,连接符合规范,不漏水三级:安装牢固、基本顺、直,连接符合规范,不漏水四级:安装牢固,不漏水15. 开关盘柜一级:排列整齐,色泽一致二级:排列整齐,色泽基本一致三级:排列基本整齐,色泽基本一致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和临时工程质量评定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和临时工程质量评定
10
4
建筑物表面
建筑物表面清洁、无附者物。立模用的外露拉筋、铁丝割除至保护层内,封堵良好。混凝土、浆砌石表而保持本色(设计另行规定除外),颜色均匀协调。闸室墙、翼墙等表面无渗漏,无窖潮
10
5
变形缝
线条顺直,结合面无明显错位,充填板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均匀。止水处无渗漏及富潮
3
6
水尺、栏杆、扶梯
制作尺寸和安装位置正确,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油漆完好
上下游每侧顶底各测2点
1
14
坡度
混凝土护坡
I:(1±2%)n
全站仪
上下游每侧各测3点
1
15
浆(灌)砌石护坡
1ι(1±2%)n
上下游每侧各测3点
1
16
干砌石护坡
k(1±2%)n
上下游每侧各测3点
1
17
表面平整度
混凝土墩墙
3
2m靠尺与塞尺
测30%
4
18
浆砌石墩墙
20
测30%
3
19
浆(灌)砌石护坡、护底
30
±10
测50%
1
6
闸门顶
±10
测50%
1
7
翼墙及挡板顶
±20
测30%(节)
1
8
护底混Βιβλιοθήκη 土±30水准仪上下游各测6点
1
9
浆(灌)砌石
±30
上下游各测6点
1
10
干砌石
±50
上下游各测6点
1
I1
护坡顶底
混凝土
±30
水准仪
上下游每侧顶底各测2点
1
12
浆(灌)砌石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评定评定标准

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标准(2001年10月1日起实行)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标准一、检测的组织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投入使用之前(主要是指在竣工验收前要投入使用的导流输水洞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不及时检测在投入使用后将影响今后进行外观检测的单位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地州市监督站通知省中心站,由省质监中心站1人、工程所在地的地州市监督站1人、设计单位1人、监理1~2人、项目法人单位1~2人、施工单位1~2人组成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评定小组。

对各项目的具体检测部位,依照施工图纸确定。

省中心站因故不能及时前去参加检测的工程,委托地州监督站按程序要求检测并获得检测数据。

二、标准的组成水利枢纽工程外观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由水工建筑物外观和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标准共同组成。

缺项部分参照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对首次外观检测达不到标准的工程,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法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按合格确定外观质量等级。

堤防工程检测项目及检测评定标准按水利部《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执行。

三、评分标准的分级外观按以下三类得分率标准划分确定质量等级:一、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1. 建筑物外部尺寸允许偏差闸墩平面尺寸允许偏差±5cm 检测截面尺寸坝顶宽度允许偏差±5cm(从大坝与岸坡明显交界点开始等间距划分检测,总检测点数不少于20点)。

过流断面宽度允许偏差±5cm2. 轮廓线顺直允许偏差15m内凹凸不超过3处,最大值±1cm。

(检测部位:坝顶、溢洪道和干渠首部枢纽)。

3.表面平整度上、下游坝面混凝土(或预制块)±1.5cm/2m(上游)±1cm/2m (下游)皮石±2cm/2m,干砌石±5cm/2m,浆砌石±3cm/2m坝顶刚性材料±1 cm /2m,柔性材料±3 cm/2m流道高速水流区(或溢流面)±0.5cm/2m低速水流区±1cm/2m4. 立面垂直度闸坝 4/1000设计高(垂线、钢卷尺,坝体、流道边墙)。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1.外观质量检测项目评分标准1)建筑物外部尺寸:标准分12分质量标准:高程:允许偏差0—30mm;每孔宽度允许偏差±3cm、厚度允许偏差±4cm。

2)轮廓线:标准分10分质量标准:尺寸较大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2cm/10m较小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1cm/5m3)表面平整度:标准分10分质量标准:用2米靠尺检测,混凝土面,砂浆抹面、混凝土预制块不大于1cm,浆砌石(石料、块石、石板)不大于2cm,干砌块石不大于3cm,饰面砖不大于0。

5cm。

4)立面垂直度:标准分10分质量标准:墩墙:允许偏差为1/200设计高,且不超过2cm;柱:允许偏差为1/500设计高,且不超过2cm.5)大角方正:标准分5分质量标准,按设计要求现场检查、检测,±0。

6°。

上述5项检测项目评分办法,根据各自的质量标准现场抽查,确定合格点数和不合格点数,计算得分百分率,从而计算该项得分。

2.外观质量检查项目评分标准检查项目根据表A。

2。

1评定项目选择,结合本工程实际评定6.13。

14。

15。

16.18.19.20。

22。

23.24项次。

1)曲面与平面联结平顺:标准分9分质量标准:一级:圆滑过渡,曲线流畅;二级:平顺联结,曲线基本流畅;三级:联结不够平顺,有明显折线;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

2)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标准分10分质量标准:一级:混凝土表面无蜂窝、麻面、挂帘、裙边、错台、局部凹凸及表面裂缝等缺陷;二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总面积;三级:缺陷面积之和为总面积3%——5%;四级:缺陷面积之和超过总面积5%并小于10%,超过10%应视为质量缺陷。

3)表面钢筋割除:标准分2分质量标准:一级:全部割除,无明显凸出部分;二级:全部割除,少部分明显凸出表面;三级:割除面积达到95%以上,且未割除部分不影响建筑功能及安全;四级:割除面积小于95%者。

4)砌体勾缝(宽度均匀、平整):标准分4分质量标准:一级:缝宽均匀、平整;二级:缝宽局部不均匀,但比较平整;三级:缝宽局部不够均匀,平整较差;四级:勾缝宽度不均匀,表面粗糙。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二级:缝面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饱满;
三级:缝面基本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基本饱满;
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
10
砌体
勾缝、
露头
现场检查
一级:砌体排列整齐、露头均匀,大面平整,砌缝饱满密实,缝面顺直,宽度均匀;
二级:砌体排列基本整齐、露头基本均匀,大面平整,砌缝饱满密实,缝面顺直,宽度基本均匀;
三级:排列基本顺直,外形基本规则;
四级:未达三级标准者
11
变形缝、
结构缝
现场检查
一级:缝面顺直,宽度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
二级:缝面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饱满;
三级:缝面基本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基本饱满;
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
12
启闭平台梁、柱、排架
现场检查
启闭平台梁、柱、排架截面允许偏差±0.5cm
16
绿化
现场检查
一级:草皮铺设、植树满足设计要求;
二级:草皮铺设、植树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三级:草皮铺设、植树有空白(漏栽),多处未成活;
四级:未达到三级标准者
(二)溢洪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项次
项目
检验内容
质量标准
1
建筑物外部尺寸
进口翼墙尺寸
高度
允许偏差:0~3cm
长度
允许偏差:0~4cm
厚度
允许偏差:-1~2cm
2)浆砌石(料石、块石、石板)
用2m直尺检测,不大于2cm/2m
3)干砌石
用2m直尺检测,不大于3cm/2m
4
立面垂
直度
进口翼墙
允许偏差:1/500设计高,且不超过2cm
闸室立墙
陡坡段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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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分标准1.外观质量检测项目评分标准
1)建筑物外部尺寸:标准分12 分
质量标准:高程:允许偏差0—30mm;每孔宽度允许偏差士3cm、厚度允许偏差士4cm。

2)轮廓线:标准分10分
质量标准:尺寸较大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2cm/10m 较小建筑物,最大凹凸不超过1cm/5m
3)表面平整度:标准分10 分
质量标准:用 2 米靠尺检测,混凝土面,砂浆抹面、混凝土预制块不大于1cm,浆砌石(石料、块石、石板)不大于2cm,干砌
块石不大于3cm,饰面砖不大于0.5cm。

4)立面垂直度:标准分10 分
质量标准:墩墙:允许偏差为1/200设计高,且不超过2cm;柱: 允许偏差为1/500 设计高,且不超过2cm。

5) 大角方正:标准分 5 分
质量标准,按设计要求现场检查、检测,士0.6°。

上述 5 项检测项目评分办法,根据各自的质量标准现场抽查,确定合格点数和不合格点数,计算得分百分率,从而计算该项得分。

2.外观质量检查项目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根据表 A..2.1 评定项目选择,结合本工程实际评定6.13.14.15.16.18.19.20.22.23.24项次。

1) 曲面与平面联结平顺:标准分9 分
质量标准:一级:圆滑过渡,曲线流畅;二级:平顺联结,曲线基本流畅;三级:联结不够平顺,有明显折线;四级:未达到三
级标准者。

2) 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标准分10 分
质量标准:一级:混凝土表面无蜂窝、麻面、挂帘、裙边、错台、
局部凹凸及表面裂缝等缺陷;二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总面积;三级:缺陷面积之和为总面积3%--5%;四级:缺陷面积之和
超过总面积5%并小于10%,超过10%应视为质量缺陷。

3) 表面钢筋割除:标准分 2 分
质量标准:一级:全部割除,无明显凸出部分;二级:全部割除,少部分明显凸出表面;三级:割除面积达到95%以上,且未割除
部分不影响建筑功能及安全;四级:割除面积小于95%者。

4) 砌体勾缝宽度均匀、平整):标准分 4 分
质量标准:一级:缝宽均匀、平整;二级:缝宽局部不均匀,但
比较平整;三级:缝宽局部不够均匀,平整较差;四级:勾缝宽
度不均匀,
5) 砌体排列竖、横缝平直):标准分 4 分
质量标准:竖缝士2mm、横缝士2mm。

质量标准:一级:缝面顺直,宽度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二级:缝面顺直,宽度基本均匀,填充材料饱满;三级:缝面基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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