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R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超源化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为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受压元件、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安全管理。
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行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
1.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设计审查、安装、改造、维修、运行与维护、检查与检验、安全附件进行控制。
2 职责2.1设备管理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附件的管理工作。
2.2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技术培训、取证管理。
2.3安环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监督管理。
2.4基层单位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使用、日常管理。
3 控制要求3.1 设计审查、安装、改造、维修3.1.1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
3.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应按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机动部组织设计审查。
3.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前,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向机动部书面告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3.1.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大修方案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后,由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将施工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1.5 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完工后,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验收合格后15日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将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3.1.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大修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应将改造、维修方案或者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书等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3.2 运行与维护3.2.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完整版)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
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质;(二)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三)监理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输、现场考试、阅卷、结构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合格指标;(五)设立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备满足相应考试大纲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和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6001—201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s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9年5月27日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锅炉作业人员考试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司炉人员考试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处理人员考试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考试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TSG 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
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发证机关的网站,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申请书》的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他格式的电子本)。
(完整版)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
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质;(二)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三)监理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输、现场考试、阅卷、结构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合格指标;(五)设立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备满足相应考试大纲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和能力。
最新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最新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1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制定本规则。
5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6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7格的考核工作。
8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9的要求。
10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11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12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13门分级负责。
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14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15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16求。
17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18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19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20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21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22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23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24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25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6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7第二章考试机构28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29(一)具有法人资质;30(二)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介绍一、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主要分以下五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第一层次: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行政许可法》等;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2003年3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国务院令)公布。
第三层次: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6001-200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ZC001-2009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TSG Z6001-20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五层次:相关标准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标准,如:GB150、GB151、GB12337、JB47322、压力容器材料标准,如GB713、GB3531、GB24511、NB/T47008~470103、试验方法标准,如GB228、GB232、GB/T229、GB4334、JB/T47304、其它相关标准二、适用范围1、《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TSGR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2011-7-22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
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简单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空气储罐和车辆用容器的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A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的规定。
TSG规范
年最新TSG规范————————————————————————————————作者:————————————————————————————————日期:22014年最新TSG规范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2013-05-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2013-05-1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1-2013) 2013-05-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 2013-05-1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 2013-05-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 2013-05-13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2013-02-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06-1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2012-06-1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2012-06-1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2-03-05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 2011-10-1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 2011-10-18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2011) 2011-10-18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3-2011) 2011-10-18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 2011-10-1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T7002-2011) 2011-10-1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 2011-10-18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 2011-10-1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2011-03-1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11-03-14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2011-03-14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2011-03-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2011-03-1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4-2010) 2010-10-27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2010-10-27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 2010-10-27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 2010-10-2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2010-07-15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2010-06-08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TSG Z0002-2009) 2010-06-08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TSG Z0006-2009 ) 2010-06-0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造程序导则(TSG Z0001-2009 ) 2010-06-08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F001-2009) 2010-06-08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 2010-06-08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TSG ZC001-2009) 2010-06-08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08) 2010-06-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 2010-06-08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 2010-06-0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2010-06-0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2010-06-08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2009-08-24气甁型式试验规则(TSG R7002-2009)2009-08-24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9-2009)2009-08-2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6001-2009)2009-08-2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2009-08-2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2009-08-24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08) 2009-02-10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2008-12-2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2008-12-2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 2008-06-2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Y6001-2008) 2008-06-26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S6001-2008) 2008-06-26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 S1001-2008) 2008-06-26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08) 2008-06-2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2008-06-26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4-2008) 2008-06-26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 2008-06-26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 2008-06-26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2-2008) 2008-06-26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5-2008) 2008-06-26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 2008-06-26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 2008-06-2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 2007-12-0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2007-12-0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T6001-2007) 2007-12-06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2007-12-06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0-2007) 2007-12-06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9-2007) 2007-12-06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8-2007) 2007-12-06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7-2007) 2007-12-06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6-2007) 2007-12-05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3-2007)2007-12-05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2-2007) 2007-12-05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1-2004)2006-10-2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2006-10-26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D6001-2006)2006-10-2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2006-10-26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4-2006)2006-10-2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2006-10-26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2-2006)2006-10-26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2006-10-2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2006-10-2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2006-10-26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 R1003-2006)2006-10-26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2006-10-26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2006-10-26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2006-10-26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2006-10-26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2006-10-2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 2006-10-2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2006-10-2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 2006-10-2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 2006-10-2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 2006-10-26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TSG S7005-2005)2006-10-26客运拖牵索道型式试验细则(TSG S7004-2005)2006-10-26客运索道型式试验规则(TSG S7003-2005)2006-10-26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 S7002-2005)2006-10-26 机械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3-2006) 2007-02-13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1-2006) 2007-02-13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4-2006) 2007-02-13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 2007-02-1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2007-02-13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2007-02-12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 ZF002-2005) 2006-10-2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 2006-10-26。
(技术规范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111
JB/T 4781-2005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
66.00
112
JB/T 4782-2007 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
45.00
113
JB/T 4783-2007 JB/T4784-2007
低温液体汽车罐车 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
95.00
114
JB/T 5263-2005电站阀门铸钢件技术条件
80.00
132
GB 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
58.00
133
GB/T 221-2008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16.00
134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10.00
135
GB/T 223.83-2009 钢铁及合金
高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16.00
136
GB/T 223.84-2009
18.00
45
Q7013-2006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
10.00
46
Q7014-2008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30.00
47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28.00
48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20.00
49
R0001-2004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0.00
70
S7005-2005 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
20.00
71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0.00
72
T6001-2007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60
R6003-200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8.00
61
R6004-2006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
5.00
62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2.00
63
R7002-2009 气瓶型式试验规则
20.00
64
S1001-2008 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14.0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定价
订数
金额
1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0.00
2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视频讲义(光盘10张)
3200.00
3
Z0002-2009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
20.00
91
NB/T 47002.3—2009(JB/T4733.3)压力容器用爆炸焊接复合板
第三部分:钛—钢复合板
92
NB/T 47002.4—2009(JB/T4733.4)压力容器用爆炸焊接复合板
第四部分:铜—钢复合板
93
NB/T 47004-2009(JB/T4752)板式热交换器
135.00
94
NB/T 47005-2009(JB/T4753)板式蒸发装置
12.00
55
R3001-200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10.00
56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15.00
57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10.00
(完整版)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正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
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证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劝过范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应当覆盖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七条对于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作业人员较少的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设区的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确定考试机构。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质;(二)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三)监理考试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命题、试卷运输、现场考试、阅卷、结构上报、档案、应急预案、题库管理等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合格指标;(五)设立现场考试基地及考点,具备满足相应考试大纲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和能力。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1-201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Administrator and Operatorof Pressure Vesse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5月10日前 言2010年8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修订任务书,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08)和正在制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考核大纲》(报批稿)进行合并,形成新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2010年9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两个规范进行合并,并征求了两个起草组的专家意见。
2010年9月,中国特检院将修订后形成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5月10日,本考核大纲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修订后,本考核大纲将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增加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并且明确了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范围,为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本考核大纲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张和官 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崔红勤 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 周伟明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庄 源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顾山乐 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朱 桥 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潘向华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研究所 黄雪坤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许小杭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宋金钢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陈 勇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洑春干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汤晓英 丁建勋 薛小龙 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戴 澄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康 伟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 王志高 温韶霞 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王庆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 t t p ://w w w .a q s i q .g o v .c n /目 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1)附件A 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 (3)附件B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5)附件C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7)附件D 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理论知识 (8)附件E 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1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 t t p://ww w.aq si q.go v.cn/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 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TSG_R6001-2011_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2011-7-22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
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简单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空气储罐和车辆用容器的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A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的规定。
TSG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2011-7-22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
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简单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空气储罐和车辆用容器的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A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的规定。
TSGR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第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括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的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工作;第五条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二章许可条件第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合法注册,并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第七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四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A,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附件B;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发证机关的网站,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一申请书的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他格式的电子本;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充装质量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各一份;第十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以下情况不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一申请资料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三处于对办理充装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由于申请单位原因,1年内未能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申请单位应当根据其条件变化情况重新提出申请;第十一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并且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书;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三单位概括说明;四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六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七充装质量保证手册和充装事故应急预案;八申请单位综合自查报告;九鉴定评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申请单位已经通过发证机关的网站提交的电子资料,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从发证机关的网站获得,不需要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书面资料;第十二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钟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派出鉴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进行现场审查,提出评审结论意见;对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活动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第十三条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申请单位满足许可条件的,为“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当前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但是能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并满足许可条件的,为“需要整改”;申请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符合条件”:一法定资格不符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二实际资源条件与申请书不符,不满足本规则要求的;三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未有效贯彻执行,管理混乱的;四现场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证的;五申请单位有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第十四条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鉴定评审组应当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要求,与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6;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所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且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由鉴定评审机构核实并且出具整改确认报告,必要时可以安排鉴定评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报告发证机关及其充装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当地质监部门;整改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评审结论意见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在规定的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或者经确认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第十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和本规则附件D的格式,出具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报告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不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等工作;第十七条充装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一充装单位名称;二充装单位注册地址和充装地址;三充装许可范围移动式压力容器品种、充装介质类别和充装介质名称;四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五证书编号;充装许可证样式见附件E;第十八条取得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当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地址变更时,应当向发证机关办理充装许可证变更手续;办理充装许可证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新的单位名称及其法定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发证机关根据充装单位的变更申请,做出同意变更、进行必要的检查后变更、重新申请办理许可等决定,并且通知充装单位;充装单位应名称、地址变更,或者增加充装项目时,其充装许可证的原有效期不变;充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时,应当在15天内书面告知发证机关和当地质监部门;第十九条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充装单位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充装工作时,应当在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第二十条充装单位应改制、整体搬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时,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需要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的理由并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经过批准后可以延期办理充装许可证有效期的变更;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并且延续时间在下一个充装许可证有效期内扣除;第二十一条充装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除提交第九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充装许可有效期内的综合工作报告;二充装事故处理情况;三原充装许可证复印件;第二十二条换证申请受理后,充装单位应当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换证评审;换证评审除包括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充装的行为;二充装场所涉及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执行情况;四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五充装中发生的事故、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第二十三条取得充装许可的单位及其许可范围,由发证机关统一向社会公告;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充装单位应当在许可的充装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充装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涂改充装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充装单位不得擅自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罐体、管路、阀门及其外观、漆色、色环、标志等进行任何改动;第二十六条充装单位应当在每年第1季度向发证机关和当地质监部门报送上年度综合工作报告;当地质监部门每年应当按照要求对本辖区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1次年度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充装单位在符合本规则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环境保护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充装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第三十条本规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附件A充装许可资源条件A1人员A1.1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或者站长了解介质充装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以及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的必备知识,对充装单位安全负责;A1.1.2技术负责人在管理层成员中指定1名技术负责人,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经验,并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熟悉介质充装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要求;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的专业技术知识与压力容器的一般知识;4熟悉充装单位充装工艺过程与现状,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5熟悉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具有组织、协调、处理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6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具有一定的事故处理能力;A1.1.3安全管理人员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工作,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掌握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2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的基础知识及有关安全知识;3熟悉充装单位充装工艺过程及现状,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4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充装单位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熟悉事故上报程序及要求;A1.2操作人员A1.2.1充装人员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并且每班不少于2人;充装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了解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掌握各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规定;4熟悉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技能;5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A1.2.2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检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了解介质充装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的基本知识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4熟练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检查要点与方法,正确使用检查工具;A1.2.3化验人员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对充装介质有要求时,充装单位应当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人员;化验人员应当能熟练化验、分析介质组分;A2场地厂房A2.1基本要求1充装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2有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进行安全检查的场地;3有专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4充装场地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者设有足够能力的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爆炸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者缺氧等环境;5设有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当符合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A2.2铁路罐车充装场地要求铁路罐车充装场地满足A2.1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专用铁路装卸线,其设计、建设与运行除符合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外,还能够符合国务院铁路运输主管部门的有规定;2分别设置充装线和行走线,充装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至80m设置安全扶梯;3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单位,划定危险区域边界线,禁止蒸汽机车、未配置阻火器的内燃机车进入;A2.3其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要求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充装场地除满足A2.1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满足车辆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的要求,场地地面承载能力和水平度符合充装要求;2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场地与介质储存区之间,以及充装场地与机房、泵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和隔断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规定;A3工艺设备、管道与设施A3.1基本要求1选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当符合条例、相关规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并且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生产;2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3具有一定的固定式储存能力;4充装系统调试合格;5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承压附件等应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且确保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6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7储罐应当设置防超装超压、超限装置或者其报警装置;8具备复核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或者充装压力介质为压缩气体的能力与装置;9有对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处理的设施;10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区域,应当具有监视录像系统;11充装系统应当具有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功能;12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管路系统,应当设置阻火器;13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当装设紧急切断装置;14充装易燃、易爆介质或者有毒介质,应当在安全泄放装置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导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15充装有毒介质,应当配备泄漏介质处理装置,如液氯充装单位应当配备碱液喷淋装置、液氨充装单位应当配备水喷淋装置等;16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应当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水源和消防设施;17储罐本体有色标,并且在显着的位置按照规定标示盛装介质的名称;18充装设备、管道、阀门、密封元件以及其他附件,不得选用与所装介质特性不相容的材料制造;19阀门之间的液相封闭管段,应当设置管道安全泄放装置;A3.2专用的装卸台线和装卸装置的配置要求1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可靠的连接方式;2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得联锁保护装置;3所选用装卸用管的材料与充装介质相容,接触液氧等氧化性介质的安全附件内表面应当进行脱脂处理;4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装卸用管的材料应当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5装卸用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并且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在承受4倍公称时不得破裂;6装卸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1次耐压水压实验,实验压力为1.5倍的公称压力,实验结果要有记录和实验人员签字;7装卸用管必须标记开始使用日期,其使用寿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8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装卸系统,应当具有处理充装前置换介质的措施及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并且符合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装卸用管的耐压试验应当由充装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A4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1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装置的设计、仪器仪表等的配置,以及施工与验收应当符合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2按照有关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与设施;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充装单位,应当设置相应的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当设置在值班室或者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当配置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至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5配备电子衡器轨道衡,对完成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的复检和计量;6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7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A5消防、安全设施A5.1基本要求1充装单位入口应当设立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重要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2储存、充装场所的周围能够杜绝一切火源,并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3在储存、充装等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能产生电磁波的设备,以及存在潜在危险的电器和设备;4按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5易燃、易爆、助燃介质充装系统,应当设置静电接地设施和静电接地报警器,充装单位入口处应当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所有设施应当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其相关设计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规定;6按照所装介质的特性,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和用品;7易燃、易爆介质充装时,充装人员应当选择避免产生静电与阻燃的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并且采用合适的工具如不易形成火花的工具;8冷冻液化气体的充装人员,应当配备防护面罩、皮革手套、无袋长裤、长袖衣服及防静电鞋等劳动保护用品;9配备用于事故处置的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有效可用;A5.2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的安全设施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的安全设施除符合A5.1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介质储存和充装区安装明显可见的风向标或者风向袋;2充装单位内设置紧急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能够切断或者关闭介质源,并且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的设备;3生产区的排水系统采取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流入下水道或者其他以顶盖密封的沟渠中的措施;4非防爆设备不得进入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区域;5在易燃、易爆介质作业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出口装有阻火器;附件B充装质量保证体系与充装工作质量要求B1质量保证体系要求B1.1基本要求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规定,结合申请的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2质量保证手册以及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装工作记录等质量体系文件应当正式颁布实施,并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充装工艺变动及时改进与完善;3绘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图和充装工艺流程图,有效控制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4充装和检查记录表卡内容真实完整,具有可追溯性;B1.2管理职责1机构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有组织机构图;2各部门职责权限明确,正式任命责任人员,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B1.3管理制度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实施:1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内容;2安全责任制度3装卸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包括安全监控和巡视;4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5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装卸用管;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度包括装卸用管;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制度;9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制度;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1充装资料包括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管理制度;12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13用户宣传教育与服务制度;14事故上报制度;15接受安全监察制度;16质量信息反馈制度;B1.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以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能够有效实施:1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内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2充装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1—2019
第二十六条 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
(一)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三)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罟言矛「所从事持证项 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第二十七条发证机关办理复审时,应当登录,生1-”'彳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 台”,核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无法核实的, 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取证或者回原发证机关,,交臭巾申请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刀八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女二疚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和作业人员证》(样式见附件A)后,方可从事相应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 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艮,#左出是否受理的决 定.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七正的内容。
第十二条各种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见本规则附件。
第三章考试与发证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 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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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S G R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11)2011-7-22修改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
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简单压力容器中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空气储罐和车辆用容器的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A的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B、附件C、附件D、附件E的规定。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l0%;(二)专业知识,占30%;(三)安全管理知识,占30%;(四)法规知识,占30%。
第八条操作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10%;(二)专业知识,占30%;(三)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占50%;(四)法规知识,占10%。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根据本大纲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试细则。
第十条本大纲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大纲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2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1-2008)同时废止。
附件A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危险品分类。
容器内介质特性。
气体的危险特性。
常用介质的主要特性、用途及危害与防护。
A2 专业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和压力容器分类。
压力容器常见结构型式及技术参数,主要受压元件及其他部件。
压力容器常用材料。
压力容器的载荷、应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压力容器常见失效模式及其控制。
常见以压力容器为主要设备的生产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管路和承压附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用主要设备、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和主要设施。
A2.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装卸工艺流程。
A2. 11 常用阀门及密封元件。
A3 安全管理知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机构、人员职责、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等)。
压力容器验收、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与卸载安全管理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及常见缺陷处理。
移动式压为容器改造与维修及常见缺陷处理。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与定期检验。
安全附件安全使用和定期校验。
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与处理。
A3. 10 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A3. 11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A3. 12 压力容器节能减排技术。
A4 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11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13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14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A4. 1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oA4. 16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A4. 17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A4. 18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19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A4. 20 相关行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附件B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理论知识B1 基础知识容器内介质特性。
气体的危险特性。
常用介质的主要特性、用途及危害与防护。
B2 专业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
固定式压力容器常用材料。
常见工业生产工艺流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常用阀门及密封元件。
B3 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和变更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安全使用与定期校验。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点。
固定式压力容器投用前的准备。
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中工艺参数的控制。
固定式压力容器开车、停车操作。
83. 10 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检查。
B3. 11 固定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
B3.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常见故障判断、处理和报告。
B3. 13 压力容器事故报告。
B3. 14 固定式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B3. 1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B3. 16 压力容器节能减排技术。
B4 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4. 10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4. 11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B4. 1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B4. 13 相关行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C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C1 固定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容器内介质特性 C2 固定式压力容器投用前检查、运行中安全检查和不安全因素排除C3典型或者成套装置压力容器启动、运行中和停运操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C4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工艺参数调整C5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和维护C6 固定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C7 固定式压力容器常见故障和事故模拟排除操作C8 固定式压力容器异常情况处理操作C9 检修人员进罐作业要求附件D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理论知识D1 基础知识危险品分类。
容器内介质特性。
气体的危险特性。
常用介质的主要特性、用途及危害与防护。
D2 专业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范围。
移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管路和承压附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用主要设备、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和主要设施。
移动式压力容器常用装卸工艺流程。
D3 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和承压附件安全使用与定期校验。
移动式压力容器随车携带的文件和资料检查。
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过程安全作业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置换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操作一般要求和安全事项。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卸载作业前、后检查。
D3.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规定。
D3. 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或者充装压力(介质为压缩气体)的控制以及超装的危害与处理。
D3. 12 装卸记录要求。
D3. 13 移动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
D3. 14 移动式压力容器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
D3. 15 压力容器事故报告。
D3. 16 移动式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D3. 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D4 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D4. 6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4. 10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D4. 1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D4. 12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D4. 13 相关行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E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E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典型结构、主要受压元件、基本参数、容器内介质特性E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和承压附件检查E3 充装和卸载作业前检查E4 充装和卸载作业要求E5 充装和卸载作业后检查E6 超装处理E7 移动式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要求E8 移动式压力容器紧急情况处理操作E9 移动式压力容器随车工具和备件使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