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浙江省2018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甲方(发包人)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程将由乙方(承包人)承包,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附有装饰施工内容表、工程预算清单、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保修单、保修记录单、工程结算单(决算)、顾客满意度测评表。
合同编号: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8年3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是一项涉及民生工程,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的居民消费支出。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3、签订合同前,发包方(甲方)应查验承包方(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照》,合同应加盖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适用于除全装修住宅以外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含旧房翻新、二手房装修)工程。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二)装饰施工地址:市区(县)路(小区)幢号(单
元)楼室。
(三)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四)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应正确、扼要说明主要工序。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五)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
(六)双方约定并依照设计施工图纸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人工幅度差,见附件二《工程预算清单》。
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七)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一)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也可另行协商约定设计委托事项,设计费用单列。
本工程图纸由单位设计,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并做好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三)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五)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六)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七)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九)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十)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六)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相关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八)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一)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四《工程主材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