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杯2020要求及表格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结构要求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1、目的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方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整体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新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各类专业工程中属房屋建筑类的工程及构筑物。
道路、桥梁、水工结构等工程另行制定细则。
3、基本要求3.1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结构质量要求,是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提出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要求。
3.3细则涵盖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筑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以及施工操作、环境和工程实体质量。
3.4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注重使用功能和关键项目部位的实体质量。
3.5结构质量未达到本细则要求,不能参加“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
4、检查内容和要求4.1实体质量4.1.1桩基工程4.1.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4.1.3钢结构工程(材料、制作、安装)4.1.4砌体工程(材料、砌筑、构造)4.2工程资料4.3管理工作质量4.4具体要求和标准见附件。
5、检查方法5.1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总包企业向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建设主管部门、协会申报创优计划。
各市创优质工程(含优质结构工程)管理的相关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申报的每项结构工程根据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做好每次定向检查的记录。
定向检查一般2至3次。
五层以下工程:第一次,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第二次,地上三层以上至结构封顶。
钱江杯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审要求和标准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审要求和标准一、桩基工程质量评审要求1、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应包括:现场预制或灌注桩的原材料、混凝土级配、搅拌、运输、浇注、振捣、脱模、养护以及钢筋工程、预应力施加、桩的就位、打(压)、清孔等全过程的施工质量;成品桩包括产品合格证、成品桩复检、运输、堆放、就位、打(压)、按桩以及原材料等过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的,不应少于2根。
承载力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应达到一下要求:①灌注桩应全数检测;②桩身完整性检测评价结果应达到全部为一类和二类桩,且一类桩应达到60%以上。
4、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桩-1表的规定。
5、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桩-2表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每浇注50m3混凝土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6、各种桩的施工质量(包括成品桩、打(压)桩、接桩、焊缝、钢筋笼、混凝土充盈系数等)均应达到规范的要求,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评定要求1、混凝土工程质量应包括混凝土原材料、搅拌、运输、浇注、振捣至结构工程脱模养护的全过程施工质量,同时检查模板、钢筋工程质量及相关的预应力结构、钢结构和砌体结构质量。
并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要求。
2、钢筋原材料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现场复试报告。
3、预埋件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埋件所用的钢板、钢带、角、槽型钢等应尺寸准确,面层平整,边角整齐,不得有毛边,飞翅,与锚筋电弧焊接牢固,焊药皮清刷干净。
焊缝的宽度、厚度及焊口质量合格。
4、后涨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有施工技术方案;无粘结和有粘结预应力筋的材料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1013)标准和设计要求。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评审通过的工程,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颁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同时进行。
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是钱江杯优质工程项目。
《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定的数额不超过50个,其中住宅工程不超过20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评选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省内的国家、省、市、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主要包括:1、大中型工业、交通、市政、水利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的主体单位工程和公共建筑。
项目划分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1)一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二千座以上的体育馆;(3)一千座以上的影剧院;(4)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饭店;(5)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商场;(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7)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 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公里以上;(8)建安工程量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9)长度一千米以上的桥梁;二千米以上的隧道;(10)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二千五百平方米以内的住宅工程。
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4、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浙江省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钱江杯评选办法
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评审通过的工程,由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质量协会颁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同时进行。
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是钱江杯优质工程项目。
《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定的数额不超过80个,其中住宅工程不超过2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评选为《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省内的国家、省、市、县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主要包括:1、大中型企业、交通、市政、水利建设项目(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按国家计委有关规定执行)的主体单位工程和公共建筑。
项目划分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1)一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二千座以上的体育馆。
(3)一千座以上的影剧院。
(4)一百五十间客房以上的饭店。
(5)五千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商场。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
(7)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
(8)建安工程量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
(9)长度一千米以上的桥梁;二千米以上的隧道。
(10)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的住宅工程。
3、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一千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4、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细则
附件2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认定细则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齐全,且建成后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包括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农村住房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钱江杯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创优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2.工程设计水平、科技含量、节能环保、施工质量和综合效益达到同期省内领先水平,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3.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应有特色、有亮点;4.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工程影像资料)真实、完整;5.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农房工程除外);6.在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7.工程已在2019年6月30日前竣(交)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竣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且已投入使用;8.住宅工程的室内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走廊、地下室等)和室外部分应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采用全装修项目;9.公共建筑的室内部分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的面积应不低于申报面积的90%,室内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走廊、地下室等)和室外部分应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10.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工程中的高架道路、立交桥等工程结构必须为优质结构工程。
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应为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未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为优质的证明材料;11.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的5项(含5项)以上。
钱江杯奖评审细则样本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要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备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0000座以上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体育馆;2.1000座以上影剧院;3.150间原则客房以上饭店;4.设区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涉及:教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涉及: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6.长度500米以上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公路隧道;7.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住宅社区或组团,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集中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在0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平方米以上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万元以上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万元以上都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解决、都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详细划分原则,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特殊工程项目;12.面积偏小但具备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大中型项目原则。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必要符合关于规定,应以项目立项批准文献及其报建手续为根据。
202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园林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条件
附件9园林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条件一、总体要求(一)申报项目应位于本省行政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手续齐备,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等强制性要求。
(二)居住区、单位和道路等附属绿地项目绿地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应满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其中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公园绿地中绿化用地占陆地面积的比例应满足《公园设计规范》要求,最低不少于65%。
二、整体效果申报项目整体效果应达到质量优良,景观优美,设计理念先进,主题特色鲜明,地形处置合理,施工工艺精良,构建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复层群落式和局部开敞相结合的园林绿地,单位绿量较高,注重植物的群体美和林冠线的节奏变化,整体效果良好,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行业领先度和示范推广价值。
乔灌木种植面积一般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
(一)注重适地适树,体现植物生态适应性。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尊重自然规律,注重地方特色,根据不同绿地的功能侧重,做好树种选择,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倡导选择树体高大的乔木树种、树冠优美的彩色树种、适应广泛的乡土树种、彰显文化的特色树种,并在引种成功的基础上积极应用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植物新品种。
严格控制“边缘”树种和“名贵”植物用量。
(二)注重良种壮苗,确保苗木基本质量。
选择树冠优美、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根系完整的苗木,鼓励种全冠苗和容器苗。
提倡乔木全冠大苗化,冠形匀称,做到近期效果和远期效果相结合。
不存在引种不当、违法移植大树古树、非全冠栽植的大树和截干栽植等现象。
(三)注重适时适土,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不提倡在非种植季节栽植。
按照有关要求,满足地下种植空间,并保证土壤质量。
对种植土进行土壤理化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土壤,必须经过改良或用客土置换。
不存在种植穴内的沙石、水泥、石灰等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清理、土壤碱化硬化等情况。
(四)注重科学配置,提倡乔灌草近自然种植。
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人文历史,注重绿地生态和植物多样性,构建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合理配置,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科学合理搭配,彩叶树木、四季花灌木、宿根多年生自衍花卉等观赏植物相结合的复合式立体绿化体系,以不同植物的季相变化营造出丰富多彩的景观效果,促进绿化生态功能与观赏功能的和谐统一,体现人工植物群落的艺术美感。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 审 细 则
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0年)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地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建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考核认定细则
附件22020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认定细则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齐全,且建成后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包括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农村住房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钱江杯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创优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体系健全;2. 工程设计水平、科技含量、节能环保、施工质量和综合效益达到同期省内领先水平,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3. 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应有特色、有亮点;4.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工程影像资料)真实、完整;5.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农房工程除外);6. 在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7. 工程已在2019 年 6 月30 日前竣(交)工验收合格,并已完成竣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且已投入使用;8. 住宅工程的室内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走廊、地下室等)和室外部分应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采用全装修项目;9. 公共建筑的室内部分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的面积应不低于申报面积的90%,室内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井前室、厕浴、走廊、地下室等)和室外部分应一次装修到位(含建筑设备);10. 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工程中的高架道路、立交桥等工程结构必须为优质结构工程。
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应为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未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为优质的证明材料;11. 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 项新技术中的 5 项(含 5 项)以上。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申报工程...
• 因此作出甩项工程不得参评的规定。 竣工验收后仍在进行二次装修的工程,原则 上不得申报钱江杯,考虑历年钱江杯复查过程 中均存在被查工程仍在进行二次装修无法满足 复查数量和复查质量的要求。 • 考虑钱江杯工程的评审是对整个单位工程作 出评价,工程复查过程中仍在装修就等于装修 分部末完成,无法评价整个单位工程质量。
• 7.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 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线 路终端的相关设施及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 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60%; • 主要是针对住宅(商铺)工程粗装修作出要 求,以往住宅(商铺)工程申报钱江杯有很大 部分均为粗装修(不能满足使用功能)无洁具、 管道终端无相应设施、地面为毛地、商铺无吊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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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0项新技术其实在我们工程中都存在, 它有44个子项、69个小项,在工程中只要有一 个小项内容,就等于有一个大项,关键是项目 部是否重视10项新技术的申报立项、总结验收。 • 强调了获得省级、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或获 得绿色建筑施工工地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 优先考虑评定钱江杯奖。指在名额限止的情况 下推荐部门应优先考虑。
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条件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陈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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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 程)评审细则于2009年进行修改,修改主要针 对五个方面: 1、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依据“评价标准”结 构质量是否达到优良,并经有关部门结构评审 或专家认定达到结构优质标准; 2、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观感质量达到精品工程标准; 4、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节能达标; 5、历年钱江杯复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二次 装修、工程甩项、住宅粗装等)给予明确。
·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结构要求细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1、目的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方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控制力度,提高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和建设工程整体水平上台阶,特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新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各类专业工程中属房屋建筑类的工程及构筑物。
道路、桥梁、水工结构等工程另行制定细则。
3、基本要求3.1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结构质量要求,是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提出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有量化和定性的要求。
3.3细则涵盖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质量,建筑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以及施工操作、环境和工程实体质量。
3.4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注重使用功能和关键项目部位的实体质量。
3.5结构质量未达到本细则要求,不能参加“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
4、检查内容和要求4.1实体质量4.1.1桩基工程4.1.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4.1.3钢结构工程(材料、制作、安装)4.1.4砌体工程(材料、砌筑、构造)4.2工程资料4.3管理工作质量4.4具体要求和标准见附件。
5、检查方法5.1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在开工前由施工总包企业向建设、设计、监理、质监、建设主管部门、协会申报创优计划。
各市创优质工程(含优质结构工程)管理的相关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申报的每项结构工程根据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定向检查和随机抽查。
工程监理单位应做好每次定向检查的记录。
定向检查一般2至3次。
五层以下工程:第一次,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第二次,地上三层以上至结构封顶。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活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是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钱江杯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钱江杯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钱江杯。
第五条钱江杯获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省建设厅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厅局推荐上报钱江杯的数量。
第六条钱江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钱江杯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钱江杯认定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钱江杯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钱江杯认定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设立钱江杯认定办公室。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城建处、村镇处、设计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组成。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钱江杯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钱江杯品牌建设工作;(二)制定钱江杯认定细则等文件;(三)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推荐工作的开展;(四)汇总审议推荐名单,提出认定意见,报请省建设厅厅务会议审定;(五)研究解决认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六)宣传、推广钱江杯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钱江杯推荐工作,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参评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开展钱江杯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和监督申报工作的开展;(三)完善推荐工作机制,择优确定钱江杯推荐工程;(四)调查处理创建和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五)宣传、推广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有关问题的说明-浙建协[2006]100号浙工质协[2006]42号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专业工程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2005年我们印发了《关于强化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结构质量细则》),各地、各部门都按通知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9月份召开了座谈会,各地反映了一些实施的情况。
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请各地、各部门将本说明转发到各企业,以利《结构质量细则》贯彻落实。
一、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以下简称《质量评价标准》),并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鉴于我们已在2005年印发了《结构质量细则》,与建设部颁发的《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比较接近,为此目前评审钱江杯优质工程,仍按我们印发的《结构质量细则》要求实施,待进一步学习建设部《质量评价标准》后,再组织实施。
二、“结构质量细则”中混凝土工程中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见细则2-2表第7项),现调整为:基础±10;柱、梁、墙±5;板、壳±3。
三、“结构质量细则”中允许偏差数据,凡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不允许超过规范规定值;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允许超过《结构质量细则》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表中数值的1.5倍。
四、“结构质量细则”中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质量评价表(5-1表)检查项目的评价标准见附件一。
五、“结构质量细则”中结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6-1表)检查项目的评价标准见附件二。
六、“结构质量细则”第6.4.1条:四类结构中有二类(桩基和主体结构)中主体结构是指上部结构中比重较大的结构;第6.4.2条:四类结构中只要主体结构评为优,该主体结构是指上部主体结构。
七、《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审要求和标准》中一、桩基工程质量评审要求第5条,……小于50立方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之欧阳化创编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3年)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地级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202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一、钱江杯申报材料要求:主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表格和电子申报资料二部分。
(一)网上申报表格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主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网上申请,打印带条码的《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网上申请路径如下:1.申报企业用密钥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评标评优”;2.选择进入“钱江杯评审”;3.勾选参评工程(必须是已经竣工项目);4.选填参建单位;5.提交、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条码的《2020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
(二)电子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资料内容包括工程简介、《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5)、证实性材料、工程照片和影像资料五部分内容。
电子申报资料刻录至两张光盘内(光盘表面标注工程所在地级市+工程名称),一张报推荐单位留存,一张随推荐函上报省建设厅。
1.工程简介工程简介1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由工程概述和工程创优成果总结组成,封面见附件6。
内容须用黑色四号仿宋(GB2312)打印,并加盖公章。
工程创优成果总结,包括建设、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科技进步、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创优成果,限一万字以内。
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表1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表格内容须用黑色四号仿宋(GB2312)打印,并加盖公章。
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doc/5ea1d0ad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 91ba277.html )下载。
3.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1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内容详见本要求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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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8年)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设区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8000平方米及以上,小区2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置场及河道堤岸工程;建安工作量在5000万元以上桥梁及高架(交通枢纽)、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长度在1千米(必须是一站一区间)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4、工程应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5、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9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设区市或省级专业厅(局)的优质工程,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7、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8、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全部完成,具备使用功能要求,且投入使用,逐步推行住宅全装修。
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及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60%;9、甩项工程不得参评当年“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经二次装修的工程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10、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中的5项(含5项)以上。
凡是获得省级、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获得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在施工中形成国家级、省级工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1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和QC小组活动,所取得的QC小组成果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12、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施工,并完成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的要求,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1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为结构优质工程。
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应为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未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评价证明材料。
14、鼓励美丽乡村建设。
新建农村住房项目要求15户以上连片建设,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办理厅《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配套完善并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入住率大于80%。
四、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
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⑴在小区(群体住宅、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8000平方米);⑵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⑴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⑶当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的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二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4、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参建单位除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和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外,原则上选择二个单位;当工程规模特别大且施工难度较高时,可酌情申报三个参建单位,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15%以上。
如建安工作量在10%至15%之间,但装饰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也可报参建;参建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应在200万以上;(参建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⑵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总工作量或建筑面积10%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⑶参建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⑷参建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1、计划确定:每年协会根据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实施情况和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下发次年的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申报钱江杯工程的分配名额。
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一律按企业隶属关系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
省外在浙企业由工程所在地申报。
2、资料初审: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复查项目数量及在专家库中抽选复查组人员名单。
3、现场复查: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内容包括:⑴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⑵复查实体工程质量,对工程有渗漏的实行一票否决;⑶查阅工程有关资料;⑷检查反馈并与当地协会交换意见;⑸对复查工程进行综合评价;⑹写出复查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⑺工程复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进行汇总。
4、省协会根据每个复查组复查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
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复查情况。
5、评委评审:从钱江杯奖评委专家库中抽选评委组成“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会议程有:⑴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报;⑵听取复查组对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⑶查看工程复查资料;⑷评委评议;⑸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6、网上公示。
经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网上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确认后,正式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对已经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如在三年内发生渗漏水的,省协会组织调查核实后,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建议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同意后,取消该项目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称号,收回奖状、奖牌、奖杯并予以公示。
六、申报资料的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表式附后)及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应与公章相符),工程名称应填写完整、准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经工程所在地和企业隶属关系的地级市建筑业(市政)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
专业工程由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或厅(局)签署意见后上报。
1、网上申请: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钱江杯”优质工程信息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企业除按照原要求提供材料外,还须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打印带条码的“2017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2、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的应提供以下材料:⑴2017年度“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⑵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⑶建设工程备案表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节能、环保、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须加盖备案机关公章);⑷获区级市或省级有关厅(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优质结构、省级标化工地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⑸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QC成果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⑹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缩印),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⑺工程彩色照片(6吋、不要经制作过画册图片)不少于20张。
照片应图像清晰、构图完美;建筑物应有主要正立面及具有工程特色的细部照片并附文字说明;用不粘贴像册装封。
3、申报资料应按须提供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上述申报材料中⑵(word格式)、⑺(jpg格式)两项同时录制存储在U盘上,以供复制宣传。
附件3: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要求一、网上申请路径如下:1、申报企业用密钥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评标评优”;2、选择进入“钱江杯评审”;3、勾选参评工程(必须是已经竣工项目);4、选填参建单位;5、提交、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条码的“2017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