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供电事故抢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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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抢修预案

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能否做到安全、可靠的供电,直接关系到正常的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一旦发生电力故障中断供电,将给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迅速、安全地处理故障,恢复送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第一条供电段调度(供电调度)是电力故障的指挥中心,凡在本段范围内发生的故障由段调度(供电调度)指挥;涉及两个供电段的故障由两个段调度(供电调度)协调指挥,协调不了时报路局机务处,由路局协调指挥。

第二条供电段应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夜间和节假日应设置包括段领导在内的各级值班人员。

第三条供电段要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组织及故障抢修组织。

第四条段、车间、工区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故障抢修设备,抢修器具要定点、定位安放整齐,事故照明器材、通信、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接到故障通知后,电力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材料,要按规定时间(白天不超过10分钟、夜间不超过15分钟)迅速出动。

第六条凡发生电力故障,所辖车间值班干部应到现场组织处理。

二、故障处理

处理原则

第七条电力故障处理原则:首先切除故障点,恢复行车设备等一级负荷的供电,然后再进行故障处理工作。

第八条当电力线路故障发生在分界供电臂时,按本办法第一条办理。

第九条电力故障抢修过程中需要停电时,可由段调度(供电调度)指挥,路局机务处协调,总调度室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处理,打开分界处开关分别进行试送电,判断故障点区段。

第十条架空线路发生故障一般应在十二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电力电缆故障一般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当判明是变、配电所内故障,无法恢复供电时,应立即退出运行,由相邻变、配电所恢复供电。

信息反馈

第十二条抢修工作中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尽快把故障地点、故障内容、停电时间、损失情况等信息内容向机务处值班人员报告。

第十三条段调度(供电调度)是电力故障处理信息反馈中心。段调度(供电调度)应随时与现场保持联系。根据现场的信息,指挥现场抢修,并及时报告段领导及机务处。

第十四条与行车有关的设备发生故障以及非行车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段调度(供电调度)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应将情况速报路局机务处值班人员。

第十五条在故障抢修中,当无法进行通信联系时,在到达现场一小时后仍未处理好的故障,必须派人到就近车站电话报告。

故障查找程序

第十六条供电臂故障查找

变配电所自闭馈出开关跳闸,备送所自投,自投失败后,手动合闸一次,如再失败,视为电力故障,通知段调度(供电调度)及工区进行故障查找。

1. 首先确认本所有无故障

2. 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查找故障

3. 断开故障点,自闭线路开口运行,恢复正常供电。

4. 故障处理后,自闭线路合口运行,恢复正常供电。

第十七条区间信号点故障查找

首先向车站或电务问清信号点故障的准确地点。

1. 对故障点进行登记,报调度。

2. 对故障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无变化时,由开关箱分界点向上开绐检查分界点有无电。

3. 测量分界点电压,检查环线箱接线端是否牢固。

4. 电压正常,接触良好,不准随意动电力设备并做好记录。

5. 故障处理后,恢复送电时应确认引入信号设备两路电源相序一致。

6. 行车设备不开通,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第十八条车站信号故障

1. 先测分界点两路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2. 若有一路电源正常,通知电务开通电气集中。

3. 两路均无电,按开关箱,接触器、穿线管、电缆线、变压器顺序迅速查找处理,恢复送电。

4. 因检修或故障处理,更换或改接引线时,影响信号设备供电,电力检修或施工部门应及时通知电力配合,恢复送电时,检修或施工部门应确认引入信号设备两路电源相序一致。

三、事故统计和分析

第十九条发生影响行车的停电故障经组织抢修恢复后,供电段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分析材料迅速报机务处。

第二十条电力故障分析报告应包括:故障(事故)概况、原因分析、责任部门(人)、防范措施以及段的处理意见等五部分内容。停电故障构成行车事故时,由安监室按《事规》规定确定责任。

四、事故抢修机具、事故备用料的配置

第二十一条电力设备故障备用料按附表1的内容进行配备。段长、调度、技术科、材料科以及有关人员都应清楚贮备地点,备用料使用后应迅速补齐。

第二十二条事故抢修机具按照附表2的内容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抢修车辆,无线路台应经常保养和维护,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二十四条事故抢险用具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并应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发电机是为事故抢险而设置的,应定期维护、试机。使用后要进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五、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路路局机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力设备故障应急料贮备表

附表一:

┏━━┯━━┯━━━━━━━━━┯━━┯━━━┯━━━━━━━━━┓┃顺号│设备│贮备数量│单位│贮备量│地点┃┃│名称││││┃┠──┼──┼─────────┼──┼───┼─────────┨┃ 1│架空│架空线路用料│KM│ 0.6│各车间┃┃│线路││││ (段部按1KM备)┃┠──┼──┼─────────┼──┼───┼─────────┨┃ 2│电缆│电缆线路用料│KM│0.15│各车间┃┃│线路│(主要电缆规格各)│││ (段部按3百米备)┃┠──┼──┼─────────┼──┼───┼─────────┨┃ 3│变配│断路器│组│ 1 │各配电所┃┃│电装│电磁操作机构│个│ 1 │┃┃│置│微机保护单元│个│ 1 │┃┃││隔离开关│个│ 1 │┃┃││各类型继电器│个│ 1 │┃┠──┼──┼─────────┼──┼───┼─────────┨┃ 4│变压│400KVA│台│ 2 │段部┃┃│器│200KVA││ 2 │┃┃││30KVA ││ 3 │┃┃││10KVA ││ 5 │┃┃││ 10KVA以下││10 │┃┗━━┷━━┷━━━━━━━━━┷━━┷━━━┷━━━━━━━━━┛备注:

1.架空电线路项内主要材料为:电杆、横担、导线、瓷瓶、金属构件、拉线、跌落开关及隔离开关等。

2.电缆线路项内主要包括:电缆、电缆中间头、电缆终端头等。

太原铁路局自动闭塞、电力贯通线路供电系统管理办法

铁路沿线各车站及区间都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由铁路变、配电所提供电源,对自动闭塞区段信号设备供电的专用电力线路称为自动闭塞供电线路。连通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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