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
办法
公司“五小”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小”成果管理,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小改小革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五小”成果,是指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在管理、安全、机电、信息、设备维修、环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小创造、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将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纳入“五小”成果评奖的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兼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协调组织“五小”成果工作的评审、鉴定、奖励、实施等。
(二)全面负责“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对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进行检查考核。
(四)确定“五小“成果的推广项目及范围。
第六条“五小”成果评审委员会由“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并参加公司“五小”成果的评审鉴定与推广应用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制订并下发公司“五小”成果年度指标计划。
(二)负责“五小”项目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负责组织“五小”项目的立项审查。
(四)负责组织“五小”项目验收、鉴定,参与项目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公司“五小”项目的评审。
(六)负责参与推广项目总结评价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五小”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参加“五小”项目立项审查与验收。
(四)参加“五小”项目的奖励评审。
(五)运行管理部负责提供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的评审奖励结果。
第九条基层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五小”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负责本单位“五小”成果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五小”成果在本单位的推广实
施。
(四)负责本单位推广项目的总结评价。
第三章申报评审标准与奖励考核办法
第十条“五小”成果的申报范围:
(一)围绕安全、机电、设备维修、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小创造、小改进、小建议等活动,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安全系数、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劳动成本或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
(二)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推广和应用以及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具有可行性,能做出技术改进的。
(三)其它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
(四)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
第十一条申报“五小”成果,必须由项目完成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说明其项目立项背景、实施方案、措施、预期(年)经济价值、推广应用情况,并附有必要的计算数据和图纸等资料。
每一项“五小”成果完成人数不得多于5人,第一完成人必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所有完成人均应为项目直接参与者。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登记、初步论证、评价后进行筛选、整理,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技术研究院。
第十三条公司“五小”成果评比奖励及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对“五小”成果及已获奖的亮点工程和管理提升项目进行评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五小”成果的评审奖励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要在每年的5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完成,并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技术管理部。
第十五条“五小”成果的奖励等级根据成果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应用范围及解决问题的重要性,采取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分为技术类和管理类两种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2)。
第十六条原则上“五小”成果一、二、三等奖评定按打分高低排序,其中一等奖占参评总量的3%-5%;二等奖占参评总量的5%-8%;三等奖占参评总量的8%-12%。
第十七条获得公司奖励的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同时在“五小”成果评审中也获奖的项目在最终结果中进行统一加分:获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特等奖项目加2分,获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一等奖项目加 1.5分,获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二等奖项目加1分,获亮点工程与管理提升项目三等奖项目加0.5分(满分为100分,超出不加分)。
第十八条每次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奖金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