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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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协管室的工作职责(九项)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 场所卫生、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 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 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 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 “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 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8.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 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 进行考核评估。
9.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 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的信息管理
根据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职责,对必须掌 握的相关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 并根据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进行动态 更新。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公 共场所卫生、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 卫生及诊所、卫生室本底资料的调查收集、群 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四 个部分。
协管室配置要求
在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 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 协管室”牌子,接受县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 业务管理;房屋使用面积不小于 10平方米; 应配备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摄像 机各1台、电话1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 椅及文件档案柜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 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1-2名专(兼)人员负 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本底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本底资料收集途径 本底资料收集方法
(一)本底资料收集途径
一是开展监督巡查,掌握的被监督单位基本 情况;
二是对辖区内公共卫生检查员(村医、校医、 卫生管理员等)上报的村居、社区的被管理相 对人的情况进行汇总。
(二)本底资料收集方法:
1、 对每个社区、居委会、街道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 卫生、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卫生及诊所、 门诊部逐一进行摸底和排查。
四、业务培训
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 市、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卫 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已 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 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 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 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40个学时。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 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 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 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工作职责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 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 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 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
档案管理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 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 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 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 册。
信息统计
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室将年度卫生监督 协管信息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集中 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卫生及诊所、卫生 室进行整理和统计,参考填表说明和逻辑关系, 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并于 年底前上报县卫生监督机构。
(一)受理登记
卫生监督协管室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对 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对群来自百度文库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对 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保护好投诉 举报人的相关私人信息。
(二)举报处理
三、监督协管
卫生监督协管具有熟悉辖区地域特征、反 映迅速的工作优势,主要作用是协助县卫生监 督机构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机 构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 生监督信息。主要工作,一是开展卫生监督巡 查;二是协助卫生行政执法;三是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理;四是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充分发挥喇叭筒、手电筒和传话筒的作用。
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 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 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 件件有回音:
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 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
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机构,并协 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县卫生监督人员查处完毕后,应将查处结果 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 归档,并告知投诉人。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培训
2013/11/29
讲述内容
职能定位 信息管理 监督协管 业务培训 服务规范 考核
一、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定位
主要职能 协管室配置要求 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
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卫生及诊所、 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日 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 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 区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 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工作职责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 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 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 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4.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 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 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 配合。
工作职责
2、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 要按照有证、无证分别登记造册。对以上五类管理相 对人的登记率达100%。
3、 通过巡查、复查等方式,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补充 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本底资料录入计算机, 以便随时对本底资料信息进行更新。
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处理
(一)受理登记 (二)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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