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治污减霾应急预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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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空气质量指数( AQI)指标, AQI 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
自然日)均值计算。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 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大于 200 将持续 3 天( 72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两类企业”对施工工地、裸露 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按照“ 6 个百分百”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在不影响施工及行车安全的前提下, 对施工工地、 裸露地面洒水每日 不少于 9 次。
4.3.5 抢修抢险项目和特殊需要作业项目必须在全面落实各项 扬尘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方可按照上述响应措施执行, 凡未落实或落实 不到位的,一律先停工整改, 整改到位后继续按照上述响应措施执行。
应急响应分为 3 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响应(对应 黄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橙色预警) 和Ⅰ级响应(对应红色预警)。
4.2 应急响应信息传递 4.2.1 市建委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
气应急启动(解除)指令后,及时报告应急指挥组组长和副组长。 4.2.2 市重污染图案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启动 (解
2.3 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应急指挥组决定,指挥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
在应急启动后开展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 协调并收集
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工作开展执行情况,汇总整理并及时向应急
指挥组和上级单位报送相关信息;接待媒体采访工作。
2.4 督导组职责 督导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组负责对各区县(开发
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区县 (开发区) 建设管理部门 分管副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组设办公室和八个督导组。 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筑业管 理处,办公室主任又建筑业管理处处长担任。 督导一组设在西安市建 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督导二组设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 督 导三组设在西安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 督导四组设在西安市建筑装 饰业管理办公室、 督导五组设在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督导六 组设在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 督导七组设在西安市城建档案馆、 督导八组设在西安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管理中心。 各单位负责人为督导 组负责人。
6.2.2 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建委督导组、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
应急指挥部门应及时上报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应急响应解除后两日内,
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任务工作总结。
6.2.3 会议制度
每月对应响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参加人为市建委应
急指挥组一名组长和成员以及各区县 (开发区) 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
组安排人员按已划分的区域对各区县 (开发区) 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 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4.2 市建委应急指挥组安排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时领导带队 进行督查,
4.4.3 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门接到响应后, 分别按照响应启动流程, 及时安排好本区域内的建设工地和 “两类企 业”应急响应工作,加强宣传和措施实力度,项目工地在大门出入口 位置及时悬挂应急等级和具体措施要求; 对停工停产的工地和企业每 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对易扬尘污染源做到有效控制, 发现问题立即 督办整改, 对未按要求停止作业的项目和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逢节假 日期间启动应急响应,要安排人员投入宣传和检查。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设工地和 “两类企业” 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 应急响应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以人为本,预 防为主;应急响应迅速及时的原则,确保应急响应启动(解除)信息 及时、准确传递, 各项应对措施在第一时间落实到位,有效应对重污 染天气。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构 2.1.1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重污染天气应 急指挥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
除)指令后,市建委应急指挥组办公室通过门户网站 (www.xajw.gov.cn )、移动平台或传真向市级各相关部门、 各区县(开 发区)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门进行传递, 市级各相关部门、 各区县(开 发区)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门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工地和 “两类企业” 按照应急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4.3 应急响应措施 4.3.1 (1)按照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
( 3)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纳 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两类企业”对施工工地、裸露 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按照“ 6 个百分百”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在不影响施工及行车安全的前提下, 对施工工地、 裸露地面洒水每日 不少于 3 次。
建设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以下简称“两类 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建设 工地现成和“两类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水平, 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2018 你那修订稿)市政办发 <2018>110 号。 1.3 适用范围
门负责人。
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大于 200 将持续 4 天( 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大于 300 将持续 2 天( 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3.2 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做好预警启动、 级别调整与 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区)建设工地的督导检查工作,督导五组负责全市“两类企业”的督
导检查工作。 原则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更换一次检查区域 (各检查督
导组分管区域表现附件 2)。各督导组及时向应急指挥组办公室报告
工作并提出建议。
3 预警与响应
3.1 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
3 个等级,
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预警分级标准统一
4.4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4.4.1 市建委各督导组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对各区县(开发区) 建设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各区县(开发区)上 报的应急减排清单进行巡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对工作行动迟缓、 措施落实不力, 以及出现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并产生较大影响的, 进 行全市通报, 并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对相关 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节假期间启动应急响应时, 市建委各督导
wk.baidu.com2.1.2 组织体系关系图 应急指挥组
办 督导 督导 督导 督导 督导 督导 督导 督导 公 室 一组 二组 三组 四组 五组 六组 七组 八组
2.2 应急指挥组职责 发布应急响应启动(解除)指令。组织指挥办公室和各督导组
工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并组织实施应 急响应;检查督促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 各类工地禁止喷图粉刷、 护坡喷浆、 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
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督导三环内(含三环)除 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 (塔吊或 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
( 2)按照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 涂作业。
5 保障 5.1 通信联络保障 5.1.1 市建委应急指挥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发 布平台,收集应急工作人员移动联系方式构建移动信息平台。 应急响 应启动后, 24 小时保证畅通。上班时间接收和传达上级指令电话及 传真为 88668295。 5.1.3 各区县(开发区) 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 应领导机构, 完善信息联络平台, 及时接收并回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应信息。通过信息联络平台与项目或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络, 传达要求,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2 经费保障
( 5)市建委督导组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督查。
4.3.2 Ⅱ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 1)按照职责,督导全市及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 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
( 2)按照职责,督导全市“两类企业”停止生产。 ( 3)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纳 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两类企业”对施工工地、裸露 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按照“ 6 个百分百”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市建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经费又宣
传、培训、检查等部分组成。
6 管理和制度
6.1
预案培训
每年市建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开发
区)建设管理部门应急人员参加培训一次。
6.2 制度
6.2.1 建立台账
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应急指挥部门要建立建设工地和 “两
类企业”台账(格式见附件 3、4),每月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完善。
在不影响施工及行车安全的前提下, 对施工工地, 裸露地面洒水每日 不少于 6 次。
( 5)市建委督导组对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 管理应急指挥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3.4 Ⅰ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执行Ⅱ级响应措施,并落实以下措施:
( 1)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纳 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