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规章制度与监督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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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名解】
1、国家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执法主体对管辖围有关单
位和个人执行卫生法律的情况予以监督检查的活动,主要包括公共卫生
监督、医政监督、药政监督和其他有关的卫生监督等。
2、卫生法的渊源:是指已被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具体外在表现形式,
是卫生法适用和解释中可援引意义上的规。
3、卫生立法:卫生法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
修改、补充或废止卫生法律和其他规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4、卫生司法:即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
序,运用卫生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5、卫生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即某一法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如果适用
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
6、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反卫生法或因卫生法规定的事由,尚未构成犯罪时,依法
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7、羁束卫生监督行为:指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为的容、形式、程序、围、
手段等作出了较详细、具体和明确规定,卫生监督机关严格依法
而实施的卫生监督行为。
8、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有一定自由度的卫生监督行为。
9、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依据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无需
相对人申请而由主动作出的行为。
10、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被动情况下作出的行为,只有在相对人申请
的条件下,才能依法采取的卫生监督行为。
11、确定力: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后,即产生不可变更力,非依法定事实和程
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12、拘束力: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行为的容对有关组织和人员具有约束和
限制的效力,必须遵守、服从。
13、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
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
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14、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卫生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规和具体行
政决定所进行的了解和调查,并依法处理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15、卫生行政处罚:只是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依法对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
予的惩戒或制裁。
16、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为预防或制止危害公共健康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或扩大,维持公共卫生的正常秩序,依法采取的强制限制相对人的
人身或财产流通的各种措施。
17、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拒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做出
的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
履行其义务的行政行为。
18、卫生监督调查取证:是指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决定立案处理的卫生行政案
件,为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获取证
据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活动。
19、卫生监督责任: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人员因行政和行政不当,其
法定职责和义务,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而
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20、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实
施国境检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的总称。
21、卫生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
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项法律制度。
22、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3、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卫生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卫生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
任的制度。
【问答】
1、卫生行政许可的撤销的情形:
(1)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
(5)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但撤销卫生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撤销。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可能场所。
3、卫生监督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
(1)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为不超越权限(3)行为容合法
(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4、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标准和要求
(1)空气:室空气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CO2、CO、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机械通风)
(2)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适宜;
(3)光线:采光照明良好;
(4)噪声:噪音符合国家标准,环境整洁安静;
(5)水:用水水质满足卫生标准要求;
(6)公共用品用具:公共用品用具及时跟换;
(7)卫生设施设备:要符合卫生标准(定期消毒、预防病媒生物和存放废弃物专用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