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科研服务平台管理制度
科研服务平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科研服务平台的管理,提高科研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包括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服务部门等。
管理委员会由平台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科研服务平台进行整体管理和决策。
2.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科研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绩效考核、财务管理等。
3. 科研服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项目申报、人员配备、项目管理、成果推广等。
三、人员管理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科研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进行记录和归档。
2. 科研人员应遵守平台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3. 科研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四、项目管理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流程、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2. 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和结题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3. 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理和透明。
五、成果推广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科研成果推广制度,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 科研成果推广的形式包括发表论文、组织研讨会、举办培训班、申请专利等。
3. 科研成果的推广应注重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成果能够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实际效益。
六、绩效考核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科研人员优秀和晋升的依据。
2. 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质量、科研成果推广效果等。
绩效考核应公平、公正、客观。
七、监督检查1. 科研服务平台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科研成果的推广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科研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发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研究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其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相关管理。
三、科技创新管理机构
设立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科技创新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及科技创新计划的审批管理。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1. 科技创新项目需经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向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3. 项目结题后需进行总结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五、科技成果转化管理
1. 对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确定转化潜力。
2. 对评估合格的科技成果进行推广、转化和应用。
六、科技创新经费管理
1. 统一编制科技创新经费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经费使用申请。
2. 对科技创新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奖励与激励机制
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对取得显著科技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工作。
八、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科技创新
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创新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平台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竞争加剧,创新已经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创新平台并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建立一套创新平台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全面的创新平台管理制度,以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背景创新平台是指为员工提供创新资源、培养创新能力和推动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
建立创新平台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创新资源,促进创新活动的开展,提高创新绩效。
三、创新平台管理制度的要素1. 规划和目标设定创新平台管理制度的第一要素是制定明确的规划和目标。
通过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创新规划,明确创新目标,为创新活动提供清晰的方向和指导。
2. 创新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创新平台管理制度需要有效配置和管理创新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人才、资金、设备和技术等。
通过科学的资源配置和管理,能够更好地支持创新活动,并确保创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
3. 创新文化的营造创新平台管理制度需要注重创新文化的营造。
鼓励员工敢于尝试,接受失败,并推崇创新精神。
建立开放、包容和支持创新的文化氛围,为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土壤。
4. 创新流程与方法的建立创新平台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的创新流程和方法。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有效的方法,能够提高创新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可以引入TRIZ理论等创新工具,帮助员工更好地开展创新活动。
5. 创新绩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创新平台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创新动力。
通过设立绩效指标、奖励机制和晋升通道等,能够及时识别和奖励优秀的创新成果,激励更多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四、创新平台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建立创新团队首先,需要建立专门负责创新平台管理的团队。
这个团队应该包括具备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定创新平台管理制度、推动创新活动的开展,并监督和评估创新绩效。
2. 制定创新平台管理制度团队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创新平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上述要素,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执行流程。
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新服务平台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平台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平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服务平台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平台服务的高效、优质、安全,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创新服务平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平台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平台各项规章制度;(三)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平台运行顺畅;(四)监督平台服务质量和效率;(五)处理平台运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六)负责平台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六条平台下设以下部门:(一)技术研发部:负责平台的技术研发、系统维护和升级;(二)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和监督;(三)成果转化部:负责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四)市场拓展部:负责平台的市场推广和合作;(五)财务部:负责平台的财务管理;(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平台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技术研发部:负责平台的系统研发、技术支持和系统优化;(二)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征集、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三)成果转化部:负责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四)市场拓展部:负责平台的品牌推广、合作洽谈和业务拓展;(五)财务部:负责平台的财务预算、核算、审计和风险控制;(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平台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高效、优质、便捷;(三)创新、合作、共赢;(四)安全、可靠、稳定。
第九条平台服务内容:(一)技术创新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培训等服务;(二)成果转化服务:提供成果展示、成果转化、成果推广等服务;(三)人才服务: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四)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投资、风险管理等服务;(五)市场服务:提供市场调研、市场推广、市场营销等服务。
公司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一、总则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
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技术创新平台的定义及分类技术创新平台指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以企业技术创新为目标,具有较高集成化、开放性、覆盖面广、灵活性等特点,提供物理硬件、软件、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系统化集成的技术服务平台。
根据技术创新平台的功能和服务内容,可分为以下6类:科研平台、开发平台、测试平台、应用平台、推广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
三、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1. 建设目标: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应紧紧围绕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以提高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和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技术创新。
2. 建设规划:制定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确定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建设方案、人才引进等具体事项,明确投入和效益等指标。
3. 建设流程:以项目为单位,按照“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实施建设-测试验收-运维管理”的流程完成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服务质量。
4. 建设投入:建设技术创新平台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公司内部资源,投入合适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平台的质量和服务的成果。
5. 建设成果: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完成后,需对平台的运行情况和成果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平台的功能和服务,以保证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推进。
四、技术创新平台的运维管理1. 运维团队:建设技术创新平台需要建立专业化的运维团队,负责平台的日常运维和管理,包括维护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库等,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运维流程:制定平台的运维管理流程和制度,规范运维流程和责任,对平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追踪和解决,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运维保障:针对运维中的风险和漏洞,建立完善的运维保障措施,确保平台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包括备份策略、安全审查等。
4. 运维监控:建立完善的平台监控系统,及时监测平台的运行状况,发现并处理平台故障和问题,常态化运维监测管理平台。
为做好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为做好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凝聚的重要载体和核心力量,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我校科研创新体系建设,组建稳定的科研团队,共同推进科研创新高地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的科研创新体系,提升平台的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是指积聚科研资源,支撑和服务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活动的科研机构或学术组织,主要包括: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以下简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或与社会其它单位联合组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院所)等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
上述机构优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与管理办法。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建设与管理规定,则需按照本办法执行。
学校批准设立的校内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院所)等科研机构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校内科学研究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遴选和建设管理。
第三条除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之外,市厅级及以上平台的组织、行政关系原则上隶属所在二级学院,不定行政级别。
第四条平台坚持“规划引导、学科支撑、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运作模式。
第五条平台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平台三级管理。
学校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各类平台的归口管理部门。
除遵循本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平台还需按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经学校和社会其它单位联合建立的平台,按双方签署的合同规定共同负责管理。
第六条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遴选推荐申报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3.指导、监督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项目申请与立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请与立项应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需详细阐述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信息,以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项目成员等层级结构,明确各级别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与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依据任务性质合理分配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 沟通与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项目沟通会议制度,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协调发展。
4. 考核与激励制度:制定合理的项目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计划与进度表:根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2. 进度跟踪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适时调整项目计划。
3.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达到预期水平。
4. 成效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成效评估,深入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为后续项目改进提供依据。
四、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 风险识别:及时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3. 风险监控与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评估1. 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明确的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合政〔2021〕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2月24日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构建高能级平台体系,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坚,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依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科政〔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市新型研发机构:(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在本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具备开展研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二)拥有优质创新资源。
依托或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知名跨国公司高水平研发平台优质创新资源,具有稳定的技术成果来源,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前景。
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
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的决议(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2021年8月24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新平台第三章成果转化第四章产业创新第五章人才支撑第六章科技金融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创新环境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全市发展主导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以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第四条本市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作为专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战略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评估督查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等。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等建设,建立支持关键技术突破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滨湖科学城建设,建立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滨湖科学城整体规划、一体建设,建设国家级科学城。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20〕1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1日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补贴资金投资建设,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硬件、基础软件、通用软件采购项目,以及投资10万元(含)以上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对投资100万元以下的硬件、基础软件、通用软件采购项目,以及投资10万元以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简易型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办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评审,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实施、变更、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等。
第四条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数据资源局。
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市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牵头负责全市信息化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县(市)区、开发区建设的创新应用信息化项目评选及奖励。
科创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制度
科创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制度一、前言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而科创服务平台则是连接科研机构、企业和资本的重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为了规范科创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制定科创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科创服务平台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合作伙伴。
2. 科创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应以服务创新创意为宗旨,以高效便捷为目标,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
3. 科创服务平台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用户隐私,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4. 科创服务平台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及时公开和回应用户关切。
三、岗位职责1. 平台管理员:负责平台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拓展、人员管理、合作伙伴关系维护等。
2. 技术支持:负责平台的技术维护和支持工作,包括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数据保护等。
3. 项目经理:负责对接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创新项目,协调资源,推动项目落地。
4. 营销人员:负责平台的市场推广和用户服务工作,包括宣传推广、客户维护等。
四、服务流程1. 用户注册:用户在平台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2. 项目对接: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交创新项目,平台与合适的资源进行对接。
3. 项目管理:对接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资源协调、进度监控等。
4. 成果审定:项目完成后进行成果审定,确认转化效果,并进行相关奖励或补贴。
5. 用户反馈:用户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可以进行反馈,平台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五、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根据平台业务情况制定工作时间,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按时上班和下班。
2. 考勤制度:建立科创服务平台的考勤制度,包括打卡,请假等规定。
3. 岗位责任:对各岗位的工作责任进行明确,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4. 绩效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六、风险管理1. 数据安全:加强对用户数据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备份和安全防护机制。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激发创新活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鼓励创新、支持创业;2.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3. 效率优先、服务至上;4. 协同发展、资源共享。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创新创业平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平台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营、协调和服务。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 平台负责人;2. 政府部门代表;3. 行业专家;4. 企业代表;5. 其他相关人士。
三、平台运营第七条创新创业平台应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创业大赛;2. 创新项目路演;3. 创业培训;4. 创业沙龙;5. 产业对接。
第八条创新创业平台应建立项目库,对优质项目进行筛选、推荐和孵化。
第九条创新创业平台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合作,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创新创业发展。
第十条创新创业平台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项目。
四、项目支持与孵化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平台对入选项目提供以下支持:1. 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2. 提供办公场地、实验室等设施;3. 提供融资对接、市场推广等服务;4. 提供专业培训、交流合作等机会。
第十二条创新创业平台对孵化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根据项目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扶持。
五、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创新创业平台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平台运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平台应定期向政府部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技创新平台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平台创新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进步的加速和全球经济的竞争日益激烈,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各国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驱动力。
为了有效推动科技创新,许多国家纷纷建立了科技创新平台,以促进科技研发、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
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对于平台的顺利运营和成果的有效转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的基本原则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科技创新平台的资源分配、项目评审以及成果评估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开放共享原则:科技创新平台应当以开放的态度面向全社会,与各类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知识交流。
3. 风险共担原则: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应当注重风险的共担,各参与方应依据其投入的资源和责任进行分配。
4. 激励约束原则:科技创新平台应当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应对各方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和监督。
三、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的基本内容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平台组织架构:明确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架构,包括平台的设立机构、管理层、工作部门等。
2. 平台运作规程:制定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规则,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
同时,应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决策程序。
3. 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明确各方的权益。
4. 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科技创新平台应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和奖励在平台上取得创新成果的人员和单位。
5. 风险防控机制:科技创新平台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的风险和挑战进行预测和应对,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
四、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的实施策略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应采取以下实施策略:1. 创新管理理念: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整体规划和运营管理。
2. 强化协同创新:鼓励各方加强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平台与产业界、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
科技部火炬中心领导视察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作
求上 做 出文章 、 做好文章 , 提高 成果转 化率 , 努力打 造 成为 区域科技 成果交 易服务 中心 ; 三是加 强 国家平 台与地 方平 台的交流 , 积极
争取 国家 , 方政 策和 资金 的支持 。 地 此 次 科 技 部 对 合 肥 科 技 平 台 建 设 的 调 研 和 指 导 . 分 体 现 了科 技 部 切 实 以 党 的 十 充
民副 主任在 合肥市科 技 局王 节 局 长 、 陈伟 副
局 长 、 青 副 局 长 、 新 区 管 委 会 郭 超 主 任 菅 高
府 的关 心支持下 , 正起 到 了整 合 科技 资源 、 真
集 聚科 技 人 才 、 企 业 提 供 科 技 服 务 的 作 为 用 。 合 肥 又 是 全 国唯 一 科 技 创 新 型试 点 市 . 科 技 资 源 丰 富 、 技 环 境 优 越 、 技 实 力 强 科 科
等的陪 同下 , 在考 察 了 合 肥市 科技 局 、 高新
区科技 局 、 肥 民营 园后 . 到 合 肥 市科 技 合 来 创新公 共服 务 中心 ( 以下 简 称 “ 中心 ” 。参 )
观“ 中心 ” 共 设施 建 设 , 取 了关 于 合 肥 科 公 听
技 创新 公共 服 务 平 台( 下 简 称“ 台” 建 以 平 ) 设情况 的汇报 . 并就 目前 “ 台” 展 的相关 平 发
创业 公共服务 平台 、 专业技术 公共 服务平 台
和 投 融 资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等 七 个 子 平 台 的 建
设 , 为推 动合 肥科技 跨 越式 发 展 , 中部 将 在
地 区 率 先崛 起 . 有 十 分 重 要 的现 实 意 义 。 具 马 主 任 同 时 要 求 “ 台 ” 设 要 以 胡 锦 平 建 涛 总 书 记 视 察 安 徽 时 的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为 契 机 . 一步解 放思 想 , 意改 革 , 拓 进 取 , 进 锐 开 做 好 以下 几 项 工 作 : 是 地 方 平 台 要 与 国 家 一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新创业平台的所有成员和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体系,保障平台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创新创业平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负责平台的全面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审批重大事项。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平台的具体业务。
(三)委员:负责平台的具体业务,参与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平台的日常行政、财务、人力资源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部: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
(三)项目跟踪与评估部:负责项目的跟踪、评估、结项等工作。
(四)宣传与推广部:负责平台的宣传、推广、品牌建设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第七条创新创业平台实行会员制度,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平台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优先获得平台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三)对平台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平台的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与平台组织的活动。
(三)维护平台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项目申报与评审:(一)项目申报人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
(三)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项目跟踪与评估:(一)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跟踪与评估部负责对项目进行跟踪和评估。
(二)项目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结项和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宣传与推广:(一)宣传与推广部负责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二)宣传与推广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
四、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合政[2011]108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06【实施日期】2011.09.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合肥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变化,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创新推动、县域突破、东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创新推动”战略成效显著。
科技创新有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一五”时期,高新技术产值由488亿元增长到2021亿元,年均增长32.9%;增加值由128亿元增长到620亿元,年均增长37.1%,高新技术产业增速平均高于工业增速5~6个百分点,占GDP 的比重由13.8%提高到23%。
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合肥成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及首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
国家智能语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家电产业基地获批,高新区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全国金太阳工程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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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经合肥市科技局确认,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咨询管理等服务的机构实体。
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要求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
第三条建设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科技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统筹规划与重点推动相结合。
第四条平台的确认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市科技局负责平台的确认管理、考核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第二章平台确认
第五条申报条件。
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研发类、检验检测类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200
万元;技术转移类、管理咨询类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
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
(四)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科技企业不少于10家。
(五)能满足科技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建设方案。
(七)积极参加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企业服务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科技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第六条确认程序。
市科技局在调研基础上,发布申报指南,各平台申报,市科技局进行审查和筛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发文公布确认。
第三章平台扶持
第七条奖励补助。
对确认为“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
第八条支持平台承办政府举办的相关活动,优先推荐平台申报国家、省扶持项目。
第四章平台管理
第九条加强平台管理,建设平台服务网站,整合平台资源,建设规范制度,培养和引进平台人才,提升平台服务整体水平。
第十条平台接受科技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向科技主管部门反映发展动态和为科技企业服务情况。
平台于每年10月10日前,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平台运营情况。
第十一条动态管理。
平台有效期二年,二年期满后,需申请复核,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
经市科技局复核,对合格的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撤消市级平台资格。
第十二条撤消资质。
有下列之一情形的,撤消平台称号:(一)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处分的;(二)被司法机关处罚的;(三)复核考核不合格的;(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由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企业服务活动的;(五)多次被科技企业投诉的;(六)不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合肥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暂行管理细则
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暂行管理细则
一、确认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备案表》(附件1),经市科技局审核,符合《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要求,同意备案,按照《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
二、复核程序
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二年,二年期满后,需填写复核表(附件2),申请复核,提供相关资料。
市科技局组织复核,复核平台投入、效益、服务和管理等情况。
评估结果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80分以上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合格的平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撤消市级平台资格。
被撤消平台重新认定,须填写备案表重新申请。
三、信息报送
根据《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每年10月10日前,报送复核表(附件2),并附总结,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平台运营情况,重点报送发展动态和为科技企业服务情况。
附件1: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备案表
附件2: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复核表
附件3: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评分表
附件1
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备案表
平台名称:
平台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
联系地址:
邮编:
填表时间:年月日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二年制
填表说明
1、要求填写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2、平台类型包括:技术研发类、检验检测类、技术转移类、管理咨询类。
3、本表须附平台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建设方案。
4、本表须附市级及以上部门批文、市级及以上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或证明。
附件2
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复核表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合肥市科技创新平台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