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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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的自查报告

关于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的自查报告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遂机管发〔2020〕1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共10间,共计258㎡。其中:办公室面积167㎡(正科职领导1人,用房1间,共18㎡。副科职领导3人,退居二线干部2人,用房2间,共42㎡。一般干部13人,用房3间,共107㎡);服务用房3间,共69㎡;设备用房1间,共22㎡。 

二、自查情况 

(一)配置管理方面,不存在有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不存在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二)使用管理方面,不存在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不存在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不存在擅自处置办公用房。 

(三)维修管理方面,不存在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 

(四)信息报送方面,及时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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