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拆迁户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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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的街头巷尾热议最多的话题就是拆迁,毕竟涉及到一千六百多户居民、二百多家大小商铺业主的切身利益,说的再贴切一点,其敏感程度、震慑力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投在了寿阳县城市中心,造成了大部分市民的恐慌。

首先,寿阳县县委、政府的这次拆迁改造决策从态度上无视人民群众。没有开听证会征求过居民意见,直接出台拆迁文件,主观划定拆迁范围使老百姓感到了茫然;(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

其次,在出台大规模的拆迁决策前,没有考虑千余户的拆迁户有多少人将无家可归。这次拆迁范围是县城中心,使广大拆迁户的工作、生活,孩子的学习都变得极其不为方便;因此次拆迁,该县的房价暴涨,房屋出租也随着此次拆迁租金节节攀升!

第三,程序违法。没有公布城市规划图就划定拆迁范围开始征求被拆迁户意见;征求意见期间被拆迁户没有得到任何反馈意见,更没有让被拆迁户参加听证会;工作组不惜任何手段入户评估登记,并把入户登记户数视为同意拆迁户数定案上报,公信度直线下降;

第四,补偿实施方案存在问题。2012年4月5日出台的补偿实施方案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物权法》也没有被视为主要的拆迁补偿法律依据;不公开。没有征收明细价格,补偿

实施方案(草案)中强制让拆迁户到城区购房;不公平。2010年,该县拆除城区地段,安臵方案非常之得民心、顺民意,拆迁比例达到1:1.5,使拆迁户全部都能住进新居,住得起新居。当时在职领导也能分别对待,对特困户给予了照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而两年后的今天,拆除城中心1600多户居民,200多家大小商铺,补偿标准却大大下调,假如按此方案下去,很多人都将流离失所...

将心比心,谁个没有父母,那个没有兄弟姐妹,几十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祖辈为了给后辈儿孙臵得一处房宅,咬紧牙关,勒紧裤袋,硬生生用他们并不太壮实的身躯跌打滚爬下二万多元,总算为后辈子女臵下一处希望之宅。数十年过去了,儿女长大成人,祖辈当年一月三十几元的收入早然写进了城市时代发展的历史。现在,飞涨的物价、房价与工薪阶层每月几千元的收入昭示着一个崭新时代的来临,长眠地下的祖辈欣慰地看到自己当年打拼下的房宅也像飞扬的物价一样升值了一百多倍。孰料,城市改造、拆迁方案像一道魔咒一样从天而降,老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了,照此方案,不仅无法保障拆迁法规上规定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更令人气愤的是政府还美其名曰让市民生活上一个新的品位。以上原因引发了省市多次群体**事件,和多次公共场合的公众事件。

社会的稳定应该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机构能够依法行政,理应

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人民政府的职责绝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民护利,以及担当好一个中立,不偏不倚的仲裁者的角色。一定要杜绝政府与民争利或其自身就是利益主体这样的危险形势和可怕趋势的蔓延。各级政府如果真正能做到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谋福祉,那么人民群众也不会进行无理闹事、无谓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发达了,城市改造自然而然提上政府议程,我们无可厚非,顺民心、从民意,多了解群众疾苦,制定令绝大多数劳苦大众信服、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让拆迁户居有所养、具有所安,无后顾之忧是我们拆迁户的最大心愿。然而,事与愿违,掌握我们生杀予夺大权的寿阳县委、寿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竟公然臵国家有关拆迁法律法规、广大人民利益于不顾,一厢情愿的出台了一套所谓的拆迁方案,而且还堂而皇之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手段大造舆论宣传,瞬间,民意沸腾,人心惶惶,把老百姓的心凉了个刺骨。

寿阳县电视台和《寿阳报》等新闻媒体为了配合拆迁办的工作,不顾新闻的客观真实性的最基本要求,单面听取拆迁办的说词,在宣传拆迁办的工作中带有明显的压制、诋毁,欺骗拆迁居民表现,歪曲事实,谎报拆迁(如拆迁签约率多少,满意率多少,其实这都是虚假的)进度。《寿阳报》在3月12日第四版刊登了一封题为《安得广厦千万间敢叫寿阳换新城》的‚致参加县城中心建设改造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封公

开信,信中‚决死也要打胜打好中心建设改造这场攻坚战、‘五加二’、‘白加黑’、实战练将、沙场点兵、真刀真枪、火线大考验‛等词汇让拆迁户是不寒而栗……

该县在前几年的所谓‚民心工程‛上,已欠下了很多建筑商的钱:该县的城西小学就欠河北建筑商米**将近4千万,现在又把好好的第一中学盖到了城区外,人民医院也将向城区外转移;4月11日向公众公布规划效果图,规划的32层住宅楼既不符合县情也不符合民心,修建一个所谓的‚万人广场‛,全县才22万人,县城人口才6万,修这么大广场有啥用?还即将在现有13层行政办公楼的四周,再修四幢行政大楼!该县有多少机关单位,又有多少公务人员,修这么多行政大楼,这么大的广场除了装门面还有何用?!因此证明这彻头彻尾就是一个为开发商谋利和政府添财的形象工程!

再,近几年该县修的什么安居工程也好、民心工程也罢,住宅楼一栋栋拔起,大部分只住了那么有数的几户人,现在又要盖32层,20层不等的几十幢大楼,安臵现在拆迁范围内的1600多户拆迁户都用不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担心给不了建筑商工程款,很有可能成了‚烂尾楼‛,那样的话,拆迁户们何年何月才能安居乐业就得画上一个大大的?号了!届时,受损的是拆迁居民,更是政府的威信和社会公平、以及法律权威尊严的丧失。

在对拆迁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对选择房屋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方式等方面都是寿阳县中心城区拆迁办一手操办和决定的,拆迁居民没有任何的知情权和协商权,更没有听取拆迁居民的任何意见。在对拟拆迁房屋补偿的面积单价、补偿内容以及‚住改非‛的赔偿也都是拆迁办说了算,我们拆迁居民没有任何异议权,只有接受。拆迁办还美其名曰这是按寿阳县委县政府的‚政策规定‛、是维护广大拆迁居民的利益、是拆富群众等等。如果真是如其所说,那么为什么还有很多拆迁居民表示异议,无法接受,‚用脚来投票‛呢? 拆迁居民主要的财产就是该拆迁房屋,辛辛苦苦一辈子。拆迁办所确定的房屋拆迁价格(拆迁办没有按照市场价值和擅自改变拟拆迁房屋的结构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无法让拆迁居民在相同或相似地段购买相同或相似的房屋,其居住条件和利益无法不受到影响和恶化,这与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显然是相悖的。难道这就是拆迁办所宣扬的拆富群众,维护人民最基本的合法的权益吗?如果拆迁工作都如拆迁办这样的所作所为,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居民只能‚任人宰割‛

注:寿阳县县委政府以及政府领导人员不能够把握和领悟当前我国社会紧要的民生问题,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经济发展、防止社会事件的激发和人民民怨的扩大是今年的头等大事。也不顾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这实为可恨和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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