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理念转变论
政府治理理念转变论
政府治理理念转变论作者:王振海时间:2010-04-21 浏览次数:5090 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变革是市场化。
受市场化的冲击,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政治领域的改革最深刻的变迁和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也即发生在政府身上。
政府治理领域的转变,不仅为不断深化的市场化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而且为今后的经济、政治改革积累了经验。
尽管在现实中,政府的施政行为还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从总体上讲,我国政府治理的理念已经充分体现了现代政府治理的先进性特征。
一、政府的权限范围由无限向有限转变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换句话说,有限政府是政府理论的基本内涵。
对于有限政府,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理解:一是从政府与公民关系的角度看。
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是一对个对应的概念,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
也就是说,是公民权利本位,而非政府权力本位,政府的权力源于公民权利的让渡。
因此,政府的权力就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无限的。
二是从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限度看。
就资源配置而言,政府和市场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和途径。
但二者相比,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基本手段。
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做到的,政府就不要干预,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和范围内,政府干预才是可能和必要的。
不仅如此,政府本身也存在失灵,这也决定了政府的权力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无限的。
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在政府权力问题上存在两大误区:其一是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
即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政府行政机构集中掌握了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各种职能。
具体表现在:1949年以后,政府的行政组织随着各级党组织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发展起来,民间自治组织被纳入国家制度的轨道,并把一切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权力和职能集中到政府中来,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都成为准政府组织和政府衍生物。
试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协同
试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协同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政府与社会间的协同需要更加深入和全面。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需要探索新的模式和理念。
政府与社会间的协同是现代化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试从政府与社会协同的视角出发,探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和方法。
一、政府与社会协同理念的重要性政府与社会协同是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在传统治理模式下,政府往往是单向的权力主体,社会是处于被治理的被动对象。
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
而政府与社会协同,则是建立在政府与市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和合作的基础上,是一种开放、包容、平等、协力承担社会责任的治理模式。
它既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进行民意调查和政策制定,也有利于社会形成更加和谐、积极的治理环境。
尽管政府与社会协同的理念和要求已经得到广泛认同,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困境和问题。
一方面,政府在与社会协同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信任和尊重社会主体的主体地位。
政府主导的治理结构限制了社会各界的发展空间和行动力,导致社会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阻碍。
一些社会主体也存在对政府的不信任或者无积极参与的现象,造成政府与社会协同难以顺利进行。
政府和社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合作平台,导致协同效果不佳,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矛盾的积累。
政府与社会协同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参与度不足,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等方面。
这些问题制约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有必要研究政府与社会协同的新路径与新方法,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发展。
要推动政府与社会协同的深入发展,需要探索新的路径和方法。
政府需要更新治理理念,转变政府的职能和作风,从单一的权力行使转变为服务和促进发展的公共管理者。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理念转变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理念转变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民族事务治理是指国家对于不同民族之间关系的调节、协调和管理,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和睦共处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中国这样多民族国家,民族事务治理尤为重要,为了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必须对民族事务治理实现法治化,即依法治理并维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要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还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转变、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
一、理念转变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首先需要进行理念转变。
传统上,民族事务治理多以行政手段为主,国家通过各种行政措施来调整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这种做法容易导致行政意志的任意性和个别性,不利于形成统一的民族政策。
而法治化的民族事务治理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治原则来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理念转变的关键在于认识到法治在民族事务治理中的重要性。
国家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将法律作为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依据,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项民族事务,确保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还需要强化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使法治成为治理民族事务的共识和基础。
二、现实困境在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现实困境。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民族地区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且有些法律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完全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地方政府对民族事务治理的不足重视。
一些地方政府在民族事务治理上存在怠政行为,对一些民族地区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民族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还存在一些民族地区的落后和贫困现象,制约了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三、路径选择要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需要进行理念转变、克服现实困境,并选择正确的路径。
只有加强法治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促进社会各界的参与,才能更好地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推动国家的繁荣和稳定。
7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的“四大转变”
7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的“四大转变”作者:向春玲来源:《人民论坛》2019年第29期【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转变,从“一元主体”到“多元共治”治理结构的转变,从行政化管理向法治、德治和自治综合治理转变,力求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活力迸发相统一,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
【关键词】新中国社会治理成就经验【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世界发展形势的变化为主要依据,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社会和谐發展为导向,以“善治”为基本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维护和保证了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社会活力得到释放,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渐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治理之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外复杂的局势要求中国共产党“摸清家底”,重建社会秩序,恢复生产,并迅速承担国家体制、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重任,以稳固新生政权。
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时间里,我国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体,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模式。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管理也带有强烈的行政化和指令性色彩。
全体社会成员被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中。
在城市,单位是最主要的社会组织载体。
在农村,人民公社是最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
单位制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组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功能的高度融合。
除此之外,这一时期我国还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除了对新中国的人口进行登记,还加强了对人口流动的管理。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建立的社会管理制度为迅速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进而恢复和发展生产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
然而,这一社会管理模式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存在着限制社会流动、压抑社会活力的弊端。
改革开放所迸发出的巨大活力推动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的社会管理也随之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深刻转型。
治理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
治理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在新的时代,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创新成为了必要的要求,这种转变是政府应对新时代变革所需的,它需要我们认识和掌握创新的规律,创新对政府的利弊,理解创新对教育、环境、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全面加强治理创新。
I. 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是一项全面的、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国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的总要求是要深化政府改革,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创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一,从简政放权到强化监管。
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管作用,把监管作为政府改革的中心点,并加强监管的力度和深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高效有序、严格有效的监管制度。
其次,建立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激发市场创新和活力,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第二,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对于百姓来说,政府的职能是为民服务,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首要任务,应当把创新和公共服务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法。
应该加大建设智慧政府的力度,信息化是实现智慧政府的关键,而数据是智慧政府的核心素材。
第三,从治理方式到治理理念的转变。
治理方式向治理理念转变是与治理现代化相关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中国治理现代化的一部分。
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应该借鉴国外的理论和经验,探索和发展新的治理方式和方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II. 治理创新治理创新是指对于现有的治理问题,通过发展发明性的治理手段,进行创新化的思维方式,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和效益的过程。
为什么要进行治理创新?这是因为现有治理方式无法满足新时期的治理和发展需要,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新的文化价值观、新的政策制定方式、新的市场变化和创新活力都要求治理方式予以应对和适应。
第一,借鉴国外管理理论,发掘新型治理手段。
可以从文化、法律、经济、市场等角度出发,寻找对应的治理手段,这种方法称为“政策创新”。
政策创新是指政府对现有政策的完善和创新,政策需要是合法的,相对完全的,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治理理念方式的转变
的理念 已经充分体现 了现代政府 治理 的先进性 特征 。
一
在 我 国传 统 计划 经 济体 制 下 , 们 在政府 权 力 人 问题 上存 在 两大 误 区 : 一是 政府 的 权 力是 无 限 的 。 即认 为政府 的行政权 力可 以不受任何 限制地 深入并
控 制 社 会 的全 部 领 域 和 各 个 层 面 , 府 行 政 机 构 集 政
治理理 念方 式转 变最突 出的征 象是 , 府 的权 限 范 围 由无 限向 有 限转 变 , 府 的 治理 行 为 由管 制 向服 务 转 政 政
变, 府的履职 方式 由划桨 向掌舵转 变。 政
[ 键词] 政府 改革 治理 理念 方式 转变 关 [ 中图分类 号] D 3 60 [ 文献标识 码] A [ 章编号] 1 0 - 3 4 (0 9 O — 0 7 —0 文 08 6220 )7 O2 5
文 化等 领域 的权力 和职 能集 中到 政府 中来 , 使企 业 、 事业 单 位 、 社会 团体及 民 间组 织 都 成 为 准政 府 组 织
和政 府衍 生物 。其 结 果 造 成 三个 方 面 的弊 端 : 是 一 政府 机构臃 肿 , 冗员 过多 , 财政 负 担沉重 。二 是 降低 了政 府行政 能力 。由于政 府承 担 了太多 的本 不属 于 自己职能 范 围的事 , 使 政府 管 了太 多不 该 管 、 不 致 管 了也 管不好 的事 。三是 不 能充分 调 动各方 面的积极 性 。全能政 府使 政 府 成 为社 会 发 展 的唯 一 推 动力 ,
严 惜 怡
( 国海 洋 大学 , 东 青 岛 2 6 0 ) 中 山 6 1 0
[ 摘 要 ] 改革开放 以来我 国政 治领域 的改革 最深 刻的 变迁和 最显 著 的成 效体现 在行 政 管理 体制 上 ,
治理现代化中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与途径-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
治理现代化中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与途径-行政管理论文-管理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现代化取决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与治理主体能力的提升,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主体,其职能转变与现代化直接关乎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地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是对六十多年来执政经验的总结,而且是在新时期面临新的执政风险,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及对如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民及一切社会力量进行治国理政的战略部署。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中国的国家治理经历了从全能主义的高度集权制向市场化的分权制的转变,领导下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角色的变迁与政府职能转变也始终贯穿于中国治理体系的发展变化之中,尽管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与市场、及公众都参与到治理之中,逐步建立起多元共治的协作治理体系。
但政府仍将是起主导作用并处于轴心位置的治理主体,而且市场与等其他治理力量的生长也取决于政府及其派生的公共权力机构的规范,因此新形势下的政府体制改革需要以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性思维为指导,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战略目标和现实路径。
综观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议题,无论是构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与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制度与法治建设,还是加强文化体制机制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离不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一、国家治理中的政府职能及其变迁国家治理中的政府职能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的增进之中,一个经济体只有在制度完备的体制中才能有效运行。
卢梭认为,国家之所以需要政府,是因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为代理人,在公意的指导下发挥作用;它将充当国家和主权者之间的联系;它对公共人格发挥的作用,就有点像把灵魂和身体联合起来对人发挥作用一样。
我国社会治理成效分析
问题与对策36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领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顺应形势变化,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在促进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合作治理方面采取了大量切实有效的措施,多元共治的合作治理格局正在建立和完善。
政府部门增强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主导作用进一步显现。
各类市场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协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一、政府社会治理理念持续转变,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行政理念具有先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行动。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正式使用了社会治理这一概念,虽然与社会管理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党执政理念的升华,代表了政府行政理念的发展方向。
政府控制和管理社会的观念逐步让位于引导、服务、整合、调控的理念,强调民间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突出社会的独立性、自治性和自主性。
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平等与合作理念逐步增强,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民间社会成长发育,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尊重市场主体的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伙伴关系”已初步达成共识。
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理念和协商理念不断增强,实现政府社会管理向共同治理转变,政府已经认识到需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力量,让社会力量成为社会治理的监督者和参与者,发挥社会权利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平衡作用。
自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战略提出以来,政府强化了它在关键领域和部门的社会治理职能。
一是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社会安全的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二是强化劳动就业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高社会就业率。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保护伞”。
我国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全面、项目齐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
四是强化政府收入分配职能,逐步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地方政 府如何提高治理效能
地方政府如何提高治理效能在当今社会,地方政府面临着日益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和日益增长的民众需求,提高治理效能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任务。
治理效能的提升不仅关乎地方的稳定与发展,更直接影响着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那么,地方政府究竟该如何提高治理效能呢?转变治理理念是关键的第一步。
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可能更倾向于“管理”思维,强调对社会事务的控制和规范。
然而,在新时代,应当树立“服务”理念,将民众的需求放在首位,以解决民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意味着政府要主动倾听民众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期望,积极回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加强信息化建设也是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高效的信息平台。
通过这些平台,可以实现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共享,让民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政府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信息。
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对各类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为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主观性。
优化治理流程同样不可或缺。
繁琐的治理流程往往会导致效率低下,增加民众的办事成本。
地方政府应当对现有的治理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去除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实现“一站式”服务。
比如,在行政审批方面,可以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方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治理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于提高治理效能至关重要。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能够为地方政府的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因此,要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通过引进优秀人才,为政府注入新鲜血液和创新思维。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注重能力和业绩,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也是提高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
政府不能“单打独斗”,而应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民众参与到地方治理中来。
治理视角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路
一
1 一 2
甘 肃农 业
20 0 6年 第 1期 ( 总第 2 4 ) 3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治理视 角下我 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路
沈 菊英
(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张 永 云
2 50 ; 10 6沈阳理工大学
江苏苏州
摘要 : 治理理论认 为, 市场经济运行 中, 在 既存在市场 失效 , 也存在政 府 家和政府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 使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彼此协调, 实现“ 看 失效 , 因而政府不可能 只充 当“ 守夜人 ” 也绝 不能对 社会 经 济实施 全面 干 得见的手” 看不见的手” , 和“ 的相互合作, 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 预, 政府应该是“ 有限” 是一个“ 的, 治理” 的政府。据此, 须对原“ 无限 现 。 、 “ 全能” 政府进行改造, 重塑政 府职能 . 实现政 府、 市场 、 企业 、 民社 会的 互 公 这一点对于我们这样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 动与合作 , 它们在 各 自 域 内发挥 作用。这 对拓 宽我 国政 府职 能转 变的 同样有很大意义。据20 年< 望新闻周刊) 使 领 02 - 报道, 9 年开始的全国机构 18 9 思路具有借鉴意义。 改革即将结束,通过此次改革, “ 政府职能有了较大转变, 机关作风建设不断 关键词 : 治理: 政府职能 ; 市场机 制 改善, 机构设置相对精干, 政府运作更加协调 , 办事效率有很大提高。但是, 治理理论作为 2 世纪国际社会 学领域的前沿理论之一, 1 虽然其产 不可否认的是, 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 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仍 生、 发展才经历十几年时间, 还远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和结构框 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管制仍然较多, 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 架. 但其所倡导的一些理念和价值却有广泛的适用性。治理理论的出现. 发挥; 使 政府对经济领域的干预仍然较多, 政府职能‘ 越位’‘ 、错位 ’‘ 、缺位’ 现 人 们的规角更为灵 活、 , 府、 互动 从政 市场、 企业 、 的多维度 、 面上观 象仍然存在; 社会 多层 政府内部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不明确, 致使一些部门忙于具体 察、 思考问题。治理的理念和范式被广泛引入政府公共管理过程, 用以解释 事务、 疏于决策, 重审批、 轻监管,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缺乏有效的钮约 和分析政府管理社会方式的变化, 构建政府、 市场、 企业和公民社会的互动 机制; 地方或部门利益观念强, 公共意识和公共责任感不强等等。四由此可 ” 与平衡关系。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尤其是加人 WT O的现实, 见 , 政 我国政府职能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是 府外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一切最终也将反映在政府、 市场、 企业、 社会 当务之急。根据国内外一些学者的观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般职 的关系调整上, 要求通过重新处理政府、 市场、 企业、 社会的关系来调整政府 能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提供制度和规则以保护市场, 维护市场有效运 职能。因此, 我国政府应以治理与善治理论为指导, 把许多政府“ 不该管 转 , 、 包括通过立法维护基本的社会经济秩序、 界定产权、 保护经济契约的效 “ 管不好”“ 、管不了” 的事让位给企业、 市场和社会来处理, 在积极转变政府 力等; 二是弥补市场的不足, 进行纠正性的干预。这方面的职能包括提供公 职能 的过程 中重塑政府的职能。 共物品、 外部性内部化、 制约无效力的垄断等。19 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也 97 政府应把居于企业生产 经营权 范 围内的职 能还给 企业 。 从 “ 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包括了五项最基本的责任, 1确定法律基 实现 运 “ 即() 动员” 裁判员” 到“ 的转变 础;2保持一个未被破坏的政策环境, () 包括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3 投资 () 纵观世界各国的政企关系模式, 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以英美为 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4保护弱势群体;5保护环境。这些 () () 代表的“ 警察与司机” 模式: 企业是 自主经 营的主体 , 以法 律和经济手段 角色并不是那些最小化政府的必然角色, 政府 而是保证市场运行的必然选择. 它 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与引导 ; 第二种是 以 日本为代表 的“ 商合作” 协 模式 : 包含了对政府积极作用的肯定” P2 。中国的行政改革的一个战略性目 政 ⑨( 6) 府与企业是“ 伙伴” 关系, 形成利益共同体, 企业是市场主体, 政府通过政策 标是建立一个亲市场的政府, 即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 调控企业; 第三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 宏观调控” 模式: 政府不直接干预企 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把市场能够做的事交给市场, 政府的责任重点放 业, 而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有关的工业政策进行调整。尽管政企关系模 在市场不能做和效能差的地方。概括起来, 我国政府应该主要发挥四大职 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类 型, 但是在现 代产权 制度基 础上 构筑 的政企关 能:1积极建立市场规则, () 完善市场秩序, 以规范市场行为, 创造各类市场 系模式具有全球趋同化的趋势, 即企业自主经营、 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分开 活动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 2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 解决市场 的模式已成为发达国家的共 同选择 。 外部性问题。如政府应该在提供公共安全、 环境保护、 发展教育、 鼓励培训、 我国政府和国有企业的传统关系是政企高度合一, 政企严重不分。政 刺激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 保护专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3解决市场所 府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 国企成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政企 不能解决的政治社会问题, 如实现社会再分配、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对弱势 不分不仅导致匡有企业缺乏效率和活力, 也导致政府规模的扩大; 同时政府 群体的帮助 , 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等等。( ) 国内进行宏观经济调 4在 与企业之间的过分亲密关系和不适当的干预也是寻租和政府腐败的原因。 控, 用财政和金融政策等手段来调节总需求水平, 调整产业结构, 以实现充 改革开放后, 随着计划向市场转轨, 政府开始还权于企业, 政府不再是企业 分就业、 健康的对外贸易、 适当的经济增长速度、 经济总量平衡和国际收支 的全职保姆 , 但政府充当“ 运动员”“ 、教练员” 的现象依然很严重, 政府对企 平衡等目标; 在世界经济舞台上, 代表国家利益增强本国竞争力。 业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依然较多, 审批经济依然存在, 政府对企业的管 三、 政府应把社会服务性和相 当一部分监督 性职能转 交给 社会组 织, 实 理行为仍然没有摆脱红头文件, 还依靠行政政策手段。这种行为严重束缚 现从“ 划桨” 掌舵” 到“ 的转变 了企业的发展, 也不符合 W O的要求。 T 治理理论认为, 国家作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个支点, 需要与公民社会形成 在加入 w' r o背景下的现代市场经济中, 政府和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 伙伴关系, 让他们参与国家事务, 通过相互协作获得发展, 这样有助于建立 体, 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就要改变过去行政管理方式 , 建立符合市场化 起国家的信誉和达成共识, 并且弥补国家能力之不足。“ 良好的非政府工 取向的政企分开、 政资分开的新型国有资产运作管理体制, 把政府在传统体 作, 实际上往往会加强而不是削弱国家的能力……没有什么比一个虚弱的、 制下承担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 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和经营职能分开, 不介 毫无生气的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发展损害更大了呻 (3 ) P5 。美国当代学者彼 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政府主要 得・ 德鲁克在其名著< 不连续的年代) 中也说:我们面对的不是 ‘ “ 国家的逐渐 是规则的制定者、 监督者和优良环境的提供者, 如同弗里德曼所认为的,政 消亡’相反, “ , 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 , 但是我们面 府的必要性在于, 它是‘ 竞赛规则’ 的制定者, 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 临着选择, 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能的政府, 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 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 p6企业和政府都必须处在市场之中, ” 1) ( 受市场规 和指导, 从而把‘ 实干’ 让位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 则约束。政府的职责要逐步从“ 运动��
浅析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变迁
社科研究15作者简介:宋祥秀(1978— ),女,汉族,天津人,高级讲师,法学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建设。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这一目标下,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在此之前的中央文献,都使用社会管理一词,十八届三中全会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体现了党执政理念的转变、社会建设理念的发展和执政能力的提升。
而这种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实践与发展的历程。
一、作为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这里的社会管理,作为政府四大基本职能之一,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并列。
这也是社会管理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最高规格文件中。
此后,在党的会议和文献中,进一步强调了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
作为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是由政府这一主体,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
二、作为社会建设重要内容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真正进入大众视野,成为一个热词,是从2004年开始。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这里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并在“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标题下,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同时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国家治理与政府职能转变
国家治理与政府职能转变一、国家治理概述国家治理是指国家管理和统治的一种方式,是国家行使权力,调节社会矛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
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关于“治理”的概念,强调国家治理的现代性和科学性,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旨在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传统上,政府被视为社会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但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政府的职能逐渐凸显出限制性和单一性。
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迫在眉睫。
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在于:1.符合社会的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治理方式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多元性和个性化的需求。
政府职能转变将生成适应社会多元化的治理形态,提供个性化的公共产品。
2.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国家的职能越来越多地向政策制定、调节和评估的方向转移。
政府职能转变旨在使政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3.确保政府公信力和民主参与政府职能转变可以建立公正、透明和可信的政府形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提高公共投资项目的效率和利用率,并提高民主参与的作用。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府职责转变政府职责的转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
政府职责的转变主要包括政府的角色转变,从治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和监管者,政府职责的范围转变,从经济领域逐渐向社会服务、文化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拓展。
2.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是支撑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保障。
政府机构改革应当强化政府服务、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的能力,构建现代化的机构管理体系。
3.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
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政府服务机构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等方面。
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路径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政治改革、行政改革、经济改革、法制建设等方面。
具体而言,政治改革可以激活社会参与度和民主治理,从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改革可以建立现代化公共管理体系,支撑政府职能转变;经济改革可以加强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
政治生态情况(评价)分析报告(通用1)
政治生态情况(评价)分析报告(通用1)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治生态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政治生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治风貌和发展方向。
针对中国的政治生态情况,本文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一、政治生态的积极变化1.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人们在某些情况下敢于维权、敢于举报,同时增加了公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这为政府的依法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2.治理理念的转变过去,政府重视的是短期经济效益,往往忽视了长远的社会影响。
而现在,政府开始注重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强调良好的社会治理,注重人民的利益。
3.反腐倡廉的不断推进中国政府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反腐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让人们感受到了国家的决心和力度。
反腐的效果除了在国内具有重大意义外,对国际形象的提升也有着重要作用。
二、政治生态的消极表现1.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形式主义现象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纠正。
在政治生态中,形式主义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污染,不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极有可能导致一些重大问题的发生。
2.政治脸面和利益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政治脸面和个人或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
这其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拍脑袋”式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为了政府短暂的政治需要,很容易忽视多方面的长远利益。
3.人民对政治参与的不足信任在政治生态中,人民对政治参与的信任程度并不高。
一些民意调查表明,人们对反腐行动的信任度比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要高。
这也说明了人民对政府治理的信任还存在一定的疑虑。
三、政治生态的发展对策1.着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在政治生态方面,政府应该注重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专门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倡廉廉政、民主参与和权益保障等制度和机制,以有效地推进政治生态环境的转变。
2.深化改革和优化政府服务改革是推进政治生态绿色化的必要手段。
中国政府的治理理论与实践
1996 年版 。 [5 ]国家行政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部编译 《: 西方国家行政改革
评述》,宋世明等译 , 北京 :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1998 年 版。
[ 6 ]James G. March and Johan P. Olsen (1989) . Rediscovering In2
stitutions: The Organizational Basis of Politics , New York :
政府的形式与行为历来就是政治学和行政学学者关注的中心 ,但长时期内 ,无人怀疑过他们
治 理
观察问题的视角是否确当 。因此 ,当有人在“政府”( GOV ERNM EN T) 或“统治”( GOV ERN IN G) 与 “治理”( GOV ERNANCE) 之间作出截然的区分时 ,人们吃惊地发现 ,这一概念的提出有可能引发一
权和分权 ,将非政府组织 、非盈利组织 、民营的市场组 织和公民自主组织等多中心的组织制度安排 ,引入到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之中 ,使这些与政 府组织共同承担起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 。政府组
织将更有效地履行那些它应该履行的职责 ,以更经济 的和正确的方式实现其“掌舵”“、引导”的管理职能 。
令型行政体制显然与这些的新的价值取向和心理变化
不相适应 ,政府管治方式和手段的改变意味着对这种 变化的回应 。在计划经济时代 ,人们耻于言利 ,人们的 权利意识 、自主意识淹没在一种“泛道德主义”和绝对
平均主义的空谈和假像中 。市场经济促进了人们的利
益分化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使社会上出现了众多利益 差别和利益竞争的行动主体 ,全民所有制 、个体 、私营 、 集体 、三资等各类经济实体成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
为基本内容的经济改革 ,促进了国家与社会 、政治与经 济之间结构的分化 ,一个相对独立的 、提供资源和机会 的民间社会开始形成 ,过去那种建立在政治 、经济 、社 会一体化基本上的全能型政府的职能和结构是已难以
论我国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
论我国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社会治理主体也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
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已逐渐转变为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
这种转变背后的原因是社会结构和治理需求的变化。
多元共融的优势在于能够汇集不同主体的资源和智慧,提高决策效率和社会发展的普惠性。
面临的挑战包括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和权力关系。
未来,我国社会治理将继续朝着多元共融的方向发展,需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加强社会参与,以实现更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稳定。
深化多元共融的路径在于搭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平台和建立良好的互信机制。
这种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的重要方向。
【关键词】社会治理主体、单一、多元共融、传统模式、兴起、转变、原因、优势、挑战、应对、必然趋势、未来发展、深化路径。
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是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变革,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传统的单一主体社会治理模式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和不足,引发了对社会治理主体的探讨和变革。
在新时代背景下,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的兴起成为社会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趋势和方向。
如何实现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成为当前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共融的转变过程,剖析其背后的原因、多元共融的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最终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深化多元共融的路径。
通过对这一重要议题的探讨,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单一主体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单一主体指的是在过去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社会治理主体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
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具有绝对的权威和控制力。
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仅仅是政府的执行者或服务对象,缺乏独立性和自治能力。
社会治理现代化知识点
社会治理现代化知识点
社会治理现代化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治理理念的转变:传统上,社会治理主要依靠政府权力的行使来解决社会问题,现代化则强调社会组织、市场力量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注重多元主体的合作和协调,实现共治。
2. 治理结构的优化:现代化的社会治理强调建立起适应复杂社会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构建权力分散、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型和社会组织的发展。
3. 效能与公正的提升:现代化社会治理注重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能和公正性,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公共服务、推进行政改革、建立健全法治体系等手段,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增进社会公平正义。
4. 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应用:现代化社会治理借助信息技术,推动治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进程,提升政府决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提升治理的精准度和效能。
5. 全球治理的参与:现代化社会治理强调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因为许多问题已经超出国界范畴,如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等,需要各国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机制,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
总之,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全面、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
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面的参与和努力,通过合作、协商和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公正性。
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
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
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指的是国家在治理方面的思想理念和重点发生的变化。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治理理念也在不断地演进和调整。
在过去,国家治理理念主要集中在维护国家统一和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强调政府的权威和集权管理。
然而,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家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近年来,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和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国家开始鼓励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渐推行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政府也开始重视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将其纳入到治理体系中。
2.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向法治治理。
国家开始强调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监督,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国家治理力度也逐渐向法治方向转变,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司法和独立监管的角色。
3.由单一领域治理转向综合治理。
国家治理开始跳出传统的行政管理框架,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强调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治理,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4.由传统治理方式转向创新治理。
国家开始推行创新治理,积
极引入新技术和新模式,提升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例如,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都是国家治理理念转变的具体体现。
总之,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是与时俱进的,目的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并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进步的目标。
这种转变是一个不断探索和适应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创新。
以环境治理倒逼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以环境治理倒逼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治理越来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随着国家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环境治理工作离不开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先是发展理念的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追求“高速度、低成本、高规模、低效益”的增长方式,然而这种模式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负担,使得环境问题不断加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始转变经济发展理念,提出了“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
绿色发展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前提,在经济发展中使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环境质量更加优良、社会福利更加公平的发展模式。
而可持续发展则着重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既要关注经济发展,重视环境资源的保护,也要关注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
这些新理念不仅被纳入宏观发展战略,也深入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对严格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其次是发展方式的转变。
在过去,我国的发展方式主要靠资源环境的消耗来实现规模的增长,但这种方式无法持续。
近年来,我国着眼于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开始实行新型的发展方式。
例如,推行全面创新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等等。
这些新方式能够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完成更多的任务,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这些做法也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通过环境治理倒逼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经济的新一轮发展已经成型,各种有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明显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环境治理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环境污染仍较严重,特别是某些地区重污染企业治理难度大;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一些珍稀濒危物种依然处于危险之中;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公众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环境治理的力度,推进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治理概念的转变
治理概念的转变作者:王平来源:《魅力中国》2018年第50期摘要:随着社会日益进步和多元化,治理成为全球的共同理念。
它强调管理对象的参与。
传统的管制模式已不在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社区是国家行政的末梢,是社会的基石,社区治理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治理;转变;社区治理一、治理的基本理念英语中的“治理”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与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好操控的意思,长久以来一直和“统治”交互使用,主要用于指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政治活动(俞可平2000)。
但9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根据时代的变迁而赋予“治理”新的含义。
根据学者斯托克对“治理”的论点,认为可以分为五个方面来谈:第一是“治理”者行为的改变,也就是说权力的来源仍然以政府为主,但国家并非是唯一的权力中心了;第二是“治理”意味着国家会把原本独揽的权力和责任转给公民社会,包括各种私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第三是“治理”涉及集体行为间的权力依赖。
也就是涉及治理的组织团体间,为达到目的进行资源的交换;第四是“治理”将所有的参与者形成一个自主的社群网络,通过形成的自主网络与政府形成合作的关系,分担政府责任;第五是强调治理模式的推动,在公共行政事务中,不只有政府的存在,还有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支持。
因此,从斯托克的治理理论发现,现代民主社会的治理不再是自上而下的权威控制模式,而是强调权力的分化,强调行为主体的多元化,让社会性组织能够分享并承担部分社区公共职能,以便塑造更好的治理模式。
二、治理的目标:公共价值与公共利益随着全球治理的新思维,使得各国政府治理模式出现了体制之外的影响,从而由社区网络、公私协调、分权合作等方式,鼓舞社区公众参与社区治理。
Rhodes(1996)在《The New Governance: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的文章中指出,新治理的特征不再是过去政府管制的模式,而是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协作的自我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学者Sue Goss(2001)更明确的指出通过治理系统并引入市民参与力量、设置基金等方式,让“服务”的委托提供更实在的价值。
转变政府行政理念构建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
转变政府行政理念构建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
杜锦文
【期刊名称】《人民论坛:中旬刊》
【年(卷),期】2014(000)007
【摘要】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对我国政府行政理念提出了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由管制向服务转变、敢于承担道德责任、注重与民合作四个方面的要求。
顺应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型之要求,我国政府行政理念转变有四条路径:一是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的服务体制;三是坚持科学民主的服务决策方式;四是坚持从严执政的道德责任机制。
【总页数】3页(P39-41)
【作者】杜锦文
【作者单位】遵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相关文献】
1.转变政府行政理念构建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
2.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为视角
3.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柔性行政方式的视角
4.浅论强镇扩权下行政管理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5.公共服务社会化中的政府责任——由经济建设、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举措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治理理念转变论作者:王振海时间:2010-04-21 浏览次数:5090 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变革是市场化。
受市场化的冲击,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政治领域的改革最深刻的变迁和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也即发生在政府身上。
政府治理领域的转变,不仅为不断深化的市场化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而且为今后的经济、政治改革积累了经验。
尽管在现实中,政府的施政行为还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从总体上讲,我国政府治理的理念已经充分体现了现代政府治理的先进性特征。
一、政府的权限范围由无限向有限转变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换句话说,有限政府是政府理论的基本内涵。
对于有限政府,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理解:一是从政府与公民关系的角度看。
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是一对个对应的概念,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
也就是说,是公民权利本位,而非政府权力本位,政府的权力源于公民权利的让渡。
因此,政府的权力就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无限的。
二是从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限度看。
就资源配置而言,政府和市场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和途径。
但二者相比,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基本手段。
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做到的,政府就不要干预,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和范围内,政府干预才是可能和必要的。
不仅如此,政府本身也存在失灵,这也决定了政府的权力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无限的。
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在政府权力问题上存在两大误区:其一是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
即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政府行政机构集中掌握了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各种职能。
具体表现在:1949年以后,政府的行政组织随着各级党组织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发展起来,民间自治组织被纳入国家制度的轨道,并把一切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权力和职能集中到政府中来,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都成为准政府组织和政府衍生物。
其结果造成三个方面的弊端:一是政府机构臃肿,冗员过多,财政负担沉重。
二是降低了政府行政能力。
由于政府承担了太多的本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事,致使政府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
三是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全能政府使政府成为社会发展的唯一推动力,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都丧失了自主性、独立性和创新的动力,不得不依附于政府。
二是政府能力无所不能。
伴随着政府权力毫无限制地扩展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和层面,人们也开始误认为政府不仅是无所不为的,而且是无所不能的。
在这种思想观念影响下,不仅出现了政府全面干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局面,而且还往往把政府管理出现的各种问题归结为政府权力行使的不够。
这样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政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导致了政府权力更加扩张。
应该说,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有复杂的经济管理职能,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调控是各国的普遍现象。
“一切经济制度都是各种规则和条例的集合,根本不存在不受调控的经济”[①]。
中国政府的问题不在于它干预了经济,而在于它的干预范围和方式的不恰当。
突出表现为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不受限制的干预。
这种做法不仅窒息了企业的活力,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法治行政体制不健全,使得行政权力垄断一切资源,并在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再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做法,导致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扭曲变形,并造成腐败问题的大量孳生蔓延。
因此,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构建有限政府治理模式,对于克服政府管理中的各种弊端、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是一个涉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而深刻的变革过程。
只有通过深刻的改革,建立健全各种完善的制度体制,才能保证有限政府的实现。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根本途径。
众所周知,有限政府,最根本的一条是建立在市场体制的发达上。
政府的有限性首先体现在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有限。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包,造成了“全能政府”。
“全能政府”也叫“全能国家”,主要是指国家和政府的权力随时随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整个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其结果是造成了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
建立有限政府,要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先决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起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它在市场中有充分的自主性。
这样,在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和范围内,政府才能退出来,即从直接参与经营活动和直接干预经济中解脱出来,而专事市场以外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具体地说,就是建立完善市场秩序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提供公共物品等。
这样市场和政府有效分工,在各自的作用范围和领域发挥作用,从而实现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
总之,市场经济和有限政府是一对特殊的双胞胎,建立市场经济是实现有限政府的必要前提。
——严格限定政府权力于公共领域之内。
有限政府的有限性还体现在政府对社会领域的干预有限。
在无限政府条件下,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不分,社会领域与国家领域不分,政治活动经济化,经济活动政治化,最后形成了政府支配一切、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状态。
建立有限政府的治理模式,必须把政府职能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只管理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
政府要从私人领域坚决退出来,让市场和公民社会组织按照不同的原则和方式处理私人领域的事情。
这样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得到充分的发挥。
也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政府必须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之上。
这是实现有限政府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的根本保障。
应该说,政府的有限性通过政府权力的组成方式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有限政府是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产生的,只有通过民主产生的政府,才具有合法性,才能够充分代表民意,并为人民负责。
否则,不受民主监督和制约的政府权力,就会恶性膨胀,不仅造就了官僚主义,而且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更为可怕的是,它颠倒了民众和政府的主仆关系,取消了政府的责任,从而使掌握无限权力的政府更加恣意妄为。
事实上承担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拒绝行使应该行使的权力也是一种失职,还意味着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只有政府机构的权力大小、政府官员的职位升降权掌握在人民手里,实现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才是可能的和现实的。
在有限政府治理模式中,政府的职能范围应当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需要。
1997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对有限政府的职能范围是这样界定的:首先,有限政府应承担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动态平衡、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责。
政府通过灵活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
在公共活动的领域,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微观经济决策由企业自己做出,政府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氛围与宏观经济环境。
其次,健全市场法规,建立市场规则,维护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因此,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各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有效竞争。
作为“仲裁人”的有限政府,为了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与环境。
第三,组织与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保障。
公共物品的特点决定了市场机制在这一领域中的失灵,因此通过政府解决就成为必然选择。
同样,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政策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重要途径。
与成熟市场国家相比,我国还有繁重的经济体制转轨的任务。
从培育和维护有效市场环境的角度,当前我国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七个方面:1、改进宏观调控职能,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外汇管理体制,主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直接干预的手段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强对国际竞争环境的应变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2、建立健全市场规则,以法律制度界定和保护产权,保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流通,打破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性垄断或限制,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市场进入者创造有基本可信的、可预期的、公平竞争秩序。
3、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完善与新体制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分解和规范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两种职能,政府退出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
4、完善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基础建设,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传播,加强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5、改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高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有效的税收和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6、增强社会冲突管理职能,加强政府和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沟通和交流,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援助,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
7、加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职能,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治理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降低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
二、政府的治理行为由管制向服务转变传统行政尽管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表现的形态各异,但它们都传承着一个共同的征象,这就是管制,即政府以管理和统治者的身份对公民进行管理和制约。
总的来说,管制行政有如下特征:①政府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倒置。
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本来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但在管制行政的理念下,政府是作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对人民实行统治和管制,政府的权力被视为高于一切的东西,而公民的权利则被忽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不是处于对等的关系上,而是处于颠倒有时甚至是对立的状态。
②政府职能无所不包。
管制行政理念下的政府对公民采取不信任的态度,因此对公民活动的所有领域都采用统治和控制的意向,政府的权力渗透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③政府的行政方式以强制手段为主。
管制行政的一大特征就是强制性,政府以强制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公民在政府的强制权力下不得不服从政府的管理行为。
管制行政的特点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体现得尤为突出。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极左思潮的影响,我国政府过去一直强调对经济生活进行大一统的管制。
再加之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传统,官本位思想与政府居高临下思想根深蒂固,从“管”字出发处理一切问题自然就会形成习惯。
从行政管制的内容看,各级政府滥用审批制度。
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以审批制度为集中表现形式的政府管制行为,不仅限制了国民的自由权利,而且严重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