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构建研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摘要]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本文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背景,全面阐述了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内涵与构成,分析了现有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政府职责范围与权限角度,提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治理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矛盾;政府责任;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评判一个社会稳定与否,不是看有没有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而是看这个社会是否具备一个完善的社会机制将矛盾和冲突控制在“有序”范围内。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明我国治理社会矛盾的总体思路进入到从斗争到和谐、从批判到和解、从解构到建构的时期。
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全新而重大的时代课题。
一、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
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多重任务浓缩于同一时态的特殊情形,这一特殊情形决定了我国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转型的同时,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问题的出现,甚至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传
第1 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建设

名 言 。 是他 的伟 大遗训 之 一 。他说 : 中国的 问题 。 也 “ 压 倒 一 切 的 是 稳 定 。 有 稳定 的 环境 , 么都 搞 不 没 什 成。 已经取 得 的成 果也 会失掉 。“ 国一定 要坚 持改 ”中
收 稿 日期 :0 8l —6 2 0 一22 基 金 项 目 : 徽 省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项 目( S 0 —0 D 9 。 安 AH KF 7 8 6 )
关键词 : 和谐 社 会 ; 盾 ; 节 机 制 矛 调
中 图分 类 号 : Cl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6 3 0 6 2 0 )3 0 1 3 1 7 —2 0 ( 0 90 —0 1 一O
任 何 社 会都 不 可 能 没有 矛 盾 , 人类 社 会 总 是 在
革 开放 。 是解 决 中 国问题 的希 望 。但是要 改革 , 这 就
刻 认识 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 会时 期 的 阶段 性特 征 , 科学 分 析影 响社 会 和谐 的 矛盾 和 问题 , 积极 主 动 地 正视 矛盾、 解矛盾, 化 建立 健 全社会 矛 盾 调 节机 制 。 供 提 有 效处 理 种种 社 会 矛 盾 的制 度安 排 . 大 限 度地 减 最
展
所谓 “ 唐盛 世 ” 农 耕 时 代 的 国力 和 社会 文 明发 展 汉 ,
到 顶峰 , 是 因 为汉 朝 和 唐朝 都 曾 有一 段 相 当长 时 就 期 相对 太平 的社 会环境 。 史经验 证 明 . 会 稳定 对 历 社 社 会的 发展是 非 常重 要和 宝贵 的 。邓 小平 同 志 曾反 复强 调 稳定 的重要 性 。 稳定 压倒一 切 ” 是 他 的至理 “ ,
第2 4卷 第 3 期 2009年 6月
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

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摘要】本文围绕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展开研究。
在分析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在探讨了多元化纠纷的特点及挑战、和谐社会视域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框架、调解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以及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强调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提出了完善机制的建议,并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和谐社会、多元化纠纷、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仲裁、构建框架、重要性、建议、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生活在一种多元化、多样化的环境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纠纷和冲突也变得日益复杂和频繁。
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需要建立起一种更加有效、灵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过去的实践中,许多纠纷往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种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并不能根本性地解决矛盾和冲突,往往会造成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如何构建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和谐社会的理念下,人们更加强调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求途径来解决纠纷,减少矛盾的激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研究和构建一种适应和谐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多元化纠纷的特点和挑战,以及和谐社会视域下纠纷解决的理论基础,可以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2 研究意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尤其是在多元化社会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化。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有效地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目标,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一、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多重任务浓缩于同一时态的特殊情形,这一特殊情形决定了我国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转型的同时,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问题的出现,甚至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原来相对稳定的、单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经过一系列的分化、组合和震荡之后,呈现出差异性、多样性、失衡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同时出现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局面。
不必讳言,我们以往关注的侧重点是稳定问题,还没有上升到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的层面,以致在维护稳定的过程中甚至出现过一些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冲突的现象。
因此,我们不赞同为了稳定而稳定,而主张积极调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用社会和谐的观念来认识和对待社会稳定问题。
和谐不仅是人们追求的社会目标,而且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针对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的现实,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和战略决策。
在一个经济社会结构多维、价值取向多元的社会里,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其本质意义在于社会秩序的重塑,进而达到一定社会生态的自然良性发展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在于消除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而是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建立这套机制的最终目的在于充分挖掘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机制中来,确保政府部门的决策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社会矛盾发生程度的报告,据此实施一定的政府干预、社会行动,将其控制在社会承受的范围之内,这是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也是我国抓住战略机遇期,顺利渡过矛盾高发期的基础。
所以,构建完善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既是和谐社会本身的内容,也是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得以顺利进行的重大保证。
【推荐下载】浅谈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浅谈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调解制度是一项有着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存在三大调解制度即:人民调解制度、司法调解制度和行政调解制度。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所谓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纠纷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就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如何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显得有些跟不上时代的需求,面临空前压力。
因此,如何改革和创新人民调解制度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司法调解也称民事讼诉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形式。
它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之间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在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司法调解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因此,完善司法调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调解指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处理纠纷的一种经常性活动方式,属行政机关的非职权性活动,是非权力性质的调解,其效力依赖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即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也可以反悔。
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商标法》等行政法律规范中规定了行政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研究

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研究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之一是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存在。
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和对立是社会的常态。
然而,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就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
因此,研究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需要明确社会矛盾的概念和分类。
社会矛盾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由于利益、主张、态度以及文化、宗教、种族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冲突和对立。
社会矛盾可以分为对立矛盾和非对立矛盾。
对立矛盾是指社会中不同阶级、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其解决需要通过调解、协商、让步等方式。
非对立矛盾则是指社会中各成员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可以通过沟通、合作等方式达成共识。
其次,社会矛盾的产生原因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社会矛盾的产生可以归结为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以及制度规范的不完善等多个方面。
经济因素主要包括资源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政治因素涉及治理体制不健全、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文化因素则包括价值观念的冲突、文化认同的差异等;而制度规范的不完善则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欠缺和执行不力等问题。
然后,要研究社会调解机制的建设和优化。
社会调解机制是指通过调解、谈判、仲裁等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机制。
在调解机制的建设中,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社会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其次,应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如社区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以提供独立、公正的调解服务。
同时,还应鼓励发展第三方调解机构,如民间组织、律师事务所等,以增加多元化的解决途径。
最后,应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评价,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最后,要探讨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的关系。
社会矛盾是社会调解机制存在的前提和动力。
社会矛盾的存在需要通过调解机制来进行处理和解决,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调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又可以促进社会矛盾的缓解和化解。
因此,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调整和进步的力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人民内部矛盾是指由于不同利益、需求和观念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矛盾。
这种矛盾不同于敌我矛盾,而是属于同一阶级、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内部的矛盾。
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需要采取以下策略:
1. 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司法公正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改革创新: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
3. 加强沟通:增强交流与协商机制,加强信任、理解和共识的建立,增进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
4. 调节矛盾:针对不同的矛盾,采取适当的调和和调解措施,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避免矛盾激化。
5. 积极主动预防: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从多个角度入手,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探讨

2023-10-26
目录
• 和谐社会与行政调解制度概述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与发展趋势 • 结论与建议
01
和谐社会与行政调解制度概述
和谐社会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
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
虽然行政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缺乏统一的操 作规范、调解结果的强制力不足、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提高其公信力和有效性。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与建议
拓展研究领域
加强实证研究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行政调解制 度的研究领域。例如,可以探讨行政 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行 政调解的程序规范、调解结果的法律 效力等问题。
行政调解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 发展趋势 • 调解范围不断扩大 • 调解程序日益规范化 • 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 展望 • 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 加强调解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信息共享
05
结论与建议
对行政调解制度的认识与思考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4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 与发展趋势
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案例分析
• 案例一:上海市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 案例二:北京市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 案例三:广东省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指在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由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可能会出现的社会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从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探讨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
首先,经济领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点。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经济矛盾主要体现为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公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解决这些矛盾首先需要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贫富差距的逐步缩小。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制度调节差距,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
其次,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促进区域发展的均衡。
重点发展经济薄弱地区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产业等,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社会领域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面。
社会领域的矛盾主要包括就业问题、教育和医疗资源不均等。
解决就业问题可以通过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和发展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此外,政府要加大对教育和医疗领域的投入,提高教育和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和医疗服务。
再次,文化领域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领域的矛盾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和新兴文化之间的冲突,以及城乡文化差异等。
解决这些矛盾需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同时鼓励新兴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要加强文化教育,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增强文化自信。
同时,要加强城乡文化交流,弥合城乡文化差异,实现文化的共享和交流。
最后,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体现。
政治领域的矛盾主要包括治理能力不足、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等。
解决这些矛盾需要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推行政府的阳光政务,提高政治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要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多方面的问题。
和谐社会视野下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

收稿 日期 :2 1—81 0 00 —6 作 者 简介 :周 长 康 ( 9 9) , 男 ,浙 江 宁波 人 ,汉 族 ,浙 江 省 公 安 厅 治 安 处 原 处 长 , 中国 犯 罪 学 学会 常 务 理 事 ,主 要 12 . 研 究犯 罪 学 、治 安 管 理 学 ,杭 州 ,3 0 0 。张 应 立 (9 4 ) ,男 ,安 徽庐 江 人 ,汉 族 ,浙 江 宁波 市 公 安 局 1 09 16 . 北 仑 分 局 民警 , 宁波 大 学 兼 职 教 授 ,主 要 研 究犯 罪 学 、警 事 学 ,浙 江 宁 波 ,3 5 0 。 18 0 ① 《 国 百 姓 如 何 看 稳 定 》 ,2 1 中 0 0年 8月 1 0曰 《 球 时报 》第 7版 。 环
府精 心组 织 下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建设 取得 了初 步成 效 ,我 国经 济和 社会 得 以持续 快速发 展 ,综合 国力 进 一步提 升 ,人 民生活 显著 改善 ,整 个 国家处 于欣欣 向荣 的太 平盛 世 ,人们 深深 地体会 到生 活在伟 大
时代 的幸 福感 。据环 球舆 情 调查 中心在 七城 市进 行社 会稳 定局 势 民众预 期调 查 , 8 %的中 国人认 为 未 8 来1 0年 社会将 朝稳 定方 向发展 ; 6 4 %的 民众 对 目前 的生 活状况 满 意 , 4 6 %的认 为生 活状 况未来 会变 好;
第 2 卷 第 6期 5 2 1 年 1 月 00 1
和谐社会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促进社会信任重建
政府应加强社会建设,推动 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治 理,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度。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利益协调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研究深入探讨了利益协调机制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其对促进社会和谐和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作用。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在利益协调机制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益协调的概 念、原则、实践等方面。其中,以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为主,涉及多个学 科领域。
研究热点与难点
研究热点
利益协调机制的理论框架、影响因素、实践案例等是研究的热点问题。其中,如 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及如何解决利益冲突和矛盾是研究的重点。
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一项重要任务,需要研究和建立利益协调 机制
研究意义
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研究综述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外学者对利益协调机制进行了广泛研究,涉及理论 框架、影响因素、实践案例等方面。其中,以美国和欧洲的研究为主,涉及 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领域。
01
马克思, 恩格斯. 德意志意识形 态.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3.
02
列宁.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 高阶段.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5.
03
毛泽东. 论十大关系. 北京: 人民 出版社, 1976.
THANKS
案例分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机制
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关系
城市社区治理中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包括居民、政 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建立相 应的利益协调机制来平衡和化解矛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和应对人民内部矛盾的策略,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此作一些探讨。
一、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各种原因,不同人群之间出现的相互冲突或矛盾。
它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个问题。
而社会主义建设所遇到的主要矛盾则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不充分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例如,在经济发展中,由于城乡差距的较大和农村人口贫困,城乡之间、富裕与贫困之间的矛盾也广泛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文化不断进步,教育资源的分配也经常引起争议,进一步加剧了矛盾。
再者,由于各种利益的纠葛,产生了职工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的矛盾。
二、解决策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
但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就意味着不断发展人民内部矛盾解决的新策略。
1. 发展行业扶贫项目改变经济落后的局面,发展农村经济,扶持农村企业和农村特色产业是解决城乡、城市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大力增加对农村的投资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对农村的投资、给予农村更多的职业机会,争取来自市场的投资资金以及国际社会的援助,推动行业扶贫项目的深入发展。
2. 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公共事业是消除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
在教育、医疗、住房方面,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投入,以落实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制度,保障人民基本民生需要。
从而改善城市老百姓居住环境,提高教育、医疗水平,同时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3. 加强政策引导政府扮演了引领社会发展的重要角色,有所作为对于发展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产业规划和组织,统筹城市和农村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发展特色产业,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和措施,对不同的发展阶段实行有效的政策引导,推进成本控制,达到"做好城乡统筹,统筹城市与城乡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探索——南通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调节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国企 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失地无业农民等低收人群体的实
织听证对话1012场次,参加的群众代表32793人次。 启东市调处中心三年来围绕征地补偿、城市建设等五
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举行35次由市领导参加 的听证对话交流活动,参与群众达3412人,产生了良 好的社会效果。该市城区共拆迁87.6万平方米,涉及 居民6100多户,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里、债务、赡养、承包等一些个体之间的一般民间纠纷, 扩展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保障、医疗事故、环境
污染等多类型的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单位与政府
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其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对抗
性不断增大。 二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改善党群、干群
一、积极探索顺应时代特征的“大调解”机制
如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 制的产生有着现实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从矛盾纠纷的总量来 看,2002年南通市发生矛盾纠纷近6万件,矛盾纠纷的 大量发生,直接导致“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高 发态势。2002年全市发生的70起杀人案件中,70%是 由感情纠葛、家庭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激化引发的。 2002年发生群体性事件745起,比上年上升60%以上。
力量主体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随着诸多因素 变化而不断萎缩,民调工作呈弱化趋势,结果造成公安 干警超负荷运转,群众一有事就打110,大事小事都找 民警,基层公安民警不堪重负,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村
社会矛盾解决与社会稳定研究

社会矛盾解决与社会稳定研究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存在的必然现象。
社会矛盾的存在使得社会不断发展、变革,但同时也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在当今时代,如何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社会矛盾的来源社会矛盾的来源多种多样。
首先,经济发展带来的分配不均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差距,造成了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这种阶层分化引发了社会矛盾,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源头之一。
其次,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冲突也是导致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的碰撞中,人们形成了不同的认同和信仰体系,这种价值观的差异往往会引发冲突与矛盾。
最后,资源分配不公平也是社会矛盾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得一部分人无法享受到公平的资源分配,引发了民众的不满情绪。
二、社会矛盾解决的途径社会矛盾解决的途径非常多样,其中最重要的途径是通过改革与创新解决社会矛盾。
首先,经济改革能够解决经济领域的矛盾。
通过推行依法治国的改革,缩小贫富差距,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可以有效地缓解经济矛盾。
其次,加强社会的普惠性政策,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可以缓解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冲突。
通过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机会,人们将更容易接受社会变革带来的改变。
再次,加大社会治理的力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水平,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
构建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能够让人们更加安心地生活。
三、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
只有社会稳定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社会稳定不仅意味着社会矛盾的解决,更需要在制度、法治、安全等多个方面得到保障。
首先,在政府层面,应加强政策的实施和公平性,使每一个人都能够从社会稳定中获益。
同时,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透明度,以便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推动社会稳定。
其次,在法治建设方面,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使人们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和谐社会制度行政调解机制问题探讨

和谐社会制度行政调解机制问题探讨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成立与完善诸多制度。
从灵活、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角度考虑,行政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目前,对行政调解制度的轻忽,给法治进程带来诸多隐性的不和谐现象,如诉讼观念的极端化、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令人民法院不堪重负等等。
因此,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需重视行政调解,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关键词:和谐社会行政调解法治正文:一、崇尚调解——和谐社会中化解矛盾的应然理念“和谐社会”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状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和谐理念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进展的始终。
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存在以“仁”为本、立“德”为先及“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情理和谐”的全方位的和谐精神。
儒家对“仁”的强调,对“礼”的推崇和“和为贵”的主张,都是为了和谐、标准和平稳人际关系。
在西方,一样有崇尚和谐的理念,如古埃及人观念中最关键的也是寻求和谐。
指导古埃及人社会生活的手册“教渝” [1]中,也充分表达了和谐理念所蕴涵的谨慎、精明、谦虚等含义。
因此说,追求和谐乃是人类共通的性格。
我国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与法治有着内在的联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国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大特点。
而这六大特点,无一不与法治有着紧密的联系,需要有法治作为其坚实的基础和壮大的支柱。
法治的精神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在专门大程度上是吻合的。
推动法治,要以建构和谐的社会秩序为价值目标,若是推动法治,未能增进社会的和谐,反而会使整个社会的和谐度降低,那就说明法治发生了扭曲,而没有取得提升。
有学者提出:“和谐社会必需以法治为基础,但法治社会本身并非等于已经建成了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的升华,是法治社会的更高进展时期。
对于和谐社会下调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研究

对于和谐社会下调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研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我国调解制度述略调解制度是一项有着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存在三大调解制度即:人民调解制度、司法调解制度和行政调解制度。
(一)人民调解制度所谓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纠纷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就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如何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显得有些跟不上时代的需求,面临空前压力。
因此,如何改革和创新人民调解制度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司法调解制度司法调解也称民事讼诉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形式。
它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之间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在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司法调解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因此,完善司法调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三)行政调解制度行政调解指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处理纠纷的一种经常性活动方式,属行政机关的非职权性活动,是非权力性质的调解,其效力依赖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即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也可以反悔。
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和谐社会背景下群体矛盾调处原则探讨

CHUANGXINKEJI 2013.04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由此而引发的群体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复杂。
群体矛盾已是我国主要的社会矛盾,由利益矛盾引发的群体矛盾成为主导性矛盾。
正确处理群体矛盾问题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需要长期关注的重大课题。
预防矛盾的对抗和激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
预防矛盾的对抗和激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必须建立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种种表现,归根结底都是由于现有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状况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造成的。
在我国目前阶段,不断增长的社会需要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是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一个总根源。
因此只有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工作的重点,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所以,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着眼点应当是建立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途径。
(二)必须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最深远意义,就在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如果压制或打击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会使人民内部矛盾激化。
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实行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
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根本构想就在于,能够有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不适应的经济体制之所以束缚了企业和生产者个人的主动性,就在于它不利于协调人民内部在经济上的种种矛盾。
调动群众积极性还必须着眼于政治体制的改革,以民主化建设和法制建设为中心,切实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参与权和自主权,理顺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分析的开题报告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分析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目标。
在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发展,但是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这些矛盾包括经济方面的不平等、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差距、文化认同和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等。
如何解决和缓解这些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的目的是探究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以及解决途径,旨在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建议,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研究内容:本研究将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研究内容,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实证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
其中,文献资料法主要用于对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框架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案例分析法主要用于对人民内部矛盾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实证研究法主要用于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产生、表现和解决途径进行量化分析。
四、预期结果及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通过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研究预期将得出以下结论:1. 人民内部矛盾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障碍和挑战;2. 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其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各不相同;3. 解决和缓解人民内部矛盾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
可行性分析:本研究可行性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前期的文献资料调研较为充分,相关案例和政策文件丰富多样;2. 研究方法多样化,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3. 研究背景明确,研究目的清晰,有利于指导研究进程的开展。
五、研究进度和计划本研究计划共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文献资料调研和理论分析。
本阶段的重点是对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和表现形式以及解决途径等进行理论阐述和分析,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 背景 ,分析 了现 有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制 存在 的主要 问题 ,并从 政 府职 责 范 围与权 限角度 ,探
讨 完善 和创新 社会 矛盾调 节机 制 的 治理 思路 和 对策 ,这是 根 本上 预 防与化 解 日益复 杂 的社会
矛 盾 的 一 个 重 大 实践 。
关键 词 :和谐 社会 ;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 制 ;对 策
系 ,正 确 认 识 和处 理 新 时期 人 民 内部 矛 盾 。 因 此 ,正 确 认 识 和分 析 当前 社会 矛 盾 现 状 、原 因 ,
常 重要 和宝 贵 的 。邓 小平 同志 曾反 复强 调稳定 的
重 要性 ,他 曾说 : “ 中 国的 问题 ,压 倒 一切 的是 稳 定 ,没有 稳定 的环 境 ,什么 都搞不 成 ,已经 取
一
大 ,他 们对 社
对 社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谐 的
切从 实 际 出发 ,努 力构 建行 之有 效 的社会 矛 盾
( 一 )有 利 于促进 社会 长 治久安
调 节机 制 。
的公共 政策 ,
正 当权 益提 供
( 三 )有
社会 生 活 的和谐 ,必 须要 有一 个稳 定 的社会
收 稿 日期 :2 0 1 3 - 0 4 -1 5
作者 简介 :胡 琴 ( 1 9 8 1 一) ,女 ,湖北人 ,重 庆理 工 大学马 克思 主
生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现 实 问题 和 社 会 分 层 理 论 。
第 7卷 第 3期
胡
琴 ,李
羲 :和 谐 社会 视 域 下 社 会 矛 盾 调 节机 制 构 建 研 究
总第 2 4期
二 、当前 我国社 会 矛盾调 节机 制存在 的 主要
得 的成 果也 会失 掉 。 ”Ⅲ ( 二 )有 利 于 实现 社会公 平公 正
建 立 灵 活 、高 效 、 规 范 有 效 的 社 会 矛 盾 调 节 机 制 ,对 于应 对复 杂局 面 、提 高化解 和处 理社 会 矛 盾 能力 ,构 建 和谐社 会具 有重 要 意义 。
一
和谐 社会 的重要 内涵之 一是 公平 ,社 会 主义
发 展 的基本 宗 旨是人 人共 享 ,普遍受 益 。但 在现 实 条 件下 ,这 一共 同受 益 性受 到 不 同程 度 限制 。 我 国正 处于 社会 转型 时期 ,必 然将存 在着 各种 不
、
社会 矛盾 调节 机制 的构 建对 和谐 社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社 会 和 谐 是 中 国特 色 社会 主义 的本 质属 性 ,
第 7卷 第 3期
2 0 1 3年 9月
齐 齐 哈 尔 工 程 学 院 学 报
V0 I .7 No. 3 S e p. 2 01 3
J O U R N A L O F Q I Q I H A R I N S T I T U T E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中图分 类号 :C 9 1 6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2 3 0 2 0 1 1( 2 0 1 3 )0 3 — 0 0 3 5 — 0 4
评判 社会 是 否稳 定 的标 准 ,不 是看 有 没有 社
政 治环 境和 有条 不紊 的社 会生 活秩序 。只有稳 定 才 可能 发展 ,才 可能 创造 出极 大 的财富 和文 明成
和 谐 社 会 视 域 下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 制构 建 研 究
胡 琴 .李 羲
( 1 . 重 庆理 工 大学 ,重庆 4 0 0 0 5 4 ;2 . 重庆 市长寿 区环境 保护 局 ,重庆 4 0 1 2 2 0 )
摘
要 :社 会 矛盾调 节机 制 的构 建 对社会 主 义 和谐社 会 发展 具 有 重要 意 义, 本 文 以和谐 社 会
国家 政权 这样 的正式 权力 的组织 渠道 ,通 过 白上
差 距 ,还存在 贫 富差别 ,导 致各类 社会 矛盾 日益 尖锐 复杂 ,这些 问题严 重影 响着 社会 和谐 。调节 社 会矛 盾 与构建 和谐社 会是 相辅 相成 、并行 不悖 的 。因此 ,党 中央提 出 : “ 我们 党要 带领人 民抓 住机 遇 、应 对挑 战 ,把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 伟大 事 业 推 向前进 ,必 须坚 持 以经 济建设 为 中心 ,把 构
果 。历史 经 验证 明 ,社会稳 定对 社会 的发 展是 非
会 矛盾或 利 益 冲突 ,而看 是 否具备 完 善 的社 会协 调机 制将 矛盾 和 冲 突控制 在 “ 有序 ” 范 围内 。矛 盾 与和谐 是 共生共 存 的 ,关键 是 如何 在构建 社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进 程 中 ,妥 善 处 理 各 方 面 利 益 关
和谐 社会 本 质上就 是 富裕社会 ,民富 国强才 能 实现社 会 长治 久安 。虽然 我 国 目前 处在历 史上 经济最 繁荣 的时期 ,可是距 离共 同富 裕还有 很 大
权 、讨论 权 、知 情权 ;再一 方 面有些 地方领 导 干 部 “ 权 力本 位 ”思想 根深 蒂 固 ,往往 过度依 赖 于
是 国家 富强 、 民族 振 兴 和 人 民幸 福 的重 要保 证 。
构 建社 会 主义 和谐社 会就 是 一个不 断 化解社 会 矛
平等 ,社会进步的成果由强势群体来享受或首先 享 受 ;同样 社会 改革 代价 的后 果应该 由全体社 会
来 共 同分担 ,
或主要承担 ,
盾 、实 现社 会公 平正 义 的持续 过程 。因此 ,构 建 社 会 主义 和谐社 会就 应 当正 视矛盾 的存在 ,坚 持
而下 的方 式贯彻 执行 ,造成 调节 矛盾 的工作 方式
过于单一化 ,出现高高在上、远离基层和脱离群 众等现状 ,这些都客观上堵塞了正常的利益表达
机制 ,容 易积 压和 引发各 种社会 矛盾 。
( 三 )社会 矛盾调 节机 制运行 缺 乏技 术性 的
支 撑
一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 ”[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