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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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2022年7月20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新的《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加强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现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衔接的具体要求(一)关于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或评审的科研项目对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不再调整,据此开展项目评审,后续在任务书签订阶段结合申报单位意见对间接费用等进行调整。

从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始,应按新政策编报预算,填写申请书。

已启动的项目评审,可沿用原有方式组织开展;尚未启动的项目评审,应按新政策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开展预算评审(包干制项目除外)。

对2022年已提交任务书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任务书暂不做调整,执行中适用在研项目的调整要求。

(二)关于尚在执行期内的在研项目对于2022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间接费用等方面的新政策。

确需执行新政策的,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提出一次性变更申请(路径:项目执行-任务书变更-申报用户-起草-添加-选择具体项目-编辑-选择变更类型“新旧政策预算变更”),按《办法》要求调整编制《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表(变更版)》,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确认并上传系统备案后执行。

2022年以前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三)关于结余资金自《办法》发布之日起,已按规定留给单位使用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福建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

福建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

福建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简介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是福建省科技厅面向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科技领域相关单位开展的一项重要科技政策。

该计划旨在引导福建省相关企业和机构积极投入科技研发,提升企业和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智慧福建建设进程。

实施内容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具体如下:1. 技术研发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面向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对研发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

科技厅按照企业或机构所提交的研发项目申请,评审资金支持额度和期限,资助符合标准的项目。

同时,福建省科技厅还提供技术支持和专家咨询服务,帮助参与项目的企业和机构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

2. 成果转化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转化。

相关企业和机构可在项目期限内提交成果转化方案,科技厅在符合条件的成果方案上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转化服务。

3. 人才培养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重视人才培养,对项目中涉及的相关领域进行广泛宣传、引进优质人才、鼓励创新型人才培养等。

具体可通过横向联动,组织的人才交流会、人才培训班、人才工作室等途径进行培训。

实施效果自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的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福建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该项目的主要实施效果如下:1. 技术创新成果丰富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激发了其技术创新活力,推动了科技成果的丰硕产出。

项目实施以来,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符合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这些成果不仅极大提高了企业和机构的科技创新水平,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福建省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重视产业化转化,为企业和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帮助他们顺利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二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应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进行,包括项目提案、申报书和相关附件。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执行第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按时完成。

第四章绩效评估与资金拨付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评估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评估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

第五章项目验收与结案第五条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的要求进行,确保项目成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加强财务监督,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经费申请与预算编制第二条科技三项费用的申请和预算编制应按照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包括经费申请书和预算编制表。

第三章经费使用与报销第三条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应按照预算编制表的要求进行,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销时应提交有效的发票和支出明细。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四条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的财务监督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附件】1.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办法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3.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科技创新成果:指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

2.经济社会效益:指科技创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和贡献。

3.科技三项费用:指科技计划项目中用于科研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的费用。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项目经费的申请:
1.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提供详细的经费预算,并
说明项目经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提交
项目的申请书、经费预算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3.相关部门或机构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结果和预算情况进行经费
分配。

二、项目经费的分配:
1.经费分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并考虑项目的重要性、科研水平和需求等因素。

2.经费分配应当公平、公正、透明,遵循合理用款、节约用款的原则。

3.经费分配应当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项目的顺利
进行。

三、项目经费的使用:
1.项目经费应当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必要开支,包括人员、设备、
材料、差旅费等。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的要求使用经费,不得随意挪用、私自支出。

3.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定和监督制度,做到收支清晰、账目完备。

四、项目经费的监督:
1.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追责机制,对滥用、浪费经费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大致内容。

具体的细节和流程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种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经费的有效使用,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5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经费是指在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是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社会重大公益性技术问题而设立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方向和对象,以及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科技项目经费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共同管理,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作为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科技项目经费列支范围第四条科技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

1. 设备费,指研究、开发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已在“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登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其共享服务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管理部门不再批准利用财政性资金重复购置、试制。

2. 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 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 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经典模板 (40)《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经典模板 (40)《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2018年11月29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30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厅修订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二、修订依据根据新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修订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修订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包括五章27条,具体由“总则”、“项目验收的组织”、“项目验收程序”、“项目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附则”五部分组成。

1、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了项目验收工作原则和承诺制。

2、第二章“项目验收的组织”共8条,明确了验收工作主持单位;明确了验收方式与适用对象;明确了会议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并执行“谁主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验收程序与要求;明确了项目验收专家组职责与专家选取要求。

3、第三章“项目验收程序”共4条,明确了项目验收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

4、第四章“项目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共7条,明确了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明确了对不同的验收结论采取不同的后续支持;明确了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明确了对探索性强的科研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确认科研人员已经勤勉尽职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可以不列入资信记录;明确了主持验收单位应加强管理,规范验收行为,切实履行有关职责;明确了项目单位应积极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5、第五章“附则”共4条,明确了验收工作涉及项目经费管理的,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明确了解释部门和生效时间,原《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闽科计〔2015〕55号)作废。

转载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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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目录[隐藏]1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项目立项3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4 第四章经费管理5 第五章项目结题6 第六章专家咨询7 第七章奖惩8 第八章附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根据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省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省科技计划项目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产业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省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分为:基础性研究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公益和农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条件建设项目、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等。

省科技计划项目分重大专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等层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民营科技企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申请、评审论证、审批、签约四个程序。

第六条省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省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于每年下半年发布下一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各类计划支持方向和范围,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渠道和方式。

第七条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申报。

有关项目推荐部门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地方的实际情况,归口组织、推荐有关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并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推荐部门一般为: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中央驻闽机构、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登记系统使用说明一、系统简介二、系统功能1.仪器设备登记: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系统将科技计划项目中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产地、规格、数量等;同时还需填写该仪器设备具体用途、所需借用时间等详细信息。

2.仪器设备查询:项目成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已经登记的仪器设备信息,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和借用情况;查询结果支持按照关键词、仪器设备类型、项目名称等进行过滤。

3.仪器设备借用:项目成员可以通过系统提出仪器设备借用申请,包括借用时间、借用人姓名、借用目的等相关信息。

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申请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4.仪器设备归还:借用人在使用完仪器设备后,需及时通过系统登记归还信息,包括归还时间、归还人等。

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仪器设备的归还情况,以便对项目进展进行统计和分析。

5.系统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对系统进行用户管理,包括添加、删除、修改用户信息;对系统功能进行维护和更新,包括数据备份、系统升级等。

三、系统使用流程1.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进入仪器设备登记界面,填写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并提交。

2.项目成员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已登记的仪器设备信息,如发现需要借用一些仪器设备,可提交借用申请。

3.项目负责人收到借用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借用人在使用完仪器设备后,通过系统提交归还信息,并将设备归还给原项目负责人。

5.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系统优势1.简化流程: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仪器设备共享登记系统,项目成员能够方便地查询和借用仪器设备,减少了物理登记和流转的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2.信息共享:系统将仪器设备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方便项目成员之间共享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3.数据统计与分析:系统可以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帮助项目负责人更好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闽科规〔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科规〔2022〕9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增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意识,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守诚信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9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科研诚信建设,增强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3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第19号令)《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设立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具体包含项目的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验收、监督与评价等过程。

第三条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自律监督、奖惩并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诚信责任主体包括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咨询评审专家、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7.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源,全方位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孵化高地,持续提升科技自立自强和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制定了2023年度支持区域发展等1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其中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可申报的部分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安排,项目后续管理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福建省科技项目申报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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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生不是 自发的 自我发 展,而 是一长 串机缘 。事件 和决定 ,这些 机缘、 事件和 决定在 它们实 现的当 时是取 决于我 们的意 志的。2 021年1 月10日 星期日 5时34 分34秒S unday, Janua ry 10, 202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9.28•【字号】闽科计[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4〕38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实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的要求,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及项目管理绩效,现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9月28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及项目管理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项目立项管理、实施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管理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实现共享的电子政务系统。

第三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不断改进软硬件性能,提高稳定性和易用性,为公众提供科技服务。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厅办公室负责协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统筹工作;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负责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并提出软件升级和改造需求;厅相关业务处室参与系统的使用管理;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受委托提供系统技术支持和运行管理。

省、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指导本部门、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科技工作者使用系统。

第五条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升级开发、使用咨询和信息安全等技术工作,对科技用户在管理、使用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漏洞,应及时改进和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系统的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闽卫科教函〔2024〕710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4〕710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4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5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总体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

已承担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项目。

已承担过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已承担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青年科研课题。

3.已连续两次申报同类项目未获立项的,须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报。

(三)项目内容要求1.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总投资超出省卫健委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

厦门市开展的项目所需经费及资助额度,由厦门市自行承担。

2.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促进全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系统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是指以全系统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国家质检系统科技发展方向、福建省经济和社会科技发展需求,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批准立项并组织管理,由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相关单位承担,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全系统申报国家、福建省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质监系统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成果管理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省质监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定,— 1 —,二,根据省质监局科技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项目年度计划,,三,组织项目申报、审查和立项,审定项目经费预算,签署项目合同书,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安排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管理,,四,指导全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外有关单位的科技项目合作、开发等问题,,五,负责与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和其他部门、行业协会的业务协调工作.第五条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和省质监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及管辖单位的科技项目,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省、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各项科技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二,组织科技项目申报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三,管理科技项目的实施,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四,协助完成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定期检查和情况上报。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技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执行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2 —,二,指定专门的部门管理项目,,三,落实自筹和配套经费,,四,设立单独项目经费管理账目,,五,提供必要资源保障,,六,建立项目档案,,七,协调项目合作单位关系,,八,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工作,,九,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登记,,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及时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
• 收到验收结果通知,进行后

目按时完成
续操作
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管理案例
某高校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申报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完成后,高校通过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验

项目通过审批后,高校
按照项目计划实施项目
• 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上传相
• 实时更新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执
• 实时分析项目数据,为项目调整提供依据
• 预测项目风险,提前采取措施避免风险
利用机器学习技术,提高项目验收与评估的智能化水平
• 实现项目验收与评估的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
• 提高项目评估的准确性,为项目管理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CREATE TOGETHER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 实现科技人才培训项目数据的实时统计与分析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
•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

• 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数据的实时统计与分析
02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
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
简化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
优化项目实施与监控流程
提升项目验收与评估效率
某企业通过福
建省科技计划
项目管理信息
系统申报科技
创新项目
项目通过审批
后,企业按照
项目计划实施
项目
项目完成后,
企业通过福建
省科技计划项
目管理信息系
统进行项目验

01
02
03
• 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上

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为了提升福建省的卫生健康水平,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旨在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支撑,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打造全民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项目内容(一)卫生健康科技创新1.推动医疗技术创新,加强医疗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加强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

3.开展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推动中医药的国际化、现代化进程。

(二)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1.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覆盖率和质量。

3.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1.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2.推进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3.加强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四)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1.加强传染病控制与防治,提高疫情监测和应对能力。

2.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

3.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实施步骤(一)项目启动阶段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

3.组织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阶段1.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医学科研项目,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医疗技术创新和转化。

2.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

3.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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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累计销售收入(万 元)
新技术、新工艺(按重要性依次排列)
名称
投入研发经费(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累计节约成本(万 元)
论文、论著(有标注的,按重要性依次排列)
序 论文论 著 名 称 号
发布形式(A.专 著,B.国际会 议,C.国内会 议,D.国外刊 物,E.国内刊物) (下拉菜单) 可增加行 论文、论著说明(刊物名 称,期刊号,卷期号,出 SCI 或 EI 收 版社,出版时间,会议名 影响因子 录情况 称、地点、时间,论文集 出版单位) (下拉菜 单)
拥有的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重要性依次排列)
专利号 序 或著作 号 权号 专利或著作权 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专利类型 (A. 发明;B. 实用新 型 C. 外观设计;D 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状态:已申请、已 授权
(下拉菜单)
已获授权数 (自动累计) 授权发明 专利 (自动累 计) 申请数 (自动累 计)
(简易验收、委托验收、科技 厅主持验收)
法人代码 项目负责人 起止时间
1
项目取得成果以及社会、经济效益(限 600 字)
提交验收的资料目录及来源
1、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
链接
2、项目总结;
上传
3、成果证明材料、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 告、查新报告及用户报告;
上传
4、项目经费总决算表等。
上传
2
成果效益与技术转移统计表
验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5
主持验收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任 务 下 达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6
附件:
参 加 验 收 组 专 家 名 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姓 名 性别 技术职称 职 务 工 作 单 位 现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作者姓名
项目直接经济社会效益
新增产值 (万元) 技术转让数(项) 农业:示范 面积(亩) 农业:推广 面积(亩)
获奖、获表 彰说明 博士(人)
新增利润 (万元)
新增税金(万元) 技术转让费(万 元) 农业:新增 累计节约成 产量(吨) 本(万元)
人才培养(人)
获奖、获表彰 技术人才(人) 博士后(人) 专业技术职称 晋升(人) 专业技术培训(人·次)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验收编号:
福 建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验 收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验收日期: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编号 合作单位 省科技厅 下达经费 验收 地点 联系人 通讯地址 任务书(合同书)任务 研究开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 果提供形式 验收方式 验收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完成情况 研究开发内容、 要 研 究 开 发 人 员 名 单
承担任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4
验 收 意 见
(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1、提供验收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2、完成科 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任务的情况;3、应用效果和推广前景;4、经费使用情况; 5、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6、是否通过验收。)
(下拉菜单)
申请发 明专利 (自动 累计)
推动制定新标准(按重要性依次排列)
序 标准号和标准名称 号 标准级别(国际标准 国家
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下拉菜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新产品、新品种、新药(按重要性依次排列)
所处阶段 (小试、中试、 新产品批量 生产或新品种通过认定、新产 品 规模生产或新品种大规模 推广) (下拉菜单) 新产品销售或新品种 推广情况(无销售或 未推广、 试销或示范 推广、 批量或局部推 广、规模生产或大规 模推广) (下拉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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