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理论知识 讲义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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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基本知识共22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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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合同管理基本知识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5、教导儿童服从真理、服从集体,养 成儿童 自觉的 纪律性 ,这是 儿童道 德教育 最重要 的部分 。——

合同管理常识介绍PPT课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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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各项履约凭证,包括双方往来的传真、信函、发票或发票收据、
送货单、签收单、验收单、对账资料等
合同的履行
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合同 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惯确定
02 合同签订完毕后,各承办部门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归档下列合同资料:合同原件,包括补充
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等,承办部门或财务部门可复印备用。
03 公司应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规则,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公司应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对
公司应严格规范合同印章的保管。合同经编号、审批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署后, 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合同签订方式: 公 司 可以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但重大合同应禁止 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签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公司应 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承办部门首先要关注所要谈判的合同是否符合公司经营计划、预算的要求,是否有项目 立项书作为依据。
2 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 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 更或解除条件等 3 加强保密工作。重要合同的谈判,所有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必要时应签订保密协议 ,泄密者将予以责任追究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是市场经济下企业与社会发生关系的重要 手段,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手段,规范 使用合同对降低企业风险特别是对竞争日益激 烈的市场形势下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有重要意 义。(主要是降低风险,不要有对方不同意我 们就不去争的态度,要尽量的平衡双方利益。)

合同管理讲义

合同管理讲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李捷云一、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知识1999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合同法》、1997年通过了《建筑法》,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5年建设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实施运作的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第十六章作了专章规定,共19个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三大类,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最常见、最主要和最复杂的,也是本讲座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发包人的基本权利义务:1、做好施工的准备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3、可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签约指导及注意事项1、1999示范文本与1991示范文本在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大区别,新文本自1999年底始用,旧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1991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两部份构成,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6部分。

1999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构成,还有3个附件,组成合同的文件有9部分。

《协议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向对方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正式协议。

《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或具体化,是专用于具体工程的条款。

《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均有11项内容,条款名称相同,一一对应。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

合同编讲义

合同编讲义

合同编讲义合同书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自愿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在_______________(合作事项或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1.2 合同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合作,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乙方则提供相应的报酬或其他资源。

1.3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后签署的正式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双方确认,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

第二条双方责任2.1 甲方责任:2.1.1 甲方应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2.1.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或相关咨询服务。

2.1.3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付,并保证产品或服务的交付符合双方的约定。

2.1.4 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承担所有涉及项目的管理、质量控制及后续维护工作。

2.2 乙方责任:2.2.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提供其他资源。

2.2.2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或资料。

2.2.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进行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2.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并保证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2.3 双方共同责任:2.3.1 甲乙双方应保持沟通与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3.2 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相互配合。

2.3.3 双方应共同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冲突,确保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3.4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项目在合法框架内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解除3.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2 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满前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续签合同,续签事项应至少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个月达成一致。

3.3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与程序应遵循本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管理讲义-6页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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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共同学习《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文件1、文件学习(宣读文件条款)2、学习要点:2.1本文件是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合同及归档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座的各位多数都做过合同签订工作中的部分相关内容,有些同志还担任合同归档保管工作,特别是在项目部此项工作都是兼职,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资料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能够有一个觉悟上的提高和管理能力上的提高。

2.2合同评审我们常说的合同一般分为总包合同(大合同)是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此项工作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因此对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在合同管理要求中,同样要对前面讲过的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评审。

2.2.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在签订前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及合同会签单。

详附表《合同评审表》《合同会签单》。

附表一合同评审表附表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签单在评审过程中可将合同条款逐条讨论,对有异议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会签表》中注明通过评审,将形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将修改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协商,形成统一后再次评审,均无异议后,填写合同评审表,并与将要签约合同包机原公司经营开发部,填写施工合同法律顾问室评审表,报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进行评审,无异议后盖章。

2.2.2分包合同评审相关程序:由项目部组织评审,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合同天款逐条讨论、审核,有异议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会签表中注明,根据不同意见,与分包方谈判,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再次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连同要签的合同一起(依照工程分包管理中要求报公司审批的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盖章。

2.3合同履行:2.3.1合同交底;由公司签署的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在项目部执行时应在合同签订后,马上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质量、经营、财务、机械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对合同的主要天条款,不利因素,风险等内容尤其要认真学习,便于施工管理中防范和规避。

合同管理概念讲义25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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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25
合管理概念讲义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合同管理基本知识讲义

合同管理基本知识讲义

合同管理基本知识讲义一、合同管理概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工作。

合同是各种商业交易和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各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合同管理的目标1. 控制风险:合同管理的首要目标是识别和控制风险,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各方造成重大损失。

2. 规范行为:通过合同管理,可以规范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争议和纠纷。

3. 提升效率: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节约资源,提升经济效益。

4. 保护利益:合同管理的目标之一是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利于自身的事态发生。

5. 维护声誉: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增强企业或个人的声誉和信誉,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签订: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正确地签订合同。

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进行,包括明确各方的身份、签署人和日期、合同期限和条款等。

签订前需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自身利益。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履行过程中,应密切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变动。

3. 合同的变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这时,合同管理要求各方必须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确认。

同时,应注意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目标已经达到,或者出现特定情况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终止合同关系。

解除合同的方式和程序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

5. 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管理中难免会出现合同纠纷和争议。

在发生纠纷时,各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保护自身权益。

6. 合同档案的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大量的合同文件,要求各方对合同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和保存。

合同管理讲义共7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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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共同学习《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文件1、文件学习(宣读文件条款)2、学习要点:2.1本文件是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合同及归档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座的各位多数都做过合同签订工作中的部分相关内容,有些同志还担任合同归档保管工作,特别是在项目部此项工作都是兼职,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资料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能够有一个觉悟上的提高和管理能力上的提高。

2.2合同评审我们常说的合同一般分为总包合同(大合同)是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此项工作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因此对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在合同管理要求中,同样要对前面讲过的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评审。

2.2.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在签订前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及合同会签单。

详附表《合同评审表》《合同会签单》。

附表一合同评审表附表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签单在评审过程中可将合同条款逐条讨论,对有异议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会签表》中注明通过评审,将形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将修改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协商,形成统一后再次评审,均无异议后,填写合同评审表,并与将要签约合同包机原公司经营开发部,填写施工合同法律顾问室评审表,报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进行评审,无异议后盖章。

2.2.2分包合同评审相关程序:由项目部组织评审,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合同天款逐条讨论、审核,有异议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会签表中注明,根据不同意见,与分包方谈判,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再次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连同要签的合同一起(依照工程分包管理中要求报公司审批的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盖章。

2.3合同履行:2.3.1合同交底;由公司签署的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在项目部执行时应在合同签订后,马上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质量、经营、财务、机械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对合同的主要天条款,不利因素,风险等内容尤其要认真学习,便于施工管理中防范和规避。

合同管理讲义

合同管理讲义

合同管理讲义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1.1 合同定义。

1.2 合同的重要性。

1.3 合同的基本要素。

第二部分,合同的分类。

2.1 根据性质分类。

2.2 根据形式分类。

2.3 根据内容分类。

第三部分,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3.1 合同的成立要件。

3.2 合同的生效条件。

3.3 合同的效力及其变更。

第四部分,合同管理的原则。

4.1 诚实信用原则。

4.2 平等自愿原则。

4.3 公平合理原则。

第五部分,合同管理的流程。

5.1 合同的起草。

5.2 合同的谈判。

5.3 合同的签订。

5.4 合同的履行。

5.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部分,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6.1 合同中常见的风险点。

6.2 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6.3 合同管理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防范。

第七部分,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

7.1 商业合同案例分析。

7.2 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7.3 租赁合同案例分析。

第八部分,合同管理的最佳实践。

8.1 合同管理的流程优化。

8.2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8.3 合同管理的团队建设和培训。

以上是合同管理讲义的大纲,如果您需要具体的合同范本或有
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

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合同管理师基础知识讲义共48页

合同管理师基础知识讲义共48页

全国合同管理师职业认证考试辅导合同法基础知识讲义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专题一合同原理一、合同概念二、合同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例】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例】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年息800元。

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解析】甲、乙之间的合同之所以为单务、有偿合同,原因在于该合同是实践性合同,甲将1万元交给乙,合同方为成立。

合同成立后,甲无债务,但乙对甲有债务(偿本付息),故为单务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例】下列合同中,不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赠与C.定金合同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五)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六)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七)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八)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九)单一合同与复合合同(十)预合同与本合同(十一)其他合同分类【例】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射幸合同 B.格式合同 C.双务合同 D.诺成合同专题二合同形式、条款及其解释一、合同形式的基本分类(一)明示形式(书面形式)【例1】甲出售位于A市B区的一栋楼房与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于6月5日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问:该买卖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房屋所有权何时移转到乙手中?【答案】买卖合同于6月1日成立;6月1日生效;6月5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例2】设例1中甲、乙两人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问:该买卖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答案】该买卖合同于6月1日已经生效。

因为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物权合同本身的生效。

【例3】设例1中甲将楼房出租给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于6月5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合同管理培训讲义

合同管理培训讲义

合同管理培训讲义1. 简介本讲义是为了帮助公司员工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技巧而编写的。

合同管理是公司重要的经营活动之一,具有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和降低风险的重要作用。

通过本次培训,您将学习到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技巧,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

2.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对保护公司的利益和避免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提高公司的业务效率,降低风险,并为公司赢得更多的商机。

3.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合同管理需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以下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3.1 诚实守信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3.2 充分沟通合同管理的成功需要双方充分沟通,确保彼此对合同条款和条件的理解一致,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3.3 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应该合理设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3.4 严格履行合同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4. 合同管理的流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阶段。

下面是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达成一致意见。

4.2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或服务、支付款项等。

4.3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需要进行合同变更,如调整交付时间、增加数量等。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达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出现违约情况时,双方选择终止合同关系。

5. 合同管理的实践技巧除了理论知识,合同管理还需要一些实践技巧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的降低。

以下是一些合同管理的实践技巧: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5.2 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工作,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查性。

法律合同管理讲义

法律合同管理讲义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讲义2014年11月各位领导、同志们:非常高兴今天来到丰汇集团公司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合同管理知识,增强合同经营意识,学习合同,理解合同并严格依据合同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公司经济利益,防范法律合同风险。

下面我就合同法律知识、签订合同需要严格掌握的九个主要条款、合同风险防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大家作一下交流。

第一部分:合同法律法规知识一、合同法基本情况《合同法》是为市场经济提供基本的交易规则的一部法律,他的颁布对维护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信誉、促进社会资源配臵、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法律渊源(级别)看,他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

从法律部门看,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是民法的构架性法律。

他与物权法和将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一起构成民法体系,并最终形成民法典,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来中国要制订自己的民法典。

正在实施的《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合同法》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合同法典,也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专家立法。

它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又充分借鉴了国外和国际合同立法的有益经验,是一部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具有国际先进性,这在我国的立法中是不多见的。

这部合同法与以往的合同法比较最大的特点是该法对当事人意思干预明显减弱,更加尊重当事人的表示。

他是我们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等一切合同活动的行动指南。

《合同法》知识庞杂,共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二十三章。

前八章是总则,主要对合同的一般性规定。

后十五章是分则,具体规定了十五中有名合同,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是物资买卖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的主要是《合同法》的总则部分。

二、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该规定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3、合同法主要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对于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调整。

工程合同管理讲义

工程合同管理讲义

(5)除了上述法律外,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非常复 杂的社会生产活动,在它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还会 涉及其他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
①建筑法;
②涉及合同主体资格管理的法规,例如国家对于签 订合同各方的资质管理规定、资质等级标准;
③建筑市场管理法规;
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规,包括国家关于合同公证 和鉴证的条例和规定;
通常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承包商不必对工程所在国 法律十分精通。在合同执行中,或遇到小的争执, 也不必对合同所依据的法律作扩展分析。这有两个 原因:
① 承包工程实施中,合同是第一性的,作为最高法 律,任何时候(除非合同无效)都应以全面圆满地完成 合同责任作为根本方针。
② 要熟悉或精通别国的法律是极为艰难的,通常承 包商自己无能为力。如果遇到重大的争执或法律问 题,应请专家咨询,或聘请律师。但承包商必须了 解该国与工程相关的法律的范围、特点、执行顺序、 主要精神和基本情况,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和索 赔工作。
如果合同规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合同执行 中政府价格调整,则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若逾期交付标的物,又遇价格上涨,则按照原价格 执行; 若遇价格下降,则按照新价格执行; 对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则作相反的处理。 这体现公平原则,对违约者不利。
(3)对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况,若合同规定给付货币的, 则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若合同规定交付不动产 的,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对其他标的情况,在履行 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若履行期限不明确,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 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若履行方式不明确,则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 方式履行。 (6)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合同是工程项目组织的纽带 4.合同确定工程和供应的价格,确定工程承包市场 中各方面的交易关系。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6.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自然人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订立合同)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也可订立合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行方式的变更。
3、标的数量的变更。
7、结算方式的变更。
4、标的价格的变更。
8、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
二、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当事人将 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人的行为。
2、合同转让的特点:
①、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由第三人取代 原合同一方当事人。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①、严格责任原则。 ②、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3、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5、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6、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7、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和因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2、可撤销的原因 ①、重大误解。 ②、显示公平。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②、须有过错。 ③、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 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应尽的基本义务: ①、通知。 ②、协助。 ③、保密。
3、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又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或者在对方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享有的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 权利。

合同管理必须掌握理论知识

合同管理必须掌握理论知识

1.合同的定义: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3.合同的程序:要约,承诺,要约邀请。

4.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的地址,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

合同的履行。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标或行标来执行。

2.价格不明的,按合同履行的价格的履行市场履行。

3.质量地址不明确的按所给付款的,按接受货款的一方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有利于合同目的方式履行。

6.当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按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三。

合同履行的保护措施。

1.抗辩权。

2保全措施。

3.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

4.合同人解除,5.债务相互抵消。

6.债务人依法将标的履行。

7.债务人免除债务。

8.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9.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在履行期满时,当事人一方明确表明或者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合同的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得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承担部分赔偿,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损失,5.合同纠纷处理。

6.协商7.协调,8.仲裁。

9.诉讼。

一.建设合同定义:即工程项目合同。

是承包人进行项目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承包人:指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一方人。

发包人: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

二。

建设合同的特点。

1建筑工程的主体只能是法人,经过批准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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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一)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二)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三)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四)合同是协调并统一各参加建设者行动的重要手段2.法律的概念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是以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立法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3.我国法律法规的主要形式:按效力高低,依次: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级地市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法概述:概念: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目的: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根据本条规定,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调整范围: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受民事法律(包括合同法以及其他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这表明: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

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也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婚姻、收养、监护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该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本条确立了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平等体现了自愿,自愿要求平等。

合同法的自愿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合同自愿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自愿原则要受到一定的干预与限制。

(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主要体现为:(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2)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

(3)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的行为。

(4)诚信原则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是作为解释合同的重要依据。

在合同的内容含糊不清、发生歧义等情况下,就需要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解释,诚实信用原则就是一条极为重要的解释原则。

(5)合法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此将其简称为合法原则,实际上包括了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等共分为八章。

分则按照合同的标的的特点分为15类,即: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5.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并履行合同、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享受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人。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两类:一类是企业法人,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是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以及其内部章程一致的;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法人机关委托其业务人员来实现。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享有的合同权利和承担的合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工程项目、服务、成果等。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某种行为。

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存在,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合同法律关系,或使原来的合同法律关系发生或变更。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

法律事实一般包括行为和事件。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行为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反之则为违法行为。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一种为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称为自然事件。

另一种是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难以预料的重大变故所形成的客观事实称为社会事件。

6.代理关系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授权。

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情况下适用。

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

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

其中:委托代理终止情形:(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7.合同的公证和鉴证合同的公证是指国家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的公证机关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公证处。

合同公证一般实行自愿原则。

合同公证的程序:1.合同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进行审查。

3.核发公证书。

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应当拒绝公证。

合同的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合同鉴证实行自愿的原则,合同的鉴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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