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圈房屋租赁合同(免租装修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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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圈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构成为以下第【】种(详见第四、第五条):
1、租金,租赁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2、租金、管理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3、租金、管理费、设施补偿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1.1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租赁物,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类型为【】,【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用于计算房屋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租赁面积即【实测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1.3 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用途,不得擅自改变该用途(包括商铺的名称)。
1.4 商铺的营业时间为每日【】至【】,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调整该营业时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免租装修期和开业日
2.1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甲方同意的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起算】。
2.2 如需续租,双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天协商,并签订
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签订新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2.3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无需承担装修免租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装修时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 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未开始装修或停止装修超过【十】日的,自第【十一】日起免租装修期终止,租赁期提前开始计算,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支付租金。
2.5 如乙方实际租赁该房屋的时间少于2.1条约定的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装修免租期内免除的所有费用。
2.6 免租装修期未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延长,【乙方应当在该期间内完成装修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机构的验收,达到合法经营的条件】。
2.7 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免租装修期。
2.8 如因免租装修期而产生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须甲方缴纳的,乙方应当在甲方缴纳前向甲方支付。乙方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二】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9 免租装修期满后的第二日为开业日,乙方应当在该日开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开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装修免租期内提前开业的,则以其实际营业之日为开业日,自开业日起计收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的每月租金、每月管理费(如有)和每月场地设施补偿费(如有)总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3.2 乙方应当在验收该房屋之后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文件(该房屋交接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乙方未按时接收该房屋的,甲方可以另行通知乙方接收,甲方作出通知的日期或通知中规定的日期,视为交付的日期;自此乙方应当全面承受与本合同和该房屋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未接收该房屋的情况下,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视为甲方已合格的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房屋租赁期或装修免租期开始计算。但甲方也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条租金
4.1 乙方按照【】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4.1.1 按租赁物面积计算的租金
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按照每年【】%递增:
租赁第二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赁第三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赁第四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赁第五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4.1.1.1 乙方应当每【三】个月(每【三】个月作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支付日期为每个支付周期中最后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4.1.1.2 本合同第一期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
工作日内支付。
4.1.2 按营业额提成计算的租金
4.1.2.1 “营业额”是指乙方在该房屋内经营活动所得,包括未经扣除的任何成本、费用和税费等全部收入。
4.1.2.2 以营业额提成计算支付租金的方式,应以该房屋每月的“基本租金”和“提成租金”孰高者支付给甲方:
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即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基本租金每年按【】%递增。
提成租金按每个月乙方营业额的【】%支付。
租赁第二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个月营业额的【】%;
租赁第三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个月营业额的【】%;
租赁第四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个月营业额的【】%;
租赁第五年该房屋的租金为每个月营业额的【】%。
4.1.2.3 乙方应当每个月支付下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日期为每个月的【二十五】日前。
4.1.2.4 本合同第一期租金为一个月的基本租金,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1.2.5 乙方应当每月第【】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营业额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乙方应当在上述数据和资料上签章。如乙方提成租金高于基本租金,则乙方应当在本月的租金支付日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提成租金与基本租金之间的差额。
4.1.2.6 甲方有权对营业额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否则甲方可以自行核定营业额。
甲方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额进行审计。
乙方提供营业额误差未超过千分之三的,甲方承担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