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作业指导书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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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检修作业指导书管理实施细则
二0一六年三月
检修作业指导书管理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制:
2016年3月
目录
前言 (2)
一、目的 (3)
二、适用范围 (3)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四、定义和术语 (3)
五、职责 (4)
六、管理内容与工作要求 (5)
七、检查与考核 (6)
八、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册 (7)
九、检修作业指导书标准格式 (7)
检修作业指导书实施细则
前言
本实施细则根据**************************标准化工作要求,为适应运行部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
本实施细则由*************设备管理区域负责起草、归口并解释。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
初审:
审核:
批准: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03月31日起实施。
一、目的
建立内容统一、格式规范、程序可靠的标准化作业文件,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实现检修后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明确设备检修项目、工序流程、技术要求、作业标准和检修记录内容,通过数据的控制、检查,实现标准化检修,保证设备关键点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对*************检修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批、发布、实施、修订、归档等管理工作做了一般规定。在*************承担检修工作的承包商须遵照执行。
2.2 *************所有机组、空分、公用系统设备大、小修,有计划的设备解体检修,定期工作计划中设备解体检查检修的检修施工作业必须依据本标准办理检修作业指导书后方可开工。
2.3 作业指导书编写范围详见作业指导书汇编清册。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DL/Z 870-2004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NXNH-JD-001-09-2015-0 《*************设备管理办法》
*************各专业检修规程
*************各区域运行规程
四、定义和术语
4.1 检修作业指导书:是设备检修管理的作业文件,是检修工作的实施依据和检修过程记录档案。其内容包括工作任务、修前准备、技术质量标准、作业标准(工序)、试验标准、技术记录、检修总结和自身动态管理的全过程。其核心内容是检修作业标准(工序)和技术记录。检修作业指导书含点检定修——作业标准的全部内容。
4.2 质检点(H、W点):是指在工序管理中根据某道工序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设置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这些控制点不经质量检查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其中H点(Hold point)为不可逾越的停工待检点,W点(Witness point)为见证点。
4.3不符合项:不符合项是指由于特性、文件或程序方面不足,使其质量变得不可接受或无法判断的项目。
五、职责
5.1设备管理区域职责
5.1.1制定公司检修作业指导书管理标准和总体实施进度计划。
5.1.2组织编写各设备或系统检修作业指导书标准模板。
5.1.3审定各设备或系统检修作业指导书修改版。
5.1.4协助解决本标准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评价检修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效果,并对本标准进行修编和完善。
5.1.5在检修前组织发放作业指导书。
5.1.6组织相关人员总结指导书应用的经验,并持续完善、提高。
5.1.7对检修作业指导书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5.1.8 负责对作业指导书的审核、批准
5.2维护项目部职责
5.2.1凡在*************承揽维护、检修工作的单位均须执行本标准。
5.2.2对作业指导书执行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2.3 按照作业指导书书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工序、工艺。
六、管理内容与工作要求
6.1按*************发布的统一格式、依据设备检修工艺规程、厂家技术说明书等组织编制、审核、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归档。
6.2 编制范围:
6.2.1 *************作业指导书编写范围详见作业指导书汇编清册。
6.2.2 对于暂不适合采用指导书的工作,以及热工的试验校验和保护传动等工作,可按照制定的校验试验单执行。
6.3 每次机组检修开工前维护单位应建立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册,如工作负责人对于检修作业指导书内容存在疑问,应在检修开工前向修编人或设备管理区域设备管理员进行澄清。
6.4 对于系统较复杂的主设备检修,可根据工作范围、性质和工作组的构成,编写多个子指导书。
6.5 检修人员和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知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的使用方法及具体要求,检修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在使用前应对指导书进行学习,熟悉要求和程序,并考试合格。设备管理区域应在检修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工前应复查确认。
6.6 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按检修作业指导书要求做好检修前
的准备工作。设备管理区域根据需要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检查各维护单位对检修作业指导书学习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6.7 检修开工后,检修人员须现场携带并妥善保管检修作业指导书,应严格遵守检修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工序步骤,按顺序进行设备的解体、检查、修理和组装、传动试验工作,并及时记录检查、测量数据,随时核对计划工序与实际施工作业工序的符合性。
6.8 对于质检点(H/W)必须由各见证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必要时应在检修技术记录中全面记录质检点(H/W)的完成情况。
6.9 检修工序的变化必须事先得到设备管理区域专业点检、专业主管的批准,并由工作负责人在指导书修改记录上注明,且由设备管理区域门专业主管签名和注明日期,在下一次修订时要重新排序。
6.10检修项目的验收、试转工作结束及有关签证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指导书送交设备管理区域专业点检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经设备管理区域专业主管进行专业审核,由设备管理区域整理,形成记录清单和(或)检修总结,最后经运行部设备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连同指导书一同整理归档。6.11 设备管理区域专业主管、设备管理员有权监督、检查维护单位检修作业人员对检修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或合同要求,对W或H点的执行情况检查、确认或签字。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时,有权制止工作的进行,直至达到规定要求为止。
6.12出现不符合项时,设备管理区域发出不符合通知处理单,维护单位应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解决方案,对于难度较大的不符合项,应由设备管理区域组织各方代表或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备管理区域主管或副主管批准、维护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