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汇编【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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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4、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
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汇编【精编版】
封闭式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校学生不准随便出入,外出凭班主任批条,其余时间一律在校园内。
二、走读生一律凭走读证出入,进出校门必须在离校门10米左右便主动手持证件,以便接受检查。
三、严禁学生和校外人员翻越院墙或大门出入校园,否则从重处罚。住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就餐,不准从校外买饭、订饭,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
二、任何时间,原则上不允许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确有入校要求的,实行来访预约制度,其工作流程是:提交身份证明—告知办理事项—保安电话联系确认—登记相关信息—放行。
三、学校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时速控制在5km/h,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处。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处,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先经请示分管安全的领导,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且时速不能超过5km/h。
七、学校加强保安器械的配置,在门卫室配置长木棍和防护钢叉。并加强对保安的培训。发现门卫未经登记或电话请示领导放行校外人员或车辆,一律视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治安保卫工作。
2、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六、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且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维修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四、住校生有重要事由必须外出的,经班主任签条同意,门卫收条后方可出校,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五、外出学生不准进入歌厅、舞厅、迪吧、网吧、酒吧、游戏室等场所,一经发现交学生处严肃处理。
六、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登记;上课期间及学生午休时间家长不准进入学校会见学生,只能在放学时间会见;其他闲散人员不准入校。
七、校门口不得有校外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本校学生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
八、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公私财物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学校护校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五、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校门口周边五十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网吧,学校周边不得有非法经营的报刊厅、音像店等。
四、所有学生必须手持学生证才能进校,头发过长或染发以及神色怪异的人员严禁入校。上课时间(含晚自习)不允许学生出校,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放行条(一条一人),才能出校。
五、教师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门卫处登记之后,方能放行。
六、电大学员车辆不准进入学校,其个人也必须凭借身份证或听课证方能进校,学员必须配合学校保安的安全检查和询问。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周、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区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开展巡逻检查,确保治安保卫无问题、无隐患。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苗头及时疏导,做到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二、值周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巡逻人员于午休、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内外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每天派一名巡逻人员参加下梁派出所校园安保中队的联合巡逻。
九、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以及各类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道路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进入校园。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一、学校与专职保卫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24小时门卫值班,任何当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不在工作现场。上述情况出现一次,视为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两次,视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并追究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周每班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办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办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110、119、112、120)的使用常识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告制度,校内外出现的各类事故和案件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公安派出所,并积极配合调查,不隐瞒事故责任。
七、不遵守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冲撞门卫、值班教师,破坏学校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严禁任何外来车辆入内,食堂、小卖部等货车进入学校限制车速在5km/h内,门卫要做好记录。
校园周边巡逻巡查制度
一、安保部门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
学校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汇编【精编版】
封闭式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校学生不准随便出入,外出凭班主任批条,其余时间一律在校园内。
二、走读生一律凭走读证出入,进出校门必须在离校门10米左右便主动手持证件,以便接受检查。
三、严禁学生和校外人员翻越院墙或大门出入校园,否则从重处罚。住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就餐,不准从校外买饭、订饭,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平安校园活动。
二、任何时间,原则上不允许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确有入校要求的,实行来访预约制度,其工作流程是:提交身份证明—告知办理事项—保安电话联系确认—登记相关信息—放行。
三、学校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时速控制在5km/h,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处。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处,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先经请示分管安全的领导,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且时速不能超过5km/h。
七、学校加强保安器械的配置,在门卫室配置长木棍和防护钢叉。并加强对保安的培训。发现门卫未经登记或电话请示领导放行校外人员或车辆,一律视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治安保卫工作。
2、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六、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且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维修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四、住校生有重要事由必须外出的,经班主任签条同意,门卫收条后方可出校,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五、外出学生不准进入歌厅、舞厅、迪吧、网吧、酒吧、游戏室等场所,一经发现交学生处严肃处理。
六、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登记;上课期间及学生午休时间家长不准进入学校会见学生,只能在放学时间会见;其他闲散人员不准入校。
七、校门口不得有校外人员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本校学生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在门口聚集、逗留。
八、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公私财物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应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学校护校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五、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校门口周边五十米以内不得有小商小贩叫卖物品,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网吧,学校周边不得有非法经营的报刊厅、音像店等。
四、所有学生必须手持学生证才能进校,头发过长或染发以及神色怪异的人员严禁入校。上课时间(含晚自习)不允许学生出校,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班主任签署的放行条(一条一人),才能出校。
五、教师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门卫处登记之后,方能放行。
六、电大学员车辆不准进入学校,其个人也必须凭借身份证或听课证方能进校,学员必须配合学校保安的安全检查和询问。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周、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区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开展巡逻检查,确保治安保卫无问题、无隐患。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同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苗头及时疏导,做到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二、值周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巡逻人员于午休、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内外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每天派一名巡逻人员参加下梁派出所校园安保中队的联合巡逻。
九、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以及各类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道路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进入校园。
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一、学校与专职保卫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24小时门卫值班,任何当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不在工作现场。上述情况出现一次,视为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两次,视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并追究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周每班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办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办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110、119、112、120)的使用常识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告制度,校内外出现的各类事故和案件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公安派出所,并积极配合调查,不隐瞒事故责任。
七、不遵守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冲撞门卫、值班教师,破坏学校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严禁任何外来车辆入内,食堂、小卖部等货车进入学校限制车速在5km/h内,门卫要做好记录。
校园周边巡逻巡查制度
一、安保部门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