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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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2023

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2023

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2023
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殉
职军人家属、因执勤、训练等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以及因参军、复员、退役等
原因死亡的退役军人家属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如下:
1. 殉职军人或因执勤、训练等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和抚恤金终身月数两项经济补助。

抚恤标准为:
(1)一线牺牲(在不毁灭性战争、武装冲突中被敌人杀害或是执行正当命令牺牲)的军人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为70万人民币,抚恤金终身月数为500
个月;
(2)非一线牺牲(牺牲未在一线且不为因战斗受伤致死)的军人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为40万人民币,抚恤金终身月数为400个月。

2. 因参军、复员、退役等原因死亡的退役军人家属,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和抚恤金终身月数两项经济补助。

抚恤标准为:
(1)由于承担了特殊任务、在特殊环境下工作,或因受到战伤、战病影响,出现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30万元,抚恤金终身月数为350个月;
(2)因非战斗因素致死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万元,抚恤金终身月数为300个月。

以上为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标准是随时有可能进行调整的,最终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上海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上海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附件1
上海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附件2
上海市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此标准已包含中央标准)
附件3
上海市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表(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此标准已包含中央标准)
附件4
上海市在乡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历年军残抚恤金明细表

历年军残抚恤金明细表

历年军残抚恤金明细表摘要:1.军残抚恤金概述2.历年军残抚恤金标准3.军残抚恤金的发放和相关政策4.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申请和领取5.军人残疾抚恤金的调整和优化正文:一、军残抚恤金概述军残抚恤金是指国家对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慰藉。

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军残抚恤金旨在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尊重。

二、历年军残抚恤金标准历年来,我国军残抚恤金标准不断调整和提高,以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水平。

以下是近几年的军残抚恤金标准:1.一级残疾军人: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06670 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03300 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99910 元。

2.二级残疾军人: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96530 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91450 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88030 元。

3.三级残疾军人: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84130 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78730 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73330 元。

4.四级残疾军人: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69740 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63580 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57930 元。

三、军残抚恤金的发放和相关政策军残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放,发放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性质确定。

另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军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四、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申请和领取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申请需由残疾军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部队联勤部门或民政部门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即可领取抚恤金。

五、军人残疾抚恤金的调整和优化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我国政府不断调整和优化军残抚恤金政策。

例如,从2011 年10 月开始,军残抚恤金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5% 至20%。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19标准表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19标准表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19标准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旨在保障伤残军人的生活和权益,给予他们应有的物质和精神关怀。

2019年的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表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调整,以下是2019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表的具体内容:一、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

1. 一级伤残军人,每月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2. 二级伤残军人,每月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

3. 三级伤残军人,每月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

4. 四级伤残军人,每月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

5. 五级伤残军人,每月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

二、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

1. 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2. 发放时间为每月月底或者每月初,具体时间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 发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代发、邮寄或者到指定地点领取,方便伤残军人及时领取抚恤金。

三、伤残军人抚恤金享受对象。

1. 伤残军人抚恤金的享受对象包括因公残疾、因公伤残的军人,以及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公牺牲的军人的遗属。

2. 享受对象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核,符合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条件的人员才能享受抚恤金待遇。

3. 享受对象还包括因公残疾、因公伤残的军人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

四、伤残军人抚恤金的申领流程。

1. 伤残军人或其家属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

2. 申请材料包括伤残军人的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伤残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3.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进行身体残疾鉴定、审核等程序,经过审批后方可领取伤残军人抚恤金。

五、伤残军人抚恤金的管理和监督。

1. 有关部门对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2. 伤残军人抚恤金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

3. 对于滥用、挪用伤残军人抚恤金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

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

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

民政部颁发残疾军警、伤残公务员、伤残人员历年抚恤金和增幅一览表残疾等级致伤原因20062007增幅%2008增幅%2009增幅%2010增幅%2011增幅%2012增幅%061001执行070801执行081001执行091001执行101001执行111001执行121001执行一级战145601890029.82268020.02608015.02869010.03299015.03794015公140401830030.32195019.92525015.02778010.03195015.03674015病135701770030.42124020.02443015.02687010.03090015.03554015二级战131001710030.52052020.02360015.02596010.02985015.03433015公124801620029.81944020.02236015.02460010.02829015.03253015病119601560030.41872020.02153015.02368010.02723015.03131015三级战116501500028.81800020.02070015.02277010.02619015.03012015公109201410029.11692020.01946015.02141010.02462015.02831015病101401320030.21584020.01822015.02004010.02305015.02651015四级战94701230029.91476020.01697015.01867010.02147015.02469015公85801110029.41332020.01532015.01685010.01938015.02229015病78001020030.81224020.01408015.01549010.01781015.02048015五级战7280960031.91152020.01325015.01458010.01677015.01929015公6550840028.21008020.01159015.01275010.01466015.01686015病5930780031.5936020.01076015.01184010.01362015.01566015六级战5820750028.9900020.01035015.01139010.01310015.01507015公5460708029.7852020.3980015.01078010.01240015.01426015病4680600028.2720020.0828015.0911010.01048015.01205015七级战4350570031.0684020.0787015.1866010.0996015.01145015公3880510031.4612020.0704015.077409.9890015.01024015八级战2880360025.0432020.0497015.0547010.1629015.0723014公2480330033.1395019.7455015.2501010.1576015.0662014九级战2180300037.6360020.0414015.045509.9523014.9601014公1870240028.3288020.0331014.9364010.0419015.1482015十级战1450210044.8252020.0290015.1319010.0367015.0422015公1250180044.0216020.0248014.8273010.1314015.0361015 2004 平均增幅(%)43.32006 平均增幅(%)29.82007 平均增幅(%)31.32008 平均增幅(%)20.02009 平均增幅(%)15.02010 平均增幅(%)10.02011 平均增幅(%)15.02012 平均增幅(%)15.0(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11200因公10800因病10440二级因战10080因公9600因病9200三级因战8960因公8400因病7800四级因战7280因公6600因病6000五级因战5600因公5040因病4560六级因战4480因公4200因病3600七级因战3360因公3000八级因战2240因公1920九级因战1680因公1440十级因战1120因公960。

2023年8月1日抚恤标准表

2023年8月1日抚恤标准表

2023年8月1日抚恤标准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2023 年 8 月 1 日抚恤标准提高的背景和意义
2.抚恤标准的具体调整情况
3.调整后的抚恤标准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影响
4.总结
正文
2023 年 8 月 1 日抚恤标准表显示,我国将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优抚制度,体现国家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关爱。

根据最新的抚恤标准表,2023 年 8 月 1 日抚恤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了5%-10%。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提高 5%,二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提高 4%,三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提高 3%,四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每月提高 2%。

2.军人遗属抚恤金标准:军人遗属抚恤金每月提高 5%-10%,具体提高幅度根据遗属的类别和等级确定。

3.军人家属优待金标准:军人家属优待金每月提高 3%-5%,具体提高幅度根据家属的类别和等级确定。

4.退役军人安置补助标准:退役军人安置补助金每月提高 2%-4%,具体提高幅度根据退役军人的类别和等级确定。

调整后的抚恤标准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和尊重。

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利于激发军人的战斗意志,鼓励他们为国家的安全与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2023 年 8 月 1 日抚恤标准的提高是我国优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彰显了国家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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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2023)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2023)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09.18•【文号】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正文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

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

三、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50元,提至每人每年9450元。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67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756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3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60元。

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

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

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抚恤金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民政部颁发残疾军警、伤残公务员、伤残人员历年抚恤金和增幅一览表残疾等级致伤原因20062007增幅%2008增幅%2009增幅%2010增幅%2011增幅%2012增幅%061001执行070801执行081001执行091001执行101001执行111001执行121001执行一级战14560189002268026080286903299037940公14040183002195025250277803195036740病13570177002124024430268703090035540二级战13100171002052023600259602985034330公12480162001944022360246002829032530病11960156001872021530236802723031310三级战11650150001800020700227702619030120公10920141001692019460214102462028310病10140132001584018220200402305026510四级战9470123001476016970186702147024690公8580111001332015320168501938022290病7800102001224014080154901781020480五级战728096001152013250145801677019290公655084001008011590127501466016860病59307800936010760118401362015660六级战58207500900010350113901310015070公5460708085209800107801240014260病468060007200828091101048012050七级战43505700684078708660996011450公38805100612070407740890010240八级战2880360043204970547062907230公2480330039504550501057606620九级战2180300036004140455052306010公1870240028803310364041904820十级战1450210025202900319036704220公1250180021602480273031403610 2004平均增幅(%)2006平均增幅(%)2007平均增幅(%)2008平均增幅(%)2009平均增幅(%)2010平均增幅(%)2011平均增幅(%)2012平均增幅(%)(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11200因公10800因病10440二级因战10080因公9600因病9200三级因战8960因公8400因病7800四级因战7280因公6600因病6000五级因战5600因公5040因病4560六级因战4480因公4200因病3600七级因战3360因公3000八级因战2240因公1920九级因战1680因公1440十级因战1120因公960。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7)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7)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7.06•【文号】民发[2007]99号•【施行日期】2007.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

2023残军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2023残军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2023残军抚恤金标准一览表这是一项为了纪念那些为国家捐躯的勇士,表达对受伤士兵及其家属深深哀思的爱国重任——2023年残军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2023年残军抚恤金标准一览表摘要:为了维护残疾军人的财产权利,2023年政府针对残疾军人提供了财产保障,这就是残军抚恤金标准。

以下是2023年残军配备抚恤金详细标准供参考。

一、国家(军队)抚恤金1.省(地)级机关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1200元(不含税)2.国家出台的政策补助抚恤金标准:无税的抚恤金收入,根据参赛时间由民政部门定期发给,有兵役期满、中途退出、自愿辞役、强制解就、被开除三种机制,每月发放最高8000元,按入伍时间有层次分红,最低发放1000元。

3.全国军转干部低保抚恤金标准:统编全国军转干部,家庭成员不符合全国军转干部低保条件的,每月均可享受抚恤金1000元。

二、行业职业抚恤金1.贫困残疾士兵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金额为1000-3000元,与具体残疾情况有关,详情可向本市有关部门咨询。

2.优抚对象个人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金额为3000-5000元,具体金额受残疾程度大小影响,详情可向本市有关部门咨询。

3.残疾孤残优抚对象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金额为5000-8000元,具体金额受残疾程度大小影响,详情可向本市有关部门咨询。

4.重病残疾军人紧急援助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金额不低于4000元,具体金额受残疾程度等因素影响,详情可向本市有关部门咨询。

5.重病残疾军人医疗抚恤抚恤金标准:每月发放金额满足全额报销所需医疗费用额度,全额报销后余额将作为抚恤金发放给残疾军人。

综上所述, 2023年残疾军人抚恤金包括:国家(军队)抚恤金,行业职业抚恤金等,其中最高发放金额可达8000元,发放金额和受抚恤详细标准越来越多,具体费用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咨询。

2023伤残抚恤金标准表

2023伤残抚恤金标准表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1.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4.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5.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6.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7.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8.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9.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10.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
1、烈属:23130元
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
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2024年优抚标准明细表是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制定的,用于向特定群体提供经济补助和福利保障的依据。

以下是一个关于2024年优抚标准明细表的参考内容,供参考:为了更好地保障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2024年优抚标准明细表将特定优抚对象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并为各类别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助和福利保障:一、军烈属类优抚对象:1. 对于军人因公殉职的家庭,每月提供抚恤金补助,标准为5000元;2. 对于因军人因公伤残而致残的家庭,每月提供伤残抚恤金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3. 对于军人非因公伤残而致残的家庭,每月提供抚恤金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500元;4. 对于军人退役的家庭,每月提供军人退役抚恤金补助,标准为500元。

二、优抚对象类别:1. 对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因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而受伤致残的家庭,每月提供伤残抚恤金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2. 对于因参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而遗留下来的伤病的家庭,每月提供抗战伤病补助金,标准根据伤病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1500元、1000元和500元。

三、离休优抚对象类别:1. 对于离休人员的家庭,每月提供离休金补助,标准根据离休人员的职务级别和工龄分为不同档次,具体标准详见《离休金管理办法》;2. 对于因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离休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每月提供伤残抚恤金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四、社会福利对象类别:1. 对于残疾人及其生活困难的家庭,每月提供残疾补助金补助,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生活困难程度分为不同档次,具体标准详见《残疾人福利法》;2. 对于特困家庭、孤儿、流浪乞讨者等特定群体,提供社会救助金或福利保障,标准根据家庭收入、生活困难程度和人口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标准详见《社会救助法》。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1998.01.08•【文号】民优函[1998]3号•【施行日期】1998.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函[199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提高在乡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和“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30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20元。

(新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属”定期抚恤金,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8元。

(新标准见附件二)三、“三红”生活补助,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30元、10元。

(新标准见附件三)上述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所需新增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

附件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三:“三红”生产补助标准表。

民政部财政部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附件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伤残等级│伤残性质│ 现行标准│提高标准│新标准│├──────┼──────┼──────┼──────┼──────┤││因战│3240│ 300│3540││特等├──────┼──────┼──────┼──────┤││因公│3080│ 300│3380│├──────┼──────┼──────┼──────┼──────┤││因战│2460│ 300│2760││一等├──────┼──────┼──────┼──────┤││因公│2330│ 300│2630││├──────┼──────┼──────┼──────┤││因病│2200│ 300│2500│├──────┼──────┼──────┼──────┼──────┤││因战│1430│ 120│1550││├──────┼──────┼──────┼──────┤│二等甲级│因公│1320│ 120│1440││├──────┼──────┼──────┼──────┤││因病│1230│ 120│1250│├──────┼──────┼──────┼──────┼──────┤││因战│960│ 120│1080││二等乙级├──────┼──────┼──────┼──────┤││因公│880│ 120│1000││├──────┼──────┼──────┼──────┤││因病│840│ 120│960│├──────┼──────┼──────┼──────┼──────┤││因战│628│ 120│748││三等甲级├──────┼──────┼──────┼──────┤││因公│608│ 120│728│├──────┼──────┼──────┼──────┼──────┤││因战│526│ 120│646││三等乙级├──────┼──────┼──────┼──────┤││因公│526│ 120│646│└──────┴──────┴──────┴──────┴──────┘附件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单位:元/月┌──────────┬──────────────┬────────┐│ 居标对│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住准象││││地│││├──────────┼──────────────┼────────┤│农村│68--73│ 63--68│├──────────┼──────────────┼────────┤│小城镇│78--83│ 73--78│├──────────┼──────────────┼────────┤│大中城市│83--88│ 78--83│└──────────┴──────────────┴────────┘附件三:“三红”生活补助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340│230│80│└────────────┴────────────┴────────┘。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6.16•【文号】民发[2006]98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财务制度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对调整标准后仍达不到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地区,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补足。

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40元。

对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年336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省按照每人每年504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年672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年840元安排补助资金。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3.07.18•【文号】民发[2003]89号•【施行日期】2003.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3]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2002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156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在职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在2002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34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280元。

其他等级依次递减。

新标准见附件1。

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在2002年标准的基础上,居住在城镇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人每月提高30元。

新标准见附件2。

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2002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30元、105元、20元。

新标准见附件3。

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

附件:1.革命伤残人员抚恤(保健)金标准表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民政部财政部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附件1:革命伤残人员抚恤(保健)金标准表(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伤残等级│伤残性质│抚恤金标准│保健金标准│├──────┼───────┼────────┼────────┤│特等│因战│9960│2140││├───────┼────────┼────────┤││因公│9800│2110│├──────┼───────┼────────┼────────┤││因战│7680│1720││├───────┼────────┼────────┤│一等│因公│7550│1680││├───────┼────────┼────────┤││因病│7420│1670│├──────┼───────┼────────┼────────┤││因战│3880│810││├───────┼────────┼────────┤│二甲│因公│3770│790││├───────┼────────┼────────┤││因病│3680│770│├──────┼───────┼────────┼────────┤││因战│2600│680││├───────┼────────┼────────┤│二乙│因公│2520│660││├───────┼────────┼────────┤││因病│2480│650│├──────┼───────┼────────┼────────┤│三甲│因战│1560│510││├───────┼────────┼────────┤││因公│1540│490│├──────┼───────┼────────┼────────┤│三乙│因战│1390│430││├───────┼────────┼────────┤││因公│1390│420│└──────┴───────┴────────┴────────┘附件2: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月┌─────┬───────┬───────────┬─────────┐││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城镇│255│250│245│├─────┼───────┼───────────┼─────────┤│农村│195│190│185│└─────┴───────┴───────────┴─────────┘附件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月┌─────────────┬──────────────┬──────────┐│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780│600│150│└─────────────┴──────────────┴──────────┘。

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Poor and strong, not falling into the ambition of the blue sk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在生活中,有很多种情况可以领到抚恤金,比如员工受了工伤导致残疾的、军人执行国家任务牺牲的等等这些情形,都可以享受到这样的福利待遇。

伤残导致人们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那么,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按照民政部在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1.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2.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3.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4.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5.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6.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7.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8.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9.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10.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单位:元/年)1、烈属:2313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单位:元/年)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50520元3、红军失散人员:22790元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如上文所述,军人为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他们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11年抚恤金标准调整情况表【字体:大中小】 2012-07-18 来源:厅优抚处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字体:大中小】 2013-02-16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双拥网时间:2013-10-21 15:20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标准表
(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双拥网时间:2014-09-29 09:09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2008年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2008年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18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自1998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0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2680元、21960元、21240元,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3780元、3660元、35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2007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1%。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达到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50%;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4140元,达到2007年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5720元、14100元和4680元。

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达到了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114%。

此次提标中,国家同时将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在2007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360元;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

另外,《通知》同时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此次提标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军人在军队之中,会受到严酷的训练,作为补偿,军人在社会生活中也会得到优待。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军人在训练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上伤残,此时,可以按照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标准的规定,请求国家机关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军人在军队之中,会受到严酷的训练,作为补偿,军人在社会生活中也会得到优待。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军人在训练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上伤残,此时,可以按照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标准的规定,请求国家机关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1、烈属:2313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单位:元/年)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50520元3、红军失散人员:22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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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抚恤金表伤残军人
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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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颁发残疾军警、伤残公务员、伤残人员历年抚恤金和增幅一览表
残疾等级致伤原

20062007

幅%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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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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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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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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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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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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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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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01
执行
101001
执行
111001
执行
121001
执行
一级战14560189002268026080286903299037940公14040183002195025250277803195036740病13570177002124024430268703090035540
二级战13100171002052023600259602985034330公12480162001944022360246002829032530病11960156001872021530236802723031310
三级战11650150001800020700227702619030120公10920141001692019460214102462028310病10140132001584018220200402305026510
四级战9470123001476016970186702147024690公8580111001332015320168501938022290病7800102001224014080154901781020480
五级战728096001152013250145801677019290公655084001008011590127501466016860病59307800936010760118401362015660
六级战58207500900010350113901310015070公5460708085209800107801240014260病468060007200828091101048012050
七级
战43505700684078708660996011450公38805100612070407740890010240八级
战2880360043204970547062907230公2480330039504550501057606620九级
战2180300036004140455052306010公1870240028803310364041904820十级
战1450210025202900319036704220公1250180021602480273031403610 2004平均增幅(%)
2006平均增幅(%)
2007平均增幅(%)
2008平均增幅(%)
2009平均增幅(%)
2010平均增幅(%)
2011平均增幅(%)
2012平均增幅(%)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11200因公10800因病10440
二级因战10080因公9600因病9200
三级因战8960因公8400因病7800
四级因战7280因公6600因病6000
五级因战5600因公5040因病4560
六级因战4480因公4200因病3600
七级因战3360因公3000
八级因战2240因公1920
九级因战1680因公1440
十级因战1120因公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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